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独家转让_____批文。
现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于月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转让内容
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原合同中合法享有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与丙方。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享有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2、乙方同意,乙方按照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原合同中合法享有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与丙方。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基于原合同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无需再基于原合同向乙方履行义务。
3、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受让甲方在原合同中合法享有的全部权利义务。本协议生效后,丙方将享有甲方在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亦承担甲方在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二条转让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将_________x批文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交付给丙方。
第三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转让的权利义务合法、有效。
2、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向丙方履行其在原合同中的各项权利义务。
3、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原协议项下的权利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受让原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第四条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乙方(公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
丙方(公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篇二
原承包方姓名(以下称甲方):
现承包方姓名(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本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承包土地块,地名和四至界线分别为:东邻:________、西邻: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北邻:_________共计亩非基本农田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转让费为每亩元,合计元。乙方于二0一四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四十(40%)转让费,于二0一二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六十(60%)。
三、转让期限为二轮土地承包期的乘除年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本合同约定为土地经营权彻底转让,自订立本合同起甲方与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终止,乙方与集体建立新的土地承包关系,有关土地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五、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优惠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自主决定种植、养殖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流转,可以进行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备案登记及建设工程申报,甲方应当协助办理。
八、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发包的,由乙方与集体组织订立承包合同继续承包土地,甲方放弃并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转让土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
九、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因征地产生的优惠优政策及待遇也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权按转让土地面积领取集体的其它补偿、补贴。
十、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解除。一方违约向守违约方承担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两份,交村里备案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篇三
一、著作权权利限制的理论基础
(一)有关利益配置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
从宏观经济学上看,在著作权利益关系中,最佳利益配置形式必然是实现作者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两者利益最优化。而在现今的著作权法律中,为实现这种最佳配置形式,法律也在寻找最佳的平衡点,即在充分保证作者独占使用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合理使用作品,这样能使作品与公众接近而使得信息得到充足的传播利用以实现著作权原本存在的价值。
(二)著作权限制的社会学理论
科学、文化、艺术作品是人类世世代代通过智力劳动积累下来的结晶,具有历史的传承性。无论何种文明都是对以往优秀文明成果的继承和发展,特别是人类几千年的精神文化,更加需要传承和发扬。从某种意义上说,智力作品的创作过程,就是一个在既有知识基础上的演绎过程。现代的科学、文化、艺术均是先辈们呕心沥血通过点点滴滴知识积累起来的,是先人们智力创造和自身劳动得来的,后人只有在先人传承的知识的基础上才能继续发挥创造,以保证我们社会的物质精神需求。
二、著作权权利限制的合理性考察
(一)从公平正义、利益均衡角度考量著作权限制的合理性
1.著作权权利限制制度体现了公平正义观公平正义,一直是人类追求的最高理念,也是当代法律的价值目标。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以正义为原则,由正义衍生的礼法,可凭以判断人间的是非曲直,正义恰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这表明自法律产生的一开始,就被赋予了正义的性质在其中,而且这也是法律产生的理性契机。
2.著作权权利限制制度体现了利益均衡论在著作权制度中,利益平衡是永恒的话题。利益平衡作为一种机制,是整个著作权制度的价值目标和理论基石。要实现利益平衡的价值目标,在著作权制度设计时则须注重具体制度的设计,竭力实现“保护—限制”二元价值取向。著作权法中的权利限制是协调著作权法的平衡机制,权利限制的前提是权利获得充分的保护,因为有了充分的保护才能够有充足的作品供社会公众使用,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就只有激励作者的创作热情,而作者的创作热情又需要法律的肯定来带动。当然,没有权利的限制,也不能实现作品接近公众这个目的'。
(二)从促进民主文化文明政策上考量著作权限制的合理性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27条规定:“任何人都有权自由参与社会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民主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社会文化生活自由,民主文化文明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在著作权法律制度设计时应当体现这一点。著作权法作为一部关联普通大众利益的法律,不仅应当致力于创作出更多的作品这一基本目标,更重要的是能够将创作出来的作品分享到社会上,提升社会文化生活水平。当然,要实现社会民主文化文明的政策追求,就应该通过著作权限制的手段来平衡创作者的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三)从智力作品独创性和社会资源公有性的角度看著作权限制的合理性
作者创新一部作品,几乎不可能是从零基础开始的,或多或少都会掺进一部分早已存在的社会资源(先存的智力开发作品)在其中,智力创作行为是对前人研究成果的继承、利用和发展,是深化人类智力劳动成果的结果,这就使得创作活动具有了连续性与继承性。先存的社会公共资源也是具有一定价值的,智力创作者在后续创作之后是应当舍弃部分自己的权利于公共领域,来回报最初对社会资源的利用问题,这样能够促成专有权和公有权和谐统一的局面。我们应当明确一点的就是,我们谈到的对著作权的限制,并不是要完全弱化对著作权的保护,只是对其著作权权利做出一定程度的限制来保障公共利益问题。
