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家具代销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代销甲方酒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酒水品牌、名称、规格及价格(见附件)
二、质量
1.甲方保证所供应的产品符合相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及保证,符合行业及国家的质量标准;
2.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若甲方所供酒水经鉴定为假冒产品,乙方可向甲方收取假冒产品总金额30倍的金额作为甲方对乙方形象造成损害的赔偿金。
三、产品的报单与交付
3.乙方在收货地点验收,验收完毕后,乙方应给甲方开出符合要求的正式入库凭证;
4.因甲方断货、送货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乙方经济利益受损时,甲方应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四、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乙方的实际销量为结款依据。如超过约定时间仍未结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五、退货及换货
1.对于在收货时发现的产品破损、数量短缺、不符合质量要求等问题时,乙方有权拒收货物。
2.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的损坏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予退换货物。
六、合同的终止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且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后仍未予以纠正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签字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事宜
同意,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停止甲方所有产品的销售,并处以20xx元的违约金。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该供货商的累计销售金额,对于供货商中途撤场或合同终止且不再续签时则以撤场或终止日期作为年终返利核算日期,并从未付款项中收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具代销合同篇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第一节 原则条款
第1条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第二节 名词定义
第2条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具体是指:甲方拥有所有权或者处置权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标准的二手车 。
第3条 双方约定的标准:甲方提供的二手车,在产品质量方面须严格符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的要求,并保证不是“火烧车”,保证不是“泡水车”、保证不是“重大事故车”、保证不是“车身引擎号码非法变造车”;甲方提供的二手车,在产品价格方面须符合乙方的二手车定价模型标准约束范围,并符合乙方的整体销售定价策略。
第4条 火烧车:有明显局部火烧痕迹,且火烧面积超过车辆总面积的1/4(包括发动机舱/驾驶室/后备箱等)的车辆。
第5条 泡水车:发动机舱内、驾驶室内、后备箱内已有进水浸泡的痕迹的车辆。
第6条 重大事故车:指即使修复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包含但不限于左右a柱、左右b柱、左右c柱中的一处、或多处因撞击造成严重变形、断裂等物理损伤,不能通过校正及拉伸直接修复的车辆;前后底盘(包含纵梁、横梁、行李箱后大梁、水箱上下支架、前围板等)中的一处、或多处因撞击造成严重变形、断裂等物理损伤,导致须进行焊接、切割等修复的车辆。
第7条 车身引擎号码非法变造车: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码或者车架号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第8条 供货价格:指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价格,该价格为甲方向市场提供该产品的最低价格。
第9条 商业折扣:指乙方销售甲方产品后,甲方以乙方销售额为依据,依照双方约定的比率给予乙方的商业回报。
第三节 产品商家供货
第10条 乙方提供给甲方 10 个二手车网络超市虚拟展位,甲方根据自有产品情况,最多可选择10个不同产品供货给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供超过10个产品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11条 甲方提供产品给乙方时需提前向乙方电话通知产品上架申请,乙方在接到电话通知上架申请2个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与甲方约定时间地点进行产品上架前的查定及定价等。
第12条 产品质量及定价符合甲乙双方约定标准的,甲乙双方签定该产品《上架协议书》;产品质量及定价不符合甲乙双方约定标准的,乙方不给予该产品上架,同时记录甲方提供产品不良1次。
第13条 上架协议书约定内容:产品的法定证明及凭证(原件检查,复印件作为附件)、产品质量查定、产品价格确定、库存管理方式、及产品订货协调等。
第四节 库存管理
第14条 库存管理分为:虚拟库存管理及实际库存管理。
第15条 虚拟库存指的是甲方提供的产品在乙方二手车网络超市上架,而该产品实际存放于甲方,因此在乙方库存上显示为虚拟库存;实际库存指的是甲方提供的产品在乙方二手车网络超市上架,同时该产品实际存放于乙方。甲乙双方针对不同产品管理需要,在签订产品《上架协议书》时,对库存管理方式给予约定。
第五节 产品客户订货
第16条 当产品上架时,默认产品为可供销售状态,客户可随时在乙方二手车网络超市等渠道下订;若甲方利用非乙方渠道获取该产品销售机会,则甲方在接受该产品预订前,须第一时间与乙方联系,确认乙方将该产品下架后,才能把该产品接受他人预订,避免重复预订。
第17条 产品接受预订后,该产品库存进入锁定状态,并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当客户与乙方约定时间地点看车后,乙方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当该产品订单顺利实现销售后,该产品库存状态作出库处理。当预订该产品的客户因种种原因不接受该产品时,该产品作退订单处理,该产品库存状态重新调整为可供销售状态,并上架。
第18条 原则上默认客户预订看车时间须在客户下订金后的2日内,默认预订看车地点为乙方线下渠道所在地。若客户需要其他时间地点看车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19条 当客户在乙方二手车网络超市下订后,并按约定时间前往看车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交付该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
第六节 产品移库、运输及验收
第20条 甲方负责所有产品到乙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其间的一切费用(含装卸费)由甲方负担。
第21条 甲方产品在乙方验收完毕(验收以乙方入库单为准)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节 货款结算
第22条 货款结算基本流程:客户购车后,由客户向乙方支付购车款及相关手续款项,乙方在收到客户购车款后,在甲方移交完整的车辆及资料后,乙方将购车款(扣除相关费用)转到甲方账上。
第23条 甲方给予乙方的商业折扣形式为:单车商业折扣。单车商业折扣的计算基数为销售额,单车商业折扣比率为: 1.5 % ,商业折扣金额1000元/台的,按1000/台收取商业折扣 ,乙方在支付甲方购车款时,直接在车款中扣除。
第24条 除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外,凡是商业折扣率发生变化的,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第八节 销售管理支持费用
第25条 为促进甲方产品在乙方二手车网络超市的销售,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销售管理支持费用。该费用用于为销售甲方所提供的产品的展示、宣传、推广活动及优惠促销等。甲方将该费用交纳给乙方后,由乙方进行支配,用于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支出。
第26条 销售管理支持费用交纳方式:
1、销售管理支持费用包括二手车网络超市管理费用、二手车网络超市支持费、市场推广费、客户经理管理费和会员服务支持费。本合同期内,销售管理支持费用为1000元/月,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转账支付。
2、甲方为本合同期内乙方的战略合作伙伴,本合同期内,销售管理支持费用免收。
第九节 保修条款
第27条 对于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由具体产品生产厂家按国家规定负责保修,甲乙双方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以共同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节 场外交易行为管理
第28条 场外交易行为指甲方客户经理或甲方其它相关人员引导顾客与甲方或其它经营商私下成交,从而导致或可能导致乙方丧失与顾客成交的机会,以下简称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
第29条 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是严重违反合同及商业规范的行为,构成对乙方违约,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场外交易行为追究违约责任。甲方每次发生场外交易行为均视为对乙方的违约,应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违约金同时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最高商业折扣及各项费用。
第十一节 甲方权利、义务
第30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第31条 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代销台数至少为 12 台,乙方每半年考核一次,全年汇总排名。连续两个考核周期甲方未完成保底代销台数且排名在乙方所有合作商家最后一名,则实行末位淘汰。甲方被末位淘汰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按合同约定收取商业折扣并扣收各项费用后),将库存的全部产品退还给甲方,而无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32条 甲方确保给乙方的供价为在当地同期的最低供价。否则乙方有权自行调整,调价损失部分,由甲方负责补偿。甲方须诚信履行本条款,不得有虚假行为或变相提高供价,否则视为违约。
第33条 甲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及合同的约定随时调低供货价格,以保证乙方的销售价格更具有市场竞争力。
第十二节 乙方权利、义务
第34条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35条 乙方有权调整甲方产品在乙方二手车网络超市的位置及展示方式。
第36条 乙方有支持甲方在乙方营业场所及二手车网络超市进行促销宣传活动的义务。
第十三节 违约责任
第37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定价不符合甲乙双方约定标准的,记录甲方提供产品不良1次。合同期内,甲方提供的产品不良累计超过 3 台次的,无论何种原因,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清算退场并赔偿乙方损失。该现象在产品未上架前发现的,乙方不给予该产品上架;该现象在产品上架后发现的,则该产品立即下架,并退还甲方;该现象在产品被预订后,在客户验收时发现的,则客户可无条件退车给乙方,乙方向客户办理退款手续,同时乙方可无条件退车给甲方,不再进行货款结算;该现象在产品交车后7天内,被客户发现的,经乙方确认属实时,客户可无条件退车甲方,客户退车当日甲方须无条件按客户购车款原价退款给乙方,乙方向客户办理退款手续,乙方已收取的该车商业折扣不再退还甲方。
第十四节 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第38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
第39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40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于 厦门 (乙方注册地)签订。
第41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具代销合同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合作的运作流程,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合作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销售服装事宜,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合法共赢、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类款式的服装,由乙方代为在乙方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即网络店铺)上进行销售。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进展和发货指令进行发货,甲乙双方根据服装实际销售情况定期进行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包括产品款号、图样、规格及产品价格),双方应结合产品生产成本及同类产品网络销售价格,商定“产品结算价”和“网络店铺销售价”。其中产品结算价即为甲乙双方之间进行货款结算的依据;网络店铺销售价仅则作为乙方进行网店销售的定价参考价格。
2、以上报价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签章盖章予以确认,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3、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商议价格,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如同类产品出现市场价格波动或产品销售情况出现异常,双方可协商调整产品价格,价格调整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为促销需要,乙方有权在双方确认的网络店铺销售价基础上进行打折销售,但不得影响甲乙双方约定的“产品结算价”。乙方仍应按照产品结算价”,根据产品实际销售量向甲方支付货款。
5、具体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销售额每半月和甲方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两次,结算时甲方应提供详细发货清单,供乙方核对,双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产品结算价”和实际销售量进行对账,对账一致后,甲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和指令,按时发货,不得延误,否则甲方须按该单产品的网络店铺销售价向乙方进行赔偿。
2、甲方保证委托乙方销售的产品符合以下质量条款: (具体质量标准由双方根据服装类型具体约定)
3、因网络销售的特殊性,如销售过程中,发生任何原因的客户退换货,责任与后果均由甲方进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3.1如发生客户调换货,甲方应按照乙方指令协助调换,并承担因调换货而发生的运费。
款中予以扣除。
4、甲方须对合作过程中获知的乙方商业机密保密(提成方案、产品价格、产品渠道等),不得泄密。
1、乙方须对合作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保密(提成方案、产品价格、产品渠道等),不得泄密。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款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1.因不可抗拒力因素(战争、自然灾害等)致使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免责。
2. 因甲方公司突发状况(公司解散、破产等),严重影响经营,甲、乙双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对争议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影响此款约定的效力。
1、本合同如有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印 章)
日 期 :
乙 方: (印 章)
日 期 :
