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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计生办篇一
01.计划生育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02.计划生育协会是人民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有效载体。
03.计划生育协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04.发挥计生协会作用,推进村民自治工作。
05.发挥计生协会作用,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06.协会生命力在于活动,凝聚力在于服务。
07.计生协会是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
08.加强基层计生协会建设,提高群众满意程度。
09.建设发展好计划生育协会,构筑村民自治工作新平台。
10.计划生育协会是开展群众工作的好形式。
11.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
12.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作用。
13.计划生育协会要做政府好帮手、育龄群众贴心人。
14.充分发挥协会作用,为实行计划生育奠定群众基础。
15.计划生育协会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16.协会要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17.计划生育好,协会很重要。
18.发挥协会作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9.贯彻群众路线是做好计生协会工作的根本。
20.新农村呼唤新家庭,新家庭促进新农村。
21.加强基层计生协会建设,充分发挥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22.加强村级协会建设,依法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23.广大人民群众是计划生育的主人。
24.计划生育协会是育龄群众之家。
25.计生协会为群众,做好工作靠大家。
诸暨市计生办篇二
广东省公安厅7日披露,广东官方印发有关通知规范出生小孩入户工作,重申“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出生小孩入户工作,切实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广东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71号),重申“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
广东省公安厅称,计划生育政策是基本国策,公安部门作为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有责任协助计生部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公安机关在户口登记过程中,发现政策外生育又未经卫生计生部门处理的,应先办理小孩户口登记,然后将相关信息通报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处理,不得影响新生儿入户权益。接下来,该厅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将加强督导,对小孩登记入户的日常工作中将计划生育证明或上环结扎证明作为入户前置条件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诸暨市计生办篇三
异地高考条件放宽
继起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可在广东异地高职高考后,明年起,符合条件的就读于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也将可在广东参加高考。
新政策适度放宽了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中居住证不再要求连续三年,合法租房者也属有“合法稳定住所”。此外,还明确了社会保险等截止时间,并解决了就学地与就业地不一致问题。
预计江门市报名者不多
市招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预计明年在江门市参加异地高考的随迁子女不会增加太多,“很多家长对政策还不太了解,因为担心,所以提前让孩子转回了老家的学校。”
据了解,20,在广东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第一年,我市仅有4人通过审核,约有20人申请,仅6人通过审核。“异地高考需要提前准备。按照往年情况,大多数审核通不过者都‘卡’在居住证和社保上。主要是此前部分家长对政策了解不充分,没有提前做好在当地办理居住证、缴交社保等相关准备。”市招生办负责人表示,但今年条件放宽后,预计通过审核者会有增多。特别是居住证要求放宽,一定程度上推开了“绊脚石”,“之前有不少家长因为工作忙碌或一时疏忽,没有及时续办居住证,难以满足‘连续三年’的要求,这个条件放宽后,通过审核者应该会多一些。”
该负责人表示,随着家长对政策的了解,预计20开始,在我市参加异地高考者会逐渐增多。
不影响户籍考生录取率
异地高考放开后,对广东省户籍考生的录取比例是否有影响?对此,省教育考试院表示,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是积极稳妥、分步有序地进行的,加上年广东省户籍考生会略有减少,所以异地高考放开后,2016年报考总人数预计不会超过20,不会影响广东省户籍考生录取率。
此外,近几年来,广东省总体招生规模、招生录取率都逐步提高,尤其是年一本院校录取率还有较大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广东省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为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创造了条件。2016年广东省还会继续向教育部争取适当增加投放广东省的招生计划数,进一步提高广东省教育资源承载能力。
据悉,近几年来,江门市高考报名人数一直稳定在3万人多一点的水平,今年预计也不会有大的变化,在招生规模和录取率不变或者稍有提高的情况下,全面放开异地高考,总体也不会对我市考试造成影响。
四方面条件放宽
1、明确了社会保险等截止时间,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2、完善了居住证的年限认定办法,除了原规定有连续三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
3、适度放宽合法稳定住所条件,除原合法居住条件外,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的居住手续的也可申请报考。
4、解决了就学地与就业地不一致问题,2016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广东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也予以认定。记者获悉,此前要求父母就业地与子女学籍所在地必须在同一地市。
焦点提醒
需提供5项证明
1.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包括《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土地承包合同》、《务农劳动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前在广东省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3年的证明。
2.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住所为农村自建房的、家长自有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并都需提供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证明材料。住所为单位宿舍的,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证明材料。
3.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截至2016年8月31日,并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提供截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居住证。
4.提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16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证明材料。
5.提供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广东省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
诸暨市计生办篇四
云南省“全面两孩”政策将如何稳妥实施?生育政策还将有哪些调整?省人大会联合省卫生计生委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对3月31日颁布施行的新修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权威解读。 新条例明确,所有夫妻,不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生育两个孩子。同时,为保障再婚夫妻中初育一方生育二孩的权利,新修改条例增加了“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再婚后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款。“此次新修改条例与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保持一致,使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人大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姜润生说。 在生育服务管理方面,新条例规定,夫妻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两个子女是夫妻的权利。因此,今后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再进行审批,采用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牟洪操介绍。
在新修改条例实施前生育的“二孩”符合规定吗?针对近期广大群众较为关注的新政策衔接过渡问题,牟洪操明确,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对于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已按政策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自2017年1月1日起生育第二子女的都为合法生育。其他在新修改条例中新增的特殊类型生育规定,则按新修改条例实施之日起执行。
关于增加婚假15天、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30天护理假等规定,相关部门明确,在新条例颁布实施前已完成休假的,不再补给假期;在新条例颁布实施前已开始休假,在新条例实施之日仍未完成休假的,可按新规定补足假期;女方未休完产假的,男方可补休陪护假。
另外,在独生子女奖励方面,我省将实行“老人老办法”原则,即2017年12月31日前生育第一个孩子,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仍可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独生子女证”),并符合享受国家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以及我省“将优免补”等相关奖扶政策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执行相关奖励扶助政策;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但又生育二胎的夫妻,光荣证交还卫生计生部门注销,之前各项奖励优待不再退回或抵消。
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7 云南省可休158天
一、云南二胎产假一共可休158天
3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会关于修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下称“条例”),自4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云南省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条例明确:婚假增加15天,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这意味着我省女职工生育,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还有60天,共计158天;婚假则有18天。
二、政策解读
1、符合条件夫妻,都可生育两孩
根据条例,所有夫妻,不论城乡、区域、民族,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批准都可生育两个孩子。同时,对再婚夫妻生育政策作了微调:一方或者双方为再婚的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再婚后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申请,都可再生育一个子女。
条例还对“二孩”的生育服务证等手续进行明确: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
要求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夫妻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少数民族农村居民已生育两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双方都是居住在边境村民委员会辖区内的少数民族;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的。
2、女方生宝宝,男方可陪护30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规定继续享受计划生育相关奖励扶助。
另外,针对社会关注的“婚假”、“产假”,条例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删除了“晚婚”表述,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15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这意味着我省婚假共有18天。
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记者查阅国务院规定后了解到,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那么我省正常的产假应该有158天。同时,条例还明确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这期间云南老公可以好好陪爱妻坐月子了。
另外,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经批准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假30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假15天;经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30天;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天;因避孕措施失效而施行补救手术,怀孕不满4个月的,休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的,休假42天。
诸暨市计生办篇五
公民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养子女的,均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其中: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四)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五)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设区的市属农(林、牧、渔)场的计划生育机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应当按法定程序办理《征收社会抚养费授权委托书》,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征收社会抚养费。
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由生育行为发生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行为发生地未发现的,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