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系统开发合同免费篇一
本合同由下述双方签署: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有意为乙方业务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上述信息化管理系统,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 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均指本合同所规定的、甲方拟建设、乙方拟提供的信息化集成系统及其部分。
2、 里程碑里程碑指乙方为完成甲方拟建设的信息化系统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部分项目。
3、 秘密信息秘密信息指甲方、乙方所有用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方、乙方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 工作日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一、甲方业务及信息化系统描述
1、甲方业务描述
甲方的主营业务为(),兼营业务为();甲方拟建立的信息化系统为(),拟建立的信息系统其要求和主要功能为()。
2、甲方现有的相关(技术设备名称)(信息化系统名称)为(),其主要功能是(),乙方对该系统已经充分了解,并将结合甲方拟建的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其中注明了拟选用的设备与软件。甲方保证对所拟选用的上述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拟建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甲方自行处理;但原有系统中的功能,除(甲方明确表示需依照本合同由乙方升级的和不予保留的功能)之外,乙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系统后,而破坏其原有功能。
二、乙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描述
乙方已经充分理解甲方的需求并根据上述所书的甲方业务和信息化系统的描述,向甲方提供以下信息系统集成:
1、硬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设备为()和()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该产品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将支持(、、、、)软件的运行。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见《附件1》。
2、软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其中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为(),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该软件系统以(乙方,甲方,第三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为运行平台,由()软件为操作平台;其软件系统包括:()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等()子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
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该软件与(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所建立的信息系统将支持甲方()业务和/或管理的运作。该软件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见《附件2》。
3、信息系统达到的目标:
整体功能符合甲方的所描述(经营、管理、、、、)系统的要求,能够达到系统的集成以及模块之间的无缝衔接、数据的无缝传输、数据充分共享、快速响应查询;其具体的数据为:业务处理速度为每分钟(),数据存储量为(),数据传输速度为(),响应查询时间为()。
系统具有开放性,能够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包括技术设备的更新、具备后台编译、预留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采用标准技术);整个系统能够达到甲方所需功能的开放度,(同买方原有系统相兼容)。
4、系统设计的原则
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在技术上将体现以下原则:
三、信息系统开发与进度
1、本信息系统的开发分为()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依据本合同《附件3》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六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制作的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其具体的里程碑阶段和进度见《附件3》。
2、项目管理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己方管理小组成员,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另外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能符合项目及其进展的需要和要求。任何一方的小组成员如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则由该成员所代表的一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甲乙双方应按照本项目的性质,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有关系统情况,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资料和情况不予提供,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或造成乙方的损失,则甲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
4、设计方案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目标,在()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该设计方案后,对设计方案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和使用性进行审核;甲方应在()日内完成审核,如认可的,则在设计方案中签字认可。如有异议,则提交乙方复审,如不构成问题,则乙方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
甲方虽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核并签字,但甲方只对设计方案中信息系统对甲方的适用性、可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并不对设计方案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该设计方案在今后出现任何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该设计方案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系统设计方案是整个项目的核心,是项目质量的基础、是履行合同的根本,且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最多,因此在此由甲方也对方案进行审核,将有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减少可能的修改,并能更加切合用户的需要。
5、进度报告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天内,以合理的、甲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包括硬件和软件建设阶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与计划执行、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需在(七)天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及项目延期的责任。
6、 第三方监理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相关的、与甲方同等的、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
7、转包与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将转包或分包盈利(转包或分包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的差额)的(双)倍支付给甲方,并按转包或分包项目价格的()%支付违约金;除立即终止转包或分包合同外,乙方仍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质量等条款,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项目变更
以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和信息系统的最优化为原则、在本项目的基本范围内,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适时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技术参数的提高或提升、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 若甲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应,其内容包括详细的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 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应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签署予以确认,乙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 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回应、如对价格或交付日期的变化等,甲乙双方有权将此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裁决生效之前,甲方执行乙方回应中的要求,乙方执行甲方所要求的变更。仲裁裁决下达后,双方即依此执行并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本条款对仲裁的选择是独立的,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条款所规定的争议方式解决的选择。
4、 如乙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5、 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建议签署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交付
