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合同履行后篇一
1、履行的主体
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来亲自完成。由他人代替自己履行,即债务承担,应经合同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权人可拒绝接受履行。特殊情况下,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其履行。有些合同由其性质决定了只能由合同债务人亲自履行。如承揽合同,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机器设备、技术和力量,完成加工成果。在基于双方对人身的信任而订立的合同,其义务也不能代替履行。如基于信任而请某人授课。
2、履行的标准
合同债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质量、期限、交货地点等履行自己的义务。
1)产品数量。产品数量由双方在合同中确定。数量的计量方法,应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方法执行。
2)产品的质量。双方应对产品质量作出明确规定。如规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质量标准执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执行。
3)履行地点。如双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4)价款。如双方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
5)期限。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内容表现为:按照合同约定的主体履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
3、履行的方法
各种合同的履行方法,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没有规定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履行。
总之,应对合同履行方式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合同履行方式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合同履行后篇二
x医院:
我单位与贵单位于20__年8月13日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根据合同第五条约定,贵单位应当于“合同生效后,我方将租赁物交你方装修前”向我单位支付第一租赁年度租金210万元,同时根据合同第10条,贵我双方约定的租赁物装修期自20__年8月13日起算。本合同已于20__年8月13日生效,合同约定租赁物同时也符合交付标准。因此,贵单位应当在20__年8月13日支付210万元租金并接收租赁物,但截至函告之日,贵单位既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也未接收租赁物,致使我单位权益受到侵害。
我单位特致函贵单位在本函发出之日 日内,向我单位支付210万元租金,同时来我单位办理租赁物的交接手续。如在本函发出之日 日内,贵单位仍未支付租金并办理租赁物交接手续,我单位将解除与贵单位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书》,我单位将自行出租厂房,由此给我单位造成的损失将由贵单位承担。并且我单位将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追究贵单位的法律责任。望贵单位慎思并妥善对待。
特此函告
函告人:救灾中心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后篇三
行中,如需更改或废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一个原
则。但是在另外一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商量,单方
面中止合同履行也是受到保护的。
最近绵阳市一县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私营家电商与某公司
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台电视机的合同,每台电视机价格为1500元,合同
约定由家电商向某公司交付定金3万元。合同签订后,家电商通过其他
渠道了解到与己签约的公司无现货,需要向其他彩电商进货转供而且还
了解到自己所购买的这种彩电实际价位已涨到每台1700元。这些情况引
起了家电商的警觉,为什么这种彩电已经涨价,该公司却以如此低的价
格与己签订合同。家电商恐其有诈,就未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公司一
方见家电商迟迟不付定金,几经催问都无结果,便以家电商违约,要求
其承担违约责任将家电商告到了法院。
法院在审理中,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对双方当事人的举证,
进行质证、认证。主审法官还就此案的关键环节作了调查取证,通过这
些工作,获得了证明这个供货公司资不抵债,负债累累,拆东墙补西墙
的确切证据。最后法院判决供货公司败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的判决依据了新《民法典》中的不安抗辩权原则。所谓不安抗
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人有财
产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危及到先履行义务人债权的实现时,可以中止
自己的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必须有
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
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根据《民法典》不
安抗辩权原则和有关规定,供货公司无力供货,且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负债累累,家电商为避免遭受财产损失,单方面中止合同履行的行为,
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更不存在违约问题。
但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单方面中止履行合同中现定的义务的时
候,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就是必须要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人财产状
况处于严重恶化的状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行中,如需更改或废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一个原
则。但是在另外一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商量,单方
面中止合同履行也是受到保护的。
最近绵阳市一县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私营家电商与某公司
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台电视机的合同,每台电视机价格为1500元,合同
约定由家电商向某公司交付定金3万元。合同签订后,家电商通过其他
渠道了解到与己签约的公司无现货,需要向其他彩电商进货转供而且还
了解到自己所购买的这种彩电实际价位已涨到每台1700元。这些情况引
起了家电商的警觉,为什么这种彩电已经涨价,该公司却以如此低的价
格与己签订合同。家电商恐其有诈,就未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公司一
方见家电商迟迟不付定金,几经催问都无结果,便以家电商违约,要求
其承担违约责任将家电商告到了法院。
法院在审理中,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对双方当事人的举证,
进行质证、认证。主审法官还就此案的关键环节作了调查取证,通过这
些工作,获得了证明这个供货公司资不抵债,负债累累,拆东墙补西墙
的确切证据。最后法院判决供货公司败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的判决依据了新《民法典》中的不安抗辩权原则。所谓不安抗
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人有财
产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危及到先履行义务人债权的实现时,可以中止
自己的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必须有
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
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根据《民法典》不
安抗辩权原则和有关规定,供货公司无力供货,且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负债累累,家电商为避免遭受财产损失,单方面中止合同履行的行为,
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更不存在违约问题。
但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单方面中止履行合同中现定的义务的时
候,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就是必须要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人财产状
况处于严重恶化的状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后篇四
出口合同的履行在出口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包括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报关、报验、保险、装船和制单结汇等多种环节。其中又以货(备货)、证(催证、审证、改证)、船(租船订舱)、款(制单结汇)4个环节最为重要。
一、备货
备货是根据合同规定的品质、包装、数量和交货时间的要求,进行货物的准备工作。在备货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货物的品质:货物的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必要时应进行加工整理,以保证货物的品质、规格与合同规定一致。
2、货物的数量:应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备货的数量应适当留有余地,以备装运时可能发生的调换和适应舱容之用。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和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并要做到对保护商品和适应运输的要求,如发现包装不良或破坏,应及时进行修整或换装。标志应按合同规定的式样刷制。
4、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二、落实信用证
在履行以信用证付款的合同时,对信用证的掌握、管理和使用直接关系到我国对外政策的贯彻和收汇的安全。落实信用证包括催证、审证和改证三项内容。
(一)催开信用证
