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卫生与健康法实施时间篇一
卫生月是每年的六月份,是为了宣传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公众卫生意识而设立的。卫生月的举办旨在引领大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公众健康水平的提升。参与卫生月的活动有助于倡导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和公共卫生的重要性,进而提高和保护公众的整体健康水平。
第二段:卫生月的宣传与倡导
卫生月期间,各界纷纷开展卫生宣传活动,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和内容向大众普及卫生知识。举办讲座、演讲、座谈会等,通过专家的解读和演示,传递健康知识,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生活质量。此外,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如义诊、体检、卫生展览、卫生培训等,使更多的人能够接触到卫生知识,了解卫生的重要性。
第三段:参与卫生月的体会
我积极参与了本次的卫生月活动,收获颇多。首先,通过讲座和座谈会,我学习到了关于健康饮食、运动、个人卫生等方面的知识。我了解到均衡饮食和适量运动是保持身体健康的重要方式,同时也能预防一些慢性疾病的发生。其次,在参观卫生展览的时候,我看到了许多实用的卫生用品和设备,了解到了更多有关个人与家庭卫生的方法和技巧。这些知识将帮助我改善我的生活方式,提高我的生活质量。最后,我还参加了卫生培训课程,学习了一些基本的急救技能和卫生知识。这些技能和知识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实用,我相信它们将帮助我应对突发状况,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第四段:卫生月的启示与反思
卫生月的活动让我意识到,卫生不仅是个人的责任,也是每个人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重视个人卫生,保持身体健康。只有每个人都养成卫生习惯,才能构建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提高社会的整体健康水平。同时,参与卫生月活动也让我意识到,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心他人的健康。不仅要关注自身的健康,还要关心家人、朋友和社区的健康。通过分享健康知识和推广卫生习惯,我们可以为他人的身体健康做出贡献。
第五段:对个人发展的影响
参与卫生月的活动,不仅让我获得了健康知识,还提高了我的组织、宣传和表达能力。我在活动中担任志愿者,并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的组织和策划,提高了我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同时,我也利用社交媒体和演讲的机会宣传了卫生月活动,锻炼了我的宣传和表达能力。这些经验将对我的个人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不仅提高了我的综合能力,还培养了我的社会责任意识。
总结:通过参与卫生月的活动,我学到了很多健康知识,认识到个人和公众健康的重要性。卫生月活动提高了我的组织和宣传能力,让我更加关注他人的健康,提高了个人发展的机会。我相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继续践行卫生月的宗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保护和提升公众健康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卫生与健康法实施时间篇二
第二段:参与活动,增长知识
在卫生月期间,学校组织了多场卫生保健知识讲座,我参与了其中一场。通过讲座,我学到了很多关于卫生保健的知识。例如,我了解到正确的饮食习惯对身体健康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我还学习了急救知识,掌握了基本的急救技能。这些知识的学习对我以后的生活非常有帮助,使我能够更好地照顾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第三段:实践活动,提升意识
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卫生保健的重要性,学校举办了一系列实践活动。其中一个活动是垃圾分类。通过参与垃圾分类,我深刻地认识到垃圾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我了解到垃圾的分类和处理对于保护环境以及防止疾病传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个活动是植树义务劳动。在参与植树活动的过程中,我亲身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美丽和脆弱。我明白了植树造林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净化空气,对我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有着巨大的影响。
第四段:比赛活动,增强动力
卫生月活动期间,学校还组织了多项与卫生保健相关的比赛活动。我报名参加了海报设计比赛。在准备比赛的过程中,我通过查阅资料,思考设计理念,并展示了自己对卫生保健的深刻理解和个人见解。参赛经历激发了我更多地关注卫生保健,提高了我的动力。比赛结果出来后,虽然我没有获奖,但是我的参与和努力已经带给我很大的收获,我对卫生保健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第五段:总结与思考
通过参与卫生月活动,我收获了很多。我学到了卫生保健方面的知识,培养了良好的生活习惯。我也更加关注了环境保护并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同时,我在比赛中感受到了努力的重要性,明白了参与是一种收获。卫生保健并不仅仅是一个月的活动,它是一个终身的课题。我会继续努力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并主动参与各种环保和卫生保健活动。通过这次卫生月活动,我体会到了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继续努力,为卫生保健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以上就是我在卫生月活动中的一些体验和感想。卫生保健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希望每个人都能行动起来,共同关注卫生健康,共创一个健康、美丽的生活环境。
卫生与健康法实施时间篇三
在军队、学校、企业等组织机构中,后勤卫生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组织机构的形象和人员生活质量。如今,社会和谐发展,人们对后勤卫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想保证后勤卫生工作的质量,需要从实际出发,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因此,本文就后勤卫生心得体会进行探讨。
第二段:认识后勤卫生工作的重要性
后勤卫生工作是保障人员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认识到,只有做好后勤卫生工作,才能让人员生活得更加舒适,方便,也才能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为此,我们应该尽最大努力,加强后勤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工作中细心、耐心,勇于承担责任和及时解决问题,从而保证组织机构正常的运转。
第三段:如何提高后勤卫生工作质量
想要提高后勤卫生工作的质量,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这方面的重要性,同时,还需要细心、认真的对其进行总结,找出现有的问题,排除障碍,针对不同部门、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此外,我们需要重视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技能熟练度,让他们能够更好的应对各种复杂情况,更好地完成后勤服务的任务。
