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可以把劳动合同发给别人吗篇一
是地方武警医院,在药剂科工作,说我拿药速度不够等等,笼统的说:综合考虑,觉得我不适合在医院工作,院领导决定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会补发一个月工资。我了解到劳动法规定,满6个月不满1年按1年算,也就是补发剩余月数的工资,而我刚好5个月多,不到6个月,劳动法解释只给半个月工资补偿。觉得医院太狡猾了,都要到年底快慢半年说要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包括奖金和年终奖也没有说清,我工作中没有犯任何错误,只是拿药手脚没有别人快,主要是以前没有在药房的工作经验。
[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可以把劳动合同发给别人吗篇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的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可以把劳动合同发给别人吗篇三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可以把劳动合同发给别人吗篇四
我是5月10日和河北的一家建设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这家公司是来锡盟开发和承建住宅小区的,我的工作岗位是生产经理,合同签订了一年,工资为年薪36000元,按平均每月税后3000元发放,合同约定冬天停工补发后两个月工资,奖金看公司的情况而定。养老费自己承担。试用期为一个月。
我于5月10正式上班,直接去工地现场,参与定位,放线等工作,公司在这个项目上还有两个人员,一个是项目经理,一个是公司的付总经理,本公司承建的7栋楼房全部分包给三家施工队,这三家施工队属于大包即包工包料,每个施工队也有自己的项目部。
我有工程师证件,项目经理证,技术员证,这些原件都给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公司副总看过,并扣在项目经理手里,我多年从事施工管理工作,内蒙古建筑学校工民建专业毕业,工龄近20了年。
在工作期间没有出现任何事故,工程本身也没有大的毛病,主体已经完工并通过了质检站的验收,装修进行了一部分,因为天气已经不允许施工了,工地于10月30日停工,项目经理10月31日告诉我不用去工地了,11月1日告诉我公司不满意我的工作,解雇我了,说我能力低下,不能胜任工作,只多发一个月工资走人。
这决定我肯定不同意,首先能力低下没有依据,这个小区共两个大项目部,在监理例会上我的这个项目部经常表扬,那个项目部天天批评,有会议记录。我的这个项目部开工比他们晚,但进度比他们的快,他们项目部没有一座装修的,有的主体都没有完。
工程的工期是滞后了,但不能由我这个生产经理负主要责任吧,上面有项目经理和公司副总一直在工地现场,下面有各施工队的管理人员,而且是大包,工期滞后主要是后期工人不到位,前期材料不到位,因为是垫资,资金缺乏,又因为材料涨价等多种原因。
工作期间项目经理和公司副总也没有给我任何批评,完工了说我不能胜任,我认为公司是不想支付我冬天的工资,才解聘的我,因为我们这里冬天停工时间长,从11月一直到明年的4月中旬才可以开工,工程已经停工了说不用我了,我认为公司这样做很不合法,这样结果我也不想再在这个公司干了,我想知道我可以争取到什么样的补偿。
补充一点:公司给项目部来了个红头文件说公司对项目部很不满意,降副总一级工资,扣发全年奖金,降项目经理一级工资,扣两个月工资和全年奖金,生产经理(也就是我)不能胜任工作,马上解聘。
谢谢各位律师了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可以把劳动合同发给别人吗篇五
关于与同志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__x,男,____年x月出生,x族,____文化,身体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x,____年x月进入本单位工作,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共x年x个月,最后一次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自20__年6月13日至20__年6月12日止,本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自20__年7月至20__年6月止。
现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及本人身体情况无法继续安排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劳动法》,决定从20__年7月1日起与____解除劳动关系,按协商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________x元整(____x.0元)。
请____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如有异议,请于60日内申请仲裁。
____x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失业人员本人、市失业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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