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篇四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
屋主:(以下简称丙)
甲乙双方经好友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省___县___镇____路___号____西餐厅{三层面积共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元(小写:_____)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先向甲方支付订金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上述订金包含第二条所述相关费用。待第二条完成后,乙方再支付甲方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酒吧经营权和现有电器、装修、装饰、工具和设备等{详细见明细列表}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和物品,不得参与酒吧经营,干涉酒吧事务。当乙方经营_月后,将付余款_____元整{大写:_____元}。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更改转入乙方名下。
第三条该酒吧房屋所有权为丙方,当乙方付甲方款_____(大写:_____)后,丙方与甲方原签订的租凭合同(合同到期____年__月__月租为____人民币,押金为_____元)将作废,改由乙方重新签订。乙丙双方签订后,乙方将代替原来甲方向丙方厉行租凭合同,每月交纳该合所同约定月租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所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丙方的同意转让店铺,如由甲方原因导至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归还乙方已付转让费和承担违约金_____元(大写:____元)
第五条甲方在酒吧经营权交付乙方以前,必须将所有积欠一切的'税款、水费、电费、房屋租赁费、雇员工资等费用一律付清。
第六条甲方现雇用的员工,除乙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由甲方负责解散。
第七条甲方需承诺转让前的酒吧所发生的任何问题、事件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所有一切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合同期内,双方不得以其它借口终止合同和违反以上几条协议,否则以违约论处,违反方将承担和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篇五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人:(公章)
(甲方)
技术让与人:(公章)
(乙方)
中介人:(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研制单位
(个人)
研制完成时间年月日
主要研制人员
专利申请号专利批准号
专利申请时间年月日
专利批准时间年月日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三、专利权让与人、受让人的义务: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时间:
其它方式:
八、中介人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独家转让_____批文。
现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于2019年月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转让内容
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原合同中合法享有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与丙方。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享有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2、乙方同意,乙方按照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原合同中合法享有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与丙方。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基于原合同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无需再基于原合同向乙方履行义务。
3、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受让甲方在原合同中合法享有的全部权利义务。本协议生效后,丙方将享有甲方在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亦承担甲方在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二条转让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将_________x批文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交付给丙方。
第三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转让的权利义务合法、有效。
2、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向丙方履行其在原合同中的各项权利义务。
3、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原协议项下的权利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受让原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第四条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乙方(公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
丙方(公章)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篇七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
技术受让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技术让与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中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公证单位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印花税票粘帖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
权利转让合同范文三
第一条签约方
甲方(受让方):_________
乙方(让与方):_________
第二条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第三条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五条专利状况
5.1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技术属于: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5.2专利权人:_________
5.3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
5.4专利授权日:_________
5.5专利号:_________
5.6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5.7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年。
第六条专利有效保证
6.1让与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6.2让与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撤消、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专利实施情况
7.1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7.2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原专利实施许可的履行
8.2让与人保证已经将本专利权的转让告知原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
第九条专利技术资料
9.1资料内容:_________
9.2交付时间:_________
9.3交付地点:_________
9.4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0.1本合同费用总额为_________元。
10.2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4)其他计算方式:_________。
11.2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12.2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名词解释
第十四条补充约定