1、交付时间和地点乙方将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和项目,由乙方支付运费和保险费,(逐项列明有关费用)交付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地点:()。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时间;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能接受交付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方式乙方在进行每项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交付前()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天内安排接受交付。
3、交付内容乙方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交付;除项目本身的系统运行外,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安装手册、工作手册、系统软件、计算机文档、人机交互学习程序等;如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
4、检测与检验乙方在交付前,应当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检测标准见《附件3》及()。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天内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信息系统任务、要求和功能;或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于()天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最终检验合格由甲方领受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但此项重复程序不得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相应合同履行期。
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所交付项目缺陷,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帮助改进此项缺陷,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系统试运行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
如由于乙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由于甲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是甲方自行采购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系统验收()天的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本信息系统)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天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
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天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如为系统故障原因,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如系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而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由此视为系统验收已经通过。
五、所有权、版权和使用权
2、受甲方委托,由乙方开发的()软件及相关文件和文档的版权归()所有;()方享有其使用权。与本信息系统相关的且由此项目开发而新产生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等所有权归()所有,()方享有使用权。(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所有权和/使用权或泄露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或技术诀窍。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3、甲方对乙方所售予(许可)的()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规定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或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并不表示甲方已经从乙方获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它们的权利。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来自于和/或属于第三方的软件,甲方在使用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依法使用。乙方应将该等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
5、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因其发生收购、兼并、重组而发生变化;如甲方被收购、被兼并、被重组,则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或重组之单位。
6、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信息系统后,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任何被甲方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的复制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甲方承但。
六、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总价为:
其中硬件系统价格为:
软件系统价格为:
集成价格为:
2、项目增减
如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第()项条款规定对项目作出有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增减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拟定价格为原则,商定具体变更后的价格。
3、付款方式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硬件系统
3.3余款计人民币()元,在硬件系统正常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软件系统
3.4 按附件()所列的软件开发或项目进行的里程碑阶段分期付款,在每个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价格。
3.5 余款人民币()元,在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总集成
3.6 集成款人民币()元,在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全部支付。
七、保密
1、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首次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和或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管理的方式方法与资料、产品技术资料、客户名单、销售渠道企业战略及其他被认为是商业秘密的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为本项目需要,向对方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且认为是其商业秘密需要保密时,应事先予以注明。但不管有任何其它约定,乙方自主开发的属于乙方的软件源代码及其文档资料、系统设计书等为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3、上述商业秘密信息,该获取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项目,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该类信息的人员,不得接触。
4、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除非由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对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应当在()年内不得对外透露。
解释:信息系统本身就是以信息集合为特征,且这些信息又正是交易双方的商业秘密。因此保密条款就成为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尽量对保密条款进行详细的约定是必要的。
八、项目培训与服务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完成其操作对象,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九、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声明并保证:
l 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也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l 如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有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是完成了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软件。
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应起的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时,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并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甲方目前使用的版本。
3、乙方在一年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乙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故障类型支持方式响应要求
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立刻专人应答处理立即出发
系统严重故障、部分服务不正常(2)小时内答复(1)个工作日内
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4)小时内答复(2)个工作日内
4、保修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相应延长。
5、保修期内,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系统保修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由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十、系统升级约定
1、升级及升级成果权利的约定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部分)软件(有、无)自行升级的权利。
如甲方依据合同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软件进行升级,则甲方(需)(不需)将升级后的软件回馈与乙方,升级后的成果属于()所有,(甲乙双)方对升级后的软件有使用权。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适用于第三方拥有所有权的软件。
