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文献综述范例篇一
我通过登陆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和查找有关文献,共搜集有关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文献资料二十几篇,其中大部分都集中在04、05年。现将有关的资料归纳如下:
2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
2.1不同类型社会体育指导的培养
刘平江、赵立《浅谈社会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2002年)一文中提出:“要培养一专多能的社会体育专业的学生。”在邓星华《论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2001年)一文中提出:“我国社会体育的特点和锻炼群众的需要,可以将社会指导员分为健身健美类、医疗保健类、竞技运动类、休息娱乐类等四类。”从上述文献资料可以看出,培养各个层次类别的体育指导员,可以全方位地为社会体育指导服务。
2.2加大高校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力度
廖军在《充分发挥高校优势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2003年)一文中表明:“高校体育专业担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体育专业人才的任务,根据社会对个类体育人员的客观要求,其培养目标应主要是适应面广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因此高校应该把培养和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列入其职责范围。
3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
3.1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应更加细化
倪同云、白云、陈琳等在《完善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体制的研究》(2002年)一文中明确指出:“对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具有国情特色的较细分类,如在大类上可分为管理型、经济型、技术型等,再在每个大类上分细,如技术型可分为:青少年指导员、老年指导员、妇女指导员等。”
3.2建立健全的我国社会体育组织管理体制
早在1987年,日本由文部省公布了《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知识,技能审核事业来认定规程》。在《邓星华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2001年)一文中指出:“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法规,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申报、培训、考核、授予称号、上岗经营、年审注册、晋级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从上可以看出,建立完善的社会体育组织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4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现状
4.1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体数量情况及分布
如付明、李飞杰在《武汉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调查与研究》(2005年)一文中归纳出:“武汉三镇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表现出第一总体数量偏少,第二等级结构失调,国家级一级所占比例太少,而三级比例过大。”何敏学、都晓鹃在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特点研究》(2005年)一文中指出:“我国人均社会体育指导员约为1:3994,京津沪辽江浙等市处于领先地位。”
4.2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性别构成
李小燕在《宜昌市城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调查与分析》(2002年)一文中指出:“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大多为职业女性和离退休人员,这一分布是与女性工作生活生理结构以及对体育的价值观念相应的。”在武笑玲、马美荣等《城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2004年)一文中指出:“目前洛阳市城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性别结构与国家1998年的.统计基本吻合,性别结构基本合理,男性高于女性,调查还发现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多为职业女性如文艺工作和离退休人员。”
4.3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年龄结构
孙培初年《龄结构偏大文化层次偏低---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现象调查》(2005年)一文中明确指出:“以上海为例:70%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由街道社区聘请专业教师授课培训各区省自己发证,除少量街道社区文教干部外,绝大部分是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其中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34岁,平均57岁。”