14.2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签约各方签字盖章后,由_________负责办理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登记和公告事宜。
15.2本合同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公告日为合同生效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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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篇八
在早期的罗马,债是严格禁止转让的,因为当时的债被定义为特定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一种法锁,是一种法律关系,无论是变更债权人还是变更债务人都是债的关系丧失其同一性的现象。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禁止债权的转让越来越阻碍经济的发展,绝对禁止债权转让的观念开始动摇,在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罗马法最终抛弃了旧的观念,在法律中明确承认债权转让的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了合同权利转让的基本原则,为了鼓励财产自由流转,保障转让的秩序,做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权利转让做出了比较系统、详细的规定,从而促进了合同权利转让交易的进行,增加了由权利转让带来的社会财富。
一、合同权利转让概述
(一)合同权利转让的概念
合同权利转让是在保持合同同一性的情况下,转让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给受让人,从而使得合同权利人发生变化的现象。所谓合同关系不失合同的同一性是合同的效力不发生改变,不仅合同的原有利益(如时效利益)、瑕疵(如各种抗辩)均不受合同权利转移的影响,而且原权利的从权利(如抵押权、保证等)原则上也继续存在。所以,合同权利转让仅仅是合同债权人发生变化。既不归属合同变更也不同于债的更改。债的更改是消灭旧债的关系,成立新债关系,所有旧债关系上的利益和瑕疵以及从权利均随之消失。
(二)合同权利转让的特征
在《合同法》中,合同债权转让的特征主要有四个方面:
1.合同权利转让发生的是债权人的变更。合同权利转让是权利人将享有的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享有的,第三人在相应的权利范围内介入原来的合同关系,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合同权利转让会涉及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种是原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一种是转让人和让与人的关系。通过协议转让合同权利的,虽然《合同法》要求在债权转让时,债权人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并且债务人在收到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之后受到该协议的约束,但是,转让协议的当事人仍然是原债权人与第三人,债务人不可能成为转让协议的当事人。
3.合同权利转让的对象是债权。我国的合同权利转让制度是规定在合同法中的,而不是规定在债法总则中,那么合同权利究竟指的是什么?虽然我国学术界。但是,《合同法》明确把身份合同排除在外,而物权合同的成立和物权变更是一并进行的,所以,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只能是债权。
4.合同权利既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当合同原债权人将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人时,原债权人退出合同关系,第三人完全取代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与权利转让协议受让人一起成为合同关系债权人,此时多个债权人之间的共有关系可能是按份共有还可能是连带共有,究竟属于哪种共有方式应当尊重原债权人和受让人约定的选择。
二、合同权利转让的范围
原则上合同权利可以依债权人和受让人的意志自由转让。但是,并非所有
的合同权利都可以转让,毕竟合同是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自由设定的一种特定的关系,所以改变义务人承担的债务和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权利转让一般是不被允许的。对于存在的一些特殊的合同权利,是否允许转让《合同法》并没有确定的规定。
(一)可让与的合同权利的排除与限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但是仍然非常原则,详细分析如下。
1.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
合同关系是相对关系的一种,某些合同权利,只能在特定主体之间生效,如果仍将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必然会使合同相应的内容发生变更,从而使转让后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丧失与原合同的同一性,并且违反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以该合同权利不能转让。通说认为,根据人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为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设定的合同债权、合同内容包括了针对特定当事人不作为义务的合同债权、从权利四种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对于一些特殊性质的合同权利的转让问题:第一,诉讼中的合同债权。基于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债权,这种债权在诉讼过程中一直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这种债权的成立与否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因此为了减少讼累,应当禁止诉讼中的合同债权的转让。第二,赠与合同的债权能否转让。赠与合同的目的并不是促进商品流通,发展经济,而是使受赠人得到经济上的帮助或者满足当事人情感的需要,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人身性质。因此赠与合同的债权不应当成为合同权利转让之标的。实际上经常出现的,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之后,又将标的物转让与或者赠与他人的与合同权利转让之间存在着根本的不同,前者的两个赠与合同都是同一标的物,后者是建立在赠与合同基础之上将债权请求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债权的转让。对诉讼时效已过的合同债权而言,此种债权丧失的是请求债务人偿还的请求权和诉讼过程中的胜诉权,债权本身仍然是存在的,当债务人自愿偿还时,不会发生基于受害人行为发生的不当得利。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已满的债权可以作为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在第三人已经知道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情况下,当第三人和原债权人就合同权利转让意思达成一致,说明第三人愿意接受债务人不履行的风险。在自愿原则的依据之下,该合同权利转让协议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就会产生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但是,若原权利人未告知受让人权利有瑕疵时,第三人可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选择行使撤销权或者要求原权利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
并不能产生预期的效益,但是善意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的权利转让协议有效。善意第三人有效取得债权,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对于原债权人违反了原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债务人有权要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法律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会禁止或者限制某些权利的自由转让。《合同法》中没有具体合同权利转让的禁止性规定,所以依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依据的是应当是我国《合同法》之外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同效力不确定之合同权利的转让
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是合同权利转让的根本前提。有效的合同权利是指原合同完全符合有效合同的要件,没有要件缺陷,并且是现在仍然存在的合同债权。针对效力未定的合同、可撤销合同、附条件合同、附期限合同等效力不确定合同的权利是否允许自由流转,多数学者认为对有效的合同权利,应进行从宽解释,不要求必须是充分有效的、完整的债权。
1.效力待定合同的权利
