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篇一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xzxbm/ )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10日。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及志愿管理信息。
2.上传材料: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全部报名材料,包括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考生本人签字,加盖中学公章,中学审核人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阶段成绩须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缺少本人签字、中学审核人签字、中学教务部门公章或中学公章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无法进入材料审核));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按照附件(一)中的要求完成,否则视为报告无效,无法进入材料审核);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含获奖、研究经历和成果、社会调查经历和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等);户籍证明(须提供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资料,如: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等);北京邮电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信息表(中学)(请中学按照附件(二)要求内容填写,并请中学负责人签字加盖中学公章)。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一定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中学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并点击“完成上传”后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
3.寄送材料:所有材料上传完成后,考生须按以上材料顺序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同时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中学公章),在2018年4月16日17:00之前寄至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我校实际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由于其他快递方式可能无法将报名材料或推荐材料直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建议采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材料,同时请在快递信封右上角以醒目粗笔注明“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号后四位”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6
4.收寄状态查询:我校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后,将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显示。考生须及时登录查询个人材料邮寄状态。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篇二
1. 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须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上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我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对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对于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等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3. 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4. 我校将在录取时结合考生的高考成绩、填报的专业志愿等情况安排专业。
5. 对于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均为合格。
6. 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9年7月5日前(高考成绩出分且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根据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信息反馈通知要求按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须在7月5日前通过传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篇三
1、报名时间:简章公布之日起至4月26日00:00。
2、报名方式: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xzxbm/)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料,申请材料无需邮寄,报名截止前上传电子扫描件至报名系统,具体内容包括:
(2)获奖证书(由所在中学审核后加盖公章);
(4)考生本人身份证。
注:扫描件须与报名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完整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篇四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网络空间安全(大类招生)
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安全、密码科学与技术
人工智能(大类招生)
信息工程、人工智能、自动化、智能医学工程
自动化类(智能机器人与智慧物流)
机械工程(机器人试验班)、邮政工程(智慧物流系统)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商务智能与智慧供应链)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金融科技
金融科技
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
智能交互设计
智能交互设计
数字媒体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注:1.考生可填报专业具体以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为准。
2.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仅限理工类考生报考。
对于高考改革省份,我校各招生专业(类)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六个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均为必选物理,在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八个省份首选科目要求均为物理。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须根据本人选考科目情况及我校招生专业(类)限定选考科目要求情况选择报考。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考生所在省(区、市)完成。
三、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25日。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及志愿管理信息。
2.上传材料: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全部报名材料,包括:
(4)北京邮电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信息表(中学)(请中学按照附件(二)要求内容填写,并请中学负责人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若考生在高中期间获得过数学、物理或信息学学科竞赛奖项,或者与我校专业相关的科技创新竞赛奖项等,也可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同时要求必须在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上由中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论文、发明和专利不得作为证明材料申报上传。
考生须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缺失、内容不全或者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均视为无效材料,无法进入材料审核。
上述材料均须按照招生简章和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其中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报告须上传word版,其余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一定要清晰)后上传。经中学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件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须将报名申请表所有页面扫描上传),上传完成后点击“完成上传”,点击后报名系统中考生的状态由“待上传申请表”变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考生完成报名。
考生须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上述操作,否则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考生无需邮寄书面纸质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须在中学详尽公示。
四、选拔程序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并组织相关专家参与审核选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
1.对于完成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网上报名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以及整体的报名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于2023年5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考生也可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结果。
2.我校将根据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及各省份入选考生人数,确定在各省份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并于6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五、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须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对于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根据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如果分数未达到录取要求,或者不服从专业调剂且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均做退档处理。
2.对于2023年高考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六、其他
1.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我校监察处电话:010-62281998。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严禁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2. 考生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处理。
3.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报名、选拔及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4. 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或者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5. 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6. 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p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篇五
1.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上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我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对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等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3.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4.我校将在录取时结合考生的高考成绩、填报的专业志愿等情况安排专业。
5.对于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 1合格。
6.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8年7月5日前(高考成绩出分且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根据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信息反馈通知要求按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须在7月5日前通过传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篇六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8237。
4、学校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公开制度,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 )、生源所在中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招生网(http://)进行公示。
6、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属推荐中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份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考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复试成绩,同时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篇七
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公布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9﹞7号),我校申报的德语专业、金融工程专业、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3个专业全部获准设置,将于今年开始招生。其中德语专业单独招生,金融工程专业在经济学大类进行招生,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在工商管理大类进行招生。
为了完善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充分发挥法学传统优势,布局新文科专业建设,服务新时代社会人才需求,培养“法学+”复合型人才。增设德语专业,以“德语+法律”的复合型、宽口径人才的培养模式,与法学深度融合,着力培养具备“德语精通+兼修法律”的人才。增设金融工程专业,依托学校法学学科优势,重点培养学生金融创新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涵养学生金融法治思维,着力培养具有良好法律功底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金融工程专业人才。增设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坚持以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素养及市场人才需求为培养导向,围绕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的理论与实践以及社会对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人才的职业需求,培养既具有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的方法,又具有扎实的法律与管理理论基础,能在较宽的领域从事电子商务运作与管理、开展商务活动的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和创新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此次新增的3个本科专业,聚焦培养具备鲜明行业特色、扎实专业能力的“法学+”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是学校落实《西南政法大学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行动纲要》、全面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探索西政特色新文科建设路径的重要举措。学校将在加快学科建设基础上,构建与时代相适应的一流专业结构体系,继续完善交叉培养和协同育人机制,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华南理工大学2019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2019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篇八
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国家“111计划”、“卓越计划”入选高校,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高等药学学府,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学校设有药学、中药学、生物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药学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获评a+,位列全国第一档;中药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生物学学科入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三期立项建设学科。药理与毒理学、化学、临床医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4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学校省级以上品牌、特色、重点专业覆盖率达76%。
学校地处南京,始建于1936年,秉承“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以“培育药界精英、研发普惠良药、贡献幸福生活”为使命,以“办最好的药学教育”为目标,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药学专门人才以及大批医药产业领军人物。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升学渠道、提高农村学生入学比例,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19年将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的工作规定和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有关省(区、市)确定的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学生均可申请报考:
(一)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具体安排另行公布;考生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基础上,具体可选择的专业(类)如下:
理科考生必须填报5个不同的专业志愿,文科考生必须填报2个不同的专业志愿,综合改革考生必须填报2-5个不同的专业志愿。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4月11日-4月25日登陆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xzxbm),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照提示完成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中国药科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注意事项》。
(二)材料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通过所属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的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5月3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测试安排: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测试。
1.报到时间、地点:
2019年6月14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2.测试时间、地点:
2019年6月15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3.测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4.测试形式:面试;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校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和专业类(专业)。
(五)学校6月22日前将入选考生名单和专业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高考志愿填报后,请入选考生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下载、填写《中国药科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情况回执》,并按要求将回执回复至招生办公室。
凡取得我校入选资格,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选专业类(专业)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学校给予录取政策如下: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学校进一步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考试录取全部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各类信息的公开公示,坚决防范和严肃处理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等行为。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免收考试费,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学校设有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贷、助、勤、补、免”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联系部门: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邮编:211198
联系网址: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