2、对原本程序的附加或修改为顺利运行本信息系统,甲方可以根据其实际需要,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的软件进行必要的附加或修改;并有权在本信息系统上运行其他的应用软件。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得违反第三方拥有所有权软件的使用规定。
3、在任何情况下,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商业交易目的对乙方所提供的任何软件进行升级、附加或修改。
十一、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
如乙方未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计划和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和补偿措施,及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每延期(10)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2、付款违约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且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顺延。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软件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该软件价格的()%,支付违约金。
4、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保密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或按照受损失一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失的利润支付违约金;受损失的一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义务是独立于其它违约义务的。
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项目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
十三、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签署后生效。
2、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l 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
l 一方发生资不抵债之情形;
l 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具的文件如: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将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十四、争议解决
1、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期为争议发生后的()天;如超过该协商期而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予以解决:
仲裁: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发生任何争议,及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五、通知
1、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须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挂号信寄出3天后,视为已经送达;专人送达的,被送达人签署后,视为已经送达。
2、通知地址
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首页上所书地址。如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则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解释:通知条款是保持联络的程序性约定,程序性条款是保证实体权益义务得到有效执行的必要方式。
附件1
硬件设备: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2
软件系统: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3、里程碑阶段项目:名称,内容,完成时间,检测标准,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供参考:
第一阶段—任务与目标(关键事件与目标边界—里程碑)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构成本合同的附件。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
第二阶段—任务与目标 ……
测试和测试用例
阶段性交付:业务流程方案,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软件产品评审文件,项目计划,软件需求分析文件,软件设计文件,软件实现和单元测试文件,集成和系统测试文件,双方对上述文件进行评审和调试和调整。
阶段性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附件4 项目小组成员:
甲方成员: 乙方成员: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负责项目: 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负责项目: 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系统开发合同免费篇二
甲方:_________公司(系统使用企业)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系统开发公司)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经共同协商,就甲、乙双方共同在甲方生产现场实施“_________监控系统”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为改善甲方生产管理手段,甲、乙双方合作实施_________监控系统_________,并分别承担下列相应条款规定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系统安装调试所需的有关资料和指定配合乙方工作的人员,配合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软件系统所需的生产工艺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参与_________系统的连接工作。
(2)甲方须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尽量详尽的_________格式文件,以便于进行_________系统_________的数据交换工作。
(3)未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得将该软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4)甲方负责上述软件系统在本单位使用过程中的版权保密工作。
2.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监控系统_________”软件一套,其中包括服务器版调度排产子系统_________个;工艺准备子系统_________个;远程控制数据采集端_________个。远程数据采集器在本系统定为计算机,并负责在乙方指定工作现场的安装与实施。
(2)乙方按甲方提出的'“_________”完成系统的安装与实施。
(3)以乙方为主,与甲方共同完成指定信息与_________之间的传输。a.实现从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文件中提取材料清单,产品名称明细、零件明细表、定单号(合同号)等对_________系统的输入信息。b.实现由_________系统输出给甲方成本核算系统的零件制造成本信息的表格文件或数据库(包括物料、成本)数据信息。
(4)乙方负责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名使用人员的培训。
(5)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生产工艺等信息从资料保密,不得转给任何第三方。
整个项目分为两大部分进行:
1.基本系统的安装及调试(费用分配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1)甲方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附表所列出的有关资料。
(2)乙方与甲方指定人员共同完成软件基本使用系统的建立(各种工艺数据库的建立);时间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基本系统运行测试,时间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_________系统与上层模块的数据连接(费用分配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1)甲方负责提供详细的车间上层管理系统面向_________系统传输的文件数据格式(bom、物料描述)。
(2)乙方负责完成_________系统向_________有关模块传输零件制造成本(包括物料、成本)数据信息的程序模块;时间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集成系统测试。时间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基本系统的验收,按指定的产品(_________-_________个)可通过系统正常运作为测试验收标准,其中包括工艺路线生成、作业计划生成及产生相应的工作文件。
2.远程控制端的验收,按系统能够正常发送与接受信号为测试验收标准。
3.与_________的相应数据文件的信息传输,按信息传输正常、数据准确无误为验收标准。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软件系统服务费共_________元人民币,付款定为四期:
1.双方合同签订之日支付_________元;
4.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_________系统与_________系统实现数据传输,系统调试验收后,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元。
乙方在系统实施后的_________年内,向甲方提供系统维护服务,并提供_________次免费版本升级服务。_________年以后对上述系统的技术服务均按人民币_________元/人,工作日收取费用(如属于本系统自身问题,乙方将免费提供技术维护;同时本条款的生效不包括双方继续的项目开发合作行为)。
1.在系统取得本企业第一个车间实施成功后,乙方将本着宣传推广与友好合作的精神,赠送甲方一个基本系统(一个作业计划模块和一个工艺模块),由乙方自行实施于企业的另一个模具车间。
2.甲、乙双方将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在可能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在前段工作基础上的项目开发合作。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系统开发合同免费篇三
战略合作企业(甲方):
战略合作企业(乙方):
1、甲方 是一家在国内颇具影响力的综合商场,在企业战略和经营管理方面具有骄人业绩。
2、乙方 广州市万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是一家以数据为基础,专注于商业场所智能化系统开发的信息科技公司。甲乙双方具有共同开发市场、共享社会资源的愿望。双方从整体出发,考虑相互之间的利益,为使整体的利益最大化,可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全方位、多层次的战略合作关系,从而实现双赢局面。
