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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改报告篇一
燃气公司建成投运以来,由于土地手续及相关许可手续尚未办理好,导致一直处于无证运营状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消除隐患,经研究,现重新修订《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成立镇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镇工业挂帅人同志、安全生产挂帅人同志、燃气领域专项整治责任人同志任副组长,镇综合执法局、建设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分局、自然资源分局、荀庄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迅速抓好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
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1、综合执法局:迅速对天源燃气再次排查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督促企业立即做好相关隐患整改工作;在管道检测结果没出来期间,组织专人蹲守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对天源燃气安全生产开展常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人:苗大鹏常飞鹏)
2、市场监管分局:组织对天源燃气压力容器、供气管道安全性进行检测,提供企业停业整改或边经营边整改决策依据。(责任人:陈标贾淑成)
3、自然资源分局:做好土地报征、用地手续办理工作。(责任人:陈立龙张丰)
4、建设局:督促、协助企业办理相关合法、合规手续。(责任人:陈立龙汪康康)
5、经济发展局:核实镇与企业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进一步厘清双方的权利、义务,提交镇应履行义务清单,督促企业办理,提供相关基础必备材料(初设、环评、安评、稳评等)。(责任人:陈标许顺成)
6、荀庄村:履行安全隐患整改属地责任,配合做好天源燃气隐患整改督促及群众矛盾调处。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落实安全生产预案、应急预案,配备专职安全员,消防设施可正常使用,各类安全生巡查记录完备,储气罐及输气管道每天巡检并有记录。
2、隐患整改主体责任:根据上级部门检测意见,组织人员在镇整改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项目立项、土地、规划、消防手续,环评、安评、稳评,特许经营许可证等办理工作。
2、消防栓不出水情况:厂区变压器增容后,消防栓连接厂区消防泵,已整改完成;
5、安全制度不健全情况:企业限期完善好安全生产各项台账,已整改完成。
安全隐患整改报告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巩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切实有效解决高层建筑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坚决遏制高层建筑火灾多发势头,全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经市政府同意,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切实提升我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水平,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8月至12月。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针对高层建筑普遍存在的平面布置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以及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10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结合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对照前期下发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消除火灾隐患。
(一)压降致灾因素。高层建筑进行改建、扩建、装修时,对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或民生工程,予以拆除改造,未拆除前,在醒目位置设立保温材料性能等级及防火要求标识,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对外保温材料破损开裂、脱落的,采取措施完全包覆。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予以限期拆除或更换。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燃气线路设备和排查清洗油烟管道。严禁在高层建筑内违规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
(二)严密防火分隔。对占用高层建筑防火间距的违章建(构)筑物,予以拆除。对疏散楼梯间,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防火门以及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故障、损坏或被拆除的,及时进行维修安装。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严密封堵。对避难层设备管道区与避难区以及穿越防火隔墙的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等处防火分隔不到位的,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对动用明火的施工区域,严格落实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的防护措施。
(三)完善消防设施。督促高层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经营主体以及委托管理单位、开发企业等按照规范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委托具备消防设施维保能力的单位开展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并确保完好有效。加强对消防泵组、水泵接合器等消防供水设施的试水测试和维护保养,保障供水不间断;确保消防用电设施设置专用供电回路,保障供电不间断。借鉴南京市将高层住宅建筑“固化水带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做法,结合实际逐步为当地高层住宅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止回阀和供水接口等供水设施,提升灭火供水能力。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和应急广播,鼓励居民家庭配备家用灭火应急救援器材箱,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
(四)实施智能管控。推进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接入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实时掌握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重点部位电流荷载及温度数据并接收报警信号。在高层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鼓励居民家庭在厨房设置独立式可燃气体报警器,做到燃气泄露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推动在高层住宅建筑室外安装具备过载保护、充满自停、高温及故障报警的电动车智能化充电系统,实现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蓝天工程”。
(五)畅通安全通道。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违规设置的功能性用房,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严禁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对疏散楼梯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疏散距离、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按照标准改造或增设。设有通向屋面出口的,出口上的门或窗应能从内向外开启;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改变用途的,应恢复原有功能。对高层公共建筑外窗设置金属栅栏的,一律予以拆除或改用可从内部开启的防盗窗,倡导居民家庭采用可从内部开启的防盗窗取代全封闭的金属栅栏。拆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的路桩、架空管线等障碍物以及违章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规范机动车辆有序停放,确保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畅通。
(六)落实各方责任。高层公共建筑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经营主体以及委托管理单位依法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高层住宅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委托具备消防设施维保能力的单位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在高层公共建筑推行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依托物业等人员在高层住宅建筑推行“楼长”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七)严格依法治理。对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必要时采取责令“三停”、临时查封、行政拘留、强制执行等强制措施,提高产权单位、使用单位以及委托管理单位或业主、使用人的违法成本,促进守法自觉。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计划、方案、责任、措施和资金,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采取约谈警示、抄告抄报、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强力推动整改。加强对违规开办经营的场所和违规设置的“群租房”进行监管,建立“负面清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搬迁。
(八)建强应急力量。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全人员和必要的灭火、通讯器材以及个人防护装备,实行24小时值班,不间断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依托物业、社区用房以及门岗、值班室等场所,就近就便设置消防器材配置点。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切实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广泛宣传培训。持续宣贯《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完善有力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户外视频等媒介,提示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利用消防宣传车开展“面对面”宣传,引导居民群众关注身边的火灾隐患;依托橱窗板报等固定设施,设置消防宣传永久性专栏,时刻提醒居民群众外出前务必做到“三清三关”。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水平。
(十)强化警示曝光。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定期向社会公开高层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设立隐患曝光平台,曝光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针对隐患严重、措施不力、逾期未改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推动将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经营主体以及委托管理单位等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一)各级政府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纳入平安创建及基层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统筹部署推进,定期对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住宅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组织加强消防管理或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部门。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
2.住房建设部门。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加强高层建筑中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3.市场监管部门。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4.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高层住宅建筑检查排查。
5.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高层建筑周边违规设置的建(构)筑物的监管,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的监管。
7.电力管理部门。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燃气管理部门。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
9.市政、供水部门。加强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
10.其他有关部门。教育、文旅、卫健、商务、交通、国资、民航、邮政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消防救援机构责任。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及无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层建筑的监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住宅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通过召开会议、发布通告等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舆论声势。
