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和厂家合作合同篇一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在双方以oem方式合作开发生产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产品
产品名称 香型 酒精度 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备注
备注:数量和金额以实际订单发生为准。
第二条 订货和运输
1、甲方将乙方作为甲方的唯一oem供应商。
2、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定,经确定后的订单有效。
3、甲方不能单方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4、甲方所下订单每批次该系列产品下的某一款产品最低生产数量为500件。
第三条 价格的确定方式
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变动,双方协商并签字确认。
第四条 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的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本产品。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许可的企业执行标准。
3、乙方保证同批次产品的酒质、风格和口感的稳定性,不同批次的酒质、风格和口感保持长期相对稳定性。但由于酱香型白酒的醇化、老熟是一个持续过程,所以因存放时间长短导致一定程度的口感差异属正常现象。
4、甲方自行组织生产包装材料:a、设计审稿最终由乙方书面确认且认可;b、生产工艺必须充分与乙方沟通确认;c、甲方组织生产的包装材料质量不得低于乙方的包材检验标准。(乙方产品质量标准:jf/bz-zb-01-2014~jf/bz-zb-08-2014。)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或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5、包装材料有轻微质量问题且经甲、乙双方质量评估后不影响产品上市销售且不会产生其他纠纷的,经甲方书面承诺后,乙方可以使用该批次包装材料;如乙方评估后认为质量缺陷较大,会影响产品质量或乙方声誉的,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并将其销毁。
6、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中应当包含:产品条码、生产厂商及地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包装中必须包含的所有信息。
第五条 包装材料
1、为确保产品质量和产品的合法合规,包装材料原则由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以保证产品的质量跟踪、工艺沟通和运输协调等相关事务的衔接,便于包装和生产的顺利推行;甲方也可自行采购,但质量标准必须达到乙方质量检验要求;包装材料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含运输及装卸费用)。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做好生产所需准备工作;如甲方自行采购材料,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在发送包装材料前,甲方应该告知第三方(包装材料生产厂家)与乙方联系,告知乙方发送材料的品名及数量,便于乙方安排卸货。同时要求并叮嘱第三方(包装材料生产厂家)开好送货单,便于乙方收货、验收、对账使用,否则造成拒收、卸货延迟或再次转运等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当对到达的上述包装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如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应拒收且不予以卸货并立即告知甲方;如发现材料品名、数量不符或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当立即与甲方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
4、因包装材料及存在自然损耗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包装材料应考虑不低于5‰的损耗,若因甲方未提供可能损耗部分材料导致乙方无法按规定数量向甲方供货,全部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运至乙方的包装材料应立即包装完成后发走,对包装后剩余的包装材料乙方负有 90 天的代管期(代管期:是指甲方的包装材料进入乙方库房后,乙方有责任保管,直至保管期结束,此代管期不能超过90天。),超过代管期后乙方有权用任何方式处理剩余包装材料(含乙方自行强制报废、销毁处理等)。
6、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条款仅将上述包装材料用于甲方产品制作。无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不得将甲方材料或产品销售或发往第三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产品验收
2、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派员跟踪生产,应发书面函件告知乙方;甲方对产品在收货时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检。甲方在收到产品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此批产品检验合格。
3、验收时按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但酒水以国家质检部门检验报告为准;乙方应提供贵州省质检院仁怀分院的产品检验报告给甲方。
4、如果甲方抽检产品不合格,得到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乙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等费用。
5、甲方应及时将已付款的产品从乙方库房发走,否则超过180天,乙方有权将产品拆装将酒水回厂处理使用,材料报废、人工费用等由甲方负责,酒水价格按原价折算返给甲方;如果甲方包装的产品未付款也未发走,该产品乙方给予保存90天,90天后甲方未付款发走,乙方有权将该产品拆装将酒水回厂处理,且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七条 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上述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尖锐物等。
第八条 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以本协议作为基础,甲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下生产订单,乙方与甲方沟通后,确定生产期和交货期。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不可抵抗力除外;不可抵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及三停等。
第九条 交提货方式和费用
1、交、提货地点为原则为乙方生产地库房;也可为甲方指定地,乙方代发,甲方负责货物运输的费用。
2、如甲(乙)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乙(甲)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十条 货款结算方式
1、在包装生产前一次性现金付款或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现金须交至公司财务部);
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2、代购材料必须先付款后购货;
3、乙方指定账户为:
4、未交至公司财务或汇至公司指定账号的款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做的产品,乙方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等费用。
2、乙方逾期交付定做产品,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 1 ‰偿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机密信息”表示乙方从甲方所得到和学到的,以及乙方为甲方研发获取的的相关信息、物质材料、公司信息(含下属机构)、合作信息及相关事项。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和物质资料,所得的完整或是不完整的内容,也属于“机密信息”,并且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所有信息和物资资料。
2、乙方同意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直接或间接的泄漏该信息。
