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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理协议风险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__________受___________(甲方)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见证方)就“甲方”所需的___________在定点范围内进行了询价,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询价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及其数量
二、合同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三、质保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部合同货款;
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2.甲方收到的乙方“省级计算机及空调定点采购询价单”报价文件;
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见证方持二份。
项目代理协议风险篇二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代理协议风险篇三
签约日期:2012年_____月______日委托方:
业主公司名字
公司地址坐落于(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公司地址坐落于中国四川省成都市盐市口顺城大街8号中环广场1座30楼(以下简称“乙方”)
缘甲方拟委托乙方对于本合约不动产标的之物业提供首席招商代理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同意订定合同条款如下:
一、定义
“该物业”指位于物业名称“”。“租赁区域”指该物业的商业部分。
“租赁区域总面积”指零售商业面积,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租赁面积约平方米(以最终测绘报告为准)。
“租赁意向书”指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意向合同书。“正式合约”指甲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该商业”指该物业的零售商业部分,具体面积及位置以承租场所的平面图为准。“业主”指、其合法继承人、转让人或受让人。“开业”指业主以不同形式宣布项目商业裙楼部分的开业当天。“首席招商代理”是指:
由乙方的招商团队负责本项目的租户招商工作,乙方是甲方首席的第三方招商代理公司,参与甲方在招商过程中的招商前置作业、项目定位调整及招商策略的协助工作,并接待及处理其他第三方招商代理公司介绍之租户。
二、合约期限
自签订本合约书之日起,至甲方所提供的零售商场开业日。
三、终止合约条款
1)代理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合同所规定之各项服务,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及应提供的服务,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如甲方书面要求一个月后,乙方仍未有改进,甲方有权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合约终止日期以通知书发出之日期起15日后为准。
2)在代理期间,如乙方按合同约定正常履约,甲方不得无故不支付乙方合同所规定之费用。如发生上述情况,则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其付款要求,如在乙方书面要求一个月后,甲方仍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即被视为终止本合同。
3)如双方确认终止合约条款的条件符合时,则在此之前已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有效合同,所应支付乙方的代理顾问费用及招商代理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结清。对已签订租赁意向书但尚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如在代理期结束后6个月内与承租户签订正式合同并收到承租商户保证金时,甲方按应支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费用标准结算给乙方。
四、乙方关于该物业的首席招商代理责任,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拟定符合定位要求的招商策略与阶段性计划。
拟定租金方案并负责就市场趋势及其对租金水平的影响,以及适用于该物业之租约条款等提供最新资料及建议。制定整体租赁策略及租赁调控策略。就租赁限期、租赁条款、租赁责任等有关租赁该物业条约的制定提供意见。就租户组合、配套设施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拟定目标租户建议名单,圈定招商对象。
乙方在得到甲方正式委托后,应迅速筛选受托项目之目标客户,并在带目标客户看过项目后将就本项目所填写的“客户确认书”(含目标客户名称,电话,地址,联系人,客户业务种类等详细资料以及客户需求情况)于甲方处备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并通知乙方后,该客户将被视为乙方的代理客户。乙方应在代理期间随时填写“客户确认书”于甲方处备案确认。8负责开展及跟进租户,协调并落实租赁条件,协助签订租赁合同。乙方将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招商小组(见附件一)。招商具体事务由成都仲量联行商业零售部副董事廖曦小姐担当项目首席招商负责人,负责在招商过程中的协调、跟进。项目小组主要成员应保持稳定(此前需由甲方确认)。
乙方安排与甲方每月不少于一次例会,地点原则上为西安(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也可进行不定期会议)。会议讨论租赁策略和租户拓展计划,以及租务代理的进展和推广活动。同时,乙方将向甲方每周提供一份招商进展与租户拓展计划报告。
乙方在项目启动全面招商时按照实际情况将会派驻场一位或以上招商人员负责团队客户的整合、带看客户及接待上门的客户。
五、招商时间要求及工作成果
本项目的商业定位、业种业态组合、招商进度规划及工作成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署补充合同另定。
六、保密
与租户或准租户所达成之协议,不论是于磋商期间所作协议,或是存载于预租/租赁合同或具法律效力等文件及其内容,乙方均应严格保密。甲方亦同时对乙方所介绍的租户或准租户的资料严格保密。
七、代理顾问费
7.1乙方将为甲方提供
100%租赁完成时截止。
7.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代理顾问费为每月人民币
7.3代理顾问费的支付:
乙方将在代理顾问服务开始后第一个月起,每月的前一个月的25日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书,甲方应于收到通知后30天内支付给乙方的指定帐户。如应甲方要求延长服务期限,则费用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仍为每月人民币元,按月支付。
八、招商代理费
8.1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收费标准:主力店是指百货、超市、电影院、家居卖场、家电卖场等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的业态。
1)百货、超市、家居卖场类:
招商代理费为相当于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平均月租金之2个月的金额或保底金额两者取高的方式确定。
(注:用作计算的平均月租金是指每份租赁合同上所确定之租赁期内的平均月租金,装修免租期和租赁期内的免租期及甲方给予租户的任何优惠条件及利益均不计算在内。)
2)电影院类:
面积大于3500平米的影院主力店招商代理费为每家人民币3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8.2非主力店招商代理费收费标准:
承租方经乙方介绍与甲方签署租赁合同且已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了保证金/押金的,视为乙方完成了该承租方相关的委托事项(“成交”)。
如成交的情况下,甲方将以以下二种形式之一计付乙方招商代理费用:1).租户以固定租金形式或以保底租金和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计收租金:
2).租户以其它形式(注2)计收租金:
a.合同年限在三年以下的合同,按照确定之楼层平均预算租金的1.5倍来收取招商代理费。
b.合同年限在三年及三年以上的合同,按照确定之楼层平均预算租金的1.8倍来收取招商代理费。
注1:用作计算之平均月租金是指每份租赁合约上所确定之租期内平均月租金。(不包括任何租户应缴交的税费、管理费、空调收费等,同时装修免租期和租赁期内的免租期及甲方给予租户的任何优惠条件及利益均不计算在内。)
