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开展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篇一
为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讲文明、树新风的社会风尚,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全体公交职工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公司干部、职工道德素质进一步提升,通达和恒达公司联合开展了决定在我办广泛开展“学道德模范”主题教育活动,特将活动方案简述,并进行总结。
1、广泛的宣传和发动,营造了浓厚的道德氛围。利用会议、宣传栏、宣传页等载体,加强社会舆论使学习道德模范活动人人皆知,赢得全体工作人员的参与和支持。
2、组织学习座谈、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以“学道德模范”为主题,通过学习、会议等形式,组织全员认真学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学习过程中,大家充分的交流观点和意见,说出自己的内心想法和心得等,会议开展圆满成功。
3、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开展推荐好人活动。全单位人员结合道德模范推选树立工作,在模范推选的过程中,深受触动,决心在日常生活中多做好事多发现好事,并对好人好事进行广泛宣传,推动社会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4、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从文学角度来讲,应坚持典型示范与群众为本相结合,重在教育提升。在开展学习道德模范活动中,通过讲述模范典型事迹,使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5、从政治学角度来讲,应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重在深入人心。在开展学习道德模范活动中,通过开展集中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工作人员首先在思想认识上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有了进一步的体会,切实提高大家的道德素养。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同时,将自身也融入道德规范学习实践活动之中,融入思想道德建设之中。在全单位形成学习、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使学习道德观念深入人心。
此次道德模范宣传和学习活动开展顺利,使驾驶员们的思想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为此,公司计划实施道德学习和共建长效机制,实现“实施道德工程建设好人之城”的延续和升华。
开展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篇二
1、要坚持加强领导与全体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相结合,重在上下联动。学习道德模范,是一项社会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包括领导、干部群众在内的人员共同参与。在学习道德模范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领导的组织保障优势,协调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认真解决重大问题。另一方面,要积极组织好群众推荐环节,真正挖掘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道德典型。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思想品德,大力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崇高精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2、坚持典型示范与群众为本相结合,重在教育提升。在开展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中,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采取召开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积极开展向道德模范学习活动。另一方面,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在推荐、公示、学习等环节,充分发动群众。把推荐学习作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重在深入人心。在开展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中,一方面,要继续开展集中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首先在思想认识上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提高大家的道德素养。另一方面,还要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融入到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之中,大力宣传群众身边的道德楷模的先进事迹,在全乡形成学习、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使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深入人心。
4、坚持集中学习与日常制度建设相结合,重在形成机制。在开展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中,一方面,要集中力量,整合资源,认真抓好阶段性学习工作。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成功经验,特别要进一步完善学习、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办法,建立健全学习机制、宣传机制,确保学习活动长效开展。同时,要让道德模范长期得到帮助引导和关怀,制定道德模范帮扶办法,进一步制定完善关心帮扶机制,克服评出一批,丢掉一批,不起示范效果的现象。
开展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篇三
1、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做好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只有有了领导的高度重视,才能推动这项工作开展,才能使得学习活动不断深入。为此,我局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学习方案,下发相关文件,有序开展学习和评选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
2、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宣传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阵势,使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户户知晓、人人皆知,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3、精心挖掘典型,确保模范质量。按照道德模范类型和标准,在单位广泛挖掘人们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道德典型,通过开展“最美地质人”评选活动,让广大群众推荐身边好人与道德模范,通过群众参与,挖掘了一批身边的模范,使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4、注重搞好结合,推动活动深入。评选表彰活动是公民道德建设成果的展示,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途径。因此,搞好结合,推动活动深入开展才是学习道德模范的根本目的。通过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与评选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相结合,才能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通过结合活动,避免了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的单一性,增强了学习活动的实效性。
开展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篇四
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发动广大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为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群众基础;广泛宣传好人好事,营造学习、崇尚、关爱和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建设广大群众推举、评议“身边好市民”的长效机制和活动平台,通过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在广大群众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1、推荐展示。长春市文明网文明论坛开设“文明在我身边”道德模范与身边好市民”专栏,提供推荐渠道,方便推荐“身边好市民”和集中展示宣传身边好人好事。
2、互动交流。通过组织开展道德模范与身边好市民现场交流,扩大本次活动的影响面和覆盖面,从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社区发现和推荐一批“身边好人”,每月至少推荐1名“身边好人”,并于每月5日前将推荐的“身边好市民”上传至市文明网文明论坛“文明在我身边”版块中的“道德模范与身边好市民”推荐专栏,为市文明办在核实、汇总基础上,向“中国好市民榜”推荐做好了准备。
开展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篇五
为了全面实施我校“六五”普法规划,落实冀法宣办[2011] 4号《关于在全省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不断提高我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校法制办面向学生开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举办“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促进青年学生学法用法、依法维权,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征文主题和内容
征文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为主题,将身边的法律故事撰写成作品。作品要紧密结合大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实际,突出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作品体裁不限,要密切联系实际,突出法治精神,主题鲜明,观点正确,举例恰当,言简意赅。征文字数800-2000字为宜。
三、征稿范围和组织安排
征稿范围:全体在校生。
组织安排:以学院(系)团委(团总支)为单位组织遴选和报送,各学院(系)团委(团总支)明确辅导教师,指导帮助学生进行征文选题、起草、修改,认真组织遴选,并将推荐作品报校党委宣传部开元楼143房间武琼老师,同时将作品电子版发至。所有推荐作品要求使用a4纸打印、装订。主标题为宋体,小二号,加粗,居中。学院(系)、专业、年级、班级、作者为楷体,小三号,居右,位于主标题下方。正文为仿宋体,三号。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加粗,三号。引文需注明出处。学院(系)、专业、年级、班级等均使用全称。文后附作者及指导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投稿从即日起到12月5日止。
四、作品评审和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组织评委对投稿作品进行严格评审,设特等奖1项,一等奖2—3项,二等奖3—5项,三等奖6—8项,另设优秀奖若干;获奖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我校将推荐1-5篇作品参加由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
法制办 校团委 人文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签发:纪庆和 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大干再动员、决战四季度”活动的全面开展,弘扬企业文化,为公司施工生产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支持,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身边的人、感动的事”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公司全体职工
二、活动时间:9月27号—12月30日
三、征文主题:紧密围绕“大干再动员、决战四季度”这一主题,反映工地生活的人和事等作品均在此次征文范围内。在宣传局、公司先进人物的同时,更要善于捕捉在施工生产中身边普通的人所做的感动的事,提炼素材、树立典型。
四、作品体裁:为通讯、散文(杂文)、诗歌等,体裁不限,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作品要思想健康、内容充实、文笔流畅、感情真挚,作品为原创,未公开发表。
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征文活动,加强宣传,认真组织,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各单位要把此次征文活动与推动施工生产、弘扬企业文
化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动员,发动广大职工深度挖掘身边的闪光人物、亮点事迹,积极创作,撰写高质量的作品。要求活动期间每个单位至少报送两篇作品。
3、作品一律接受电子版本,来稿请署名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作品统一发给党群工作部杨新良。(qq:450845627)
4、所有征文必须为作者原创,不得进行抄袭,一经发现,所在单位及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