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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篇一
大学生就业协议书样本范文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培养单位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
第三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先容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样本范文。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正当权益。
第五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分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第六条 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一条 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协议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样本范文》。
第二条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同等、自愿、老实信用的原则。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主管部分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性质
档案接收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具体地址
毕业生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院 专业 政治面貌
学位种别 学历 培养方式
生源地 婚姻状况
联系方式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毕业生工作的地点:
第二条 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
第三条 毕业生户口迁进地地址:
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初次服务的期限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订: 合同。
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分核准后成立
双方约定按下列步骤解决争议:
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分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20xx元。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解除协议。
其他约定:
毕业生意见: 用人单位意见: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篇二
第一条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 “推荐表”)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于每年11月份统一发放到各学院(系),由各学院(系)打印发放给毕业生。
第二条 就业协议书及推荐表发放的对象为经审核具备毕业生资格的非定向毕业生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有毕业基本信息的毕业生,培养方式为定向者及国防生除外)。
第三条 各学院(系)要掌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推荐表打印程序,录入准确、完整的数据,评语客观公正,按照学校的统一格式打印推荐表。
第四条 各学院(系)要认真审核推荐表中各项内容,不得弄虚作假,审核合格后,方可加盖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第五条 就业协议书及推荐表是毕业生就业时重要的就业材料,符合发放条件的毕业生每人一份,毕业生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如不慎遗失,毕业生要向学院(系)提交书面申请,注明遗失原因,方可申请补办。
第六条 毕业生因违约、改派等原因需要重新签约,要请原单位退回推荐表原件,并获得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书的证明材料,并据此到学院(系)申请新的协议书。如原单位证明无法退回推荐表,可向学院(系)申请新的推荐表。
第七条 各学院(系)负责协议书及推荐表的日常管理。为了严格管理,各学院(系)年级主任或辅导员要亲自负责此项工作,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为就业协议书学校盖章、推荐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有关地区接收录用毕业生的各种审批材料学校审核盖章,除此以外不得他用。各学院(系)毕业年级主任或辅导员要妥善保管好就业专用章以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并及时做好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补发或重新发放的记录工作,以备查。
第八条 毕业生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得两份以上(含两份)推荐表或协议书,签定多头协议,属于不诚信行为。若用人单位追究责任,一切由毕业生本人承担。如工作人员因疏漏造成上述情况,应替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篇三
《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简称《就业推荐表》)。学生将填写完毕的《就业推荐表》送到各二级学院(系、部)审核后填写“院(系、所)意见”,并加盖各二级学院(系)公章,统一报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毕业生本人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成绩单、各种证书)的复印件联系用人单位求职。如用人单位明确表示可以办理正式接收手续,将《就业推荐表》原件送交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回执”。
《就业推荐表》不得缺项,空白项填写“无”。《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申请进京指标的材料之一,《就业推荐表》填写必须准确,各项不得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可能会影响到进京指标的审批。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也称三方协议。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的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每位毕业生只能拥有一套(一式三份),每套协议书都有相对应的编号,故其不得转让、不得自制、不得复印。
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1)经过双向选择,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将《用人单位回执》送到各二级学院(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基本情况;(3)用人单位填写基本情况,签字同意录用并加盖公章;(4)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5)毕业生所在二级学院(系、部)签字盖章;(6)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登记;(7)全部章盖齐后,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留一份就业协议书,返回用人单位一份,毕业生自留一份。
就业协议是明确在就业过程中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并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确认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由于就业市场中招聘单位很多,难免会有鱼目混珠的情况,因此毕业生在填写就业协议前,应先仔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以便于做出正确的判断。
(2)认真填写主体双方身份的'有关内容。
﹡就业协议上用人单位名称一栏必须完整填写;
﹡用人单位名称要与单位盖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用人单位性质要填写如机关、事业、企业业、部队、社团、其它等;
﹡户口迁移地址要填写准确,学校以此为依据为毕业生迁移户口关系;
﹡就业协议书中毕业生生源地,是指入大学前户籍所在地;
﹡服务期、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就业协议终止的条件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应该由签约双方协商后在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内认真填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解除就业协议的条件应事先约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本人如准备考研、出国,可与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就解约条件做出相应约定,以免产生纠纷。
凡被国家部委所属单位接收、京外生源毕业生留京就业、非上海生源到上海市就业、非天津生源到天津市就业、非广州生源到广州市就业、非深圳生源到深圳市就业等的毕业生,均要请用人单位办理单位主管部门(国家人事部或各地市人事厅、局等)的正式批函(表明单位已经为毕业生落实户口指标)。毕业生将正式批函送交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上述情况毕业生未取得正式接收函,学校将暂不列入派遣计划。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篇四
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户籍转移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就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1、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联系方式等。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档案接收地等。
3、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约定的有关内容,可包括: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户口迁入地;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4、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有关信息及意见。
5、明确协议书的使用范围:即国家计划内统招非定向毕业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协议就业,不使用就业协议书。
三、协议书的印刷和发放
各高校严格按照《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模版进行印刷,分页印刷在一张a3纸上。编号由院校代码加五位数组成。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复印无效。
《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专门印制,分上下两联:上联为浅兰色,下联为白色;上联用于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到公安机关签转户口和到就业地区落户口;下联装入学生个人的档案,作为学生参加工作的凭证。人才交流中心凭下联给到非国有企业参加工作并托管档案的同学办理:
(1)将毕业生的学生档案转成干部档案;
(2)连续的计算工龄(工龄从打《报到证》的当天计算);
(3)参加职称评定,工作一年评定初级职称、四年评定中级职称;
(4)办理工作调动(必须是干部档案方可办理);
(5)办理养老保险、政审等事宜;
(6)管理户口,学生可将户口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上;
(7)接管党组织关系。
《报到证》是区别计划内统招生和非统招生(自考生、成教生等)的凭证,只有计划内的统招生在毕业工作时方可办理《报到证》,非统招生找到工作是办理不了《报到证》的。因此,同学在毕业时,找到工作请及时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未找到单位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回地区待派或需改派的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两年内回学校办理参加工作或改派手续,超过两年不再办理。
特别提示:属贵阳市生源(不含三县一市)的毕业生,在毕业时未就业的按文件规定不开据《报到证》,档案内就没有《报到证》附联,所以,请毕业时未找到工作的贵阳市生源的毕业生和毕业时未办理报到证的其他地区生源的毕业生,两年内务必回学校办理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篇五
甲方:(省级就业见习基地)
乙方:(毕业生)学校
学历:
专业:
毕业时间:
为明确见习学生与见习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乙方 等名学生(附学生签名的名单,明确姓名、性别、学历、学院及专业)到甲方见习,见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见习学生的见习工作时间。
二、见习岗位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 部门,从事工作。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见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见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见习。
三、乙方见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见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见习。
2、因见习学生造成见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四、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见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见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见习学生患职业并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执行。
五、协议解除: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见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见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见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见习,在为见习学生履行见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六、尚需协商一致的其它问题:
1、
2、
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七、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当地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