注2:其他形式包括:以租户营业额百分比提成方式计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加营业额提成方式计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和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计收租金及任何非固定租金方式、承租方要求与甲方合资/合作经营,或完全要求甲方出资建设且由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并取得利润分成。楼层平均预算租金会在招商工作正式开始的提前三个月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相关的补充协议进行确定。
8.3招商差旅费:招商过程中产生的在中国境内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本项目招商需要,乙方工作人员赴海外进行招商,如费用要求甲方承担的,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包括费用预算),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支付该费用。
九、招商代理费支付方式
1)招商代理费于实际承租商户签署承租意向书且甲方收到该承租商户的定金或首期保证金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发出此笔招商代理费付款请款单和收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费的50%作为第一笔招商代理费,余下之招商代理费则由甲方与实际承租方于正式的租赁/联营合同签署,且甲方收到全额保证金或押金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发出此笔招商代理费付款请款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费的50%。
2)甲乙双方同意,不论是任何原因,如租户签订了承租意向书后,但最终未能完成签署正式租赁/联营合同,而且甲方已向该租户退还了保证金的情况下,乙方同意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內,全数退还甲方有关该租户已支付过之招商代理费。但是,如甲方没有退还该租户的保证金的情况下,乙方无需退还甲方有关该租户已支付过之招商代理费。
3)本合同终止日当天起计壹个月内,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原则完成结算,经结算后实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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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理协议风险篇四
xx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xx
1.委托项目:xx
2.委托内容:xx
xx
1、甲方职责:xx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xx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78000元(七万八千元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代理费用作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费用,待整个招标结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费。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xx乙方:xx
地址:xx地址:xx
电话:xx电话:xx
传真:xx传真:xx
法人代表:xx法人代表:xx
授权代表:xx授权代表:xx
签约地点:xx
时间:xx
项目代理协议风险篇五
合同双方:
甲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独家招商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规划商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之独家招商代理商,招商该项目全部可招商面积。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年月日终止。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报送的所有方案;
4.乙方所制定的招商价格及招商方案等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7.在代理期间,甲方须指派专职专门人员负责对接协调招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3.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积极开展项目的整体工作;
4.按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本合同条款独家代理招商该项目;
7.负责该项目招商工作的管理以及招商客户的接待及咨询;
8.负责客户的发掘与谈判;
9.负责督促客户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第六条:招商代理服务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招商费用:
1.1.1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按1.5万元/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启动费,每月结算招商代理服务费时再进行扣除。甲方须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准时支付给乙方。
1.1.2乙方收取甲方以本项目物业2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金;
1.3租金价格:
1.3.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由甲方确定;
2.招商费用结算:
2.1招商费用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代理佣金;
2.3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次应付款项为依据。
3.招商补充条款:
3.1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项目招商原则,项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则执行;
3.2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租金由甲方没收(未能没收的部分除外)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3.3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乙方招商客户达到以上标准,或虽未达到但甲方给予书面认可,则视为该客户招商成功,并与客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3.4乙方招商客户达到《客户签约标准》,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经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获得入场资格。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4.如因甲方由于主观原因而未按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材料等而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所有者。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招商工作提供有利支持与帮助。
4.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或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陈述并保证
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其他
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签署日期:年月日
项目代理协议风险篇六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作投资经营代理项目协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_____代理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合作项目
