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加有条理地进行工作和生活,提高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业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篇一
优秀作文推荐!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学习《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切实维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我矿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综合”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部门职责,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立足煤矿实际,突出煤矿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我矿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组长:朱凯
副组长:金云灿
成员:各部室及施工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冯小丽兼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工作。
我矿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继续在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实施。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活动,增强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逐步提高职工职业卫生素质。
3、加强对我矿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力争建档合格率100%。
(2)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作业场所监测,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健康。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100%。
(4)对存在有害作业因素的场所进行改造,并积极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5)加强对岗前和离岗职业病体检工作的管理,优化入岗和离岗工作流程,力争实现岗前、离岗职业病体检率达到100%。
(一)生产设备改造、生产工艺改进
1、各开拓、掘进工作面安装先进的降尘喷雾装置,包括湿式打眼、净化水幕、转载喷雾等。掘进工作面各种喷雾降尘装置安装结束后必须经机电科、生技科、通防科、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必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有效措施。
3、大型设备降噪主要措施有:主要机房的噪声主要以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等降低噪声源强。
4、改进机械设计,改革工艺和操作方法,如矿主通风机选用低噪声轴流式通风机,并安器;对螺杆式压风机、水泵等设备采用隔声罩,将其电机半围起来,以隔绝机壳风扇噪声向外辐射的通路;锅炉引风机进出口管道采用软接头,并在管道上合理布置加强筋以增强刚度,改变钢板振动频率等措施以减少振动噪声,排气管加器,机炉热控室墙、门均采用隔声材料,室内噪声控制在65db(a)以下。
(二)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警示标识
1、各采掘工作面及所有产尘点必须实施综合防尘措施,完善防尘设施,并做到正常使用,由矿“安全员、调度员、材料员”和通防队瓦检员每班监督检查各种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粉尘监测,实时监督井下重点部位的粉尘浓度变化情况。
2、降噪设施力求结构简单、轻便、可靠,使用寿命在15年以上;控制噪声所使用的材料,要具有防腐、防潮、阻燃性能。降噪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防护,比如主通风机消音器、水泵电机的消音罩等设施每月定期检查一次。
职业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篇二
镇领导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副镇长为组长,镇安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使宣传周活动深入人心,4月25日至5月10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宣传车、宣传栏、黑板报、横幅等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整个宣传周期间全镇共出动宣传车辆3余次,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150余份,制作了宣传栏,张贴了职业病防治知识和保护农民工健康的宣传图片。
各单位也组织开展了各种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的宣传资料,耐心接受职业咨询,解答劳动者提出的健康保护的相关问题,得到了现场职工的好评。
三、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使我们自身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少数私营企业为谋取短期经济利益,对保护劳动者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要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使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职业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篇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促进我厂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现将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措施
(一)充分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制定和落实各单位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有关人员每月要不定期下车间、班组对生产现场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年内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车间开展一至两次《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和预防职业病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今年体检时间和人数(包括进岗、离岗职工及临时工、合同工等),建立和完善各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的将职业病危害控制在源头。
(五)厂安环科做好岗位常规尘毒监测,年内聘请上级有关部门对生产工作现场作一次监测。
(六)不断完善产尘、产毒点的抽尘排毒设施和加强职业病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抽尘排毒设施的良好运行。
二、工作具体安排
时间
内容
负责单位
第一季度
1、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完善生产现场抽风防尘设施
3、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4、现场粉尘监测
5、生产现场劳保用品穿戴监检
6、整理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档案
厂安环科及各生产车间、班组
第二季度
1、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召开一次劳保用品意见征求会议
3、现场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检查
4、生产现场粉尘监测
5、整理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档案
厂安环科及有关科室、车间、班组
第三季度
1、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生产现场粉尘监测
3、生产现场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检查
4、职工健康体检
厂安环科、及有关车间、班组
第四季度
1、生产现场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检查
2、生产现场粉尘监测
3、职工健康体检
4、年度工作总结
厂安环科、及有关车间、班组等
职业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篇四
煤矿职业健康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煤矿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的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本要求,以保护煤矿职工职业健康为目的,以防治尘肺病为重点,切实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在上级部门领导下,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身体健康;进一步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管理体系和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各部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结合公司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降到最低,严禁超标作业,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三、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一)组织管理。
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组织、管理全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单位要设置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设立职业危害监督管理人员,制定工区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二)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
1。行政管理办公司负责安排公司主要领导、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到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机构接受培训;负责制定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同时组织好职工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编制培训配档表。职业卫生办公室负责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及安排讲课人员。
2。安全监察室、生产调度室等单位要利用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媒介或其它形式宣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
(三)保障职业安全卫生防治经费落实。
1。公司要加大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经费的投入,严格按照规定提取额足额的职业病防治经费,主要加大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方面的支出并做到专款专用。