4.4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文化素质状况
庄永达在《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问题研究》(2004年)一文中提到:“我国已经拥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约20万人,这样的发展速度和规律应该来说是来之不易的,说明我国的各级体育部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我们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如此高速度大规律地发展背后的质量保证问题。”
4.5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分布状况
付明李、飞杰在《武汉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现状调查和研究》(2005年)一文中表明:“武汉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分布中专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占5.9%,兼职的人员最多达到62.2%,其次是离退休人员占26%,体育教师所占的比例最少为0.5%,其他的为3.4%。我们可以看出体育教师所占的比例过少,说明体育教师的积极性还没充分的调动起来。专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所占的比例不大,说明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先阶段还不能作为一种主要的谋生手段。”
5总结
通过以上的文献资料可以了解到,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管理等方面的理论以及它的一些现状。荆州地处我国中南部,社会环境经济实力体育发展水平和体育人口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还处于落后状态。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虽然要顺应我国这个大环境,但也必须体现指导员鲜明的地方特色,因时、因地制宜建立适合本地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文献综述范例篇二
第一段:引言(引起读者兴趣)
文献综述作为大学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术界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而文献综述颁奖则是对学术研究的认可和鼓励,是学术界同仁努力的结果。我曾有幸获得文献综述颁奖,并在这个过程中收获了许多宝贵的体验和感悟,值得分享。
第二段:充实自己的知识(提出问题)
在撰写文献综述的过程中,我通过查找大量的文献资料,充实了自己的知识储备。这包括了对领域内相关研究的了解和分析,对所选取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探索,从而为我的文献综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通过不断阅读和思考,我也深刻地认识到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并在此基础上加深了对学术界最新动态的了解。
第三段: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解决问题)
在文献综述的撰写过程中,我不断地思考如何将分散的资料融合到一个完整的论述中。这要求我对文献的理解要准确、深入,并能够将不同的观点和结论进行比较和分析。我在这个过程中掌握了批判性思维的能力,并学会了如何将自己的观点和结论表达得更加准确和清晰。这为我的学术写作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并提升了我在学术界中的竞争力。
第四段:锻炼表达自己的能力(提供证据)
文献综述颁奖是一个展示自己研究成果和交流学术见解的机会。在颁奖演讲中,我需要清晰地介绍自己的研究对象、研究问题和相关结论,并对自己的研究进行充分的解释和阐述。通过这个过程,我不仅锻炼了自己的演讲技巧,还加强了自己对研究的理解和把握。
第五段:回顾总结(解决问题)
通过参加文献综述颁奖,我不仅收获了深厚的学术知识和写作能力的提升,还培养了自信心和团队合作意识。我从其他参赛者的演讲中学到了很多,也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这次经历不仅让我意识到自己的潜力和成长空间,也为我今后的学术道路铺下了坚实的基础。我相信,只要勇于探索、持之以恒,我一定能在学术研究领域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总结:
通过文献综述颁奖的经历,我不仅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也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与体会。这次经历让我意识到研究需要深入和广度,加强了我的学术写作能力和演讲技巧。同时,它也激发了我对学术研究的热爱和追求。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努力,我一定能为学术界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献综述范例篇三
2所选论题的背景情况,包括该研究领域的发展概况
3本论题的现实指导意义