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_____,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提供相关手续及证件。
第二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资额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出资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出资款用于__________,如需续交_____则由双方按相应的股份占比出资。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盈亏分担
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风险和利润共同分担
1、甲、乙双方各占合作经营此项目纯利润的_____%;
2、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项目管理由甲、乙双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双方协商后实施执行。
2、其他业务员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双方一致同意后,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项目代理协议风险篇七
甲方:(委托方)
地址:
乙方:(受托方)
地址:
就xxx物业的委托招商管理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物业状况
委托招商物业为,位
于,建筑面积为
甲方拥有对该物业的承租、转租及经营权。
二、委托事项
就xxxx物业,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招商管理,具体包括:前期招商准备和中期招商管理(详见附件一),以及后期商业管理。
三、工作期限
(一)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委托事项的前期及中期工作。
1.前期招商准备:应予8月20日前应完成,包括市场调研、商业定位报告、动线设计、铺位划分以及物业技术等文件。
2.中期招商管理:月30日前,实现物业出租率达到50%;1月31日前,确保物业出租率不低于90%,保证物业达到基本开业条件。
(二)甲方书面确认乙方的上述工作成果,视为乙方的前期招商准备工作完成。甲方书面确认日起,视为进入中期招商管理阶段。
四、代理费用
(一)数额:
1.就乙方的前期招商准备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万元人民币。
2.就乙方的中期招商工作,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万元人民币作为顾问费。此部分顾问费用仅限于中期招商期限内,即自年9月1日起,至201月31日止,共五个月时间。
3.乙方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招商任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物业个月租金额的佣金。
(二)支付方式和期限:
1.前期代理费,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50%,乙方的前期报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甲方支付剩余50%。
2.顾问费,甲方于当月5日支付。
3.佣金,甲方应在同租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并收到租户的租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五、工作费用
(一)市场推广费由甲方负担,但市场推广费不得超过物业总租金额的5%。
(二)乙方招商团队的报酬、保险、工装、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每周检查、督促乙方的工作计划实施。
(二)甲方指定为甲方的联系人,电话:,负责就本项目与乙方沟通联系工作。
(三)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物业有独家的承租、转租和经营权。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招商工作所需的基本办公场所和设备、条件,详见附件2。
(五)甲方应当按约定时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六)乙方不能按照计划完成当月工作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乙方次月顾问费,直至乙方如约完成当期工作计划。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负责制定市场推广计划,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二)乙方自行组建、管理招商团队。
(三)自甲方确认乙方前期招商准备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中期招商管理的分月工作计划。
(四)乙方每周向甲方通报本周的工作进展以及下周的工作计划。
(五)乙方确认为乙方的联系人,电话:负责就本,项目与甲方的沟通联系工作。
八、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履行。否则,违约方除全面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外,还需另外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已履约金额的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不能完成中期招商任务的,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的中期招商期限可顺延一个月;顺延期内,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当月顾问费。
若乙方中期招商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收取甲方的顾问费应全部退还。
九、税金
乙方将不负责甲方为此次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支付费用的税费,税费部分甲方自行承担。但佣金部分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等额发票,税金由乙方自理。
十、知识产权及保密
乙方按本合同提交的咨询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所提交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所造成甲方损失应予补偿。
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遵守合同保密条款,本项目的顾问服务成果以及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泄露、转让,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
乙方同意甲方免费使用乙方公司名称、公司标识、商标等用于该项目的商业宣传或广告。甲方需通知乙方并保持商标设计的统一性。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部分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日期:
乙方:
代表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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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理协议风险篇八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受托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甲方需要,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项目:
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委托公关策划代理项目,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系正当合法业务。
二、 聘请乙方为公关企划顾问单位,授权乙方 先 生(女士)作为委托项目的代理人,并与乙方签订公关顾问单位协议书,出具授权委托。
三、 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 料,中途如有情况变化及时通报乙方。
四、 项目所需时间:
五、 乙方承担委托代理项目,要指定专人办理,按月或 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展情况,以便甲方配合。
