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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爱卫运动开展活动的情况篇一
为顺利开展西津街道创卫工作,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我街道办事处经济社会科学全面发展,根据宁国市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当前重点工作的通知》宁爱卫办[20xx]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西津街道20xx年创卫工作计划》。
一、创建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提升村、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和行业卫生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治理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树立对外良好形象,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创建工作具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整洁西津、促进健康”的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卫生创建为载体,以改水改厕为重点,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卫生防病和提高健康素质为目的,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善,各类传染性疾病及慢性疾病发病率明显下降,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全面提高。
(二)阶段性目标。到20xx年年底,全街道爱国卫生工作达到以下目标任务:
1、建立覆盖全街道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及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实现爱国卫生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社区)2个以上达标。
3、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做好街道、村(社区)、组(小区)三级环卫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农村环卫设施,因地制宜地推行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模式。
4、积极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逐步实现村庄集中供水,供水到户,确保饮用水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率达到85%;大力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70%以上,城区公共场所、集贸市场、街道社区卫生中心及中小学校、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普及率达100%。
5、积极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按照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采用成熟、简易、成本低、管理方便的处理工艺,达到治污要求。各村要努力创造条件,建造村内污水处理厂,逐步把城区周边的农村生活污水并入城区市政管网,实现集中处理。
6、各类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病媒传播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7、城市居民常见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知晓率达到70%以上;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到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三、创建工作要求
在街道办事处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力量,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旺盛的创卫气势,扎实的创卫作风,在深、细、实上下功夫,攻坚克难,固强补弱,全方位开展创卫活动,确保各项创卫指标达标完成。
1、加强领导,协调落实卫生创建各项具体工作,完善各村、社区的创卫组织,设专(兼)职创卫工作人员1—2名,明确创卫工作职能,确保基层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创卫意识。各村、社区要大力开展创卫宣传教育,要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创卫工作的重要性,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一致的创建组织网络,使创卫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完成卫生创建目标。
四、创建工作安排
1、村(社区)环境卫生方面。重点开展城中村和社区“六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仍乱倒)专项整治;加大对城区内洗车行、废品收购点的管理;消除市区主干道与人行道间水泥斜坡;道路边增设垃圾箱、改造垃圾池使之成为垃圾房,保持内外清洁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清理绿化带中的垃圾,补充空白处,做到无泥土裸露;组织开展“联点共建”活动,全面清理城区尤其是背街小巷的“死垃圾”和“牛皮癣”。居民小区环境卫生做到无垃圾积存、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重点加强对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如城中小区、铁四局宿舍小区、供电公司宿舍小区等小区卫生管理。
2、病媒生物防制方面。将除“四害”工作常态化,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清除“四害”孽生条件,采用物理、药物方法科学灭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饭店(饮食店)、宾馆、副食店(商场)、粮库(粮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医院、车站、公厕、绿化带、河堤等重点单位和场所要做到预防设置合理、密度达标。各村、社区、有关单位统一时间、统一药物集中灭杀。
3、食品安全方面。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采取报纸、网络、短信、滚动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强科学饮食知识的宣传,普及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快速响应,妥善处置,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4、街道创卫验收工作。20xx年12月宣城市爱卫会已批准津北村为宣城市卫生村、西津街道办事处为宣城市卫生先进单位。20xx年做好迎接省爱卫会对我街道创建省级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先进单位的验收工作。
农村爱卫运动开展活动的情况篇二
1、强化了舆论宣传。学校利用广播站、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墙报、班级板报等宣传阵地,向广大师生宣传各种卫生小常识,帮助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举办卫生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等专题讲座的形式对学校师生进行创建卫生城市宣传。
3、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义务劳动。使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城市卫生、卫生保舰疾病预防、交通知识知晓率达到98%以上。
农村爱卫运动开展活动的情况篇三
为加快推进卫生强县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发〔20xx〕69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丽政办发〔20xx〕12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xx年度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以十八届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工作,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客观、公正地评价乡镇(街道)卫生工作发展水平,促进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实现基层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县符合创建条件的乡镇有:古市镇、象溪镇、大东坝镇、新兴镇、赤寿乡和枫坪乡,以上6个乡镇为创建单位,争取20xx年创建成功。
申报乡镇(街道)必须已获得市级以上卫生乡镇(街道)称号;所在地卫生院获得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者200强卫生院称号;辖区内申报前两年及当年未出现因防控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未发生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或孕产妇死亡事件。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策保障、机构建设以及卫生工作发展水平等,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凡申报考核的乡镇(街道),应申报指标自评合格,且对照评分指标自评分须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