4本论题的主要论点或预期得出的结论、主要论据及研究(论证)的基本思路
5本论文主要内容的基本结构安排
6进度安排
文献综述
1资本运营运作模式国内外研究现状、结论
1.1资本运营的涵义
1.2资本运营相关理论综合
1.2.1资本集中理论与企业资本运营
1.2.2交易费用理论与企业资本运营
1.2.3产权理论与企业资本运营
1.2.4规模经济理论与企业资本运营
1.3资本运营的核心——并购
1.3.1概念
1.3.2西方并购理论的发展
1.3.4并购方式
1.4研究课题的意义
2目前研究阶段的不足
参考文献
资本运营及某某企业资本运营的案例分析
2所选论题的背景情况,包括该研究领域的发展概况企业资本运营是实现资本增值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
纵观当今世界各大企业的发展历程,资本运营都起到过相当关键的作用,并且往往成为它们实现重大跨越的跳板和发展历史上的里程碑。
在我国,近年来不少企业也将资本运营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并获得了成功。
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了重视生产经营、忽视资本运营的瓶颈,认识到资本运营同生产经营一起,构成了企业发展的两个轮子。
可以预见,资本运营在我国企业发展进程中所起的作用特会越来越大。
本文以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为背景,比较全面描述了国内外资本运营的现状,深入地剖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思路和对策,以及对于国外资本运营经验的借鉴和教训的吸取。
在研究领域发展方面,国外对资本运营的研究和运用都多于我国。
在中国,资本运营是一个经济学新概念,它是在中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背景下产生的,也是投资管理学科基础的理论学科。
资本运营是多学科交叉、综合的一门课程。
它是将公司财务管理、公司战略管理、技术经济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基础综合起来,依托资本市场相关工具,以并购和重组为核心,以企业资本最大限度增值为目标,通过资本的有效运作,来促使企业快速发展的一种经营管理方式。
资本运营概念虽然产生时间短,但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广泛地进行资本运营。
事实证明,如何有效依托资本市场进行资本运营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资本运营课程在我国研究也比较热门。
3本论题的现实指导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资本运营观念在不断影响着企业管理者们。
在资本运营的大潮面前,许多企业也在跃跃欲试。
但从我国资本运营的实际来看,进行资本运营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同时,国内企业也要面对跨国企业的挑战。
要搞好资本运营,必须先去了解和认识资本运营。
本文就是针对上述现实,充分考虑到国内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资本运营的内涵、形式、核心、企业并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
对企业开展资本运营提供依据和参考,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4本论题的主要论点或预期得出的结论、主要论据及研究(论证)的基本思路
本文主要介绍资本运营国内外发展、趋势,以及资本运营的相关理论内容综述。
重点分析和探讨资本运营核心——并购的模式、动因、效应分析,并通过国内外资本运营历程分析我国资本运营发展趋势。
最后通过企业并购案例说明资本运营的过程及总结资本运营重点把握的要点和技巧。
预期通过本文对整个资本运营在企业管理运营中的重要性、特点、操作、评价过程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同时对资本运营中的发展提出自己的观点。
本文理论部分主要参考金融投资类、经济类报刊杂志;以及图书馆中大量有关资本运营与企业并购方面的书籍;投资学教材与参考书和教学中老师对资本运营模式的总结与案例分析;另外,指导老师在研究过程中会提供较大量的参考资料。
5本论文主要内容的基本结构安排
本文主要内容分为三块:第一部分为理论部分,主要介绍资本运营及其相关的概念、资本运营的特点、形式、国内外发展状况及重组、并购的相关理论。
第二部分重点介绍资本运营的核心——m&a,并通过一个案例分析说明资本运营的全过程、特点和技巧。
最后一部分主要总结全文,对资本运营的发展趋势、特点做一分析和总结。
文章在阐述理论问题紧扣what—how—why,并加以背景的介绍,使文章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性。
6进度安排
本文从去年11月份确定研究题目后,12月到今年3月份主要进行相关理论、文献和案例的收集、整理。
从3月到4月初完成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和前期正文的编写。
计划到4月底完成初稿,并交给指导老师审核、修改。
争取5月中旬完稿,并进行论文答辩的.准备。
文献综述
摘要:从理论上讲,企业都在进行两种经营:一种是所谓产品经营;而另一种为资本经营。
一般说来,企业、特别是大企业都不可能没有资本运营,只是程度大小的问题。
所谓产品经营,就是企业围绕产品与服务等主要业务,进行生产(含服务)管理、产品改进、质量提高、市场开发等一系列活动。
而企业的资本运营,是指企业通过对资本大街够、融资和投资的运筹,以谋求实现在风险与赢利之间的特定平衡,争取企业资本增值最大化。
关键词:资本运营;并购
1资本运营运作模式国内外研究现状、结论
1.1资本运营的涵义
在论述资本运营前,有必要把产品运营说一下。
从理论上讲,企业都在进行两种经营:一种是所谓产品经营;而另一种为资本经营。
资本运营与产品经营就有联系也有区别。