3、 “ ” 商标归 所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不可为了乙方公司利益和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通过本协议未规定的方式使用该商标。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保护
和厂家合作合同篇二
本协议书由***有限公司与供货厂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本准则,经过友好协商共同确立。本协议书各条款所确定之双方的权利、义务,将覆盖***有限公司与供货厂商今后签定的每一份商品交易订单,无论是原件、复印件或传真件,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的规定。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编:
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网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编:
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上列甲、乙双方之办公地址及通讯号码即为协议双方法定通讯联络地址,双方发生之一切有关业务联系,均以发到上列指定处的相关文件与信息为准。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特殊商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有关法律文件,同时还应提供自己的企业概况、商品目录和报价单。
1、广告
甲方将利用报纸、样本、画报等广告媒体宣传乙方的商品,如乙方有制作广告的要求应向甲方广告部门提交所供商品的艺术构思、规格说明以及司徽等材料,以便甲方审核及广告制作,任何广告制作需经双方认可。
2、宣传品
乙方如备有发放给消费者的印刷品,需在供货同时提供给甲方,以便于及时散发。如宣传品有不实之词或商品名称不规范及有与法律相冲突的内容,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商品说明及书面警告标签
按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商品应备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明书及明确的警告标签等提示。
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时应提供相应的商品质量检验标准,其顺序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在实际供货时根据约定出具有效的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所有商品应提供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生产日期、适用标准代码、检验人)或质量检验证明,该商品的行业许可证等。若无明确的质检标准,双方应对商品封样或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样品为准,作为验收依据。甲方有权对商品进行抽样甚至全部检验。
为了有效地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商品销售,乙方应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商品知识的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
(1)商品的特点、性能及其应用的相关知识;
(2)商品的使用、安装、维护、修整的知识;
(3)商品的质量保证及保修、包换的内容。
6、商品商标与知识产权
乙方应提供已享有的商标权、品牌、专利权或原产地证、报关单等证明文件。乙方的任何伪冒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除裸装商品外,乙方商品内包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
商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并标明堆放高度及其它注意标志。此外还应注明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
包装物一般不回收,如有回收包装物的特别要求,需另外签订“包装物回收协议”,作为本供货合作协议附件。
8、环保要求
对国家有环保要求的.商品,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等。
1、展示样品
为促进商场的商品销售,甲方愿在每家新开超市中提供货架、柜台为乙方展示样品,乙方也愿为甲方的每家新开超市中免费提供样品供商场展示。
乙方可在供货数量外另行提供展示样品,但需另订取样合同,也可让甲方在供货商品中取样展示,甲方需在取样时列出样品清单并经乙方确认。
2、商品条码(upc)
乙方应在供给甲方的商品上粘贴商品条码标签,否则应积极申请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
3、订货
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交易双方已在订单上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一般为合同专用章),或订单中的内容已经实际实施,则表明乙方认可并接受此项交易。
4、价格
甲方将与乙方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的商品价格并支持甲方的经营理念及平价宣言政策,乙方承诺给甲方供货价格低于给其他经销商的供货价格。随着甲方连锁超市的成倍发展,乙方商品在商场中的销售也将成倍增长。为确保成倍增长的市场占有率,乙方同意将供货价随销售额增加而相应下浮(下浮幅度则另行商洽);甲方可对乙方供货价的下浮部分将全部转让给消费者受惠,供货价下浮后,该商品在商场的零售价也将作相应下浮,如果乙方违反价格承诺引起消费者对商品价格投诉,乙方应当解决并进行赔偿。
5、商品价格变动及调整
如乙方提高商品价格,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决策。如果提价被接受,乙方将接到一份注明生效日期的甲方书面确认书,但甲方库存待销商品则按原价格执行。否则,对于商品实际价格超过订单价格的部分货款,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同意如果商品在装运前的价格低于订单规定的价格,则订单中的价格也将随之下降至此时的价格。
6、最低供货价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供货价格相对国内其他供货商是最低价格,同时保证甲方的毛利率在以上。
7、降价
1)双方确定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甲方发现乙方产品的供货价格高于乙方给其他销售商价格,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要下调价格时,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合同货物的价格。
2)在双方确认进行供货价格降低时,在甲方门店中未形成销售的库存商品价值一并降低至降价以后的价格。
8、停产或中止供货
乙方因故需停产关闭或中止供货,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应的调整。
9:商品促销
(2)配合甲方整体促销政策,在3.155.110.1甲方司庆及甲方各门店店庆期间乙方须应甲方要求对其部分或全部商品折价,或采取其他方式,让利于消费者。
(3)甲方在具体促销时,将促销方案及需要乙方的支持与合作的事项一并用传真方式发送给乙方,如果乙方未按传真所示的回执时间内回函反馈意见,视为乙方全部同意甲方的促销方案和要求。
10: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商品的产地、价格、规范名称等相关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采购人员,以便甲方及时将甲方系统中相应信息进行更正,否则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客诉以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保证按订单所确定的到货日期将商品运达订单指定的地点,提前或延后不得超过两天。如需分批交运时,应在运输单据上注明。如果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应立即书面(含传真)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早于或迟于上述规定的期间交货。对于无故不按时交货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和取消订单。
2、乙方迟延交货,造成甲方迟延交货给消费者,引起消费者投诉赔偿损失的,由乙方负担,但最高赔偿额度不超过消费者订购商品的总价款。
3、商品的运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改变运输方式可能会增加费用的情形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六、收货及验收标准