申报乡镇(街道)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提出申报,由县政府组织初评合格后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市政府委托市创建卫生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并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丽水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
卫生强乡镇(街道)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对合格者,继续保留称号;对不合格者,视情况予以警告或取消称号等处理。被取消称号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考核。
(一)组织实施阶段(7月31日前)
各创建单位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建设、调查摸底、资料整理、自查自评、完善提高等工作。成立创建领导组织,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动员部署,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考核细则的要求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各创建单位于7月底前向县政府提出创建申报。
(二)初评申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县政府委托县创建卫生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评,各创建单位对初评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经初评合格后于8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创建申请。
(三)迎接验收阶段(9月—11月)
查漏补缺,认真整改,全面提升乡镇卫生工作水平,迎接上级验收。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创建省卫生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市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指导工作(详见《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办发〔20xx〕189号〉)。县财政局落实好卫生强乡镇创建经费,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局、县农办、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等创建卫生强县责任单位做好创建相关工作的指导和落实,指导和协助各乡镇做好创建工作。各创建单位要指定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系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二)认真组织发动。开展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是推进省卫生强县(市、区)创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发展基层卫生事业的有效载体。各级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制订计划,落实措施。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通过示范试点,总结经验,及时推广,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注重实效。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严格创建标准,注重创建过程,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农村爱卫运动开展活动的情况篇四
为加快推进卫生强县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发〔20xx〕69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丽政办发〔20xx〕12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xx年度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以十八届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工作,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客观、公正地评价乡镇(街道)卫生工作发展水平,促进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实现基层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县符合创建条件的乡镇有:古市镇、象溪镇、大东坝镇、新兴镇、赤寿乡和枫坪乡,以上6个乡镇为创建单位,争取20xx年创建成功。
申报乡镇(街道)必须已获得市级以上卫生乡镇(街道)称号;所在地卫生院获得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者200强卫生院称号;辖区内申报前两年及当年未出现因防控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未发生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或孕产妇死亡事件。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策保障、机构建设以及卫生工作发展水平等,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凡申报考核的乡镇(街道),应申报指标自评合格,且对照评分指标自评分须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
申报乡镇(街道)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提出申报,由县政府组织初评合格后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市政府委托市创建卫生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并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丽水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
卫生强乡镇(街道)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对合格者,继续保留称号;对不合格者,视情况予以警告或取消称号等处理。被取消称号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考核。
(一)组织实施阶段(7月31日前)
各创建单位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建设、调查摸底、资料整理、自查自评、完善提高等工作。成立创建领导组织,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动员部署,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考核细则的要求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各创建单位于7月底前向县政府提出创建申报。
(二)初评申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县政府委托县创建卫生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评,各创建单位对初评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经初评合格后于8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创建申请。
(三)迎接验收阶段(9月-11月)
查漏补缺,认真整改,全面提升乡镇卫生工作水平,迎接上级验收。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创建省卫生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市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指导工作(详见《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办发〔20xx〕189号〉)。县财政局落实好卫生强乡镇创建经费,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局、县农办、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等创建卫生强县责任单位做好创建相关工作的指导和落实,指导和协助各乡镇做好创建工作。各创建单位要指定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系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二)认真组织发动。开展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是推进省卫生强县(市、区)创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发展基层卫生事业的有效载体。各级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制订计划,落实措施。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通过示范试点,总结经验,及时推广,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注重实效。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严格创建标准,注重创建过程,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农村爱卫运动开展活动的情况篇五
20xx年的爱国卫生工作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职能,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提高全民文明卫生素质,确保全面完成爱国卫生和卫生创建各项工作。提出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