一般学术界定义产品经营(生产经营)是以物化为基础,通过不断强化物化资本,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获取最大利润的商品生产与经营活动。
(张铁男,企业投资决策与资本运营,2002.4,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
有关资本运营的概念表述各有不同,综合起来可以大体上划分为广义资本运营和狭义资本运营。
广义资本运营是指企业通过对可以支配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进行组织、管理、运筹、谋划和优化配置,以实现资本增值和利润最大化。
广义资本运营的最终目标是要通过资本的运行,在资本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资本增值和获取最大收益。
广义资本运营内涵广泛.从资本的运动过程来看,资本运营涵盖整个生产、流通过程,既包括金融资本运营(证券、货币)、产权资本运营与无形资本运营,又包括产品的生产与经营。
从资本的运动状态来看,既包括存量资本运营,又包括增量资本运营。
存量资本运营是指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股份制改造等产权转移方式促进资本存量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
增量资本运营是指企业的投资。
狭义资本运营是指以资本急剧增值和市场控制力最大化为目标,以产权买卖和“以少控多”为策略,对企业和企业外部资本进行兼并、收购、重组、增值等一系列资本营运活动的总称。
资本运营的总体目标是实现资本增值和市场控制力最大化。
具体目标是加快资本增值,扩大资本规模,获取投资回报。
提高企业的市场控制力和影响力,优化经营方向。
狭义资本运营主要研究的是存量资本的配置,具体运营方式包括股票上市、企业、企业联合、资本互换、产权转让等。
1.2资本运营相关理论综合
在资本运营理论研究过程中,有许多学者将它与其他经济学理论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和研究。
运营的技巧。
1.2.1资本集中理论与企业资本运营
在19世纪上半叶,资本主义世界还没有出现过大规模的企业并购浪潮:但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发展规模的深入分析,马克思非常敏锐地抓住了资本集中这一重大问题,并且建立了资本集中型论。
在《资本沦》中.马克思首先论述了生产集中,并指出生产集中包括了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
在文中,他还提到了“规模经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等。
马克思关于资本集中的机制的理论论述,是完整的、有力的。
即使在今天,这个由商品市场和经理市场所形成的竞争制度、股份公司制度、金融信用制度和股票市场等几个方面所形成的整体,也的确是资本得以流动、重组乃至集中的最重要的机制。
马克思的资本循环与周转理论强调资本的流动性,指出资本的生命在于运动,这正是资本运营的核心所在,资本运营是建立在资本充分流动的基础之上的,企业资本只有流动才能增值,资产闲置是资本最大的流失。
因此,一方面,企业要通过兼并、收购等形式的产权重组.盘活沉淀、闲置、利用效率低下的资本存量,使资本不断流动到报酬率高的产品和产业上,通过流动获得增值的契机。
另一方面,企业要缩短资本流动过程,加快资本由货币资本到生产资本,由生产资本到商品资本,再由商品资本到货币资本的形态转换过程,以实现资本的快速增值。
同时在资本运动总公式中,也相应地反映了生产经营和资本运营的关系。
1.2.2交易费用理论与企业资本运营
1937年,著名经济学家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首次提出交易费用理论。
该理论认为,企业和市场是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机制,由于存在有限理性。
机会主义、不确定性与小数目条件使得市场交易费用高昂,为节约交易费用.企业作为代替市场的新型交易形式应运而生。
交易费用决定了企业的存在,企业采取不问的组织方式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
所谓交易费用是指企业用于寻找交易对象、订立合同、执行交易、洽谈交易、监督交易等方面的费用与支出,主要由搜索成本、谈判成本、答约成本,监督成本构成。
企业运用收购、兼并、重组等资本运营方式,可以将市场内部化,消除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从而降低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理论与垂直兼并、混合兼并有着密切的关系。
它很好地解释了企业垂直兼并、混合兼并的内在原因,并对原有理论作了补充和调整。
1.2.3产权理论与企业资本运营
产权理论认为,资产的权利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先决条件,明晰的产权界限是企业资本运营的客观基础。
企业资本运营是建立在规范化的公司产权基础上,没有界定清晰的产权、规范的股权结构和合理有效的股权流动机制,真正的公司并购、重组等资本运营行为是难以产生和发展的。
在清晰的产权界定基础上,企业资本运营行为有助于推动产权的合理流动,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的价值型管理和优化重组,进而促进资源的科学配置与有效流动,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
同时,企业运用兼并、收购、重组等资本运营方式,推动公司产权的聚合与裂变,可以进一步促使公司产权明晰化。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文献综述范例篇四
