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里的授权代理人签谁篇一
所谓无效合同,就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
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由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无效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一般来说本法所规定的无效合同都具违法性,它们大都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如合同当事人非法买卖毒物、枪等。
无效合同的违法性表明此类合同不符合国家的意志和立法的目的,所以,对此类合同国家就应当实行干预,使其不发生效力,而不管当事人是否主张合同的效力。
所谓自始无效,就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
由于无效合同从本质上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国家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
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本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本项是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效力的规定。
在经济生活中出现很多以此类合同的方式侵吞国有资产和侵害国家利益的情形,但是受害方当事人害怕承担责任或者对国家财产漠不关心,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若此类合同不纳入无效合同之中,则不足以保护国有资产。
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
欺诈的种类很多,如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提供虚假的商品说明书,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对外签订合同骗取定金或者货款等。
欺诈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的故意。
即欺诈方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为之。
欺诈的故意既包括欺诈人有使自己因此获得利益的目的,也包括使第三人因此获得利益而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
(2)要有欺诈另一方的行为。
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欺诈行为既可是积极的行为,也可是消极的行为。
欺诈行为在实践中可分故意陈述虚假事实的欺诈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的欺诈。
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就是虚假陈述,如将劣质品说成优等品;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指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
(3)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由于受欺诈的结果。
只有当欺诈行为使他人陷于错误,而他人由于此错误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与之签订了合同,才能构成受欺诈的合同。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实施损害相威胁,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而与之订立合同。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情况是以将要发生的损害相威胁,而使他人产生恐惧。
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
如果一方所进行的将要造成的损害的威胁是根本不存在的、没有任何根据的,或者受胁迫方根本不会相信的,不构成胁迫。
另一种情况是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直接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为的损害和财产的损害,而迫使对方签订合同。
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殴打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散布谣言,诽镑对方。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要具有如下构成要件:(1)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
即胁迫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对受胁迫方从心理上造成恐惧而故意为之的心理状态,并且胁迫人希望通过胁迫行为使受胁迫者作出的意思表示与胁迫者的意愿一致。
(2)胁迫者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
如胁迫者必须要有以将要有的损害行为或者直接对对方施加损害相威胁的行为。
如果没有胁迫行为,只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不构成胁迫行为。
胁迫在合同中常常表现为强制对方订立合同而实施的,也可以是在合同订立后,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胁迫行为必须是非法的。
胁迫人的胁迫行为是给对方施加一种强制和威胁,但这种威胁必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一方有合法的理由对另一方施加压力,则就不构成合同中的威胁。
如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如对方若不按时履行合同,就要提起诉讼,则因为提起诉讼是合法手段,不构成胁迫。
(4)必须要有受胁迫者因胁迫行为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与胁迫者订立的合同。
如果受胁迫者虽受到了对方的威胁但不为之所动,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或者订立合同不是由于对方的胁迫,则也不构成胁迫。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所谓恶意串通的合同,就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非法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共同订立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例如,甲企业产品的质量低劣,销不出去,就向乙企业的采购人员或者其他订立合同的主管人员贿赂,然后相互串通订立合同,将次品当成合格产品买入。
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还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由于这种合同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合同交易,本法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将此类合同纳入了无效合同之中。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七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
此类合同中,行为人为达到非法目的而以迂回的方法避开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又称为伪装合同。
例如,当事人通过虚假的买卖行为达到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目的就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由于这种合同被掩盖的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所以本法把此类合同也纳入了无效合同中。
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违反了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的合同无效。
