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以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施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县教育局成立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敖仕东(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保盾(教育局副局长)
保芳敏(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易桂生(教育局副局长)
刘幸(教育局副局长)
杨志瑞(教育局副局长)
庞建兵(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科,由韩木良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施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部署,加强和改进全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民厅〔20xx〕9号)和省、市民族团结教育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使广大中小学生从小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县教育局成立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敖仕东(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保盾(教育局副局长)
保芳敏(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易桂生(教育局副局长)
刘幸(教育局副局长)
杨志瑞(教育局副局长)
庞建兵(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科,由韩木良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一)工作目标
民族团结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使全县各民族师生思想认识和行动要自觉地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历史文化的了解,促进56个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相互交流、继承和发扬;增进各族师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具备正确对待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素质;自觉维护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和祖国繁荣昌盛。
(二)工作任务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民族政策,按照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重视开展中华历史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师生对民族团结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不断丰富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教育,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了解和把握在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事件中坚持“四个维护”(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原则,使各族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
(三)工作原则
各校必须贯彻育人为本的原则,从各族学生不同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特点出发,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情感,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活动。
正确认识中华各民族的特征,普及民族知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基本掌握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特点,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民族基本理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从历史的、世界的视野分析和探讨各种民族现象,进一步认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优越性,从思想和行为上培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一)注重“六个结合”
一是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二是专项教育与其他学科教育相结合;三是课堂教育与寓教于乐的实践活动相结合;四是掌握知识、培养能力与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相结合;五是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六是统一要求与体现各民族和乡镇的特点相结合。
(二)落实“十个一”工作
一是校内举办一次讲座;二是读一本民族团结教育书籍;三是写一篇民族团结教育作文;四是讲一个民族团结教育故事;五是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演讲比赛;六是看一部民族团结教育电影;七是会唱一首民族团结教育歌曲;八是举办一场民族团结教育文艺演出;九是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十是出一期民族团结教育墙报。
(三)各学段课程及课时安排
1、课程安排
小学开设《中华大家庭》课程。其中,三、四年级开设民族知识启蒙教育:(1)了解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2)知道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大家庭,中华民族是我国56个民族的总称;(3)初步了解56个民族的基本特征;(4)了解自己所属民族的分布区域、人口数量,以及语言、文字及主要的文化特点和风俗习惯等;(5)形成民族团结的基本意识。
地区经济和科教文卫事业、各民族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各民族有保持和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等民族政策的基本内容;(2)知道党和国家制定上述政策的历史背景和取得的巨大成就;(3)正确认识与对待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日常生活中,能遵循并运用民族政策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树立和巩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
普通高级中学开设《民族理论常识》教育:(1)学习和掌握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2)从中华民族的历史演变、现状和特点,了解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的特点及其原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3)初步了解世界各国多民族国家进退兴衰的历史和现状,在比较中进一步认识我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优越性,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民族理论常识》教育:(1)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民族理论,提高理论素养;(2)从中华民族的历史演变、现状和特点,了解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的基本国情及其原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3)初步了解世界各国多民族国家进退兴衰的历史和现状,在比较中进一步认识我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优越性,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4)对在职业生涯中注意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意义有较全面的认识;(5)在职业生涯和交往中具备较强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能力。
2、课时安排
按照教育部关于“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的部署,从各个层面整体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一)各中小学要设置专门的民族团结教育课程
学校是对各民族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场所,应将民族团结教育的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安排,保证活动质量。要通过课堂教学、专题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小学至高中教育阶段的教学、育人全过程中,特别要发挥好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确保教学时间和教学质量。要因地制宜组织好教学活动,教学活动形式的选择要符合各族学生的年龄特征,将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有效结合起来,在学习和生活中践行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增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民族自豪感。
(二)充分利用活动载体深化民族团结教育
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利用多种方式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可利用班会、团队活动、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和板报等,组织开展“民族知识、绘画与手工、演讲和民族歌舞”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竞赛活动;组织师生参观互访,相互学习,积极开展各民族学生之间结对帮学等活动,使民族团结意识深入人心。
(三)学校、家庭和社会要密切配合,协同教育
各校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从学生所在地域的实际生活中捕捉有教育意义的内容,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通过我县地域性民族特点的介绍,使学生知道家乡的民族特色和风俗文化,关心本地县民族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化,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断增强不同民族学生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认同和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通过家长学校、社县活动进行拓展性民族团结教育,广泛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做到家校同步,协同教育。
(四)挖掘和利用民族团结教育资源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有效配置文本资源(如图书、报纸、杂志、图片等)和音像资源(如电影、电视节目、录像、各类教育软件),还可聘请各民族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为顾问或校外辅导员。充分发挥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作用,保证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顺利和有效实施。
(五)进一步提高民族学校的办学水平
