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纠纷调解协议书篇一
甲方(肇事方):(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联系人、联系方式)或(系驾驶员)或(系车主)或(系肇事方之×)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害方):(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或(系受害方之×)
乙方委托代理人:
丙方(调解方或见证方):××交警大队或(××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月×日×时×分,甲方驾驶××车由××行至××县 公路××处时,与横过公路的行人 相撞,造成××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甲方通过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支付了乙方××元医疗费。
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甲方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乙方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甲乙双方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主持调解,就甲方受交通事故伤害、乙方车辆损坏等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双方须谨遵恪守:
一、甲乙双方在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同志的主持下并达成协议,此协议的调解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是双方经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双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均不得反悔。同时双方郑重承诺放弃向司法机关、其他有权管理机关提起诉讼、仲裁等一切救济措施的权利。
二、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损害赔偿金××元人民币,包括先前已经支付的××元人民币。该一次性损害赔偿金已扣减甲方需承担乙方车辆方面的损失,甲方不再需要向乙方支付车辆损失赔偿。本协议签字时,乙方通过主持调解警官支付甲方下差的陆万元人民币即视为协议履行完毕,本案纠纷即时完结,甲方确认乙方即时再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甲方及委托代理人、成年家属在领取此笔款项时应当收回之前的××元收条,一并向乙方出具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总额××元的收条,甲方及委托代理人、成年家属必须在收条落款处亲笔签名按手印,收条原件留存于乙方处,复印件留存于交警队卷宗中备查。双方均认可且承诺以上赔偿总额是自愿调解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甲方承诺不再提起任何与本案相关的诉讼和仲裁,也放弃向司法机关提起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诉讼权利,以后无论甲方伤情发生任何变化,乙方均不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乙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不实部分。在乙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四、,双方需在本协议书的每一页下方签字按右手食指手印。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双方均承诺且确认本协议是合法、真实、不可解除、不可撤销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护,是一次性解决双方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法定各项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文书,双方在协议中的承诺不能违背,如有违背,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于调解机关卷宗一份。三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交通纠纷调解协议书篇二
身份证号码:_____
乙方(受害方):_____性别 :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因甲方与乙方发生交通事故,现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 发生事故后,甲方已支付丧葬费贰万元,乙方皆已收悉,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2, 经协商,现甲方再一次性支付乙方十万元赔偿费及肇事车辆变卖所得价款,乙方自愿放弃包括通过诉讼的方式获得的其他一切赔偿款项。
3, 甲方支付上述款项乙方应出具收据。
4, 乙方到场签字家属保证有全权代理权。
5, 乙方应自签订本和解协议的同时向甲方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谅解书》。同时,乙方保证此谅解书为唯一的谅解书并不再出具与此谅解书内容相违背的其他书面的材料或是言辞。
6, 甲方支付上述赔偿费后,甲方车辆所投保的保险由保险公司应赔偿的数额,由双方一起追讨。
7, 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上述赔偿费的两倍。
8,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9, 如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通过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10,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协议签订地: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交通纠纷调解协议书篇三
乙方:_______
事故原因:
__年5月23日甲方驾驶客三轮摩托车载客时由于机车故障导致乙方身体受损,甲方当即把乙方送往医院观察治疗,__年7月 2日乙方经治疗观察无大碍出院,甲乙双方经协商,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双方须谨遵恪守:
一、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赔偿金 6500元(大写:壹万陆仟伍佰元),包括先前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24446.90元(大写:贰万肆仟肆佰肆拾陆点玖零元)人民币。
二、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甲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甲方向医院报销失效的,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不实部分。在甲方向医院报销医疗费用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三、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非合同法所指明的一方所制定的格式文本,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立即成立生效,双方均承诺且确认本协议是合法、真实、不可解除、不可撤销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护,是一次性解决双方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法定各项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文书,双方在协议中的承诺不能违背,如有违背,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
交通纠纷调解协议书篇四
甲方: 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住址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住址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以人为本的原则,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段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元)。
二、乙方同意上述赔偿款项,乙方收到上述全部款项后即放弃对甲方的其它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事项,不得相互设置障碍。
四、本协议签字合法有效后,乙方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此次交通事故再向甲方主张权利,若造成甲方其它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双方在_____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xxx交警大队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交警部门:
日期:
交通纠纷调解协议书篇五
