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家校安全协议责任书篇一
家校安全教育责任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家长对于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更好地达到预防事故、明确责任、保护学生的目的。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您的孩子在我校就读期间,家庭和学校各自应承担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进行分工如下:
一、甲方(学校)责任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消防、防汛、防震、传染病预防、防踩踏及集体活动等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2.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及时反馈学生在校的不安全动态,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不定期地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及设施设备。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5.对无故缺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加强住校生管理,对漏宿、逃宿的学生,宿管教师和副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
7.学校组织集体活动时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8.适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9.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上好安全教育课、法制教育课、搞好必要的应急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乙方(家长或监护人)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用电、传染病预防、防踩踏、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私自外出或结伴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网吧、歌厅、饭店、旅店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电话)进入校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和指正,并加以管教,不能推卸责任。
体质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否则因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生病等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要给班主任打电话说明,由学生写出请假条,经班主任和政教处批准后,家长亲自接回,否则由家长自负责任。
9.家长或监护人应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告知或听取学生在家、校的具体表现,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家长或监护人应经常与子女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子女的心理,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由学校保存备案。
甲方:(盖章)卓尼县第一中学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家校安全协议责任书篇二
家校安全教育监护责任协议书
为切实维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与家庭安全教育与监护责任协议,望双方能通力合作,强化教育管理,共同担负起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
甲方:(学校)
1. 经常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
2. 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3. 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多渠道不定时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用气、防盗及各项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作好自我保护,防患于未然。
4. 注意观察了解学生思想行为,发现学生存在不安全的苗头,及时通过电话、家访等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并做好家校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5. 学校不定期地对校园内的安全设施、安全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 发现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受到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确保学生安全。
7. 对学生旷课、不请假离校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协助查找学生行踪。
8. 学校组织各项集体活动应制订安全防范预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9. 适时向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重大活动的有关安排,取得家长或监护人的及时配合。
乙方(家长):
1. 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与管理,及时掌握子女在校或在家的思想动态。
3. 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用气、防盗、防火、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 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为动态、杜绝子女利用节假日私自或结伴进入不安全场所活动,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 禁止子女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禁止子女驾驶车辆上学。
6. 教育子女不玩电子游戏机、不去网吧上网。是否有节假日、深夜不归宿这些学校领导、老师比较难发现的不良现象,如有这些不良现象,家长要及时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负。
7. 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 家长或监护人教育子女不做危险性游戏,不吃“三无”食品。9. 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学生不听教育,经常违纪(如打架、逃课),或违反安全规程,学校无法保证其安全时,家长要带回去教育、监护一段时间。
10. 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或自己有病需提前离校时,家长或亲人到校要求,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负。
甲方:(学校)
开县大德镇中心小学(茯苓村校)
班主任:
乙方:家长(监护人)
学
生:
2013年9月16日
家校安全协议责任书篇三
为加强学校和家长的联系,共同管理教育好学生,构建一个和谐的教育环境,特签订此协议:
一、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或违纪违规现象应及时教育,教师有权行使符合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权力;对学生在学校出现的问题及错误,教师应及时告知家长,协助管理学生。
二、学生必须保证每天按时到校上课,遵守班级管理制度,不得无故缺课,如确实需请假,需家长亲自到校以书面形式请假方可离校。若该生私自离校,教师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家长,教师只担负告知责任。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责任,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与学校无任何关系。
三、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及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顶撞老师,不得与同学打架斗殴,惹是生非,结交社会闲散人员,如经教师管理教育后,不服从管教,联系家长后,由家长来学校陪同管理解决,发生意外事故,与学校无任何关系。
四、学生在校外引发的打架斗殴事件,与学校无关,由相关当事学生家长自行解决,若解决无果,可由学校协助,交由公安机关或当地派出所解决。
五、以上协议一式四份,家长,学生,班主任,学校各一份,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家长:学生:
班主任:学校:
2013年6月5日
家校安全协议责任书篇四
甲方当事人:新民乡马坪地小学,法人代表:刘武俊,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当事人:罗仕佐(罗涛的二祖父),罗涛的祖母,住:新民乡扒嘎村,系本校六年级
(2)罗涛的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事由:乙方领罗涛回家管教一段时间,(从2014年5月14日至本学期期末考试)。因罗涛在我校多次违反校规校纪,经学校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多次说服教育仍屡教不改。并且越来越严重。最近直接不进校园,整天在学校附近闲逛。鉴于罗涛的这种现状学校无法对他进行管理教育。在短期内无法校正其错误,经校方多次和罗涛沟通无济于事。在万般无奈之下。又多次同家长及监护人共同商量如何教育好罗涛。但家长及监护人都觉得无计可施。经甲乙双方在马坪地小学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着保护罗涛同学在快要毕业时不要受到任何意外伤害的原则,让他在这段时间对自己的签订协议后,罗涛同学由乙方带离校园,安全事由乙方负责。行为进行反思,对其今后的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罗涛同学不进学校,校方无法知晓他的行踪,无法进行教育。对他本人存在着潜在的安全隐患。
三、甲乙双方于2014年5月14日(公历)在新民乡马坪地小学签订协议,由乙方将罗涛同学带回家进行家教,今后罗涛想参加本学期末考试,提前三天与校方联系,校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四、签订协议后,罗涛同学由乙方带离校园,安全事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摁手印):
签订日期:2014年5月14日
家校安全协议责任书篇五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职责。现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
甲方:肃南县铧尖明德小学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甲方职责: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传染病预防、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2.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在校的不安全动态,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及设施设备。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5.没有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适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8.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上好安全教育课、法制教育课,搞好必要的应急安全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10.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乙方职责: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用电、传染病预防、防踩踏、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双休日私自外出或结伴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班主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不良现象应及时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指正,并加以制止与管教。发现子女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7.对子女有先天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等特殊性体质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生病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由家长接回。放假、返校时间必须由家长接、送到校门,否则由家长自负责任。
9.根据《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幼儿须由家长或监护人亲自持接送卡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接、送学生,不得提前把孩子送到学校,不允许委托无关人员接送孩子,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10.学生在上学、放学接送途中,家长需确保学生安全。学生由家长亲自接送,接送学生时家长不得饮酒醉驾,不得乘坐“三无”及超员车辆,摩托车接送保证一人一车,学生必须佩戴头盔,如出现对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家长自行负责。
11.家长或监护人应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告知或听取学生在家、校的具体表现,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家长或监护人应经常与子女进行沟通、交流,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12.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铧尖明德小学
乙方(学生):
(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