地球科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广泛,研究内容较为复杂。在进行地球科学研究时,我们经常需要阅读大量的相关文献,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方向。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地球科学文献综述的重要性和技巧,下面将从五个方面来总结和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地球科学文献综述是提高学术水平的关键。在地球科学研究中,很难做到完全孤立地进行研究。因此,通过阅读相关文献,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前人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和成果。这不仅可以对我们的研究提供理论指导,也可以帮助我们找到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创新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综述文献可以帮助我们建立起对研究领域的深刻理解,并从中获取启示和灵感,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
其次,地球科学文献综述需要注重筛选和分析。由于地球科学研究领域的广泛性,相关文献相当丰富,因此我们需要学会从海量文献中筛选出与我们研究主题密切相关、有价值的文献。这要求我们具备较强的筛选能力和分析能力,可以通过阅读文献的摘要和关键词等信息进行初步的筛选。在筛选出一批相关文献之后,我们需要仔细阅读和理解这些文献的内容,分析其中的观点和研究方法,加深对相关领域的认识。通过筛选和分析,我们可以找到更有价值、更有参考价值的文献,并在综述中对这些文献进行详细介绍和评析。
第三,地球科学文献综述要注重整合和归纳。在综述文献的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对文献进行独立的分析,还需要将不同文献的观点和研究成果进行整合和归纳。通过对不同文献之间的联系和差异的比较,我们可以找出相同或相似的观点和结论,并对其进行概括和总结。这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研究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并为自己的研究提供更为广阔的视野和思路。在整合和归纳的过程中,我发现对文献的分类整理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更好地帮助我们对文献进行系统性的阅读和理解。
第四,地球科学文献综述需要注重创新和批判思维。地球科学研究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进步的领域,在进行文献综述时,我们不能仅仅是机械地罗列前人的研究成果,而应该注重对文献的创新性和发展性进行分析和评价。通过对文献的批判性思考,我们可以对前人的研究进行验证和修正,并提出自己的新观点和新方法。同时,我们也需要对文献的可靠性和适用性进行评估,判断文献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并思考是否可以应用到我们自己的研究中去。
最后,地球科学文献综述要注重写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综述文献是一种学术论文形式,要求我们在写作过程中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叙述的规范性。我们需要对相关领域的专业术语进行正确的使用和解释,并保证自己的表达清晰、简洁。在综述文献中,我们也需要给予文献作者和来源的正确引用,并注意避免抄袭的问题。规范化的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的学术影响力和传播效果,也是我们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之一。
总之,地球科学文献综述是提高学术水平、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环节。通过筛选、分析、整合、归纳和创新,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研究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自己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和方法指导。同时,规范、准确的写作也是我们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之一。通过不断的练习和实践,我相信在未来的科学研究中,我会以更好的综述能力和写作能力为地球科学研究做出贡献。
文献综述范例篇五
文献综述是研究者通过查阅、分析、评价和总结已有文献,来确定研究主题并提供理论基础的过程。它是科学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评估研究水平的重要依据。为了鼓励优秀的文献综述研究和促进学术交流,我们学院特设立了文献综述颁奖活动。在这次活动中,参赛者可以展示自己的研究能力和发现的新知,同时也能从其他领域的研究者中学到更多。
第二段:参与过程和困难
参与文献综述颁奖活动是一次独特的经历,我从中学到了很多。首先,查阅大量的文献并筛选出有用的资料是一个相当繁琐的过程。我花费了大量的时间阅读和理解各种文献,在此过程中,我意识到自己在研究方法和研究领域的知识上仍有所欠缺。此外,写作和组织文献综述也是一项挑战。我频繁地修改和重排我的文章,以确保内容的连贯性和逻辑性。这让我认识到写作是一个不断修正和改进的过程,需要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写作技巧。
第三段:与他人的交流和启发
参与文献综述颁奖活动不仅提供了机会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还给了我与其他参赛者交流的平台。我借此机会与来自不同研究领域的人进行了深入的交谈,了解他们的研究进展和经验。这次交流不仅扩宽了我的视野,还启发了我对自己研究的新思考。我学到了如何更好地思考问题、如何寻找新的研究角度和如何表达自己的观点。