1、数量准确,包装完好,以甲方二次验收为准。甲方对产品数量、外观缺陷及内在质量提出期限为:1:对产品数量的验收以实际收货为准。2:对产品外观缺陷提出异议期限为打开商品外包装的7日之内。3: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以商品售出后在该产品的保质期内或消费者提出投诉7日之内。
2、对于与订单不符的商品、装箱单与货物不符的商品、外包装破损造成货损的商品、质量未达到标准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为了减少损失,甲方可代为保管,其货损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两个月内尚不能妥善处理,甲方有权将之拍卖或变卖,所得偿付相关费用后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对完好接收的商品签发收货凭证,以便于乙方记帐、结算。
七、开票及结算
1、甲方根据订单中规定的条款于每月的10日、25日支付货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付款时,乙方应根据双方核对的结算金额出具填写正确无误的全国统一正本增值税发票及其它必要的单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担保和保险
1、乙方对其商品的质量及售前售后的服务提供保证,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保证商品的原料、及生产工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3、如乙方对合同标的投保保险的,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九、协议的取消和商品退换
1、由甲方发现的或由商品使用者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都将提示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退货或换货。
2、在甲方合理运作中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同意甲方全部或部分取消订单,放弃或拒绝接受商品,全部或部分退货,并由乙方支付甲方向其退回商品时发生的费用:
1)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及订单中的条款;
2)乙方违反了在本文中第八部分中所做的担保;
3)商品全部或部分存在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的缺陷;
5)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交货日期而发运的商品。
3、滞销商品的处理
甲方同意及时将商场内有关的由乙方所供商品中的滞销品种的信息告诉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收回滞销品种,或按该货同等金额向甲方调换甲方所需的品种。
十、乙方承诺
1、甲方发现乙方有下述行为时,乙方应甲方要求立即中止协议,乙方须按涉及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甲方采购员及利益相关人员吃请和回扣。
2)乙方接受甲方人员或其近亲属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任职。
3)乙方赠送或低价出售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股权给甲方人员。
4)其他方式
2、乙方在甲方的驻店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否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供货商驻店人员管理办法》、《员工守则》等的规定,接受赔偿及处罚。
3、乙方在甲方经营场所内从事经营活动时,必须使用甲方的标准票据、表单,如确需使用乙方单据的,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使用手续。
4、如乙方及乙方驻店人员在甲方经营场所内进行经营活动时,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驻店代表,并向乙方索取涉及销售金额十倍的赔偿金:
1)私自收取顾客订金、押金或货款,未交还甲方的;
2)在甲方经营场所内,私自揽客,互留联系方式并进行场外交易;
3)驻店人员代表未按甲方流程私自与顾客签订商品买卖合同;
4)涂改、骗取、伪造、偷窃甲方相关单据、票印;
5)在甲方经营场所内,乙方驻店人员盗窃甲方商品;
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向甲方提供商品的价格、服务与其它乙方销售点有差异的。
5、乙方提供的商品凡采取倒扣流水、特殊订单方式进行销售时,乙方相关人员故意转移或诱惑顾客到甲方卖场以外的场所进行购买商品,造成甲方认为“跑单”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销售金额的十倍金额罚款。
6、乙方同意与甲方协商签订《电子商务服务确认书》。
消费者对乙方商品的质量及价格投诉时乙方应负责解决,如果乙方不及时解决或不予解决因此引发诉讼或有新闻媒体参与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违约部分合同标的总金额的1%;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所支付违约金又不能祢补损失时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供货合作协议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
2、合同一方违约,不能达到预期合同目的。
3、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提出终止合作解除合同,但需经另一方同意。
1)乙方营业执照
2)乙方税务登记证
3)乙方授权书(经销商证明)
4)乙方商品的商标注册证
5)乙方专利证明
6)乙方商品报价单(指对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供货的商品)
7)乙方商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及适用的标准
8)针对不同商品还应提供相关证件,如电工产品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进网许可证等
9)进口商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原产地(产地)证明,商标、专利证明等
10)供货合作确认书
11)封样协议
12)包装物回收协议
13)电子商务协议
14)驻店代表协议
上述附件是供货合作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1、在履行协议时任何一方对协议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除了在订单中注明有其它条款或双方另有协议之外。双方确认本合作协议为双方交易的原则。
2、因为甲方的失误或者未按协议条款执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为乙方的失误,或者乙方未按协议及订单中条款执行,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时可以现金或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中支付,也可从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中扣减。
3、双方同意在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索自己的权利时,违约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
4、本协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署,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约束。
5、本协议项下事宜产生的争议,尽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由北京市相应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12月31日止。
7、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供货厂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和厂家合作合同篇三
以上甲、乙双方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协商,根据_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和厂家合作合同篇四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厂家与微商合作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品牌产品销售及客户服务工作,并严格执行甲方给予的市场指导价格,服务范围仅限于微信、微店渠道。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授权乙方品牌销售权,并指定乙方在微信、微店渠道进行产品的推广销售工作,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官方授权商户编码,可供查询。