第四段:后勤卫生工作的实践应用
在具体的后勤卫生工作中,我们要注重细节,从最小的细节处开始改进,例如加强清洁监管,注意补充卫生用品等。同时,我们也需要适应时代变革,运用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比如引入智能化物联网技术进行监控,减轻人力压力。在人员管理方面,我们要树立一种全员参与的工作文化,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
第五段:后勤卫生工作心得及展望
总的来说,后勤卫生工作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在后勤卫生工作中,我们要注重细节、依靠技术、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后勤卫生工作水平。未来,我们应该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和创新,引进更加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式,不断提升自身水平。
卫生与健康法实施时间篇四
1、根据 “防病”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深入村内进行巡诊,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加强传染病管理,按季节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到全程、适时、足量。
4、做好以除害防病、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管水管粪为重点的爱国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幼托卫生及职业危害等的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5、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指精神病、结核病、恶性肿瘤)及眼病、牙病、性病、老年保健的造册登记,并进行系统管理,定期随访,做好记录。
6、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1、坚持文明行医,坚守工作岗位,病人随叫随到,及时诊治,耐心解答问题。做好门诊、出诊、转诊人次和发病情况的登记、汇总、积累、分析、保管和上报工作。
2、做好门诊病史书写,要求字迹清楚、文句通顺、内容完整、简练、正确。应用钢笔书写,病史记录做到“六全”,即: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用药、签全名。
3、凡是有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显著位置注明过敏药物名称,没有使用病史卡的应建立疾病登记簿。
4、遇有疑难病例或诊断困难的疾病,应填写扼要病史,提出转诊要求。
5、认真做好基础资料上的保存、整理、积累工作。做到封面整洁、填写完整、清晰。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八册一账”登记。
6、严格合作医疗、健康保险制度的有关用药规定。
1、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2、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3、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雾或揩擦,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4、体温表用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后,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5、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6、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
7、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1、有专人负责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的新婚、孕妇、产妇、0-6岁儿童数和村内计划生育措施落实情况的记录、登记和上报工作。
2、动员本村婚龄青年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做好新婚月访,掌握本村早孕人数,督促孕妇在12周建卡初查。
3、做好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关心计划生育手术对象。
4、掌握村内孕产妇高危情况,督促按时接收治疗,帮助做好孕期家庭自我监护。
5、负责做好幼托机构卫生保健指导,新生儿、早产儿、体弱儿的访视和简易治疗。
6、宣传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劳动保护等措施的落实。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须达到“十全”,即: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家庭住址、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5、不得使用毒、限、剧毒药。
1、村卫生室要配备一名兼职会计和出纳,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分户消耗和现金出纳等必要的账册,账目应日清、月结、按季公布,定期上报、按年公布。对村民的医疗费用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2、严格执行报销、收费制度,服务收费有标准,明码标价、收取费用有凭证(发票)。
3、应建立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等,并明确分工,账钱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
4、村卫生室的各种医疗器械和其它设备,要登记造册,有账可查,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5、建立药物进、销、存明细账和经济账,并做到按季盘点,账目相符。
6、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医疗事故或集体财产损失者,应根据情节轻重及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卫生与健康法实施时间篇五
学校环境卫生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能体现学校管理水平的高低。一个清洁、安静、美丽的校园,蕴含着全校师生员工的文明程度、道德修养,展现出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各班级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后勤部门要投入、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
二、成立学校卫生检查小组,主管德育工作的部门具体负责,定期召开卫生工作会议,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三、学校卫生实行班主任岗位负责制,班主任应经常深入班级进行检查,及时处理班级卫生问题。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四、实施办法:
1、每天早、中、晚三次各班对教室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班主任应到班级督促学生,发现问题立即指正并完善。
2、各班要做到桌椅摆放整齐,书籍、课本摆放有序,黑板、讲台无字迹粉尘,地面无纸屑、饮料瓶、食品包装袋等杂物,清理的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桶内不得堆放在教室和公共走道。