(二)自查自改阶段(9月1日至15日)。各地各有关部门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本方案要求,对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保证消防安全。
(三)全面排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31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地区对高层建筑逐栋进行排查,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见附件1),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排查期间,各地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查边改,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国庆节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要完成整改,确实不能整改的,必须落实死看硬守措施。
(四)重点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专项整治期间,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31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检查验收情况纳入各级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一)认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防范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本地区、本系统的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齐抓共管,合力部署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努力营造“部门联动、全员上阵,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消防监管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明确专人挂钩指导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大力提升工作质效。
(三)强化督导,狠抓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整改。专项整治期间,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发生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安全隐患整改报告篇三
安全,这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问题,从来都不应该被我们遗忘。然而却还是常常有关于工程的安全事故发生,每每牵动人心。安全跟我们息息相关,作为xx集团公司的一员,我受到很大教育,感受很深。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要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这是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也是长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总结,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而且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上升到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保护公司的道理,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二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查治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一定要经常化,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工作,积极鼓励职工帮助查找、发现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发现事故隐患、促进隐患整改和减少“三违”的有效手段,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积极有效地消除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
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培训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的有效途径,以三级安全教育为基础,从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等方面入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有效的减少,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
其次,消防安全工作。
三是制度措施要到位。要根据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结合分厂实际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抓落实,保障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
四是消防器材配备要到位。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到期的器材及时更换,以备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为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提供硬件保障。
安全是企业的永恒课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事关企业的稳定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只有把各项工作长抓不懈,消除隐患以防为主,才能保持安全生产良好局面的长期稳定。
安全隐患整改报告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扎实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为目的,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严厉查处校车(含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学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安全性能不良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校车驾驶员、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涉及校车的交通安全事故。
按照县政府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有
关要求,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按照“调查摸底、逐一登记、联合治理、集中行动”的方法开展。
(三)5月31日至16日组织有关部门全面治理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及交通信号灯、警示牌、斑马线、减速带的设置。
(一)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
4、严禁组织师生集体乘坐无牌无证、车况差、有安全隐患的车辆,禁止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等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车辆,严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安全及管理工作大检查,落实教师跟车、收车、验车、幼儿上下车清点核对制度,严防将幼儿遗忘在车内发生事故。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和强化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3、在校园内通过广播、电视、板报、宣传廊、宣传条幅、气球竖标等方式,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教育的氛围,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措施,全面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人员密集,学生来自四面八方,学生上学、返校流动量大,乘坐交通工具的方式不同,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和校外学生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复杂,任务艰巨。做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要立即召开一次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有关工作。
(三)专项整治行动要做到“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排查、一所不落、不留死角、深入彻底”,对查处的安全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
(四)汇总信息,及时上报。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掌握本单位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上报工作,认真填报有关排查表格,务于20xx年6月1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调查表报中心校安全办。
安全隐患整改报告篇五
火灾隐患单位曝光
隐患单位:宁夏天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成大厦)
存在隐患:1、该场所高位水箱间稳压系统故障;2、该场所消防电梯故障;3、消防控制室无法手动启动排烟风机;4、排烟风机、送风机现场无法手动启动;5、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存在故障点,测试22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功能,非消防电源未切除、消防电梯故障、非消防电梯未迫降、楼层显示器无反馈信号、应急照明未启;6、该场所气体灭火系统气瓶压力不足,控制柜故障;7、该场所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截至目前气体灭火系统气瓶压力不足,控制柜故障问题未整改。
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火灾隐患单位曝光
隐患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儿童医院)
存在隐患:1、感染科二楼、三楼负压改造,顶部感烟探测器未安装;2、部分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停用;3、检验科、pcr实验室改造,顶部感烟探测器未安装;4、疏散走道上堆放货物。
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石嘴山市
火灾隐患单位曝光
隐患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
存在隐患:一层置货车间消火栓被货物遮挡。
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火灾隐患单位曝光
隐患单位:平罗县舒适居宾馆
存在隐患:占用安全出口。
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吴忠市
火灾隐患单位曝光
隐患单位:振兴商务宾馆
存在隐患:1、宾馆墙面使用易燃装修材料;2、电线未穿管敷设。
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中卫市
火灾隐患单位曝光
隐患单位:海原县新区亮晶晶生活超市
存在隐患:仓库出口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整好用。
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安全隐患整改报告篇六
为了确保本公司下属菜市场的经营户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和应急疏散技能,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处置初期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成立菜市场消防应急疏散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一)无论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通知市场管理人员和“119”公安消防队;
(二)报警时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3.能够了解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5.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各个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三)管理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事故发生部位的人员或电工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2.通知相关人员迅速聚集,按本预案(四)的程序和措施组织疏散和扑救,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3.市场警卫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管理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要以人员疏散为主。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身的安全。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一)管理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消防安全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二)管理人员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灭火,如发现有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三)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引起的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四)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