效力待定合同在被追认之前合同权利的效力还是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当在法定期限内不被追认,那么此时的合同即为确定、当然无效,并且无效的效力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时。如果,合同追认权人是原债权人,那么债权人将合同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债权人的行为应视为合同已经得到了追认,此时的合同为确定当然有效的合同,债务人要向合同受让人履行相应的债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债务人享有合同追认权并且在没有行使之前,合同权利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此时为了防止不必要纠纷的发生、减少诉讼发生率,应当限制合同权利的转让。因此,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权利转让应当区分追认权人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而分别规定。
2.可撤销合同的权利
在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可撤销合同的权利是确定有效存在的。如果可撤销合同撤销权归属于原债权人,原权利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权利转让协议,那么撤销权人的行为应当视为撤销权人放弃行使撤销权,此时的合同为完全有效的合同。如果撤销权的享有人是债务人,在原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之后,若债务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相应的义务;若债权人有效行使了撤销权,那么合同归于消灭,原合同权利灭失,此时受让人的合同权利转让协议导致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所以,无论撤销权属于哪一方当事人,可撤销合同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可以进行自由转让。
3.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权利
在条件成就和期限到来之前,附解除条件合同和附解除期限合同是确定有效的合同,此时合同权利为有效存在的。虽然这种权利这以后某个时间点可能或者肯定会灭失,但是在合同失去效力之前,合同债务人仍然要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条件未成就的附停止条件合同和时期还未到来的附始期合同的权利都是未来可能或肯定享有的权利,只是现在并不现实享有,是一种未来存在的债权。关于将来的债权能否进行转让,在德国和日本法学界都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肯定说,债权处分行为应与处分债权的合同相区别,即使债权没有现实存在,但是不影响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的效力,债权移转以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而成立,等到将来债权发生时,可以直接发生债权移转的效果。这一学说的理论基础是,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应予以区别,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并不以法律行为成立时已存在为前提,只要效力发生时其存在即可。另一种是否定说,债权转让行为为处分行为,那么处分时必须以债权业已存在为前提,鉴于未存在的债权不得处分的原则,从而否认“将来的债权”的让与性,特别是在德国,由于权利变动采用的是形式主义,动产的处分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处分以登记为要件,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未现实存在的未来债权在形式主义的立法例下,被认可是非常困难的。
如果将来的债权已经存在合同关系,但需等待一定的条件成就或一定时间的经过,或者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才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债权,则因为这种将来的权利体现了一定的利益,具有转化为现实债权的可能性,就激励贸易这一方面来说,可以准许这两种合同权利的转让。可以准许这两种合同权利的转让。
三、合同权利转让的通知
协议不具有公开性,如果协议的效力当然约束债务人,那么在达成协议并且债务人不知情的状况下,债务人仍然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此时还要对新债权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这种自由主义对债务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采取的是严格限制主义,即合同权利的转让必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否则转让不发生效力。虽然这种做法很好的保护了债务人的利益,但是这种保护是建立在损害债权人利益基础之上的,同时这种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财产的流通、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进步。《合同法》选择的是折衷主义,即让与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其债权虽不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必须将合同债权让与的事实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在接到债权让与通知后,债权转让合同才对其发生效力。这样既维护了债务人的利益,又保障了债权的自由流通,合理地平衡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一)通知的主体
虽然我国《合同法》抛弃《民法通则》规定的严格限制主义而采用让与通知原则,但是《合同法》第80条第1款明确规定通知的义务人只能是原债权人,确实存在局限性。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的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的目的是将合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将债权的让与通知债务人的目的是使债务人知晓债权业已转让给新的债权人,债务人对新的债权人负有相应义务。受让人将让与人所立让与字据提示给债务人,和债权人的通知有同一的效力。如果履行通知义务人是受让人,在让与人履行辅助义务的前提下,受让人应当提供足够的材料来证明其就是该合同权利新的债权人。
(二)通知的撤销
合同权利转让通知的性质为观念通知,可以准用民法有关意思表示的有关规定,通知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原因时,依据民法上关于无效或者可撤销的规定处理。当告知债务人时就会对其产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就要对新债权人负担义务。对于告知的撤销问题,《合同法》第80条第2款对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做出了禁止性规范,对受让人所取得的债权的处分作了任意性规范。债权转让的通知只是对债务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在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时受让人取得债权人的地位,原债权人不再享有相应的债权利益,更没有处置已经转让债权的权利。否则,会侵犯受让人的债权,要向受让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表见让与的通知问题
我国《合同法》虽未对表见让与未作任何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确实现实存在。《德国民法典》第109条之1规定,“债权人已将债权让与通知债务人时,即使未为让与或者让与无效,债权人仍应当对债务人承受其已经通知让与的效力。”借鉴德国法律和基于我国《民法通则》中已经承认表见代理的效力的立法精神,应在我国《合同法》中确认表见让与的合法效力,从而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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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篇九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现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不另立据,以此合同为借款凭据。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时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证人之一的从:公司账号存款归还或以现金方式归还。
三、届时未能返还,乙方除付资金使用费外,并每天按揭款总额的0.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直至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