家具代销合同篇四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属于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xx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
(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才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具代销合同篇五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代销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一枝春同仁药草护肤系列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并执行。
一、代理区域
二、代理产品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系列产品
三、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2、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或不再续签合同,就失去其经营的特许授权,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10日内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标识及知识产权,并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的所有物品。
3、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个月向甲方正式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四、代理权限
1、为维护甲方的产品商誉和品牌声誉,同时,监督乙方在所销售区域内的经营活动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的行为,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合同期满,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按相应比例扣除保证金。
2、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并持续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技术上的支持,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产品质量及退换货
1、乙方须在收货时对产品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2、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并由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给甲方,附带该批次货物的配货清单,待甲方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3、乙方自进货之日起90日内可调换20%的产品,按同等价值的产品进行调换;乙方自进货之日起180日内可调换10%的产品,按一半价值的产品进行调换;所要调换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内容物完整,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调换;(注:参加活动产品、特价产品、特殊支持产品不设调换)
六、结算方式
乙方第二次补货时需结算已售的全部货品款项,并附带已售货品清单及未售货品清单。
七、违约责任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如果连续三个月未补货,半年内月均回款金额低于______元人民币,且无任何书面文字说明,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特许授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销售点。
2.乙方须在化妆品有效期内,将所代销产品销售完,并向甲方支付已售产品的全部货款,否则应在有效期内将未售产品退还给甲方,如超过有效期未退还则依照相应产品价格支付货款。
3、乙方应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私自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方,如变更经营地址和代表人,须提前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
4、本合同中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对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九、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提交当地仲裁委会员促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补充及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书面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附件:产品进货清单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办人:经办人:
证件号:证件号: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家具代销合同篇六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代销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一枝春同仁药草护肤系列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并执行。
家具代销合同篇七
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销货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茶叶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品名、级别、单价、数量
第二条 质量标准
(gb2763-20xx)。凡明仿示为有机茶、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原产地保护名茶的,均应提交认证证明。有机茶应符(ny5196-20xx)标准,无公害茶符合(ny5244-20xx)标准,绿色食品茶叶符合(ny/t288-20xx)标准,原产地保护名茶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
双方应当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交货时对样验收。
第三条 包装
茶叶包装采用_ 箱装 方式,执行__国家环保_标准,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运输
交货方式:(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 ,当日通知第二天货物到场,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
乙方向甲方所购茶叶应当用以(经销/代销/试销)方式对外销售茶叶,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定金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定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 。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应当(抵作价款/返还乙方)。定金交付后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如约提供茶叶,茶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卫生标准或与样品不一致的,乙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或降级、降价,但应当在收到货物后_2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因退换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1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关于违约责任的其他约定:终止合同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2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