一、合作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商场作为商业推广场地,并对商业项目进行投资和开发。
乙方帮助甲方进行商场智能化改造,实现精准营销,增加商场客流量与收入来源。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的“管理、营销、客户服务”的智能化解决方案。即在商场现有环境下布设网络环境、安装硬件设备,通过网络、计算机和智能化技术为商场的管理者、销售人员和顾客提供全新模式的务。
2、乙方通过自身技术帮助甲方进行商场智能化改造,提高商场日常运营能力和顾客购物体验、提升与电商竞争的水平,增强市场营销综合能力,实现商场智能化。
2.1乙方帮助甲方线上引流,即通过微信等平台实现线上引流,线下消费。
2.2乙方通过自身技术确定合理的业态分布,规划与顾客兴趣相符的业态分布,使商场具备更强的招商能力。
2.3乙方为甲方制定系列精准而有效的促销活动,并制定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营销方案,结合移动互联技术,促进顾客在门店的消费。
2.4乙方为甲方制定详细的客户回馈计划,通过会员、积分等体系保障顾客重复购买率。同时完善会员制度保障顾客对门店的忠诚度,持续增加顾客的消费比例。
3、乙方通过自身技术与第三方合作公司建立大数据系统平台,帮助商场实现基于创新模式的o2o运营和精准营销。
4、乙方帮助甲方实现商业跨界合作等创新业务发展,丰富业态环境,保障流量共享,增加商场客流量与收入来源。
5、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提供商场作为商业推广活动的场地,并具备相应的施工条件;同时和乙方共同策划统筹创新形式的营销活动和顾客服务;并对乙方的发展项目进行相应的投资。
三、特别约定
本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初步意向书,若有进一步的合作意图将会制作更详细的合作合同书。
战略联盟企业:( 甲 方 )
战略联盟企业: ( 乙 方 )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本协议签约日期:
本协议签定及履行地:
系统开发合同免费篇四
乙方: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甲方所需的软件产品,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合同标的
1、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以下简称:软件)为:
2、乙方负责完成软件的设计开发、交付、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软件满足甲方的要求,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3、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取得为开发本软件所需的其它软件的许可使用权,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本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将软件转让给第三人或交第三人使用。
三、开发进度及软件成果交付
1、自签定本合同起30日内,乙方完成软件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
2、软件产品交付地点为,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四、开发费用
软件总开发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整,费用包括:完整的软件交付成果、技术文件开发费用;乙方应承担的提供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的费用;其他软件的全部接口费用;税费;技术培训费用(包括教材、课程费等);以及乙方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五、付款结算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元。
2、在乙方完成软件开发并交付甲方后,甲方在可正确使用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__元。
3、软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开发费用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凭增值税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____元。
六、知识产权条款
1、根据本合同产生的全部研究开发成果(包括软件产品和以此为基础研发出的其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3、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所提交的软件交付成果、服务及相关知识产权。
(2)甲方有权及时了解和监督软件开发的进展情况。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支持。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软件产品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质量和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与方便维护的全部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的个性化需求与接口的相关开发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完整的、清晰易读的、准确无误的,能够满足软件交付成果的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培训的需要。
(4)乙方应派遣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提供开发实施、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该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地排除缺陷、替换或更换所交付的软件产品。因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6)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应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软件有关新的或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开发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且负责对本合同项下的软件进行免费更新、升级。
(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软件产品及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就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软件产品不含有任何安全隐患,并在软件使用期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安全隐患、退款、赔偿损失等)。发生任何由于软件产品安全引起的事故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及相关用户因此所发生的损失。
八、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2个月,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
2、试运行期届满,在甲方可正常使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产品,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软件设计文件后(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计划及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软件全部源代码),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两份软件验收合格证书,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3、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售后服务支持
1、在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所开发的应用系统提供一年免费的售后服务。
2、在售后服务期的前两周,乙方协同甲方使用该软件。
3、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软件缺陷、故障等,用户因工作需要要求对部分功能作小范围改动时,乙方应免费给予完成。
4、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保证在出现应用系统故障时应及时、积极响应,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十、培训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后,负责为甲方的管理员提供软件操作指导和培训。
十一、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保证本软件产品的所有技术信息和资料,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十二、不可抗力
1、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他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合同执行的时间做相应延期。
2、受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14天内尽快用传真和挂号信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阻方应尽快用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关于不可抗力形势的解除并以挂号信加以确认,并继续履行合同。
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合同的履行超过180天,双方就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十三、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提请仲裁。
2、仲裁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3、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仲裁结果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4、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所在地。
十四、其它事项
1、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二份。
3、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系统开发合同免费篇五
甲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 “ ” (以下统称“本软件”) 并享有乙方提供的连带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条款如下:
乙方提供本软件产品套,版本: ,软件产品总价款为: (不含税)。
如果甲方在惠州地区,乙方可根据需要上门为甲方安装,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软件订金 元, 甲方在验收合格后1周内支付余款, 甲乙双方确定,验收时间为年 月 日.