第四段:成功和经验教训
在文献综述颁奖活动中,我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功。我尽力使自己的综述在结构、内容和写作风格上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这次经历让我更加重视文献综述这一环节,同时也意识到自己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例如,我需要提高自己的分析和评价能力,更深入地理解和批判文献中的观点和方法。此外,我还要加强对不同学科领域的了解,以更全面地理解和解释研究问题。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
通过参与文献综述颁奖活动,我更加深入地认识到科学研究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我也了解到,优秀的文献综述不仅需要良好的写作技巧,更需要全面的知识、严谨的思考和批判性的态度。我将继续努力提高我的研究能力,通过更多的研究和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我期待未来能够参与更多的学术交流活动,与其他研究者共同探讨并解决实际问题,为学术界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以上是一篇关于“文献综述颁奖心得体会”的连贯的五段式文章。通过介绍文献综述颁奖背景和目的,描述了参与过程和困难,以及与他人的交流和启发。接着总结了成功和经验教训,并最后展望了未来的学术发展。
文献综述范例篇六
第一段:引言(150字)
参加文献综述颁奖活动,是我学术生涯中的一大亮点。这次活动不仅为我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研究成果的机会,更让我深切体会到了科研的魅力和乐趣。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些我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其他同学提供一些参考与启示。
第二段:准备阶段(250字)
在参加文献综述颁奖活动之前,我首先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准备。我浏览了大量相关的文献,深入了解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为自己的综述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和信息,也学会了如何选取合适的文献和如何进行综述的写作。同时,我还和导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了解了他们对我的综述的期望和建议。准备阶段的工作与收获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自己的研究课题,也为接下来的颁奖准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段:展示与交流(300字)
在颁奖活动当天,我有幸与各位评委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他们对我的综述提出了一些非常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通过与评委们的交流,我对自己的研究课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对下一步的研究方向有了更明确的规划。此外,与评委以及其他参赛者的交流,也让我认识了一些在相同领域有共同兴趣的研究人员,为我未来的学术研究提供了潜在的合作伙伴。
第四段:心态与收获(300字)
在颁奖活动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建设性的批评对自己的成长是多么重要。接受评委们的指导和建议,并将其融入到自己的研究中,对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收获。同时,我也认识到需要保持一颗谦虚的心态,虚心听取他人的意见,才能不断进步。与此同时,我也明白了失败并不可怕,只要敢于面对挑战,总会有机会去弥补和改进。这次颁奖活动让我更加自信地面对科研工作,也让我更加坚定地前进。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200字)
通过参加文献综述颁奖活动,我不仅收获了丰富的学术经验和知识,更锻炼了自己的科研能力与心态。这次经历让我深切感受到科研的魅力和乐趣,激发了我对于学术领域的追求与热情。我将继续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科研水平,争取在未来的研究中取得更加杰出的成果。同时,我也希望通过将自己的经验分享给其他同学,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学术研究中去,共同推动科学发展的进程。
文献综述范例篇七
论安乐死合法化
姓名:刘雅婷
班级:2013级会计学系专科三班
学号:130322339
上课时间:周一9 10节
序号:107
论安乐死合法化
安乐死,亦称尊严死,源于希腊文“euthanasia”一词,原意是指“快乐地死亡”、“尊严地死亡”,它是在西方文明中杀死那些身患不治之症、年老或者身体严重畸形者的社会政策下产生的一个专门术语。安乐死以特定的方式剥夺了特定对象的生命权利,无论在主观罪过上,还是在客观表现形式上,乃至在侵害的客体对象上都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完全一致。任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安乐死也不能例外。
一:安乐死的起源与发展