3、课间各班要安排值日生对本班教室及所属公共走道进行卫生清扫维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全校师生要养成不乱扔、乱倒垃圾的好习惯,同时见到纸屑、饮料瓶等杂物要随时捡起放入垃圾桶内。教师要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和教育学生。
5、下课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关闭电灯,摆放好清洁工具,及时清理垃圾桶。
6、卫生检查的时间为每天早、中、晚三次检查。
7、学校将利用集会、班会等时间,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重要性,注重学生养成教育的培养。
8、卫生打扫不及时的'班级,第一次检查人员通知及时打扫,第二次通报批评,从第三次起扣班级评比总分,对本班的卫生整治不重视、不作为的班级和班主任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9、学生在学校范围内乱扔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清理操场垃圾一次,第二次加倍处罚并处清扫公共区卫生一周,取消该生任何评优资格。
10、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卫生管理,对不遵守管理的行为予以举报。
卫生与健康法实施时间篇六
第一条 为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增强整体功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卫生机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第三条 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指导。
第四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禁止租赁、承包、变卖,不得分散经营。
第五条规范乡镇卫生院名称,中心卫生院命名为××县(市、区)××中心卫生院,其他卫生院命名为××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卫生院印章、银行账户、牌匾、文件文书等名称必须与规定的名称一致。
第二章 院长的选拔和任用
第六条 院长原则上应具有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对于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第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选拔作风好、技术精、懂政策、善管理、民-主意识强的人员担任院长。
第八条院长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聘期一般3-5年,其中新任院长试用期一年,院长聘期内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享有乡镇卫生院经营自主权,具体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九条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镇卫生院职责、任务和建设发展规划,制定院长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年度和任期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与院长工资报酬、评先评优、续聘提拔等挂钩。
第十条 实行院长任职回避制度和离任财务审计制度。
第三章 人力资源管理
第十一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县级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具体编制,重点保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人员编制,并留有一定的机动编制用于录用新毕业的医学院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90%以上。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按岗定员,竞争上岗,新进人员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对富余人员按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第十三条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护理人员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四条建立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对职工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奖惩、职务晋升和岗位聘用挂钩。
第十五条完善工资分配办法,乡镇卫生院可实行绩效工资制,工资分配应重实绩、重贡献,向技术骨干和一线人员倾斜,职工工资分配不得与个人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第十六条 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下,组织开展卫生技术人员学习、培训和进修。
(一)建立每季度一次卫生技术人员集中学习制度。主要学习卫生政策法规和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并参加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三基”考试。
(二)建立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培训进修制度。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天;临床和医技岗位技术骨干外出进修,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效果进行考核。
(三)鼓励和支持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医学学历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应对获得相应学历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按年度业务收入的2%提取培训专项经费,用于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的交通、伙食、住宿等补贴。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期间享有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四章 公共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建制乡镇设立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院长兼任,工作人员由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血吸虫病防治专干组成。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编制按乡镇辖区每万人口0.8-1人配备,不足2万人口的乡镇不少于2人,血吸虫病疫区乡镇应增设血防人员编制。
第二十条 乡镇卫生院要优先安排公共卫生工作用房和设备,建立规范的预防接种门诊、传染病诊室。
第二十一条 县级财政要保证公共卫生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公共卫生人员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卫生院临床医疗人员的平均水平。
第二十二条 公共卫生人员要按制度、规范落实公共卫生工作,各项工作指标应达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要求。
