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策划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篇一
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委托函或中标函;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附录:(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附件中作出约定,附件内容略)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在实施过程当^v^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义:
“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
“服务”是指工程咨询单位根据本协议书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附加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附加服务,以及经双方书面协议,在正常服务之外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协议书第条的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履行的服务。
“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客户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
“客户”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询单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工程咨询单位”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咨询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协议书”是指由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和专用条件,附录a(服务范围)、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附录c(报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以及其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等组成的文件。
“合同”是指与本协议书委托的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客户与任何第三方签字的合同。
“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二.工程咨询单位的义务
服务范围: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供的服务范围见附录a。
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认真地尽职尽责和行使职权:
(1)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国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2)根据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授权或要求,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工程咨询单位应:(a)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应在本协议书附录a中加以说明,或以书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咨询单位同意。(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依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公正地进行工作。(c)在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时,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发生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询单位应尽快通知客户)。
客户的财产
工程咨询单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费用的物品,属于客户的财产。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尚未消费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客户,并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三.客户的义务
客户应在不耽误服务的合理时间内,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他能获取的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客户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的时间内,就工程咨询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和答复。
客户应负责咨询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咨询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询单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客户应尽其所能对工程咨询单位的人员以及下属提供如下协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渠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为服务目的和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续。
(6)工程咨询单位为客户项目出境考察时,除制装费外,其他一切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为了服务的需要,客户应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附录b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在与工程咨询单位协商后,客户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工程咨询单位挑选和提供职员,以及提供其他人员的服务。客户提供的职员在涉及服务时,只应接受工程咨询单位的指示。工程咨询单位应与客户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四.双方代表和职员
工程咨询单位和客户,根据协议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员,要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互相取得对方认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规定提供职员及其他人员的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可自行安排,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为了执行本协议书,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本方代表。
如果需要更换任何人员,双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负责安排同等能力人员代替,同时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换,应提出书面要求,并须阐述更换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则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担更换费用。
五.责任与赔偿
如果确认工程咨询单位违反了(1)条款的规定,客户提出索赔,则工程咨询单位应对由于其违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并向客户赔偿。
如果确认客户违反了对工程咨询单位应尽义务,工程咨询单位提出索赔,则客户应负责向工程咨询单位赔偿。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数额,而不牵连其他方面。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的最大数额,不能超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赔偿数额。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赔偿总额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任何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超过部分的索赔。
一方提出索赔要求不能成立时,要完全补偿对方因该索赔要求所导致的各种费用支出。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应共同对另一方负责赔偿,负责赔偿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赔偿额,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双方必须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更早时间之前正式提出索赔,在规定时间之外提供索赔无效。
除因工程咨询单位故意违约或缺乏谨慎而渎职引起的索赔外,客户应保障工程咨询单位免受因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没有保险的或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索赔造成的影响。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任何职员,在根据协议履行义务中的行为或失职只向客户负责,不应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负责。
六.工程咨询单位的保险
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客户可要求工程咨询单位进行以下保险:
(1)在允许条件下,对条工程咨询单位的责任进行保险;
(2)对公共或第三方的责任进行保险;
(3)对客户提供的财产进行保险。
上述各项保险的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七.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本协议书从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
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双方协议延期的例外。
当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一方提出要求,对方书面同意时,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另签补充协议书。如客户书面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书,并视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拖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客户,对导致增加的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完成服务时间应相应延长。
如果出现非工程咨询单位应负责的情况,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务不能按时履行时,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通知客户。如由此使某些服务不得已减慢或暂停时,该部分服务完成期限应予延长。对于暂停服务的还应加42天以内的恢复服务期限。
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咨询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将开支减至最少。
如果客户认为工程咨询单位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其义务时,可通知工程咨询单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务。如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客户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35天内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书。
工程咨询单位在支付通知单应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仍未收到客户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款项时,或根据;款已暂停服务超过_________天时,可向客户发出通知要求支付。_________天后可发出进一步通知,再过_________天后,可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情况下,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
当根据款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非根据款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以外,工程咨询单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对此,工程咨询单位有权得到所需的额外时间和费用。
本协议书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的权利、责任及索赔。
八.支付
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的报酬,按照本协议书条件和附录c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如果客户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服务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工程咨询单位补偿应支付的报酬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该利息补偿不影响第款工程咨询单位的权利。
支付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本协议书专用条件约定。