如果甲方在惠州地区以外,甲方通过公司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总款额给乙方,并将汇款底票传真给乙方,乙方接受到汇款底单后,在一个工作日内用特快专递的方式给甲方发货(单机版可通过网上传送)。
本软件之版权归乙方。
甲方经由乙方授权使用本软件,其数据库之版权归甲方。
1.乙方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为甲方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免费提供所买产品的服务
与技术支持维护,通常软件系统故障,提供实时响应解决。
2.如遇软件升级,乙方提供从合同签定始1年内免费升级支持。
3.自安装试用之日起十天内,如遇甲方要求的不影响软件产品界面统一性、通用性而作的必要的更改,乙方免费提供修改支持。
4.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
5.由乙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软件操作培训(如惠州市外,住宿费双方另行商议)
6.乙方保证所售软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
1.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求调解,否则应提交合同签定地仲裁机关仲裁。
2.甲乙双方确定:以上合同签定,以甲方所在地为准。
3.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传真纸有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备注:
甲方: 乙方:
(签 章)(签 章)
签字人: 签字人: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系统开发合同免费篇六
经研究协商,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以下施工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总造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次性包工包料包干价 )。
二、付款方式:材料进场施工时付合同总造价的 40 %,剩余款项按工程进度付款。整个工程竣工后(验收前),付完合同总造价的 30 %,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付完全部工程款。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场施工期间,负责协调乙方工程实施中与各方之间的关系,为乙方施工提供有利条件。
2、因业主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将顺延。
3、甲方提供必要的现场用电条件。
4、工程验收合格后,如因甲方人为原因(如:操作不当、人为故意损坏等)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的主要产品应符合产品介绍书的性能和标准。
2、乙方负责完成该系统的验收和办理消防主管部门认可的合格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或因乙方的原因验收不能通过,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4、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范施工,若不按规范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工程免费维护:贰年
五、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______日内进场施工,不影响装修施工。总工程在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日前全部完工交付使用。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补充协议与正式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系统开发合同免费篇七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鉴于甲方有意为乙方业务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上述信息化管理系统,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均指本合同所规定的、甲方拟建设、乙方拟提供的信息化集成系统及其部分。
2、里程碑里程碑指乙方为完成甲方拟建设的信息化系统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部分项目。
3、秘密信息秘密信息指甲方、乙方所有用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方、乙方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一、甲方业务及信息化系统描述
1、甲方业务描述
甲方的主营业务为(),兼营业务为();甲方拟建立的信息化系统为(),拟建立的信息系统其要求和主要功能为()。
2、甲方现有的相关(技术设备名称)(信息化系统名称)为(),其主要功能是(),乙方对该系统已经充分了解,并将结合甲方拟建的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其中注明了拟选用的设备与软件。甲方保证对所拟选用的上述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拟建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甲方自行处理;但原有系统中的功能,除(甲方明确表示需依照本合同由乙方升级的和不予保留的功能)之外,乙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系统后,而破坏其原有功能。
二、乙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描述
乙方已经充分理解甲方的需求并根据上述所书的甲方业务和信息化系统的描述,向甲方提供以下信息系统集成:
1、硬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其中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为(),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该软件系统以(乙方,甲方,第三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为运行平台,由()软件为操作平台;其软件系统包括:()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等()子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
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该软件与(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所建立的信息系统将支持甲方()业务和/或管理的运作。该软件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见《附件2》。
3、信息系统达到的目标:
整体功能符合甲方的所描述(经营、管理、、、、)系统的要求,能够达到系统的集成以及模块之间的无缝衔接、数据的无缝传输、数据充分共享、快速响应查询;其具体的数据为:业务处理速度为每分钟(),数据存储量为(),数据传输速度为(),响应查询时间为()。
系统具有开放性,能够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包括技术设备的更新、具备后台编译、预留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采用标准技术);整个系统能够达到甲方所需功能的开放度,(同买方原有系统相兼容)。
4、系统设计的原则
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在技术上将体现以下原则:
三、信息系统开发与进度
1、本信息系统的开发分为()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依据本合同《附件3》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六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制作的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其具体的里程碑阶段和进度见《附件3》。
2、项目管理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己方管理小组成员,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另外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能符合项目及其进展的需要和要求。任何一方的小组成员如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则由该成员所代表的一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甲乙双方应按照本项目的性质,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有关系统情况,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资料和情况不予提供,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或造成乙方的损失,则甲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
4、设计方案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目标,在()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该设计方案后,对设计方案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和使用性进行审核;甲方应在()日内完成审核,如认可的,则在设计方案中签字认可。如有异议,则提交乙方复审,如不构成问题,则乙方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
甲方虽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核并签字,但甲方只对设计方案中信息系统对甲方的适用性、可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并不对设计方案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该设计方案在今后出现任何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该设计方案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系统设计方案是整个项目的核心,是项目质量的基础、是履行合同的根本,且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最多,因此在此由甲方也对方案进行审核,将有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减少可能的修改,并能更加切合用户的需要。
5、进度报告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天内,以合理的、甲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包括硬件和软件建设阶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与计划执行、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需在(七)天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及项目延期的责任。