第二十三条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要按照《湖南省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定期检查、督促和指导村卫生室落实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同时,接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所)、卫生监督所的技术指导、业务管理和定期督导考核。
第五章医疗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六条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制定和督促实施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建立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院长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建立和落实医疗质量与安全制度,开展全员质量与安全教育,重点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护理查对制度、处方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急重患者抢救制度、转诊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和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医疗风险。
第二十八条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建立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如发生重大医疗过失、事故,或产生严重医疗纠纷,应及时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一)加强门诊质量管理。合理设置门诊科室,科学安排医务人员,优化医疗流程,及时处理就诊病人。
(二)加强急诊质量管理。设立急诊(抢救)室,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设施,实行24小时应诊,及时有效救治急诊病人,对急危重症患者适时转诊。
(三)加强病房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标准规范、各项基本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加强病房基础质量和环节质量控制,提高治愈率、好转率和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加强产科建设,创建爱婴卫生院。
(四)加强临床检验实验室和医学影像质量管理。严格技术操作规范,检验和影像报告做到及时、准确、规范。执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禁止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五)加强药品管理。建立药品采购、保管、调剂和药房管理制度,控制药品库存,减少损耗。执行药品调剂操作规程和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严格遵循抗菌药物和激素药物的使用原则,保证临床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禁止非法采集血液,规范和保存所有临床输血文件及纪录,保障用血安全。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开展院内感染控制知识宣教,加强对手术室、产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院内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八)规范病例与处方的管理。按照《湖南省病历书写规范》和《湖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书写门诊、住院病历,并妥善保管。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和保存。
第三十条加强护理管理。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合理配备护理人员,健全护理工作制度、护士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严格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加强中医科建设。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及《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标准》,规范中医药服务管理,推广中医药适宜诊疗技术,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第三十二条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三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教育,弘扬白求恩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六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贯彻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合作医疗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试行)》、《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等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自费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5%以内。
第三十六条 在醒目位置公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补助程序、报销范围以及每月住院补助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七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规范财务管理。按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办法》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做到钱、账、物分管,财务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逐步实行财务代管或会计委派制度,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
第三十八条加强经济管理。准确、及时编制财务预决算,定期报送财务报表,每季度进行一次收支情况分析,增收节支,年度财务收支应有结余。乡镇卫生院事业发展基金每年按不低于业务总收入8%的标准提取,主要用于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和设备添置更新。
第三十九条加强收支管理。乡镇卫生院所有收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做到账证、账表、账实相符,保证票据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各项支出均应取得合法原始凭证。建立严格的支出审批制度和财务归口一支笔审批制度。严禁瞒报收入、虚列支出行为。
第四十条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乡镇卫生院要在醒目位置公开主要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和主要药品价格,增强收费透明度,医疗服务收费要让患者能及时了解和查询,有条件的推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
第八章行政后勤管理
第四十一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院长负责制,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