如果客户对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单中的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单24小时内向工程咨询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款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除按协议书规定的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客户可在发出通知后不少于7天请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咨询单位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
九.争端的解决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书引起的任何争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一致,应将争端事项提交调解人进行调解。调解人由双方协商聘请,或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长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授权机构申请选派一名调解员。双方应在聘请调解员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调解员共同商定交流有关资料的计划和将采取的协商步骤。协商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如双方接受调解员的最终建议,就解决争端达成一致意见,应写成书面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约束双方遵照执行。如双方在约定期间未达成一致协议,任一方可请调解员提供一份给双方的无约束力的书面意见。除经双方书面同意,调解员的上述意见不能作为随后任何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调解中,各方作证等支出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双方均摊,或按调解员决定分摊。
如双方在聘请调解员28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协议,可按条款规定,将争端事项提交仲裁。
如调解失败,经双方同意,调解员可将双方已协商一致的事项写出记录。争端的其余事项可提交给仲裁员。除调解员将双方一致事项的记录可交给仲裁员外,在聘请仲裁员后,调解员的任务将终止,不再作为仲裁中的证人,也不再提供调解中得出的其他证据。仲裁按照专用条件中的规定进行。双方同意仲裁为终局,同意裁决结果,放弃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权利。
十.其他
本协议书的语言及遵循的法律见协议书专用条件的.规定。
因国家(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明的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法律法规变化,引起服务费用和服务持续期的改变,要签字补充协议,调解和修正协议文本,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没有对方的同意,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工程咨询单位对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客户仅有权为本协议书中的工程和其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此时不需取得工程咨询单位的许可。当事的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要严格保密,未经允许,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如有违背,要追究法律责任。
除非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可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书籍。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二年内出版,则须取得客户批准。
如发现工程咨询单位有以下过失,尽管会按照有关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范围的法律进行处罚,工程咨询单位还将被视为违反本协议(1)条款的规定,客户可根据项的规定终止本协议:
(2)为影响选聘过程或协议的执行,而谎报事实,给客户造成损失,包括采用合谋办法,以抑制或减小自由、公开竞争的效果。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在专用条件中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以书面回执或回函确认。
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年月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客户(盖章):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策划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篇二
住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等(代表人)
第一条托事项及具体要求:鉴于甲方具有需要资金融资的需要,甲方托乙方为甲方资金融资寻找资金方(贷款方)提供媒介服务,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一年内,为甲方谋求资金方(贷款方)。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第三条居间报酬及支付期限:
(一)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
促成所成立合同的标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作为报酬。
(二)支付方式:甲方应在与乙方寻找的资金方订立合同,资金方(贷款方)提供其资金的到账时3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已到甲方账户资金数额按照(一)约定的比例的报酬,直接打到乙方提供的账户,户名为___________。(乙方账户为:农业银行___________。)
(三)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在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五)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资金需求方私下成交的,应按照合同金额的1%的标准另行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全部报酬。
(二)甲方未按期如约支付报酬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当支付报酬总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三)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甲方除按约定支付报酬外,还应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七条其他约定:乙方为甲方寻找的资金方后续继续为甲方提供相应资金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继续向乙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支付中介费)。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苏州市仲裁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居间人系指为本合同的甲方提供居间服务的人员(刘佳伟、___________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策划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篇三
为了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实效、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策划(咨询)项目
(内容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内容见本合同书附件二)
二、委托项目进度
1.第一阶段:完成《______》,限期为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完成《______》,限期为____个工作日。
3.第三阶段:完成《______》,限期为____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但实际执行中有一定的交叉,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____个工作日。
三、报送与确认方式
乙方在各阶段规定期限内完成既定任务,取得阶段成果后报送甲方确认,甲方确认或要求乙方修订的时间不在限定期限内,确认通过后,由联络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之日为下一阶段期限起始日。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_____万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金____万元。
2)第一阶段任务完成并审定通过后_____日内,甲方付____万元。
3)第二阶段任务完成并审定通过后_____日内,甲方付____万元。
3.工作费用分担
乙方去甲方处进行策划(咨询)工作往返路费乙方承担,在甲方处工作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指派专人(须书面制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指导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作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_____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_____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提交;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成果;
5.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七、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对成果冠名宣传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2.由于乙方原因中断本合同旅行,乙方无权要求当期款项。
3.由于甲方决策时间拖延,对于关键问题拖延超过_____天以上,且导致策划实施操作错过时机或操作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当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后续策划时,须对此后各期款项追加_____%支付。
九、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十、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项足额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策划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篇四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国家对外承包商会专家委员、国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主要起草人、主编专家,《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主要审核成员。
胡春萍老师
中国项目管理研究委员会(pmrc)委员;认证的国际高级项目经理(ipmp b级);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国际项目经理资质认证资深培训师;项目管理高级咨询顾问。
贾宏俊老师
中国建筑业协会理事、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专家办公室副主任、住房和城乡^v^战略发展专家委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起草人。
马立红老师
中石油工程建设公司高级工程师,商务部、中石油招评标专家,优秀项目经理、国内知名实战派项目管理专家;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项目管理体系建设经验,精通总承包项目全过程运作和管理,为企业内部及外部数千位行业管理者提供过总承包项目运作管理方面的培训,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
何饶老师
高级工程师、总承包管理专家、prince2项目管理专家、ipmp项目管理认证c级、p6项目管理b级咨询师、国内知名实战派项目管理专家。
何云老师
清华大学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研究院特聘教授、大连理工大学特聘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深 epc 总承包管理专家。一直从事工程 咨询 、 设计、 项目管理 、epc 总承包和 监理 38 年 。高级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著名培训师,epc总承包管理咨询与顾问实战专家。发表 epc 总承包及项目管理论文 20 余篇。
策划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篇五
2、必须招标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可否直接发包;
3、工程总承包商的资质要求能否放宽;
4、工程总承包能否采用固定总价之外的计价方式;
5、前期设计服务企业是否可以参加工程总承包的投标;
6、邀约与承诺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理解与作用;
7、子公司、分公司使用母公司资质投标法律责任认定;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文件、工程合同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效力的认定及法律原则;
9、epc项目竣工结算管控引导下的招投标策划;
10、工程量清单错误责任归属;
11、中标价外设置优惠条件法律效力认定;
12、epc项目招标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