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标的包括哪些篇一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就“杭州市财政局集中采购货物类的网上询价项目”进行网上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一、采购编号:hzzfcg-wsxj--000428
二、采购名称:杭州市财政局集中采购货物类的网上询价项目
三、采购内容:(1)集中采购货物类数量:1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建设,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获取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可以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询价通知书》。
七、采购响应:
(2)响应要求:供应商须通过用户名加手机验证办理相关报价事宜,并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入库手续。
八、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00000.00元。
九、采购保证金:0.00元
收款单位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
账号
供应商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办妥保证金交纳手续。
十、询价通知书附件。
附件1:********注册或登录后可见b"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杭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郑立星
联系电话
十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翔飞
联系电话
传真
合同标的包括哪些篇二
范本买受人:
出卖人: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物:
二、买卖标的物业已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标的物应置放于。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标的物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____日催告,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以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
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39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________年,自登记日起算。
出卖人收回标的物____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
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九、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契约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并愿抛弃民法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本契约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卖人依第五条收回的买卖标的物,经拍卖所得的价金与买受人已付的价金合计总数不足清偿全部货款时,买受人及连带保证人仍应负全部清偿责任。
合同标的包括哪些篇三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序号标的名称规 格 型 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 额(元)备注
注: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为元,税额为元,总价款为元(包含13%的增值税),总价款含运费,不变价。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自带出厂产检验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需方应在收货后的15日内自行组织验收并书面提出异议,如超过15日的,视为货物验收合格。
第三条、供方对质量负责的件及期限:按国家标准执行,质量三包,质保期一年。
第四条 、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电缆盘供方回收,需方用完货物通知供方回收工作由——负责,需方有保管电缆盘义务,如电缆盘系需方人为破坏无法回收的则赔偿相应损失。回收时间为到货一个月,若供方不按时回收则一个月后需方自行处理。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货有出厂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第六条 、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5-18号(含运费,不含卸车费)。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担:供方送货至需方指定工地,卸车费由需方承担。
第九条、货权转移:双方同意,货物出厂即视为供方的货物所有权转移给需方。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国家标准验收,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以最终确认函为准,对供方确认函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款30%,货到工地5个工作日付到总货款的60%,余下40%货款需方于 年 月 日前付清;凭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除条件:货到工地,验收合格,结清货款,质保期满后,自行失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按国家民法典执行,如有一方违约,拖欠货款部分的违约金,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付,律师费、差旅费等因诉讼发生的支出,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送达方式:各方承诺,本合同落款处所列联系方式,为各方有效送达方式,如发生争议、诉讼的,以合同落款处的送达地址为准,如一方变更送达地址,需书面变更及提供新的有效送达地址,否则原地址仍视为有效。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供方及需方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需方应附有效经营、身份证件复印件,随加盖签字、盖章合同一并提交供方,否则供方有权不予发货。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供方持壹份,需方持壹份。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供 方
供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传 真:
税 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需方(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税 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合同标的包括哪些篇四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货物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采购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愿就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委托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二)预算批复文号:
二、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实际履行,具体如下:(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
(3)甲方经调查了解,如查实乙方确有超越协议,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活动的行为,有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4)免责条款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或遭遇不可抗力,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在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的采购(招标)活动中,甲方享有在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等关键环节派员进行监督权利。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依法从事货物采购活动和履行协议的义务;