早在古斯巴达,就有可予处死不健康婴儿的安乐死记录.在古罗马和古希腊,杀死婴儿、自杀和各种安乐死行为更是广为人们接受。纵观各国安乐死立法的进程,最早出现的是1906年美国俄亥俄州的安乐死法案。30年后,英国于1936年成立了自愿安乐死协会,且于同年向英国国会提出了安乐死法案.该年美国也发起成立了“自愿安乐死协会”,但由于有披着“合法杀人”外衣的嫌疑,遭到了民众的纷纷反对。1938年,希特勒借口实施安乐死,建立了安乐死中心,杀死20多万人,这使安乐死笼罩上恐怖的阴影,阻碍了安乐死的蓬勃发展。到1976年9月30日,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签署了第一个《自然死亡法》[3](加利福尼亚州健康安全法),规定“任何成年人可执行一个指令,旨在临终条件下中止维持生命的措施”。是年,在日本东京举行了“国际安乐死的讨论会”,会议宣称要尊重人的“尊严的死”的权利.1993年2月4日,英国最高法院裁定英国第一例安乐死的案件,同意了年仅21岁患者的父母和医生的申请,停止给他输入营养液。1993年2 月9 日荷兰参议院通过了关于“没有希望治愈的病人有权要求结束自己的生命”的法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立法的国家。受此影响,澳大利亚北部地区议会于1995年也通过了“安乐死法”(但实施不到两年即废止)。2000年10月26日,瑞士苏黎世市政府通过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允许为养老院中选择以“安乐死”方式自行结束生命的老人提供协助。2001年4月10日,荷兰议会上议院以46票赞成,28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安乐死法案。为了避免滥用安乐死,造成非正常的死亡,法案本身规定了非常严格的条件:患者的病情必须是不可治愈的、患者遭受的是难以忍受的无限折磨、患者必须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经过深思熟虑后,完全自愿地接受安乐死。荷兰医生并没有决定安乐死的权利,他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否则将受到起诉;同时,实施安乐死的医生必须咨询另一名负责医生的意见。[4]于是荷兰成为了当今世界上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安乐死运动在一国已彻底取得了胜利。比利时众议院于2002年5月16日通过了“安乐死法案”,允许医生在特殊情况下对病人实行安乐死,从而成为继荷兰之后第二个使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西班牙也正在酝酿就此问题立法.从以上国外对安乐死立法可以看出:无论是哪一个国家的安乐死法案其安乐死的对象都主要是那些患了绝症,目前无法救治,或是一直处于人为条件下维持心跳、呼吸或意识已处于昏迷状态,虽生犹死的病人,且均规定了必须是处于自愿的还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及一定的程序后才予以实施.这实际也是对生命权予以保障的一种方式。
其实在我国,学者也曾多次提出了安乐死的立法需要,并于1998年,由山东省中医药大学课题组经过20年的研究,提出了《安乐死暂行条例(草案)》,[5]但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关于安乐死的成文法,也就是说,法律没有授权个任何机构和个人实施安乐死的权利。但是从1992年起我国全国人大提案组每年都会收到要求使安乐死合法化的提案.而在1986年陕西省一名叫王明成的男子为身患绝症的母亲实施了安乐死的首例案件到现在无数身患绝症的人请求政府给予安乐死来看,安乐死在我国被国人在意识和心理上所接受,并且默许这种行为。虽然各界人士及群众均普遍认同了安乐死,但由于安乐死是涉及医学、哲学、伦理学和法学的综合命题,对于安乐死的各种争论仍在继续进行着。
二:安乐死是否合理
客观地说,在我国刑法学界,长期占据着学术权威地位的学者们主观观点一直倾向于安乐死行为是犯罪行为,而司法实务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同样持肯定的态度。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安乐死这种特殊的行为尤其是其中的消极安乐死几乎从人类社会发轫之初就已经存在,并且社会越发达,人类文明水平越高,社会对安乐死行为就越宽容、越支持。同时,反对安乐死合法化的意见在当今世界也不绝于耳。支持者与反对者的观点相互对立。
儒家思想中认为死亡是一种自然规律,不可抗拒,《论语》中也有“生死有命”的说法。儒家对于死亡应该秉持一种顺其自然的态度。但是在生与死的问题上,儒家特别重视生命的生的质量。《老子·二十五章》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家认为,天地人皆在道法之中,道即是自然规律,人由生到死的过程是自然界中的客观规律。从这一点上说,道家与儒家的生死观是相同,都尊重死亡的是自然规律的结果。安乐死是违反生老病死自然规律的反自然行为,削弱了人类战胜灾难的力量和勇气。同时,确定患者是否真正愿意安乐死很困难,安乐死有被滥用的危险。虽经病人的同意,也不能阻却其杀人的违法性。他们觉得生命是神圣的和至高无上的,医学伦理要求医生必须尽一切可能救助病人的生命。医疗行为的目的是尽其所能,力求使病人的病情好转,而安乐死则要提前结束人的生命,不能认为是医疗行为。不可逆的诊断未必准确,不仅医学的发展可以使绝症可治,现实中更有许多病例是医学无法解释的奇迹(如植物人数年后苏醒),应该给病人以这样的机会。法律允许安乐死可能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来犯罪,历史上更有过纳粹借安乐死来进行屠杀的教训。