第四十二条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院务公开。要建立工会组织,发挥工会作用。乡镇卫生院要建立职代会或全体职工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会议或全体职工会议,审议重大决策,通报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和卫生院收入、支出等情况,听取职工对卫生院管理、建设和发展的意见。
第四十三条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按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设施与人员配置指导标准(暂行)》,制定和实施乡镇卫生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第四十四条 按规定配备专(兼)职信息管理人员,负责卫生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卫生信息,并妥善保管。
第四十五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设备报批购置和管理办法。乡镇卫生院购置设备按程序报批,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建账管理,自行购置、政府配备或接受捐赠的设备要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切实做好设备保养和维修,保证工作需要。
第四十六条 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损等制度,每年底全面清点盘存,做到账物相符。
第四十七条基本建设坚持先论证,后报批,再建设的原则,并按规定招投标和做好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建设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后,凭决算单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所有基建项目的资料要归入财务档案,妥善保管。
第四十八条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对手术室、分娩室、放射室、配电室、危险品仓库、财务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第四十九条 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绿化、美化、亮化环境,创造整洁、优美、舒适的服务环境。
第九章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第五十条要科学确定乡镇卫生院的功能与规模,逐个制定和实施乡镇卫生院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实现房屋、设备、人员、技术、管理配套,提高乡镇卫生院整体服务功能。
第五十一条 制定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队伍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优化卫生技术人员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专业知识结构。
(一)严格乡镇卫生院人员、技术应用的准入,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不符合执业资格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
(二)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卫生管理人才、卫生技术人才和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对其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给予倾斜。
(三)制定并实施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加强卫生院长、公共卫生人员和临床医疗服务人员的能力培训。
第五十二条 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指导与考核。
(一)制定并督促落实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财务工作和行政后勤工作等管理制度。
(二)明确卫生局内设科(股)室和所属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指导督促乡镇卫生院改善管理的职责,并实行年度述职制度。
(三)对乡镇卫生院实行年度目标管理与考核,督促其依法履行农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职责。
第五十三条 积极争取政府增加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妥善安排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
(一)核定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基本医疗服务经费和职工工资,以及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等经费,并会同县级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落实。
(二)调整卫生事业经费支出结构,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经费70%以上用于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乡村卫生工作。
(三)设立乡镇卫生院人员培训专项资金和建设专项资金,6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人员培训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10万元,建设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80万元;60万人以下的县市区,人员培训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6万元,建设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60万元。
卫生与健康法实施时间篇七
一、卫生标准。二、卫生习惯。三、卫生管理。四、责任区划。五、车辆停放。六、卫生考核。
为加强市卫生局卫生管理,加强环境绿化美化,促进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标准。办公室室内要做到窗明、墙洁、地净。各科室及时擦拭桌面、文件柜、沙发、茶几、窗台、玻璃等,确保桌椅、地面、电脑、灯具、墙面、墙角等干净明亮,无积灰、无挂尘、无丝缕、无纸屑、无死角,无乱贴乱挂现象;及时清洗茶具、烟灰缸等,做到干净无垢;及时开窗通风,室内无异味;文件、资料、纸张、报纸、文具、杂物等堆放有序、整洁美观。
二、卫生习惯。机关工作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不乱摆物品(文件、报纸),尽显洁净、整齐、美观,自觉搞好环境卫生。
三、卫生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卫生管理工作。各办公室环境卫生要做到日清扫,机关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划片清扫责任制,按照划分的的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机关每周五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重大节假日(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安排集中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四、卫生责任区划分。
1、家属区卫生由物业公司人员负责,每日清扫一次。要求无积水,无成堆垃圾。机关院(室)内的花草、树木,要及时整理和浇水。
2、会议室由办公室安排保洁人员每周一上午集中清理一次,使用后由会议召集科室及时打扫.