6、第三方监理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相关的、与甲方同等的、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
7、转包与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将转包或分包盈利(转包或分包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的差额)的(双)倍支付给甲方,并按转包或分包项目价格的()%支付违约金;除立即终止转包或分包合同外,乙方仍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质量等条款,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项目变更
以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和信息系统的最优化为原则、在本项目的基本范围内,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适时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技术参数的提高或提升、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若甲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应,其内容包括详细的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应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签署予以确认,乙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回应、如对价格或交付日期的变化等,甲乙双方有权将此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裁决生效之前,甲方执行乙方回应中的要求,乙方执行甲方所要求的变更。仲裁裁决下达后,双方即依此执行并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本条款对仲裁的选择是独立的,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条款所规定的争议方式解决的选择。
4、如乙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5、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建议签署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交付
1、交付时间和地点乙方将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和项目,由乙方支付运费和保险费,(逐项列明有关费用)交付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地点:()。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时间;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能接受交付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方式乙方在进行每项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交付前()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天内安排接受交付。
3、交付内容乙方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交付;除项目本身的系统运行外,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安装手册、工作手册、系统软件、计算机文档、人机交互学习程序等;如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
4、检测与检验乙方在交付前,应当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检测标准见《附件3》及()。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天内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信息系统任务、要求和功能;或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于()天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最终检验合格由甲方领受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但此项重复程序不得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相应合同履行期。
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所交付项目缺陷,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帮助改进此项缺陷,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系统试运行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
如由于乙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由于甲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是甲方自行采购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系统验收()天的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本信息系统)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天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
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天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如为系统故障原因,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如系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而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由此视为系统验收已经通过。
五、所有权、版权和使用权
2、受甲方委托,由乙方开发的()软件及相关文件和文档的版权归()所有;()方享有其使用权。与本信息系统相关的且由此项目开发而新产生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等所有权归()所有,()方享有使用权。(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所有权和/使用权或泄露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或技术诀窍。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3、甲方对乙方所售予(许可)的()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规定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或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并不表示甲方已经从乙方获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它们的权利。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来自于和/或属于第三方的软件,甲方在使用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依法使用。乙方应将该等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
5、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因其发生收购、兼并、重组而发生变化;如甲方被收购、被兼并、被重组,则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或重组之单位。
6、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信息系统后,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任何被甲方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的复制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甲方承但。
六、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总价为:
其中硬件系统价格为:
软件系统价格为:
集成价格为:
2、项目增减
如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第()项条款规定对项目作出有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增减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拟定价格为原则,商定具体变更后的价格。
3、付款方式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硬件系统
3.3余款计人民币()元,在硬件系统正常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软件系统
3.4按附件()所列的软件开发或项目进行的里程碑阶段分期付款,在每个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价格。
3.5余款人民币()元,在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总集成
3.6集成款人民币()元,在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全部支付。
七、保密
1、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首次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和或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管理的方式方法与资料、产品技术资料、客户名单、销售渠道企业战略及其他被认为是商业秘密的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为本项目需要,向对方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且认为是其商业秘密需要保密时,应事先予以注明。但不管有任何其它约定,乙方自主开发的属于乙方的软件源代码及其文档资料、系统设计书等为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3、上述商业秘密信息,该获取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项目,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该类信息的人员,不得接触。
4、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除非由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对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应当在()年内不得对外透露。
解释:信息系统本身就是以信息集合为特征,且这些信息又正是交易双方的商业秘密。因此保密条款就成为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尽量对保密条款进行详细的约定是必要的。
