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物流运输服务合同篇一
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运输服务作为物流系统中的重要内容,其运输费用在物流总成本中占有很大比重。物流运输服务合同书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流运输服务合同书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本运输合同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提供运输、仓储和其他物流增值服务。具体服务时间和内容以甲方发出的传真和邮件为准。
三、运输费用
参照附件一:《运输服务价格》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 日前与甲方对上月业务进行结算,双方确认以 为结算依据。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结算清单及相关文件后的 个工作日内(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与乙方进行核对、确认。 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乙方应在甲方核对无误并书面确认上月运输物流和后开具等额正规合法发票并呈交甲方,甲方应每月 日前,以现金、支票或油卡方式支付给乙方上月的运输费用(油卡金额补超过总运费的30%)
(2)如遇不可抗力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3)如由于国家政策原因发生服务价格变化,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参照新价格履行;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本协议解除。
五、货物包装、运输及装卸:
(1)甲方委托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确写明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数量、收货人名称、联系方式、收货地点、起运时间或到达时间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如运输的货物对包装、码放、运输、保存等有特殊要求,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2)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甲方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提交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3)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4)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国家禁运、违禁物品等。
(5)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若因乙方人员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该批货物的原价及对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六、货物到达:
(1)在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2)货物运输到达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或收货。
(3)收货人收货验货时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异议的,视为乙方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了甲方托运的货物。
(4)货物抵达目的地,乙方应及时将货物信息反馈甲方,以便于甲方跟踪货物。
(5)乙方应对货物运输全过程监控,如出现问题,货物不能如约到达,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解决问题办法。
(6)货物到达后,乙方通知收货方提货,货物存放超过7天未提货,乙方则按0.01/kg收取仓储费。
七、货损:
a、如甲方足额投保,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索赔证明文件;
c、如因甲方未对委托运输的货物足额投保,货物运输过程中出险,保险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有甲方承担。
(上述abc保险方式需甲方确认一种,如未在合同中明确视同默认b条款)
(2)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燃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将甲方委托的业务交于其他公司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乙方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乙方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于甲方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的,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运输服务费。甲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乙方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在两个月内未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可以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成先受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乙方可以提存货物,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若乙方承运的货物不适合保存或提存的(包括但不限于生鲜物品等),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所得款项在扣除乙方因此说发生的费用、损失后,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九、保密/不泄密
乙方及其指定人应保证其员工在贸易交往中保守本协议中,甲方的销售、业务、客户、市场、技术等相关所有信息的机密。
在双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说交付的相关资料以及操作系统中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如出现乙方雇员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情况,乙方应就此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赔偿金 元,若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利。
十、不可抗力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恶劣天气条件、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包括罢工、政变、骚乱等)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一、合同生效后,双方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十二、合同生效后,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双方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双方的赔偿责任仅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除非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合同中任何一方对另外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间接、惩罚性的损失(如营业额或利润等,但不限于此)不予承担责任。如发生灾难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况,甲方或乙方可不经预先通知而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协议。
十三、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五、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托运人):
地址
乙方(承运人):
地址: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条件 本协议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纳 元合作保证金。
二、运输方式
汽车陆路运输
三、运输费用及运输期限
1、运输价格及运输期限详见附件:承运人《运费价格表》。
2、乙方如有调整价格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四、接货与送货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货数量、装货时间、到达地点,由乙方到甲方工厂或甲方指定地点接货。
2、甲方每次托运的货物到达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费送货上门至收货人具体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货人到承运人仓库自提,如需送货上门费用由承运人直接向收货人收取,收货标准详见附件《运费价格表》。
五、结算与付款
1、按月结算
结算周期为30天 ,当月发生的运费于次月 10 号凭上月的货运单据(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确认单据)以及运输明细表到甲方物流部对账,对账完于当月 15 号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2、当次支付
由收货人直接支付还乙方运输费用。
六、权利义务
甲方责任
1、 保证所托运货物中不夹带政府禁止或限制运输的货物。
2、甲方所托运货物必须用专用封箱带封好,并保证外包装的完好无损。
物流运输服务合同篇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及其承运工具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
3、乙方对甲方有告知义务,乙方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或拒收等异常情况需及时告知甲方。
5、如查不到收货人或者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保管好货物。
七、事项变更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收货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它费用。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于十五日前通知对方。