六、 为了有利于开展项目代理工作,甲方同意乙方所派 的承办人员以甲方身份开展工作(必要时提供有关证件、名片)。
七、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如实向甲方通报实际情况,否 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 代理费用:
九、 费用支付时间:
十、 如乙方代理的项目如期保质完成,甲方应对乙方承 办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
十一、 由于乙方的原因拖延时间或未达到预期效果(金 额),甲方将适当扣除代理费用。
十二、 如乙方项目代理不成,不得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退还甲方定金。除甲方同意支出的必要的差旅费、材料费、公关费由甲方负责,未经甲方认可的开支由乙方自负。
十三、 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由 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四、 其它约定:
十五、 因国家政策性变化,造成项目无法进行时,可以 终止协议,各自承担自己已支付的费用。
十六、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效力。
十七、 本协议有效期自 月 日起至月 日止。
十八、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 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项目代理协议风险篇九
11.2.2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计算标准:
在合作期限内,凡乙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且甲方收到租赁合同约定的由商户支付首期租金和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按以下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标准与乙方结算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乙方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月租金×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差额。
e、当期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之和除以当期可租赁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总额。
11.3招商佣金结算并支付方式:
方支付上月80%的招商佣金,剩余20%的招商佣金于该项目正式开业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甲方确定的开业时间(以集团审定开业日期为准),项目签约率应达到80%以上(含80%),若未达到,则甲乙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待签约率达到80%以上(含80%)后,甲方于次月与乙方结算剩余20%的招商佣金。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
第十二条双方责任
12.1甲方承诺向乙方所提供和出具的所有有关项目的开发经营所需的法律文件是真实和合法的。如因甲方的任何不合法文件造成招商工作的阻碍或发生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等任何纠纷,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2.2乙方承诺在策划、招商过程中不得虚假宣传,不得欺瞒甲方和欺骗客户,不在策划、招商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甲方利益和项目形象。
12.3乙方承诺对乙方在招商过程中知晓的客户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向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12.4双方承诺互相为对方保守商业机密,未经双方共同认可,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和对方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2.5若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收取客户财物,甲方将对乙方追究收取财物金额两倍的违约索赔,且甲方有权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2.6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提请召开临时会议或专题会议。提请方负责会议安排及提前通知另一方及相关合作单位(若有),另一方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若为重大事项召开会议的,提请方应当提前将会议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参加各方签字确认。
12.7甲乙双方提交给对方并需要对方予以答复的书面文件,应当送达给本合同
第八条约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双方的通讯地址列于本合同的首页,任何一方通讯地址的变更,应在变更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相对一方送到原地址应视为已按本合同的约定送达。
12.8合同履行中,若达成一致需要变更本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调整本合同内容。
12.9任何一方均应恪尽职守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否则造成损害与赔偿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如无理由、无知会单方擅自终止执行本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费用、损害项目形象、谋取不正当利益),守约方除保留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外,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13.2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招商代理佣金,甲方每日应按当期应付未付费用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滞纳金补偿给乙方,逾期付款达到6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履行提交策划报告、进度报告或其他义务,乙方每日应按当期招商代理佣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达到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除向甲方返还已收全部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4如出现不可抗力(如战争、瘟疫、地震、台风、海啸、政府法令强制要求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不能视为违约,双方应予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所出现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如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相关补充合同,所签署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15.1除非本合同有特别约定,非一方过错,本合同未到期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提出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本合同。
15.2无论是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或提前终止,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后,并顺利完成工作交接后,双方合同关系即告结束,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因一方过错、或者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中所指“面积”均指建筑面积。
16.2如双方决定另定补充协议,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