年 月 日,在 , 驾驶 将 撞 ,经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第 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 承担事故 责任。现经甲、乙双方仔细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经济损失 元, 付 元, 付 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 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乙方放弃对___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并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同时乙方放弃对甲方民事权利主张的诉权。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任何赔偿责任。
五、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甲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不实部分。在甲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保险理赔权利和费用归甲方所有。
六、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本协议提出反悔。
七、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将赔偿款一次性支付。
八、乙方领取赔偿款后,不能以任何方式干扰甲方的工作、学习、生活、否则赔偿甲方 违约金。
九、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分执。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纠纷调解协议书篇六
甲 方: 身份证号:
甲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乙 方 : 身份证号:
乙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x年 月 日7时50分,甲方驾驶京 8号波罗轿车由 岭去 ,行至 县 公路101km+700m处时,与横过公路的行人 相撞,撞后,轿车驶入沟内,造成 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乙方通过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支付了甲方伍万元医疗费。经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no.0000 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甲方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乙方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甲乙双方经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主持调解,就甲方受交通事故伤害、乙方车辆损坏等损失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双方须谨遵恪守:
一、甲乙双方在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 同志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此协议的调解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是双方经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均不得反悔。同时双方郑重承诺放弃向司法机关、其他有权管理机关提起诉讼、仲裁等一切救济措施的权利。
二、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乙方一次性赔偿给甲方损害赔偿金壹拾壹万元人民币,包括先前已经支付的伍万元人民币。该一次性损害赔偿金已扣减甲方需承担乙方车辆方面的损失,甲方不再需要向乙方支付车辆损失赔偿。本协议签字时,乙方通过主持调解警官支付甲方下差的陆万元人民币即视为协议履行完毕,本案纠纷即时完结,甲方确认乙方即时再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甲方及委托代理人、成年家属在领取此笔款项时应当收回之前的伍万元收条,一并向乙方出具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总额壹拾壹万元的收条,甲方及委托代理人、成年家属必须在收条落款处亲笔签名按手印,收条原件留存于乙方处,复印件留存于交警队卷宗中备查。双方均认可且承诺以上赔偿总额是自愿调解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甲方承诺不再提起任何与本案相关的诉讼和仲裁,也放弃向司法机关提起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诉讼权利,以后无论甲方伤情发生任何变化,乙方均不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乙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不实部分。在乙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四、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非合同法所指明的一方所制定的格式文本,双方需在本协议书的每一页下方签字按右手食指手印。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立即成立生效,双方均承诺且确认本协议是合法、真实、不可解除、不可撤销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护,是一次性解决双方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法定各项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文书,双方在协议中的承诺不能违背,如有违背,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捌万元。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于调解机关卷宗一份。三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交警部门达成的协议书是否应认定为合法有效给予维持,是司法实践中众说不一的问题。交通肇事行为中因肇事司机侵权行为而引起的赔偿,使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法律关系。而赔偿调解协议书的签订,又使双方原有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转化为一种合同法律关系。因此,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当事人双方之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受侵权行为法的调整,而由合同法予以调整。既然由合同法调整,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2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因此,只要原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协商签订的,订立合同时不存在上述无效情形或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可撤消和可变更的情形,原协议都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成立的,应予认定有效。同时,依据《合同法》91条的规定: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因此一旦一方当事人将协议中的赔偿义务履行完毕,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告消亡,当事人不得再行反悔,法院对此也不应该给予支持。
一、依据《合同法》第54条: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以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消和可变更的合同。因此,交警部门的协议书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变更或撤消的,即可以反悔的。但反悔一方其诉讼之案由应为撤消和变更协议而不是本案当事人提出的人身损害赔偿。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2条中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也就是说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此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且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2、该合同是在一方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实施的。也就是说一方利益的受损,是由另一方的故意行为,即利用对方没经验或利用自己的优势造成的。如果一方利益受损,但并不是由对方故意为上述行为而造成的,不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