如果在出口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买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开立信用证,这是卖方履约的前提。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时国外进口商在市场发生变化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情况时,往往会拖延开证。对此,我们应催促对方迅速办理开证手续。特别是大宗商品交易或买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交易,更应结合备货情况及时进行催证。必要时,也可请我驻外机构或中国银行协助代为催证。
(二)审核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的保证文件,但银行的信用保证是以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为条件的,所以,开证银行的资信、信用证的各项内容,都关系着收汇的安全。为了确保收汇安全,我外贸企业于收到国外客户通过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后,立即对其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核对和审查信用证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贯彻我国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履行货物装运任务,按约交付货运单据,及时、安全地收取货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来说,在审查国外来证时,应考虑下列几个方面:
1.总的方面的审核要点:
(1)从政策上审核。
(2)对开证银行资信情况的审核。
(3)对信用证是否已经生效、有无保留或限制性条款的审核。
(4)对信用证不可撤消性的审核。我国能够接受的国外来证必须是不可撤消的。
2.专项审核要点:
专项审核名目繁多,不同交易,情况各异,以下为一般交易中的审核要点:
(1)支付货币
(2)信用证金额
(3)到期日、交单期和最迟装运日期。
(4)转运和分批装运。
(5)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
(6)付款期限
以上内容必须和信用证严格一致。
在实际业务中,银行和进出口公司共同承担审证任务。其中,银行着重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和索汇路线等方面的内容,进出口公司则着重审核信用证的内容。
(三)、修改信用证
在实际业务中,出口企业在对信用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以后,当发现问题时,通常还应区别问题的性质进行处理,有的还须同银行、运输、保险、检验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后,方能作出适当妥善的决策。一般说来,凡是属于不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履行和收汇安全的.问题,必须要求国外客户通过开证行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证通知书认可后才可装运货物;对于可改可不改的,或经过适当努力可以做到的,则可酌情处理,或不作修改,按信用证规定办理。
在一份信用证中,有多处条款需要修改的情形是常见的。对此,应做到一次向开证人提出,否则,不仅增加双方的手续和费用,而且对外影响也不好。其次,对于收到的任何信用证修改通知书,都要认真进行审核,如发现修改内容有误或我方不能同意的,我方有权拒绝接受,但应及时作出拒绝修改的通知送交通知行,以免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为防止作伪,便于受益人全面履行信用证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信用证的修改通知书应通过原证的通知行转递或通知。如由开证人或开证行径自寄来的,应提请原证通知行证实。
对于可接受或已表示接受的信用证修改书,应立即将其与原证附在一起,并注明修改次数,这样可防止使用时与原证脱节,造成信用证条款不全,影响及时和安全收汇。
三、安排装运
安排装运货物涉及的工作环节甚多,其中以托运、报关、装运和发装运通知等工作尤为重要。
(一)托运
安排装运货物涉及的工作环节甚多,其中以托运、投保、报关、装运和发装运通知等工作,尤为重要。
目前,在我国,凡由我方安排运输的出口合同,对外装运货物,租订运输工具和办理具体有关运输的事项,外贸企业通常都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或其他经营外贸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办理,所以,在货、证备齐以后,出口企业应即向外运机构办理托运手续。托运时除须缮制托运单据外,尚须附交与本批货物有关的各项证、单,如提货单、商业发票、出口货物明细单(装箱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有的商品还需提供出口许可证、配额许可证的海关联、商品检验合格证件等有关证书,以供海关核查放行之用。
合同履行后篇五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买卖设备事宜于20__年11月30日达成协议,签订《建筑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编号qqq s-6630)。截止签订本确认书时,甲方已按合同约定付清了全部货款,乙方已如数收讫,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备,甲、乙方确认双方合同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已无任何异议。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本人(单位)与纠纷一案中,特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本人的 一审 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后篇六
致:(发包人名称)
鉴于(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已
保证按(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工程及合同名称)工程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该工程(下称“合同”)。
鉴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
开具的保函,作为承包人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金;
本银行统一为承包人出具本保函;
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
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本银行进一步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
工程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
本保函直至保修责任证书发出后28天内一直有效。
银行名称:(盖章)
合同履行后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买卖设备事宜于20__年11月30日达成协议,签订《建筑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编号qqqs-6630)。截止签订本确认书时,甲方已按合同约定付清了全部货款,乙方已如数收讫,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备,甲、乙方确认双方合同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已无任何异议。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律师
本人(单位)与纠纷一案中,特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本人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合同履行后篇八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购销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核心内容:购销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交货地点的,购销合同履行地为约定的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交货地点。如果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不能以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法律快车小编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什么是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是指销售方(或称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购货方(或称买受人),购货方(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购销合同其实就是买卖合同,只是称谓不同而已。
二、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有法律问题,/
合同履行后篇九
案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为原告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请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违约金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请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通过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一份《______________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由原告购买被告私有房产一套。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号楼_____栋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成交价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房屋无抵押(事实上有抵押);如发生争议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由原告在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自行支付给被告部分房款____________元用于被告办理房地产提前还贷、解抵押手续,被告于当月(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提前还贷、解抵押;被告在解抵押完毕后,需立即将房产证原件等房产转移所需材料交给丙方(即补充协议见证方)用于办理产权登记及产权转移手续;剩余部分房款______________元由原告于房产转移登记当天支付给被告。
原告按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了自己的合同约定义务,并将剩余______________元房款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前给付被告,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原告共计给付被告房价款_____________人民币。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