2。经费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监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等费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3。采购部和库管按规定为职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四)职业健康监护。
1。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统计,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查体人员名单由劳动保险部审核。
2。调入本公司的员工,由行政办公室及时通知劳动保险部安排上岗前职业健康查体,调离本公司的职工和退休职工进行离岗时健康查体。
3。公司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通知到本人。对新发职业病诊断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煤矿管理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由劳动保险部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4。个体防护。劳动保险部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所有接尘人员在作业场所都要佩戴矿配备的防尘口罩,并根据规定的周期和型号更换滤膜。所有接触噪声的人员要佩戴防噪耳塞,做好自我保护。
(五)粉尘、噪声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1。粉尘防治计划及措施。
(1)认真落实《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根据巷道开拓进度,按照要求及时延伸各巷道防尘管路,并划分防尘责任范围,认真做好巷道冲刷工作。
(2)新购置的粉尘监测仪器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定期对使用中的粉尘监测仪器进行校核;不合格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报废。
(3)按照要求,及时回撤采煤工作面顺槽、安装煤巷掘进顺槽的各辅助隔爆水棚,并定期检查维护。
(4)井下作业现场防尘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使用正常,否则不得生产。
(5)在回采工作面生产期间,分别对工作面按照设计进行洒水降尘,掘进工作面在距迎头100m范围内第二道全断面喷雾外1m处安设一道全断面捕尘网,随迎头掘进及时挪移喷雾及捕尘网。迎头产尘作业时开启喷雾,配合捕尘网除尘。需喷浆作业的综掘巷道,喷浆机必须在捕尘网上风侧作业。
(6)采掘工作面放炮必须按规定使用炮泥和水炮泥;放炮地点20m以内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刷巷帮;放炮必须使用放炮远程喷雾装置。
(7)有关部门调研防尘、降尘、除尘新设备,如自动喷雾,负压超细喷雾装置等,在轨道暗斜井,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距工作面煤壁30m、100m范围内,在掘进工作面距迎头距离不超过50m处安装负压喷雾。
(8)严格执行《关于防尘责任范围及管理标准的规定》,对巷道煤尘进行冲刷,冲刷记录由施工单位负责认真填写,并保存备查。
(9)防尘系统图、防尘设施牌板、测尘台帐、防尘管路台帐、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防尘设施管路检查记录;巷道冲刷记录、隔爆设施台帐由责任单位负责整理并保存,要求数字准确、整齐、清楚,并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10)进行“粉尘游离二氧化硅检测”、“粉尘分散度检测”。
(11)煤场加强浮煤的清理,对场区及落地煤堆实行喷雾降尘。
2。噪声控制计划和措施。
(1)局部通风机等噪声大的设备加装消声器降噪。
(2)噪声大于85db(a)的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噪声耳塞;当作业场所噪声大于90db(a)时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风钻、锚杆机使用消音罩。
3。有害气体防治措施。
(1)加强井下各种监测监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
(2)加强通风管理,合理配风,不断优化通风系统。做好测风旬报,月报编制,及时掌握井下通风情况,保证各作业地点的用风量,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及时制定月度矿作文吧井风量分配方案,对新掘进的工作面要及时配风,保证用风需要。加强对局部通风机、主通风机及各类通风设施的管理,确保各类通风设施设备完好可靠、正常运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分风、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风筒吊挂平直,严禁漏风,保证工作面用风要求。
职业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篇五
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特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韵职业病危害承
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
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注意处理以下问题。
(1)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各单位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
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
(2)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
法等内容。
(3)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
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
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
费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管理部负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
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单位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
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
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
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
作,各单位工作场所必须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2)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3)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室等卫生设施;
(4)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岗位。公司内所有作业场所的隔
离、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
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联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
疗急救用品等。
7、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
管理措施:
(1)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负责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
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
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
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
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
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
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各单位由部门负责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
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
式、医疗救护等内容)。
8、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
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
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
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小时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b.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应
立即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a.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
应及时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
断。
b.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逐
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
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10、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
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
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各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
置,应急撤离通道。
11、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管理部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
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
得隐瞒。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14、职业卫生培训
(1)安全生产办公室在三级教育中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
(2)各单位安全科负责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
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1)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职业病防
治计划所列的事项,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确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
作的具体事项。
(2)将各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纳入时间表、把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分
工负责、按时完成职业病防治计划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