3、卫生间的卫生由保洁人员按照协议要求维护,要保证每日清扫,坚持保洁,确保无异味。干部职工要做到大小便入池,严禁乱扔纸屑和烟头,相关责任科室人员实验室卫生由监测站自行安排打扫。
五、车辆停放。各种车辆要停放固定位置,摆放要整齐,外来车辆要监督停放。
六、卫生考核。每月由办公室牵头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机关各办公室的卫生、楼道卫生和卫生间状况进行评分考核,每季度公开一次评分结果,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比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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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与健康法实施时间篇八
第一段:
最近,我们小区的卫生状况让我有了一些思考。小区卫生和环境的整洁一定程度上反映居民素质和文明程度。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和学习,我得出了一些小区卫生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
首先,一个干净整洁的小区需要居民的共同努力。每个居民都有责任保持自家卫生,不乱扔垃圾,不占用公共空间,不随地吐痰。任何一个人的不文明行为都会影响整个小区的卫生环境。只有大家都做到了自己份内的事情,小区才会变得更加美观整洁。
第三段:
其次,保持小区卫生的关键是定期进行清扫和维护。在小区内设立垃圾桶和垃圾分类站,让居民方便地将垃圾分类投放,定期进行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同时,要注意公共区域的清理和维护,定期进行清洁,修剪绿化,维护井盖等,确保小区内的道路和公共设施的干净整洁。
第四段:
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疫情防控。我们要坚持做好日常消毒,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加强人员出入登记,规定进出口,避免人员聚集。重点防范一些高风险区域和人群,保障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五段:
总之,小区卫生环境的整洁是居民幸福感的重要体现,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大家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文明,共同维护小区的卫生环境。只有呵护小区,才能真正享受小区的美丽和安宁。
卫生与健康法实施时间篇九
如今,小区卫生已被提升至一个极为重要的议题之一,往往和住户的舒适度直接挂钩。作为小区住户,我们都知道,卫生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关乎我们的身体健康,更在于它体现出了我们住户的文明素质和生活品质。本文旨在以个人的亲身经历和观察为基础,结合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体验,探讨小区卫生规范和文明行为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实践中提升小区卫生状况。
第二段:小区卫生规范的重要性
小区卫生规范和文明行为不仅仅是社会道德和公共秩序的体现,更是整个小区的文化氛围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大家都懂得遵守准则,并一起参与卫生行动,才能让小区的卫生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对于卫生规范的具体内容,除了常见的分类垃圾桶、专用垃圾桶之外,垃圾的运输时间和环节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尽量避免在垃圾桶旁边乱放垃圾、使用不规范的袋子或者不按时倒垃圾。此外,在小区内公共场所如门厅、电梯、楼道等也应该保持清洁和整洁,这有助于提高大家的生活品质和身体健康。
第三段:个人的亲身体验
我所住的小区是一个比较大的社区,虽然垃圾桶和垃圾分类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落实,但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比如,在门厅和电梯里,有时候会有行人丢车门、随意乱扔烟蒂等不文明行为的现象。这样的行为不仅会带来卫生问题,还会使人感到不适和不安全。因此,我们应该自觉地遵守公共秩序和安全行为,从自身做起,倡导更卫生、文明的生活方式。
第四段:提高小区卫生状况的经验总结
针对小区卫生状况的实际问题,我们结合个人的亲身体验,总结出以下几项可以有效改善小区卫生状况的建议:
首先,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和投放点便利性,让居民便利地分类丢弃垃圾,并且理解为什么正确分类很重要。
其次,加强机关管理和监督,及时处理和整改卫生状况问题,对违规行为制定处罚措施。
最后,开展卫生劝导和义务清洁活动,让居民养成良好公德意识和卫生生活习惯。
第五段:结语
小区卫生行动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参与和共同努力,唯有大家的理解和配合,才能实现小区的卫生规范和文明行为。在我们自身的生活中,要时刻养成良好的公德心态和卫生生活习惯,以实际行动为我们的小区增添靓丽的风景线。
卫生与健康法实施时间篇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
第三条 乡镇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益类卫生服务事业单位,主要由县(市、区)政府举办和管理,原则上每个建制乡镇必须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划归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统筹管理;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可实行县(市、区)统筹管理,也可实行县(市、区)、镇共管,以县(市、区)管理为主。
第四条 乡镇卫生院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严禁超诊疗科目和执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
乡镇卫生院业务工作接受县(市、区)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指导。
第五条 省卫生行政部门对全省乡镇卫生院实行宏观管理。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所辖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综合的评价。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抓好本管理办法的落实,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每年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与管理要进行一次自查自评。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六条 乡镇卫生院选址、设置,应遵循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根据区域人口分布、经济发展、文化和交通等情况确定,在地理位置上具有发展前景和最大辐射功能。
第七条 乡镇卫生院的设立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报批。
第八条 乡镇卫生院是专有名称,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不得使用该名称。乡镇卫生院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乡镇卫生院的命名原则是:所在的县(市、区)+所在镇(乡)卫生院。
第九条 乡镇卫生院统一使用卫生机构专用标识。
第十条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按功能将乡镇卫生院明确划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
第十一条 乡镇卫生院建设依照国家《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和《广东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所规定的建设标准,严禁举债进行超标准建设。
第三章 公共卫生管理
第十二条 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面向农村居民提供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中医、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受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第十三条 加强公共卫生管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做好免疫规划工作。
(二)做好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工作。
(三)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条件的可开展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和康复工作。
(四)做好孕产妇系统保健、儿童系统保健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做好控制新生儿破伤风工作,做好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五)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指导工作。