八、项目培训与服务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完成其操作对象,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九、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声明并保证:
l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也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l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乙方不会为任何理由而植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l如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有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是完成了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软件。
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应起的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时,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并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甲方目前使用的版本。
3、乙方在一年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乙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故障类型支持方式响应要求
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立刻专人应答处理立即出发
系统严重故障、部分服务不正常(2)小时内答复(1)个工作日内
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4)小时内答复(2)个工作日内
4、保修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相应延长。
5、保修期内,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系统保修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由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十、系统升级约定
1、升级及升级成果权利的约定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部分)软件(有、无)自行升级的权利。
如甲方依据合同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软件进行升级,则甲方(需)(不需)将升级后的软件回馈与乙方,升级后的成果属于()所有,(甲乙双)方对升级后的软件有使用权。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适用于第三方拥有所有权的软件。
2、对原本程序的附加或修改为顺利运行本信息系统,甲方可以根据其实际需要,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的软件进行必要的附加或修改;并有权在本信息系统上运行其他的应用软件。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得违反第三方拥有所有权软件的使用规定。
3、在任何情况下,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商业交易目的对乙方所提供的任何软件进行升级、附加或修改。
十一、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
如乙方未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计划和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和补偿措施,及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每延期(10)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2、付款违约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且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顺延。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软件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该软件价格的()%,支付违约金。
4、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保密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或按照受损失一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失的利润支付违约金;受损失的一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义务是独立于其它违约义务的。
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项目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
十三、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签署后生效。
2、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l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
l一方发生资不抵债之情形;
l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具的文件如: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将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十四、争议解决
1、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期为争议发生后的()天;如超过该协商期而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予以解决:
仲裁: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发生任何争议,及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五、通知
1、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须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挂号信寄出3天后,视为已经送达;专人送达的,被送达人签署后,视为已经送达。
2、通知地址
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首页上所书地址。如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则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解释:通知条款是保持联络的程序性约定,程序性条款是保证实体权益义务得到有效执行的必要方式。
附件1
硬件设备: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2
软件系统: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3、里程碑阶段项目:名称,内容,完成时间,检测标准,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供参考:
第一阶段任务与目标(关键事件与目标边界里程碑)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构成本合同的附件。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
第二阶段任务与目标
测试和测试用例
阶段性交付:业务流程方案,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软件产品评审文件,项目计划,软件需求分析文件,软件设计文件,软件实现和单元测试文件,集成和系统测试文件,双方对上述文件进行评审和调试和调整。
阶段性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附件4项目小组成员:
甲方成员:乙方成员: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负责项目: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负责项目: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系统开发合同免费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需要对消防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3)工程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及消防水泵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 、消防对讲系统、防火卷帘门、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第二条: 维护服务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烟感、温感、手报、消火栓按钮、输入模块、控制模块、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主机、楼层显示盘及线路。
crt彩色显示系统、主机软件
受总线控制模块控制的楼层电源切换、风扇、风阀,受多线控制部分的消防泵、喷淋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及线路。
2.喷淋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防排烟系统
第三条:保养工作计划
1.试验探测器的功能。
2.试验就地手动探测器按钮的功能。
3.试验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功能。
4.检查系统控制线、线管是否良好。
5.试验系统与联动控制显示器的相应功能。
第四条: 工程维护服务合同期限、金额及付款方式:
1.该维护工程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工程维护服务金额为: 元,大写: 元整(rmb)。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日内付合同金额的 %,剩余 %在合同终止前一次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等数额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发票。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工作
(2)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2.乙方责任
(1)每月按计划抽样测试部分设备(抽查率达到10%以上), 一年内所有设备全部测试一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每季度(视消防工程大小)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协助或完全负责同消防部门的业务,确保不因消防问题而耽误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