3、合同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之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之争议,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以下约定其它未涉内容或需要补充的内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互补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的服务内容、责任: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生产产品的铁路运输物流服务,发货站临河站,到达站北京局、郑州局、济南局、太原局、成都局、沈阳局、武汉局,乙方负责为甲方申报月计划、日计划。代办清车服务、监督过磅、装车及联系短途运输,代交铁路运费及其它费用,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运力调整,以及自然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货物运输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解决。
二、 物流运输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货物运输服务的条件下,乙方为甲方申报月计划,甲方应按提供给乙方的发运车数,先支付乙方服务费,每发运壹吨产品向乙方支付30元费用(三十元),货物发运完成后,双方应核对吨数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三、其它约定:
1、由乙方从车站申报运输计划,并负责具体落实。
2、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情况,由甲方提供丢失货物的票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乙方通过铁路保价部门协调理赔工作。
3、按照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装车不得超装、偏装,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由托运人承担的责任事故或其它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运费、仓储、装卸费用甲方自行支付。
5、甲方根据货物如实申报运输计划,如甲方申报的运输计划,发生铁路承认车后因甲方原因未装货物,视为装车,甲方应当据实支付相关费用。
6、如发生不可抗力或铁路运力调整等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从签定之日起20xx年12月31日止。
8、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本合同未尽事实,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临河站多经收费由乙方负责交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运输服务合同篇三
甲方:内蒙古齐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建设南路24号
乙方:内蒙古呼铁投资发展中心乌海营业部
负责人:李铁刚
住址:内蒙古乌海市新华大街39号—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互补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的服务内容、责任: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生产产品的铁路运输物流服务,发货站临河站,到达站北京局、郑州局、济南局、太原局、成都局、沈阳局、武汉局,乙方负责为甲方申报月计划、日计划。代办清车服务、监督过磅、装车及联系短途运输,代交铁路运费及其它费用,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运力调整,以及自然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货物运输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解决。
二、 物流运输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货物运输服务的条件下,乙方为甲方申报月计划,甲方应按提供给乙方的发运车数,先支付乙方服务费,每发运壹吨产品向乙方支付30元费用(三十元),货物发运完成后,双方应核对吨数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三、其它约定:
1、由乙方从车站申报运输计划,并负责具体落实。
2、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情况,由甲方提供丢失货物的票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乙方通过铁路保价部门协调理赔工作。
3、按照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装车不得超装、偏装,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由托运人承担的责任事故或其它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运费、仓储、装卸费用甲方自行支付。
5、甲方根据货物如实申报运输计划,如甲方申报的运输计划,发生铁路承认车后因甲方原因未装货物,视为装车,甲方应当据实支付相关费用。
6、如发生不可抗力或铁路运力调整等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从签定之日起20xx年12月31日止。
8、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本合同未尽事实,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临河站多经收费由乙方负责交付。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本运输合同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提供运输、仓储和其他物流增值服务。具体服务时间和内容以甲方发出的传真和邮件为准。
三、运输费用
参照附件一:《运输服务价格》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 日前与甲方对上月业务进行结算,双方确认以 为结算依据。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结算清单及相关文件后的 个工作日内(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与乙方进行核对、确认。 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乙方应在甲方核对无误并书面确认上月运输物流和后开具等额正规合法发票并呈交甲方,甲方应每月 日前,以现金、支票或油卡方式支付给乙方上月的运输费用(油卡金额补超过总运费的30%)
(2)如遇不可抗力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3)如由于国家政策原因发生服务价格变化,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参照新价格履行;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协议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本协议解除。
五、货物包装、运输及装卸:
(1)甲方委托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确写明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数量、收货人名称、联系方式、收货地点、起运时间或到达时间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如运输的货物对包装、码放、运输、保存等有特殊要求,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2)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甲方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提交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3)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4)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国家禁运、违禁物品等。
(5)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若因乙方人员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该批货物的原价及对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六、货物到达:
(1)在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2)货物运输到达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或收货。
(3)收货人收货验货时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异议的,视为乙方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了甲方托运的货物。
(4)货物抵达目的地,乙方应及时将货物信息反馈甲方,以便于甲方跟踪货物。
(5)乙方应对货物运输全过程监控,如出现问题,货物不能如约到达,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解决问题办法。
(6)货物到达后,乙方通知收货方提货,货物存放超过7天未提货,乙方则按0.01/kg收取仓储费。
七、货损:
a、如甲方足额投保,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索赔证明文件;
b、如甲方未对委托运输的货物投保,乙方可以根据货物的情况为甲方代办货物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相关货物成本数据资料,以供乙方衡量是否将进行投保,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毁损、灭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方拒绝乙方办理货物保险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毁损、灭失,乙方最高20元/kg的标准进行赔偿。
c、如因甲方未对委托运输的货物足额投保,货物运输过程中出险,保险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有甲方承担。
(上述abc保险方式需甲方确认一种,如未在合同中明确视同默认b条款)
