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解除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篇一
被诉人:某养鸡总场。
案情
邱某于1986年4月被某养鸡总场招收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限至10月31日届满。邱某于3月份因患腰椎间盘突出症,休病假超过3个月。按该场规定,休病假超过3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场方于7月份解除了劳动合同。8月份场方又通知邱某上班,上班按临时工对待,不签合同。邱某上了几天班后,因病不能胜任工作,自动离岗。场方称,邱某是违纪,不能发给补偿金。邱某不服到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诉。
分析意见
养鸡总场故意制造理由,不发邱某补偿金是违背劳动法的。因邱某确是因病于1996年7月份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应及时发给补偿金。但养鸡总场于8月份又通知邱某上班按临时工对待,又不签劳动合同。邱某因病未愈,上了几天班就自动离岗了。该场抓住邱某自动离岗问题不发给补偿金。
仲裁结果
仲裁委员会多次到养鸡总场找有关负责人宣讲有关劳动法规,使其充分认识到劳动法的权威性。并指明不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会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在此基础上,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
2.仲裁处理费200元,双方各付100元。
来源:中国人力资源法律网
解除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篇二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1.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上限是多少
2.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分段计算
5.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6.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7.公司裁员标准补偿金是多少
8.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9.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有哪些?
10.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解除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篇三
公司是不能毫无理由的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否则就会要求给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是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在合同时间内解除劳动合同,就要赔偿劳动者相应的损失,那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是什么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2、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
1、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形式。根据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指旨在弥补一方因另一方违约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而约定的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是指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数额可以大于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金。根据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程度,违约金可为分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两种。凡是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就属于约定违约金;由法律规定的违约金,就属于法定违约金。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以下简称(通知))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这一规定确立了约定违约金是我国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目前我国律法规没有对法定违约金作出具体规定。
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违法、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应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给予补偿。
《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赔偿损失是我国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这是承担劳动合同违法责任的主要方式。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继续履行是我国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l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具有强制性。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和合同违约救济的一种手段,虽然我国《劳动法》未予规定,但从合同法原理、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工会法及工会法解释的精神和我国劳动的现状考虑,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形式适用继续履行原则意义重大。
解除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篇四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危险作业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篇五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你的合同到期了,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有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会有三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单位和你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2.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你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3.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你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这项规定,应把握两点:
1、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而不是根据其实际工龄来计算。当然,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前的`工作年限按照应合并计算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内的,应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2、因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因此,如果这名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只有6年零半个月,且本人的实际工龄没有可以合并计算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则你公司应按7个月的工资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即便是按该员工所说,其实际工龄已有零半个月,公司也只须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