(2)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保证乙方独立履行协议且不受任何干扰的义务;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7日内,有向乙方提交项目技术需求/技术参数的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权利
(1)乙方有依法在协议范围内组织货物采购招投标活动,且不受任何干扰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委托范围内,有依法从事货物采购招投标活动的义务;
(2)乙方有向甲方讲解货物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
(4)甲方确认上述文件后,乙方有印刷、发布、发售和提供上述文件的义务;
(5)乙方有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项目采购信息的义务;
(8)对委托项目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的义务;
(11)在受托权限内,乙方有受理项目质疑,草拟答复意见、报请甲方审核及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质疑供应商的义务。
(三)其他约定1、代理报酬为:2、付费方式:
1)甲方确定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确认后将服务费转账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开户行:
账号:
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3、乙方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规定退还,出售招标文件费用归乙方所有。
4、乙方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三、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背上述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一)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二)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四、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的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
(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合同标的包括哪些篇五
二、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的目的主要是方便对合同的查找和管理,在企业和机构中,由于相同名称的合同大量存在,为方便合同的查找和管理须要按一定的规则给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的规则没有统一的规定,只要便于查找和管理就可以,如果只是个人偶尔签订的合同,很少存在重复,就没有必要给合同编号了。
三、合同签约方:
合同的签约方是合同的必备条款,也是重要条款,该条款不仅仅是注明签约方的名称,还包括代称(即甲方、乙方等)、法定代表人(适用于以企业为签约方)、身份证号码(存在同名情况,方便区分)、职务(适用于以企业为签约方,法律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有一定的限制,如不具有一定的职务,要担当企业的代表人就须要企业出具委托书或其他证明)、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银行帐户号(特别是以金钱为给付任务的合同),当然,这些项目要根据合同具体的需要灵活选取。
四、自愿立约条款:
法律规定合同的订立若是存在胁迫、重大误解等非自愿的情况,合同便可以被撤销,在合同中约定自愿立约条款,承诺立约的自愿性,便可以有效地保证合同的效力。
五、目的条款:
合同的目的在合同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不明,或遗漏的时候,合同的目的便可以用来解释合同的其他条款,并可以为遗漏的条款指明可以使用的合同的习惯性规定。
六、标的物:
标的物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载体,约定明确的合同标的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也就相应地增加了确定性。在约定标的物条款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约定标的物的种类、数量、型号、颜色、产地、重量、质量等信息,总之,要使标的物尽量的准确,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
七、权利条款:
在约定权利条款时,要注意全面地顾及到从合同着手订立到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对每一个须要控制合同相对方的环节都要约定自己相应的权利,同时约定合同相对方相应的义务,从而保证对合同过程的控制,顺利实现合同目的。此外,在约定合同权利的时候要注意自己所享有的权利与所要履行的义务的平衡性,也要注意到合同相对方所享有的权利与所要履行的义务的平衡性,不使权利义务失去平衡,使得一方负担过重,影响合同的订立,一定意义上,合同要达到互利的目的。
八、义务条款:
参照权利条款说明。
九、交付条款:
在此条款中要约定交付标的物的时间、地点、须提交的凭证、交付的对象、因交付行为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的承担等项目,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灵活选定约定的项目。
十、验收条款:
要严格按照对合同标的物的约定拟定验收条款,对于不符合合同标的物的交付要约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如拒收、提存、标的物损失的承担等等。
十一、保密条款:
在合同双方的合作中往往会知晓相对方的一些机密,如果对这些机密保护不当很有可能给机密相关的签约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此有必要对相关的机密做好保护,如重要的生产技术、客户资源、产品来源地、产品成本等等。
十二、保证条款:
可用来使签约人声明保证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保证自己具有签约的能力,保证履行合同等等情况,使那些较难控制的事项得以确定,一旦违反便可据此追究责任。
十三、声明确认条款:_______________
十四、违约责任条款:
约定违约的类型、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赔偿的范围、数量、测算赔偿数量所依据的标准等等。
十五、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展条款:
由于合同是面向未来的,而未来又面临着许多的不确定性,为了不使自己在出现特殊情况导致履行合同已无可能,或者明显违背合同订立的目的,可能使自己遭受重大损失时,不致受到既定合同约定的刻板限制,须要事先预测自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和风险,对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展的条件做出约定。
十六、担保条款:
合同签约一方可能对另一方的履约能力不够信任,为此须要引入适当的保证,在约定保证条款时,要说明保证的种类、期限、范围、是连带或一般保证、担保物的交付、保存、担保物受损灭失的的责任承担、担保物的提存、保证人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等。
十七、不可抗力条款:
主要约定自身所可能遇到的特殊的不可抗力,其他有关不可抗力的规定可以参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
合同标的包括哪些篇六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平等协商,现就甲方所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第()号使用于( )上的注册商标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乙方作为受让人应当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支付方式为( )。
第三条 甲方保证此协议签订时,任何第三人无权就此注册商标主张权利,该注册商标上不存在有任何妨碍乙方作为注册商标受让人权利行使的障碍。
第四条 双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共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双方约定转让此注册商标之一切申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负有积极协助办理之义务。
第五条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此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后,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之日起,乙方成为此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享有作为此注册商标所有人所应当享有的一切权益,并承担所应当承担之一切法律义务。
第六条 乙方保证此注册商标转让完成后,使用该注册商标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维护商标的声誉。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