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个体户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篇一
能够从事人事工作,实在是比较具有偶然性,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在一家公司企划部工作,做文案和策划的工作,后来来到这个城市,进入的也是一家公司,应聘的是策划部主管的工作,很幸运应聘成功了,而且很得老板的器重,因为做策划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和外出谈判,有时候还要陪客户,实在是我所不喜的,没过多长时间,我就调岗到了人力资源部,而且是从主管做起。天哪!虽然我一直是一个比较自信的人,但是此前只是和人力资源部门打交道,知道工作的大概,具体负责一项工作,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好在我是一个天生不服输的人,为了能尽快熟悉工作内容,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我记得那时候我一有时间就看专业的书籍,遇到不懂的,就加人力资源的专业群,向别人去请教,得益于年轻的时候记性好,以及凡事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劲,我不到两个月就胜任了工作,而且工作上的问题自己都能处理的得当了,就这样,我懵懵懂懂的开始了我的人力资源生涯,从此一直在这个职位上上上下下,诸多的苦与乐,也只有自己明白!
心里不管有多么不情不愿,但是刚来到心的地方,我也不想打退堂鼓,更何况,总经理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也属于我的直接领导之一,那时候我们都是多重领导的,分公司的总经理,直线的总部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谁的话都要听,有时候还要受夹板气,人才江湖漂,谁能不挨刀呢!
在了解了这个员工的大概情况后,我又与他的主管进行了沟通,了解了这个员工不能胜任岗位的原因,其实没什么大的问题,还是性格冲突吧。这个员工是个慢性子,主管是个急性子,总觉得这个员工工作效率低,所以就有诸多不满意,其实辞退此员工的理由一点也不充分。
虽然那时候自己的专业不够强,但是怎么沟通,我还是比较有分寸的,于是我在离下班还有一个小时的时候找这个员工谈话去了。为什么选择这个时间呢?因为谈完就快下班了,即使员工有什么情绪反应,也不会影响到其他员工,再次,他的工作也不涉及到交接,谈完直接走人,省的彼此尴尬。
现在大概记得是这样跟员工谈的:首选问他来的这几天的心情以及感受。因为和直接上级性格不大,这个员工也干的比较郁闷。所以很多牢骚也是不吐不快。其次,从他的简历中了解到他所学的专业与他的岗位毫无关联,就问他没什么没有从事本专业的工作,他说当时也不是盲目求职,其实他还是比较喜欢本专业的。
于是乎我就开始忽悠,那时候这个词好像还没流行。告诉这个员工,与其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既影响心情,又学不到东西,还浪费时间,倒不如重新选择。而且讲了职业积累的重要性,选择的重要性等等。后来又画饼,吹嘘自己在hr圈的人脉多广,可以为他推荐理想的工作等等。
记得经过一个半小时的沟通,那个员工高高兴兴的在解聘书上签了字了,也没有涉及到任何赔偿,而且对我十分感激,当时我可别的自豪,觉得辞退员工也不是这么难呀!主要是自己心软,总觉得辞退人是不太好的事情!后来为这个员工推荐了一家工作,还一起吃过几次饭,虽然现在没有联系了,而且他至今不知道,他是我hr生涯中辞退的第一人,但是我对这件事情的印象却是如此的深刻,一切都历历在目,充满弥珍的味道!
[第一次辞退试用期员工]
个体户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篇二
单位招了一员工,当时谈好试用期三个月,现还差一个星期满两个月,可因为该员工右手不大方便总是抖的厉害且写字用电脑都用左手,当时面试没发现,后期在工作中才知晓的,担心他在工作中出什么状况想做解聘处理,请各位帮忙指点下,我不想告知实际理由,我该以什么理由辞退且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在这先谢谢大家了!
[求助!如何辞退试用期员工?]
个体户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篇三
xx女士/先生:
感谢你入职以来对公司的贡献。
依据公司与你的劳动合同约定,我们在你的试用期内(时间:20xx年11月20日至2016年1月12日)对您进行了考核。由于您的考核结果不合格,公司很艰难的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敬请于20xx年月日前前往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逾期未办理,公司将于试用期满解除劳动关系。
考核不合格,不代表您不优秀,只意味着我们的工作岗位可能不适合你,希望你能够找到适合你的工作岗位。
上海xx科技有限公司人事部
20xx年x月x日
未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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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篇四
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补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吗?下面来看看!
一、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
1、“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按应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员工拒绝签合同”,可按《劳动实施条例》规定书面通知本人:“xx日前来人力资源部,如逾期不签,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字收到)
3、如果以后此人“就此事索赔双倍工资”,本人签收之日之后的不必支付双倍。
4、一般来说,愿在公司干的员工不会不签合同(因为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向公司索赔补签前的双倍工资(因为人是讲道理的,自己并没有付出双倍的劳动)。
5、不排除一些头脑简单的贪心者恶意不签合同,等着索赔双倍工资。可按第2、第3两条处理后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二、补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吗?
“两倍工资”和“补订合同”是用人单位并列承担的.责任,即使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仍应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7条又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同时必须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两倍工资”和“补签合同”是用人单位应并列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按期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不管是否补签劳动合同,均没有任何免责事由。
综上可知,一般法律是允许补签劳动合同的。但是在劳动合同补签后,劳动者还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
拓展:
补签劳动合同,还能主张二倍工资?
法律索引: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该法第八十二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个体户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篇五
公司8月招了一锅炉工,9月底我开始接手人事工作,接到此人试用期不合格单,但当时由于没有招到合适人选,所以未采取任何措施,将此人留用了,但1月份,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后,此人将薪资泄露给同等职位员工,造成人事工作的困扰,加之此人工作态度不端正,很多同事都对其反感,目前打算将此人工资调整至跟他同等职位的员工工资水平,但跟其协商后,他不同意。我自知公司的一些做法违反了劳动法,但如何圆满地解决此事,非常困惑,请各位高手赐教。
[未签合同,如何辞退过了试用期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