但我认为安乐死是处于绝症无望的病人自觉自愿的选择生死的一种行为,没有遭受到任何外力的强迫,是病人内心真实的意思表示,这种行为是有道德责任和价值的。人们(包括病人本身)选择安乐死均是由于病痛的折磨已是无法言语,并且死亡也是不可避免,为了减轻病人及其家属的各种来自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才产生安乐死的想法.这时的安乐死已不再是“死亡”这个冷漠的词汇所能反映的,就像战场上有的人为了让无法救治的受重伤的心爱的战友免受痛苦或敌人的折磨,会在此战友的恳求下挥泪结束他的生命一样。当我们用心去体会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安乐死带给战友或病人的是找到归家的路途,这时在人们的内心深处总会有同情之心产生,对于死者是惋惜,对于生者是怜悯,而绝不会去责备生存下来的人。追求生命质量是实现生命价值的重要目标,当一个人的生命只具有纯粹生物学意义上的存在或是只能在巨大痛苦中等待死亡时(生命质量已大大降低),医生却硬要拖延以使他承受痛苦,实际上是对病人的虐待,恰恰是一种不人道。病人身患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痛苦难当,希望早日摆脱痛苦,对其实施安乐死,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社会资源是有限的,对一个无望挽救的绝症患者投入大量的医疗力量实际上是浪费,应当将这些宝贵而有限的医疗资源节省下来用于救助那些可能治好的病人。死亡并非永远是人类的敌人,应正确看待死亡。生和死都是宇宙万物的基本问题,死亡不过是事物的自然序列中的一环。
三:安乐死在中国合法化的可行性 安乐死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安乐死非罪化是安乐死合法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先解决它,才能帮助司法机关正确断案,不被形式上的假象所蒙蔽,以避免公民(主要是医生)因对病人实施人道的安乐死而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从而有利于实现对公民人权的保护。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对犯罪本质的规定,任何一种犯罪都必须具备三个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性。这三个特征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而社会危害性是三个特征中最基本的特征,也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故一个不具备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当然不具备犯罪的其余两个特征。我认为以安乐死是“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因为如果说安乐死行为是犯罪的话,则根据在于说它侵犯了人的生命权。安乐死不是对生命的处置,而是对生命终结的处置,是行为人依病人承诺对病人死亡方式采取的人工调控。它不是对生命权的侵犯,相反,它是在尊重病人生命权的基础上的对病人死亡方式采取的优化处置。采取这种优化处置,不但可以解除绝症患者的痛苦,保持其人格尊严,而且可以减轻社会与其家属的物质、精神负担。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行安乐死不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对社会有益。基于此,实行安乐死的行为因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就当然不具备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性。因此,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不是犯罪。最后,根据故意杀人罪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来看,安乐死-特别是采用作为方式实施的安乐死-虽然与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方面有某些相似,但在本质上二者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行为,不能混为一谈。第一,二者客体不同。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人的生命权。即使是出于同情等动机而实施的帮助自杀行为也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因为被害人非必然死亡之人(不是指终极意义上的死亡),行为人可以采取规劝或其它措施去避免死亡的发生,但行为人不但没有采取措施去避免,反而主动促使其发生,故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安乐死则没有侵犯病人的生命权。因为安乐死的适用对象都是特定的患有不治之症的垂危病人。他们的生命在短期内已确定将终结。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故实施安乐死只是遵守这一法则而对病人的生命终结方式进行人工优化。因此,安乐死不侵犯人的生命权;第二,二者主观方面不同。故意杀人的行为不论其杀人的动机是为情为仇或其他,其直接目的都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行为人都具备主上的罪过,而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人往往是在病人主动请求下,出于同情、怜悯等心理,按严格条件和程序对其实施安乐死,其直接目的仅是解除绝症病人不堪忍受之痛苦,因而主观上无罪过,因此,从犯罪构成的角度讲,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综上所述,我认为实施安乐死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也不应当将其作为其他任何名义下的犯罪来处理。因此,除刑法理论上应对其正名以外,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应该停止将其作为犯罪来处理,以避免错误地使有关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