2.2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订单做处理,尽快发货;同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相关的文件与资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2.3由乙方携同甲方积极运作,为加盟商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2.4为规范市场,维护甲方产品的品牌形象,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
2.5甲方有权对违规微商户采取关闭违规商户后台,撤销产品代理资质、扣除保证金、停止供货等必要手段。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渠道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3.2乙方客户出单后,应及时向甲方通知,并认真做好向甲方下订单,确认订单的工作。
3.3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3.4于每次进货前支付甲方%的货款,每月月末支付完当月货款。
3.5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者总代理等垄断性、排斥性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微商代理条件
4.1当地网络条件具备,具有培训、策划、经营实力的个人或企业、公司、熟知电商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者。
4.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4.3勇于承担责任,具备开拓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合作细则
5.1代理级别:
(1)高级代理商:可享受上架产品分销价格的8折。(分销价格已打折)
(2)中级代理商:可享受上架产品分销价格的9折。
(3)初级代理商:可享受上架产品分销价格。
5.2政策:
(1)高级代理商:以分销额度每季度的%返点。
(2)中级代理商:以分销额度每季度%的返点。
(3)初级代理商:厂家每月特推款产品,销售后获得分销额度%的返点。
5.3任务:
(1)高级代理商:分销额度不限,如若连续个月无销售,将会扣除%保证金退还余下保证金,并取消授权。
(2)中级代理商:分销额度不限,如若连续个月无销售,将会扣除%保证金退还余下保证金,并取消授权。
(3)初级代理商:分销额度不限。
5.4售后政策:
(1)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产品质量问题1年质保。
(2)在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
(3)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商家,乙方应加入甲方公司的微商运营平台,接受厂家所在公司的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
7.1协议签署地位市。
7.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份,复印件无效。
7.3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附上,同具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和厂家合作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上述产品的___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_____系列产品。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经双方经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____(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_____.(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ci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第二条:经销权甲方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管权一、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二、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四、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一、价格
1、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3、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__的折扣。
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三、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自费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将对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5、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甲方名称等的使用
一、特许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行名”或它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二、注册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解约的影响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保证
一、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二、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三、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二条:一般条款
一、不可抗力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误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海啸、地震、以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动员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国有化、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的。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的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二、转让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事前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三、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__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四、通知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和英文作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__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五、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六、仲裁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可分割性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八、保留权利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侯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九、其他约定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明确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为证明起见,本协议作成一两份,在本协议起自所载的日期内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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