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民族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和办学质量,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充分发挥民族学校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核心作用,推动我县民族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为组员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并取得实效。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本校实际,年初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年末写出自查报告,相关材料及时上报教育局教育科。
(二)加强培训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要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政教主任、思想政治课教师、班主任、团队干部为主体,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民族团结教师队伍,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培训民族团结教育骨干教师,切实保障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三)严格考核
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并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学校评优评先、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施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为组员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并取得实效。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本校实际,年初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年末写出自查报告,相关材料及时上报教育局教育科。
(二)加强培训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要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政教主任、思想政治课教师、班主任、团队干部为主体,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民族团结教师队伍,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培训民族团结教育骨干教师,切实保障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三)严格考核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根据内教基〔20**〕406号文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川教〔20**〕281号)文件精神,内江一小学拟在全校师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通过开展活动,提高师生民族团结意识,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
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川教〔20**〕28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弘扬民族精神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用生动的事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大力唱响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组长:陈光元(书记、校长)
副组长:张文彬甘红宇
成员:陆文辉王蕾各班主任
(一)、在教师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提高认识: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体学习,向全体教师传达《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了解掌握民族团结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提高对开展此项工作意义的认识。
2、学习、掌握相关业务知识:
(1)组织相关学科教学科任老师,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教育所包含的内容、学习原则,丰富相关业务知识,使之具备课堂教学能力,并能够在课堂教学中做到有机渗透。
(2)组织政教处、大队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活动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二)、在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在学生中开展国情教育:让学生了解祖国的传统文化,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以及增强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了解,开展国情讲座。
2、扩宽课堂教育渠道:结合思品、科学、语文、艺术等学科课程,强化民族常识教育。每学年8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具体安排为:一、二年级在《品德与生活》安排4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2课时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三――六年级在《品德与社会》中各安排4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2课时,进行中华民族大家庭教育。了解我国的民族构成;地域分布特点;各民族在文化艺术、发展等方面的特色和成就;各民族对祖国大家庭的发展所作的贡献,增进各族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让民族教育走进课堂。
3、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
(1)举办经典诗文朗诵会。
(2)“辉煌六十年•我与我的祖国”读书教育活动。
(3)举办“我的祖国”征文竞赛。
(4)开展“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
(5)民族教育主题的升旗仪式(祖国是个大家庭,56个民族一家亲,校长作专题讲话)。
(6)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开设系列国学讲座(如:弟子规、三字经、唐诗宋词、论语等)。
(7)开展“爱我中华,建设美好内江”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主题活动。
(8)举办校园“苗苗杯”艺术节(歌颂民族团结与进步)。
(9)民族团结教育手抄报、电子小报展览(团结奋斗共同繁荣等)。
(10)“祖国发展我成长”少先队主题班队会活动。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施方案篇五
按照教育部关于“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的部署,从各个层面整体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一)各中小学要设置专门的民族团结教育课程
学校是对各民族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场所,应将民族团结教育的各项活动规范有序安排,保证活动质量。要通过课堂教学、专题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小学至高中教育阶段的教学、育人全过程中,特别要发挥好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确保教学时间和教学质量。要因地制宜组织好教学活动,教学活动形式的选择要符合各族学生的年龄特征,将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有效结合起来,在学习和生活中践行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增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民族自豪感。
(二)充分利用活动载体深化民族团结教育
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利用多种方式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可利用班会、团队活动、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和板报等,组织开展“民族知识、绘画与手工、演讲和民族歌舞”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竞赛活动;组织师生参观互访,相互学习,积极开展各民族学生之间结对帮学等活动,使民族团结意识深入人心。
(三)学校、家庭和社会要密切配合,协同教育
各校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从学生所在地域的实际生活中捕捉有教育意义的内容,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通过我县地域性民族特点的介绍,使学生知道家乡的民族特色和风俗文化,关心本地县民族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化,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断增强不同民族学生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认同和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通过家长学校、社县活动进行拓展性民族团结教育,广泛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做到家校同步,协同教育。
(四)挖掘和利用民族团结教育资源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有效配置文本资源(如图书、报纸、杂志、图片等)和音像资源(如电影、电视节目、录像、各类教育软件),还可聘请各民族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为顾问或校外辅导员。充分发挥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作用,保证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顺利和有效实施。
(五)进一步提高民族学校的办学水平
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民族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和办学质量,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充分发挥民族学校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核心作用,推动我县民族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施方案篇六
正确认识中华各民族的特征,普及民族知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基本掌握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特点,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民族基本理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从历史的、世界的视野分析和探讨各种民族现象,进一步认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优越性,从思想和行为上培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一)注重“六个结合”
一是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二是专项教育与其他学科教育相结合;三是课堂教育与寓教于乐的实践活动相结合;四是掌握知识、培养能力与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相结合;五是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六是统一要求与体现各民族和乡镇的特点相结合。
(二)落实“十个一”工作
一是校内举办一次讲座;二是读一本民族团结教育书籍;三是写一篇民族团结教育作文;四是讲一个民族团结教育故事;五是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演讲比赛;六是看一部民族团结教育电影;七是会唱一首民族团结教育歌曲;八是举办一场民族团结教育文艺演出;九是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十是出一期民族团结教育墙报。