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对于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及社会道德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我国虽然没有采用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的提法,但是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确立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五十八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实质上是违反了社会主义的公共道德,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
例如,与他人签订合同出租赌博场所。
从本条的规定可知,只有违反了这些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无效。
这是因为法律、行政法规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
强制性规定排除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合意排除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适用,如果当事人约定排除了强制性规定,则构成本项规定的情形;对任意性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商品的价格。
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不同的。
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规定人们不得为某些行为或者必须为某些行为,如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等都属于强制性规定;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只是指规定人们不得为某些行为的规定。
由此可见,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本项的规定只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任意扩大范围。
这里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如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了刑事法律或者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如我国税收征管、外汇管理的法规。
实践中存在的将违反地方行政管理规定的合同都认定为无效是不妥当的。
合同里的授权代理人签谁篇二
在合同部工作已有三年时间了,回想起这段工作经历,收获颇多,也有很多的心得体会。合同部作为公司中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合同起草、审核及执行监督的责任,是保障公司利益的重要环节。在这三年中,我对合同部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且积累了一些重要的心得,下面我将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分享。
首先,合同部工作需要严密的思维和细致的审查。合同是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权益关系的载体,合同部要负责全面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合规。不仅需要关注合同的文字,还要深入分析合同背后的意图,预估风险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我们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对于可能存在的合同漏洞或者风险点,要及时发现并提出相应的修正意见。因此,严密的思维和细致的审核是合同部工作的必备素质。
其次,合同部工作需要卓越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合同的起草和执行过程中,合同部常常需要与各个部门进行密切合作。比如,在合同起草阶段,需要与市场部、法务部等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完整性;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与项目经理、财务部门等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合同条款的有效执行。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促进信息的畅通,避免因为沟通不畅而产生的误解和纠纷。因此,提升沟通和协调能力是合同部的关键课题。
再次,合同部工作需要细致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在合同的审核过程中,我们不能只看表面,更要看中深层次的问题。要学会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逐一细致的分析,找出隐藏的法律漏洞或风险点。仅凭直观和经验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学会运用法律知识和经验来解决合同中的问题。此外,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还需要凭借自己的判断能力来决策并应对突发情况。在具体操作中,我们也需要灵活运用各种策略来防范风险、保护公司利益。
最后,合同部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自我提升。合同法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体系,其知识面涉及领域广泛。作为合同部的员工,要时刻保持学习的心态,不断向专业人士请教,并不断补充自己专业知识的不足。此外,我们还要善于总结工作经验,经常反思自己的工作表现,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自我提升,才能更好地适应和应对合同工作中的各种挑战。
总结起来,合同部的工作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工作。通过这三年的经验积累,我深刻认识到合同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也明白了提升的方向和方法。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不断学习提升,逐渐成为一名优秀的合同部工作人员,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合同里的授权代理人签谁篇三
外贸合同是外贸业务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也是外贸交易的必要手段之一。在签署外贸合同时,双方必须要明确的内容包括商品品种、数量、价格、质量标准、包装、运输方式、付款方式和交货期等。这些条款的约定直接关系到交易的顺利进行和交易结果的成功。因此,外贸合同是外贸商务中必须严肃对待和认真履行的一项工作。
2. 需要注意的合同条款
在制定外贸合同时,有些重要的合同条款必须要特别注意。首先,商品品种和数量必须要清晰明确。其次,价格条款也要约定清楚,包括货币种类、价格表述方式、价格变动条款和成交价格等。最后,保险和运输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条款,需要合理约定和严格执行。因此,签订外贸合同需要在细节上做好充分的工作。
3. 遇到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尽管在合同签署之前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减小合同纠纷的概率,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可能遇到纠纷。在面对合同纠纷时,我们要先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定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和对方所承担的义务。如果需要,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当然,最好的方式还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4. 改进合同策略的建议
为了避免外贸合同纠纷以及让外贸业务更加顺利,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我们的合同策略。首先,加强对客户背景和信用评估的调查。其次,在合同条款的约定中更加注重细节和风险控制。最后,加强和客户的沟通,及时了解和解决双方的问题和顾虑。
5. 结语
外贸合同的签署对于外贸业务的成功至关重要。遵循合同的约定和要求,协商解决合同纠纷,以及改进合同策略,都能够使外贸贸易更加顺畅和成功。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外贸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免给自己和对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合同里的授权代理人签谁篇四