四、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以自由转让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五、担保方保证人为确保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及违约责任(包含其他追索损失),并完全同意由法院冻结、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证人的等值财产。
六、本人(乙方)及担保方郑重陈诺:保证不动用、不挪用、不侵占这笔借款,乙方与其他方之间的债务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保证将此借款归还甲方并保证配合甲方收妥全额借款为止。否则将视为诈骗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乙方无权以管辖权为异议,双方一致选择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乙方或连带保证人届时逃避致使法院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双方特别约定为早日实现债权纠纷的解决,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及保证人预留的委托手续,替逃避方聘请律师参与诉讼,签收法律文书。
九、本合同经各方(或代表)签字后生效。
担保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篇十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账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乙方将其_________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一)为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二)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三)专利权人:_________.(四)专利授权日:_________.(五)专利号:_________.(六)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七)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一)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二)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_________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_________第五条(一)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乙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6._________.(二)交付资料的时间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转让费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甲方将转让费交付给乙方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一)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乙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乙方支付。
(二)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甲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条本合同签署后,由_________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_________.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_________.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_________.第九条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第十条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乙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陂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乙方无恶意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不向甲方返还转让费,甲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
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乙方有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转让费。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_________;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_________2.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_________2._________3._________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账号:_________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_________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4.对乙方和甲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乙方纳税。
5.对乙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乙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6.对乙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甲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第十四条对乙方:
1.乙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逾期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对甲方:
1.甲方拒付转让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_________(时间)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逾期两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3._________.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
3._________.第十七条争议处理(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第二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专利——指乙方许可甲方实施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_________专利,专利号:_________,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_.2.合同产品——指甲方使用本专利生产的符合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的系列产品,简称产品,其名称为:_________或_________或其他。
3.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指甲方制定的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其规定或说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标,必须至少能够体现产品的实用价值。
4.专利权转让——指乙方将本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甲方(全国独家买断),即甲方拥有接收专利资料(《专利证书》等)原件,设计、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将专利权再转让或再许可,以及在此技术基础上申请新的专利等全部权利。
5.试制期——指签约日起至其后的叁拾日止。试制期内,甲方必须尽力设计、试制合同产品,并制定企业标准或说明书。
6.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与合同双方的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单位或个人。
7._________.第二十三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_________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甲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甲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5.其他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