(三)各学段课程及课时安排
1、课程安排
小学开设《中华大家庭》课程。其中,三、四年级开设民族知识启蒙教育:(1)了解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2)知道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大家庭,中华民族是我国56个民族的总称;(3)初步了解56个民族的基本特征;(4)了解自己所属民族的分布区域、人口数量,以及语言、文字及主要的文化特点和风俗习惯等;(5)形成民族团结的基本意识。
地区经济和科教文卫事业、各民族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各民族有保持和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等民族政策的基本内容;(2)知道党和国家制定上述政策的历史背景和取得的巨大成就;(3)正确认识与对待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日常生活中,能遵循并运用民族政策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树立和巩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
普通高级中学开设《民族理论常识》教育:(1)学习和掌握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2)从中华民族的历史演变、现状和特点,了解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的特点及其原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3)初步了解世界各国多民族国家进退兴衰的历史和现状,在比较中进一步认识我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优越性,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民族理论常识》教育:(1)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民族理论,提高理论素养;(2)从中华民族的历史演变、现状和特点,了解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的基本国情及其原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3)初步了解世界各国多民族国家进退兴衰的历史和现状,在比较中进一步认识我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优越性,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4)对在职业生涯中注意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意义有较全面的认识;(5)在职业生涯和交往中具备较强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能力。
2、课时安排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施方案篇七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关于印发2021年度钦州市民族团结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市直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结合我局职责,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林业领域及林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提高全市林业系统职工干部大局意识,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水平。支持林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开展特色产业、民族文化、干部人才建设,提升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居环境,促使少数民族聚居村、少数民族经营实体、少数民族从业人员共同进步、和谐发展。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亮点,积极营造林业领域及林区平等、团结、奋进、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组织学习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有关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或党组会议的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会议上传达。二是把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民族政策、民族精神、民族文化、宗教信仰和历史风情,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意识,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凝聚力,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在市林业系统得到体现落实。(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二)强化新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局本机关、市直林业各单位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利用横幅、板报、“三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官方账号的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4篇(次)以上,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筑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思想根基,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广泛积极参与,切实提升民族团结工作实效。以多民族联谊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三)认真研究部署,狠抓督促落实
以党组统领全局民族团结工作,加强党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采取召开班子会或党组会并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将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各单位的协调联络和齐抓共管,认真做好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查,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四)全面推进创建,巩固工作成果
根据《广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桂办发〔2019〕23号)要求,完成“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的年度工作任务。
1.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结合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乡村振兴等工作,加大对林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重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优势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让同一区域的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着力在兴边富民行动、林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林业手工艺品保护传承、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林业商品生产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以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从事造林、林下经济、木材加工等创业发展,参与应聘生态护林员、红树林保护巡视员、乡村振兴产业车间工作人员等岗位,在技术指导、政策优惠、审批管理等环节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想法子、找路子,为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提供优良发展环境。同时拓宽创业渠道,大力培育少数民族林农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涉林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推进少数民族经营个体以及民族品牌专业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林下经济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支持少数民族业主进一步扩大林下经济产业规模和基础设施建设;以林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和民族旅游为主导,打造一批民族示范产业和本土林业旅游品牌,释放旅游“虹吸”效应。(牵头单位:驻村工作队、生态科、产业科、种苗站、资源科、保护站;财务、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2.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林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实施,从支持产业发展、提升少数民族群众产业技术水平、保护生态建设、美化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着手,打造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名片,以典型示范效应推进市直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使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体现在林业领域工作中,体现在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中。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把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乡村、林区,在资源分配、力量投入(政策、项目、资金、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向垭山、林区少数民族聚居村倾斜,组织实施果苗抚育、竹荪种植、蜜桔种植、鱼塘养鱼、建设出租养猪场等项目帮助发展垭山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培训、林业科技推广活动;结合村屯绿化提升工程、绿美乡村、打造自治区级绿化景观提升示范村等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聚居村绿化美化建设,推进少数民族聚居村人居环境高质量提升,从而搭建更多群众便于、乐于参与的平台。坚持分级联创、分级创建,突出干部、青少年(14-25岁)、知识分子等群体,加大林业科技、绿化、造林、产业等重点行业的创建力度。(牵头单位:驻村工作队、产业科、生态科、推广站;财务、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全面领导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各牵头单位的分管领导抓协调指导,各科站长、局二层单位主要领导根据工作职能以及本方案工作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综合汇总。
(二)保障政策落实
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相关社会保障政策、林业优惠政策等落实到位,杜绝出现应享受的未享受到、应发放的未发放等现象。
(三)强化考核
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严格按工作细则要求开展考核。各单位落实相关分工的成效好坏,将作为局绩效二次分配的依据。对于组织不力、工作敷衍而导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严肃问责问效。
(四)多部门合作
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到互通有无、步调一致,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