(2)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燃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甲方、收货人的过错造成,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将甲方委托的业务交于其他公司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乙方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乙方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于甲方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的,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运输服务费。甲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乙方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在两个月内未支付上述费用的,乙方可以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成先受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乙方可以提存货物,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若乙方承运的货物不适合保存或提存的(包括但不限于生鲜物品等),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所得款项在扣除乙方因此说发生的费用、损失后,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九、保密/不泄密
乙方及其指定人应保证其员工在贸易交往中保守本协议中,甲方的销售、业务、客户、市场、技术等相关所有信息的机密。
在双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说交付的相关资料以及操作系统中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如出现乙方雇员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情况,乙方应就此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赔偿金 元,若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权利。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及时提供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给其他方造成额外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能够继续履行协议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恶劣天气条件、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包括罢工、政变、骚乱等)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一、合同生效后,双方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十二、合同生效后,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双方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双方的赔偿责任仅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除非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合同中任何一方对另外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间接、惩罚性的损失(如营业额或利润等,但不限于此)不予承担责任。如发生灾难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况,甲方或乙方可不经预先通知而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协议。
十三、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五、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托运人):
地址
乙方(承运人):
地址: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条件 本协议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纳 元合作保证金。
二、运输方式
汽车陆路运输
三、运输费用及运输期限
1、运输价格及运输期限详见附件:承运人《运费价格表》。
2、乙方如有调整价格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四、接货与送货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货数量、装货时间、到达地点,由乙方到甲方工厂或甲方指定地点接货。
2、甲方每次托运的货物到达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费送货上门至收货人具体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货人到承运人仓库自提,如需送货上门费用由承运人直接向收货人收取,收货标准详见附件《运费价格表》。
五、结算与付款
1、按月结算
结算周期为30天 ,当月发生的运费于次月 10 号凭上月的货运单据(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确认单据)以及运输明细表到甲方物流部对账,对账完于当月 15 号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2、当次支付
由收货人直接支付还乙方运输费用。
六、权利义务
甲方责任
1、 保证所托运货物中不夹带政府禁止或限制运输的货物。
2、甲方所托运货物必须用专用封箱带封好,并保证外包装的完好无损。
3、甲方须提前向乙方下达运输通知,并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提货、送货及收货人联系方式等必要的相关资料。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按时、全额向乙方支付运费和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费用标准详见附件《运费价格表》。
乙方责任
1
1、 乙方及其承运工具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
2、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安全准时的货物运输服务。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在合同规定有效期内送达的订单,乙方有义务再次配送并且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甲方有告知义务,乙方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或拒收等异常情况需及时告知甲方。
4、自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止,乙方应对货物的缺、损负责(不可抗力除外),并按损失货物的含税价赔偿,应赔金额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再结算当月运费时抵扣。如运送到目的地的货物外包装完好无变形且封条未损,并提供有效证明,乙方不承担包装内的数量和质量责任。
5、如查不到收货人或者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保管好货物。
6、如因乙方责任(如:失货、缺货,未按时交货等原因)造成客户对甲方进行罚款或其他相关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有效凭据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约定到货时间准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超过约定时间3天未到达,则会扣除保证金,扣除标准按照该批货物总值2%一天计算直至该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
七、事项变更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收货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它费用。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于十五日前通知对方。
3、合同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之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之争议,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以下约定其它未涉内容或需要补充的内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物流运输服务合同篇四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3、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4、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1、甲方批准给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2、乙方分理处一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_________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为经营者也是_________分理处的负责人。
9、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11、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13、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4、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6、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_________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8、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9、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10、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1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2、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
六、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运输服务合同篇五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流运输服务标准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 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a.先付款,后退单;
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