(六)制定健康教育计划,针对重点人群,结合实际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保健知识,促进农村居民健康行为的形成。并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七)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专业指导与管理工作。
(八)加强信息管理,建立执行相关统计及报告制度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协助镇政府制定和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
第十五条 受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内村卫生机构及乡村医生进行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监督;负责对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组织对村医的培训、考核,逐步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
第十六条 健全村医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村医例会。通报、反馈各卫生机构工作情况,传达上级卫生工作精神及布置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积极参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的卫生服务,协助做好补偿支付工作。
第四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综合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医疗、护理、医技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按照病人第一、安全有序、首诊负责、重点突出原则,加强妇产科、儿科、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和中医科建设,把医疗质量、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放在首位。
(三)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管理工作小组,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方案,进行全员质量教育,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定期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发现、纠正医疗缺陷,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管理。
(四)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查对制度、会诊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五)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操作规程、抢救常规,配齐常用急救药品、器材,保证基本医疗和抢救工作及时有效进行。对不能处理的危重疑难病人及时转诊。
(六)按照《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认真书写门诊、住院病历。
第十九条 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急症抢救,危重病人转诊和救灾抢险医疗工作。
第二十条 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消毒、保洁管理。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和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十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药品管理制度,推行“阳光采购”。
第二十二条 加强中医药工作,规范中医药服务管理,提高中医服务水平。
第二十三条 积极推广应用适宜新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第二十四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努力改善服务态度和提高服务质量及水平,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价廉、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二十五条 严禁向外提供出租业务用房,严禁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以营利为目的办医行为。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二十六条 乡镇卫生院科室设置和岗位设置,按照精简、高效原则,以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因素,合理规范设置。
第二十七条 严格准入条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及其以上医师资格,其它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专业技术服务。
医师、护士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不得超范围执业。
从事专项服务的人员,必须依法参加有关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
第二十八条 大力推行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或推荐聘用,副院长由院长提名,按有关程序任免。一届聘期3-5年,其中试用一年。中心卫生院院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一般卫生院院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
第二十九条 院长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主要内容为行风建设、业务发展情况等。
第三十条 推行人员聘用制,因事设岗,公开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乡镇卫生院人员。新录用人员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开招考,与录用单位签署聘任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重视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建立健全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学习、考核制度。认真实施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积极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章 财务后勤管理
第三十二条 执行政府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并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公开主要药品及诊疗收费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
第三十三条 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和监督审计制度。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必须接受主管机关的领导和监督,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 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高危设备、手术室、放射室、分娩室等特殊区域和剧毒、剧麻、精神药品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第三十五条 美化院内环境,搞好室内卫生,创造一个整洁、优美、安静、舒适的医疗环境。
第七章 行政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正、副院长、科室负责人组成,对乡镇卫生院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三十七条 加强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召开职工会议,通报卫生院重大决策执行落实情况、日常管理和运作情况,听取职工对卫生院建设与发展的建议。
第三十八条 建立健全考勤、学习、会议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
第三十九条 县(市、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实施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评估和监督制度,定期进行监督评估和信息公示。
第四十条 乡镇卫生院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向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隐瞒不报。对隐瞒医疗事故,在医疗及公共卫生工作中玩忽职守,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假账、造假病案、乱收费的乡镇卫生院及其工作人员,由县(市、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