合同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法律文件,对于合同的阅读和理解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我最近在与他人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深感合同阅读的重要性,并且从中获得了一些体会和心得。在合同阅读的过程中,我认识到不仅需要仔细研读合同内容,还需要注重细节,灵活运用法律常识,并保持警惕,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二段:正确理解合同
正确理解合同是合同阅读的基础,而这需要仔细研读合同的每一条款。在阅读合同的过程中,我发现有必要使用法律词典和法律文件辅助理解,并有必要通读整个合同以便理解合同的整体架构和主要内容。此外,还需要注意解读合同中的专门术语和法律用语,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正确理解合同的内容,可以使自己在签订合同时有明确的权益意识,并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三段:注重细节
合同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具有重要性,因此在阅读合同时要注重细节。对于每一个条款,都应该进行详细的审视和思考。我注意到,一些条款可能存在隐晦、模糊的表述,这时就需要细心分析,确保自己对其含义的准确理解。此外,在合同中涉及到金额、期限等具体内容时,更需要仔细核对,确保没有任何错误和遗漏。只有对细节保持高度关注,才能避免因疏忽导致的损失和风险。
四段:运用法律常识
在阅读合同时,熟悉和运用一些法律常识是非常有益的。我发现,在合同中出现的一些约定和规定,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常识来评估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了解一些法律原则和规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并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因此,在合同阅读的过程中,尽量提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能够在理解合同的基础上,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五段:保持警惕
最后,合同阅读中,保持警惕是非常重要的。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签订后将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阅读合同的过程中,需要仔细核对各方的身份信息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确保签订合同的主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同时,还需要留意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陷阱,如所承诺的利益是否过于诱人,是否存在借贷陷阱等。只有保持警惕,才能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结尾段:总结感悟
通过合同阅读,我深刻认识到了合同的重要性和阅读的必要性。合同阅读是一项需要耐心、细心和专业知识的工作。只有在读懂合同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养成良好的阅读合同的习惯,并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以增强自身的法律素养,更好地应对各种合同的阅读和签订。
合同里的授权代理人签谁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1条 委托定义
1.本合同所述委托是指甲乙双方书面(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形式:___________合同、协议、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确认甲方需要乙方 ,上述委托可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推荐至甲方并成功到岗人选,甲方均需按照本合同之相关规定履约。本合同所述成功到岗指已与甲方签署了合同,并已开始执行其在甲方的职位职责,该人选是否最终留用及在岗期限与乙方无关。
第2条 服务事项及具体要求
第3条 服务期限
2.1 从自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_月 _日止。
2.2 超出约定服务期限,如乙方仍为委托事项提供服务的,委托事项服务成功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第4条 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推荐的人选到甲方后的_____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费用结算清单,甲方须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服务费用结算清单后_______日内,将应给付给该人选的全额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若因甲方原因而至逾期未付款,甲方应按每天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___________ 。
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____ 。
开户行:___________ 。
第5条 相关费用
如果甲方委托乙方在异地选择人选;或者经甲方要求,异地人选到甲方接受面试;在这两种情况下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如差旅及住宿费、国际长途电话及传真等)在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由甲方支付。
第6条 双方关系
1.甲方为独立法人,乙方为独立自然人。本合同的签订,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并不产生任何雇用、代理或合资关系。
2.乙方绝非甲方的法律代表,无论出于任何目的,乙方均不能以书面或其它任何明示或隐含方式,以甲方的名义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7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5.1 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5.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5.3 下列情形之一时,守约方可以通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8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如下行为将被视为违约:___________
甲方在协议终止后 内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录用乙方曾于协议期间推荐给甲方的人选。
甲方拖欠乙方合同约定的费用超过约定支付时限
天以上。
甲方有上述违约行为,乙方不承担对甲方的保证期义务,甲方应补交所欠服务费和滞纳金;甲方有上述第1款行为的,需另外支付服务费的 _____%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且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也将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如下行为将被视为违约:___________
乙方将推荐给甲方且被甲方录用的人选,在其任职的第一个签约服务期内再推荐给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将在甲方就职的员工作为人选推荐给其它公司。
乙方有上述第1款、第2款违约行为,将支付相应人选年薪的 _____%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乙方有上述第3款违约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要求经济赔偿。
第9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提交位于 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0.2 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存在其他协商事宜,需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
10.3补充:___________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