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煤炭代理竞标合同篇一
购货方(甲方):
居间人(乙方):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根据《xxx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之规定,乙方(居间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促成甲方 (公司名称、金额、账号、日期手工填写,甲方视为接受、同意并合法。)与卖方就蒙电煤 万吨购销合同的成立。如果甲方接受并与之订立购销合同的,应当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如果甲方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无需向居间人支付报酬。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与第三方 公司煤炭购销合同签定成立,即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并且该买卖合同一经签订,买卖合同副本即应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第二条 居间期限:
居间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任何人或单位再次签署本次煤炭购销的居间合同。随着本合同约定的买卖继续进行的阶段一直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甲方与卖方每次实际交易额×1元/吨(税后)支付给乙方。甲方在签定合同后,每月实际交易拿到提货单时一次性向居间方支付相对应的服务费。甲方在见到提货单同时以现金转帐形式分别转入乙方指定的以下帐户,转帐费用由甲方承担,报酬的支付以甲方出示的与下列帐号户号金额相符的转帐凭凭为准。 单位:元(在不超过总额的情况下,手写的帐号户名金额有效)!
第四条 保密义务
乙方对居间行为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签约情况等负有保密的义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情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又将本合同约定事项委托其他第三者,或者自行与第三方公司私下交易,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其与 公司买卖合同成交额(如实际履行总金额大于合同成交额,则按实际履行总金额计算)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或者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居间服务报酬或者居间费用,应按照每日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有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不依约向乙方提供其与第三方 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副本,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5、如甲方签定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不履行合同,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居间方)10万元报酬费用。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未尽事项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煤炭代理竞标合同篇二
出卖人: (*方)
签定地点:
买受人: (乙方)
签订时间: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
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
发站
到站
品种规格
质量
交(提)货时间、数量(吨)
原煤
根据出卖人供货能力,均衡供货多供不限。
二、交(提)货方式:到 专用线(货场)
具体计算实际价格。达到质量基准原煤的结算基价为 元/吨。原煤质量奖扣政策如下:
3、 空气干燥基全硫在 基础上每增加1%结算价扣减 元/吨;
出卖人
出卖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买受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鉴*意见
鉴*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实行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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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代理竞标合同篇三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2.1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kcal/k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1.0%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 除2.1和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2.1和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一票含税平仓价 _________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4.1 交货地点:京唐港或塘沽港。
4.2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5.1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 质量验收:
5.2.1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sgs)或华夏力鸿检验机构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2.2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sgs)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sgs)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7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7.1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kcal/k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1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 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12.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煤炭代理竞标合同篇四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货物品种、数量、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
煤炭品种:
运输数量: 万吨
煤炭起运地:
煤炭到达地:
第二条 货物运输期限
货物运输期限为 日,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将甲方货物运到本合同约定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第三条 煤炭装卸时间、责任和方法
甲方负责机械装卸及其费用,并保证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装卸.合理期限为货车到达目的地( )小时内,如果甲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装卸,乙方有权提出推迟货物运输期限。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4.2运输单价:运输每吨150元人民币(含运输税) 。
4.3合同价款的支付,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乙方货车发车前一小时内甲方将货款打到乙方指定的帐号上,如果甲方未履行甲乙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乙方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5.1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2货物起运时甲方封条,货物到达目的地甲方指定收货人按合同规定及时拆封验货。
5.1.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
5.2 乙方权利和义务
5.2.1 按照本合同约定安全、及时、稳妥地将甲方托运货物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乙方应当及时通知并交给甲方指定收货人。
5.2.2 在运输过程中乙方不得私自更换货物,发生质量改变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6.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
6.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甲方托运的货物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3 甲方无故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违约责任。
6.4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装卸货物,如果因装卸迟延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争议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承运人的免责事由
7.1 乙方有证据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以及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2乙方将货物运到目的地以后,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指定收货人,指定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乙方可以依法提存货物,由此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3货物的合理损耗,合理消耗为( )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8.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8.2.1 双方协商一致。
8.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8.2.3 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通知及送达
9.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手机短信形式,送达地址为双方在本合同上填写的手机号码。
9.2 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
为: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为: 。
9.3 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时,须在变更前 日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4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年 月日 日
煤炭代理竞标合同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煤炭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货物名称:沫煤
运输数量:每月每车二十趟,每车不少于一百吨(共5台车)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长胜煤矿至喀什电厂的煤炭运输任务。
二、煤炭运输价格在合同期内为:每车每月xx元,上述运费价格均为含税价。
三、甲方凭乙方的派车单或乙方认可的车辆方可发煤,否则,乙方不承担后果。运输量以电厂过磅单为准并与出矿量方数进行核对。如发现乙方擅自拉运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处私自卸煤,则对乙方处以500.00元/吨的罚款。
奖励3000元)。在运输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八级以上的大风、大雪、大雾、大雨或洪水等)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变更或解除合同。
五、运输量由甲方按月进行考核,甲方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运输量的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运输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吨处以15元的罚款,次月乙方若超额完成计划运输量,超过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则甲方返还上月所扣的罚款。
六、 为保证甲方稳定均衡生产,乙方每月必须完成计划运输量的90%,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任务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每车正常损耗300公斤以下,超过300公斤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 结算方式:每月分三次付款15日前每车每次付款,25日前每车付款,余款30日前付清共计。5辆车总运费每延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滞纳金(付款日期如遇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九、1. 为确保货物安全顺利运达目的地,在承运过程中承运单位或个人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格执行纪律,责任明确到人,确保运输安全。单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2. 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统一按规定要求行驶。(路途中如遇交警路政抓超载所产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燃料每车每趟(2500元燃油费)和过路费、第一个月轮胎由车主负责,以后轮胎损耗由甲方承担)
十、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自主调配运输车辆,甲方不得擅自调用。乙方车辆到达煤矿后,甲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十四、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煤炭代理竞标合同篇六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承运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货物品种、数量、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
煤炭品种:
运输数量:万吨
煤炭起运地:
煤炭到达地:
第二条货物运输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