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油菜品种买卖合同篇一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民法典》及《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数量:_________。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部分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对于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部分,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调整。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经有关机构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它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油菜品种买卖合同篇二
供方:
需方:
根据《^v^合同法》和《^v^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拟定本合同条款,双方自愿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方按照需方种植要求,向需方提供农作物种子,种子品种、数量、单价及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执行^v^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如下:
二、供方责任和义务:
1、供方保证所供种子质量符合^v^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要求。
2、供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交货。 3、供方开据种子质量保证单及发票。
三、需方责任和义务:
1、需方保证按时收货,及时付清货款。
2、需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核对品种、数量、规格,并对种子发芽率、水份、净度进行复检。双方约定,种子品种、数量、规格在双方交接货物现场核对完毕,发现问题供需双方当场解决;种子发芽率、水份、净度的复检,在需方收到种子后15日内复检完毕,复检如发现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的20日内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及时处理。超过上述约定期限,供需双方即视本次供应的种子全部为合格品,以后由此发生的责任供方概不承担。
3、种植过程中,因土壤、水肥或雨雪天气、气温偏低等因素影响出苗,供方概不负责。
四、种子抽样及鉴定:
1、双方在交、接货时同时取样封存样品,以备日后种子复检、鉴定。供需双方派出的交、接货人为双方委托取样人,双方承认其所取样品真实有效,所封存样品代表本次交易货物的全部数量。
2、如发生种子质量纠纷,鉴定和诉讼由种子种植地县级种子管理部门、法院仲裁。
3、双方封存样品为唯一复检、鉴定依据,除非双方同意,其它方式鉴定无效。鉴定、诉讼费用先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垫付,最终由有过错一方承担。
五、交货数量:
以交、接货时,双方查验核对数量为准。
六、交提货时间、地点、运费承担:
供方按照需方要求,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将合同约定的全部种子运至 运费由供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供需双方遵循现款现货交易原则,签定合同时,需方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额的_____%做为货物定金,剩余货款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止 年 月 日有效。合同的补充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九、双方签字:
供方: 需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供方代理人: 需方代理人:
签定时间: 年月日
油菜品种买卖合同篇三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v^种子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金红宝甜瓜种子购销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注:表格中品种的具体数量以检验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总金额按实际数量计算。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调运种子时供方必须出具相应的《植物检疫证书》,并提供“种子检验报告”。
2、需方收到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同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供需双方对移交的每批种子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申请方(单位)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三、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复合膜编织袋,30kg/袋: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供方仓库。
供方负责种子交货前的运输及贮存安全。因运输或贮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3、发运方式及费用负担:发运方式由需方确定,供方可代办或协助办理;费用由需方负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款到发货。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1、供方:保证所需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2、需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接收种子,并及时检验。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察;供方就不可抗力发生情况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同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协商变更合同条款。
八、违约责任:
1、需方无故拒收货物,需方除负责赔偿供方由此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向供方偿付无故拒收部分货值的20%的违约金。
2、如需方无故延迟付款,则每逾期一天,需方应向供方支付应付款项成分之壹点柒的滞纳金。
3、供方提供的货物如不符合本合同条款约定的(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数量不足除外),供方除负责赔偿需方由此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部分货值20%的违约金。
九、“种子检验报告”、《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种子质量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可委托省级以上种子质量检验监督部门对所供需双方共同扦取的封存样品进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付担。同时,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若需方检测发芽率、净度和水分其中任一指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供方应无条件将货物全部收回,并在10日内提供相同数量、初检合格的种子,如供方确实不能提供合格种子,则在6日内退回需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需方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并按本协议之约定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2、供方应对其所出售种子的质量负责,如供方所供种子在大田种植时出现纯度超标现象,供方接需方通知后应及时赴现场鉴定,若双方无法就现场情况达成一致,则以扦取的封存样送交省级以上种子质量检验监督部门鉴定;如供方所供种子纯度确实不到约定标准,供方应赔偿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并按本协议之约定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亩用种量按3公斤计。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以按《^v^合同法》、《^v^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同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对未尽事项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失效,一式肆份,供需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油菜品种买卖合同篇四
种植方(甲方):
收购方(乙方):
为了更好地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v^合同法》和《^v^农产品质量安全法》、《^v^农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植收购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产品预订:
二、 质量标准及规格:
2. 种植标准:由乙方提供栽培技术与管理标准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
三、 种植基地要求:
甲方种植蔬菜基地周围环境无污染源,所种植的蔬菜无恶性病虫害,在种植过程中不得使用出境蔬菜禁用的农药,如毒死蝉、甲胺磷等。
四、 收购价格:
为了保护种植户的利益,提高种植的积极性,在符合乙方的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乙方以不低于市场收购价负责收购。
五、 验收办法及运费负担:
乙方在收成前后对甲方种植基地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抽样检测,如发现检测不合格,均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检测结果合格,甲方将货物运至乙方指定地点,乙方按以上条款的要求进行过秤验收收购,运费由乙方负担。
六、 交货办法:在合同规定日期内,蔬菜成熟时双方具体协商交货日期和是交货量,做到有计划采收。
七、 双方的责任:
1. 甲方应努力提高产量、质量,按采收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
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收购产品
3. 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对甲方进行种植技术、防疫、农药使用等上门服务指导、监督。
八、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种植方(甲方): 收购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油菜品种买卖合同篇五
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v^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乙方进入甲方开办的________________市场内从事 ________________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商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甲方负责建立熟食、半成品、光禽、调味品、南北干货、水产、蔬菜、水果等产品的索证索票制度。乙方委托甲方建立乙方产品的供货商台帐以及肉类、活鸡、豆制品、粮油等产品的进货台帐,批发市场还应建立销售台账,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二)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以及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监督。
(三)甲方应建立确保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的市场管理制度,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对食用农副产品进行检测。零售市场如无相关检测设备的,以符合法定条件的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准。
(四)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查验乙方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进行抽检,及时将抽检结果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予以公示。
(五)甲方有权阻止乙方销售并销毁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份的畜禽产品和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食用农副产品;有权处置乙方上市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其他产品。
(六)发现乙方已售出的食用农副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应会同乙方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七)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当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亮照经营。乙方在交纳守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从事经营活动。经营中,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接受甲方监督。
(二)乙方保证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食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以及产品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等资料。
(三)乙方应当向供货商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经营肉类的,乙方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类商品交易确认单”(外地来沪交易还须加盖市境道口“动物检疫监督检查专业章”);经营活鸡的,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当地无重大疫情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并加盖“上海市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中心站”道口章;经营豆制品的,须提供“上海市豆制品行业协会送货单或豆制品生产企业送货单”。乙方应保证进货的确认单和其他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
(四)乙方应当认真执行进货验收制度,验明食用农副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五)乙方经销特约品牌商品的,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
(六)乙方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定应当抽检后方可上市的产品,乙方不得擅自销售,经甲方抽检或报符合法定条件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交易。经甲方抽检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返还复检费用。
(七)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买受人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货凭证。
(八)甲方收到乙方退场请求按约终止入场经营(租赁)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的,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________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违约金等发生的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清守约保证金。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上市的食用农副产品未尽查验、抽检、禁售等管理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二)甲方采取不适当方式处置乙方产品,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为必须抽检的产品,未按本市场规定申报或故意逃避抽检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有权采取 处理方式。
(四)乙方伪造、私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有权采取________________处理方式。
(五)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经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销毁,并采取________________处理方式。
(六)乙方未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提供进货凭证的,甲方有权采取________________处理方式。
(七)乙方明知或应知销售的食用农副产品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