(4)公司承诺一般问题在接到甲方电话后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严重或紧急问题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解决。
(5)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部件,乙方需向甲方主管提出,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6)每次保养结束,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保养记录,并由甲方的系统工程师或技术人员和乙方代表双方确认签字。
(7)乙方进场进行施工时,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听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挥,不得影响甲方场所的正常工作。
(8)若乙方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及要求进行保养,在甲方通知后10天内未能纠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已付费用。
(9)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见“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方案”)检查保养又无免责事由,则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消防设施检查保养总费用的0.5%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时间3天仍不能提供检查保养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事宜
1.维修保养过程中如遇设备更换,甲方需支付相应材料费用(该部分材料甲方亦可自备,),该费用按 市信息指导价计算。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对维修保养前甲方消防系统已经存在的问题需要维修的项目乙方可适当收取费用进行恢复。恢复正常后乙方开始履行维保合同的相关义务。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备注:
1、月检、季检,都要有详细的检查报告,并双方签字认可;
2、维保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方案
一、日常维修保养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1、对探测器进行外观检查,(可分区分片检查)有否存在被灰尘、油污等污染情况。可用干、湿抹布做表面擦拭,不得使用有机溶剂及挥发性溶剂擦拭。
2、报警系统线路及设备工作状态的检查,通过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手动测试,及观察报警控制器信号指示,确定报警线路有无开路、短路故障,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控制、反馈模块有无损坏或开路,发现异常及时排除。
3、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检查,主要观察联动控制柜所控制相关设备工作状态,显示信号是否正常。若信号显示不正常或不显示应及时查明是设备故障或线路故障,尽快恢复其正常运行状态。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检查水源控制阀位置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2、查验系统内湿式报警阀完好状态,查看阀前阀后压力表指示是否在正常压力范围。
(三)消火栓系统
1、供水闸阀应锁定在“开”的位置;
2、泵组压力表应指示在正常压力范围;
3、系统是否处于无故障状态。
二、月检
每月必须对所有的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巡检,巡检细则详见《月度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报告书》。
参加的维保人员数:1-2人
需要重点说明的是: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1、用吹烟、加温的方法,抽验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信号报警的正确性,可根据维修保养系统的大小,分区分片滚动试验,一季度内应将系统内所有探测器进行一次模拟试验,即每个探测器每季度至少试验一次。故障处理:发现失效探测器应及时更换。
2、报警控制设备的主、备电源进行一至三次的自动切换试验并对后备电池进行测试。如电池失效则应及时更换同一型号的备用电池;充电回路故障做检测后修理或更换。
3、模拟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报警控制器的测试复位功能。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检查信号闸阀的工作状态,查看状态显示信号与闸阀实际位置是否一致。是否因检修或装修等原因使闸阀关闭或半关闭。检查铅封、锁链的完好性,确定闸阀锁定在“开”位置不变。对于早期安装的无信号反馈的闸阀,应将所有闸阀用铁链锁定在“开”位置并挂正常标志的警示牌。
2、水流指示器工作状态的检查,分层做放水试验(分层滚动实验,每只水流指示器每半年至少试验一次)检查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能否反馈至消防中心,对于由水流指示器动作控制水泵启动的水喷淋灭火系统,则必须检查其启动水泵的功能,将水泵控制柜置于自动位置,所试验的水流指示器动作应能启动水泵,否则应检查水流指示器及反馈信号和启泵控制电路,使其正常工作。
3 、检查每层末端试水装置的压力表显示位置是否在正常压力范围(分层滚动检查,每只压力表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此项检查对于早期未设反馈信号闸阀的系统尤为重要。如发现压力不在正常范围应及时查找原因使其恢复正常。
4、手动启泵停泵试验,控制箱置于“手动”位置,操作手动启停按钮,喷淋泵应启动/停止,过程信号应反馈至消防中心。
5、检查水泵接合器外观,标识是否清晰,有否渗漏腐蚀。如有零部件损坏,及时更换或修复。保证接口、阀盖完好,无渗漏。
6、检查高水位水池及低水位水池的贮水量是否与设计贮水量相同。
(三)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消防泵、稳压泵进行一次启动试验。可手动启动试验或模拟自动信号启泵,并观察其启动、停止反馈信号传输的正确性,保证消火栓水泵和稳压泵在任何情况下均正常运行。
2、检查系统消火栓箱内设备配备情况,水带、水枪、金属扣、支架、铁锤、玻璃、水枪闸阀,是否完整并无损坏,若有损坏遗失应及时修理或补齐,保证其能随时使用。检查完好,贴上封条。
3、检查信号闸阀的工作状态,检查状态显示信号与闸阀实际位置是否一致,是否因系统检修或某处装修等原因,致使闸阀关闭或半关闭。检查铅封的完好性,确保闸阀锁定在“开”位置并挂“常开”标志的警告牌。
4、检查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配套附件,各接口有无渗漏,闷盖是否齐全,标识是否清晰。零部件如有损坏,及时更换或修复。
(四)防排烟系统
1、对所以有送风机、排烟风机、风口、防火阀、排烟阀等全面检查,先进行外观检查。
2、人工盘动风机机械部分,有无异常、有无卡阻、有无异响。
3、检查电控设备是否正常,然后通电试验。
4、设施现场手动启动,观察是否正常远转,工作指示灯是否正常。
5、每个季度对防排烟系统进行联动测试一次,检查送风机、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阀等动作是否正常、反馈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6、季检、年检重复月检内容。
三、季 检
每个季度必须对消防系统进行巡检,巡检细则详见《季度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报告书》。
参加的维保人员数:1-2人
需要重点说明的是: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1、检测试验感烟/温探测器、报警模块、控制模块信号动作的正确性。检测报警信号联动相关设备,如警铃、排烟送风系统、紧急广播系统等的正确性。根据所承担维修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区域作好计划,一年内应将系统所有需联动的设备及信号反馈显示测试一遍。
2、检查主、备电源的互换性,切断主电源,是否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4小时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不能满足要求的备用电源要及时更换,并检查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3、清除报警控制柜及联动控制柜(箱)内的灰尘和杂物。
4、验证联动控制柜内控制反馈信号的正确性。
5、检查更换联动控制柜失效的信号灯和接触不良按钮,禁固已松动的接线端子。
6、柜体表面油漆的完好性检查,文字说明应清晰明亮。
7、检查应急照明指示灯、疏散指示标志。利用测试试验开关,手动触发检查其显示功能、转换功能是否正常。发现失效指示灯应及时更换。
8、每季一次非消防电源强制切换功能试验。
9、利用消防电梯迫降控制开关和现场迫降开关,各进行一次消防电梯迫降首层的试验。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消防喷淋泵的自动启动功能,消防水泵控制箱置于“自动”位置,在湿式报警阀与水喷淋灭火系统最末端任意一处做放水试验。当管网压力下降至设定压力时,主喷淋水泵应启动,启泵信号并反馈至消防中心。
2、主、备泵切换试验。在主、备泵运行时将其控制回路或主电源切断,备用喷淋泵应启动。并能将启动信号反馈至消防中心。反之备用泵运行时按上述方法切断主电源或断开其控制回路,应能自动切换至主喷淋泵工作。
3、消防中心控制启泵、停泵试验此功能分两种情况:
(1) 水泵控制箱无论在“手动”、“自动”位置,消防中心均能控制启停,并能观察到反馈信息。此类情况设在消防中心的启停按钮,实际上是紧急启动装置(紧急情况下无需跑到消防泵房操纵手动/自动开关)。
(2) 另一种情况是水泵控制箱必须置于“自动”位置,消防中心控制按钮才能控制喷淋泵的启停。试验时分清系统属于那类情况之后再验证其启动停止功能。并能观察到由泵房反馈回的相应信号。
4、喷淋系统内各压力表的检查记录,同设计压力逐一比较。如有不符,应检查分析原因,如果因稳压泵运行几年后效率降低,则可重新调整设置压力开关压力。使系统压力恢复。
5、开启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供水试验,检查并试验报警阀动作,验证系统的供水是否畅通。
6、对喷头表面进行检查和清洁,保持喷头表面不被粉尘、油污污染。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检查喷头外形是否规则,以及是否有被油污碰撞的痕迹。对渗漏滴水的喷头应及时更换。
(三)消火栓系统
1、每季度进行一次消火栓喷水试验(可滚动试验,每个控制区域每年至少试验一次),在试验的区域击碎玻璃报警按钮,此时发出报警信号并启动消火栓水泵。根据系统灭火设计要求同时设四至六条水带试射,查验消火栓射水距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水泵启动信号能否反馈至消防中心。
2、检查高水位水池、低水位水池的压力应符合要求。
3、消防水池(箱)电极水位开关的检查保养(保持电极清洁)。
手动启停泵试验,消火栓泵控制箱置于“手动”位置,操作手动启停按钮,消火栓泵应启动/停止,过程信号应反馈至消防中心。
4、主备泵切换试验,在主泵运行时将其控制回路或主电源断开,备用消火栓泵应启动并将启动信号反馈至消防中心。反之备用泵运行时,按上述方法切断备用泵主电源或断开其控制回路,应能自动切换至主消火栓泵工作,并将信号反馈至消防中心。
5、消防中心控制启泵停泵实验,此功能分两种情况:
(1) 水泵控制箱无论设在“手动”“自动”位置,消防中心均能控制水泵启停,并能接受反馈信号。此类设置可看作设在消防中心的启停按钮为紧急启停开关(紧急情况下无需去消防泵房操纵手动/自动开关)。
(2) 另一类情况是水泵控制箱必须置于“自动”位置,消防中心控制按钮才能控制消防泵的启停。试验时首先分清系统属于那类情况之后验证其启动/停止功能。并应能观察到由泵房反馈回中心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