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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宣讲简报篇一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本人郑重作如下承诺,并愿意接受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一、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条规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二、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处事公正无私,不搞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三、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积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秉公办事,正确行使职权,自觉接受监督。
四、认真履职,无私奉献,不谋取私利,不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礼物和宴请,不参与其他影响履行职权的活动。
五、自觉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严格执行用车规定,不挥霍浪费公款。
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不放任或纵容配偶违纪违法。
七、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禁令”,加强“八小时以外”的自我约束,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
八、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色情、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承诺人:潘根定
20xx年4月30日
人大代表宣讲简报篇二
根据“作风建设年”的要求,我就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方面作出如下承诺:
一、廉政建设方面:
1、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共产党人应有本色。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正确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改造主观世界;努力学习人大业务知识,提高实际工作水平;努力学习当今世界先进管理知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3、牢固树立法制理念,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自觉执行党纪条规。
4、廉洁自律,严以律己,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称职的公务员。
二、工作作风方面:
1、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任务,依法开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认真剖析,破解制约、促进经济发展。
3、关注民意、关爱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围绕热点,难点确定工作重点,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4、艰苦奋斗,吃苦耐劳,工作不拈轻怕重,善于思考,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承诺人:何培根
20xx年4月30日
人大代表宣讲简报篇三
尊敬的各位选民:大家下午好!
我这次又能被推选为新北区人大代表候选人,感到非常荣幸,在此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和支持!
下面,先作自我介绍:我叫龚小仙,1961年10月生,今年刚好50周岁。1984年大学毕业,分配到武进潘家中学任教,担任校少先队辅导员。1989年到1992年因为随丈夫工作,在淮阴市第八中学任教,曾获得区“十佳优秀青年教师”和“教学能手”的称号。后来为了照顾年迈的公婆,1992年调到常州市第五中学任教。至今在常州旅游学校、常州旅游商贸高职校任教。在28年的教学工作中,担任了20多年的班主任工作。曾被评为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获得过市教育局的三等功,年度考核多次获得优秀和嘉奖。
作为上一届人大代表,我尽力做好工作,下面具体向大家汇报一下:
五年前,作为一名普通老师,我很幸运被选为区人大代表。五年来,我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积极参政议政,严格遵守人大工作各项制度,不计时间、不计报酬,勤勤恳恳、脚踏实地、原则做事、本色做人,尽心尽责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
一、加强学习,更新理念,提升修养。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一位人民教师,我深知学习的重要性,为此我始终把学习贯穿于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全过程。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更新理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断提高自己思想政治素养。积极参加人大的各种会议及活动,认真学习领会人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审议人大会议的各项报告,积极发表意见、看法,并主动思考问题,提交议案;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好选举权;平时注意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充实自己;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进行思考,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办法,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不断增强当好人民群众代表言人的责任感和光荣感,坚定了当好人大代表的信心和决心。
二、脚踏实地,尽心尽责,履行职责
五年来,我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履行代表职责的关系,积极参加区人大每年一次的人民代表大会,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深入民间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民意,向人大会议提出建设性的建议、意见,并得到采纳解决,真正起到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学校刚搬到新桥时,学校周边环境很糟糕,空气中经常飘来刺鼻有毒的味道;公交不通,无证无照机动车乘机猖獗,堵塞校门,争抢客源,违章载客,师生交通危险重重;无业游民在学校附近滋事,学校至小新桥沿途常有不安全事情发生。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我经常走访老师和学生,征求意见,为了公交问题,冒酷暑严寒乘公交去建设局和有关政府部门去“诉苦”。我认为只要“用心、留心、真心”这三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
每次参加人代会前,为了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我都要花近一个月的时间和精力把平时调研、视察、了解到的意见及收集掌握到的各种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思考,归类,每次写好建议后,我都会给选民代表看,还上门拜访学校退休的老师征求修改意见。五年来我主要撰写《关于完善常州旅游商贸高职校办学环境》和《关于解决旅游商贸高职校师生乘车难的问题》等7个议案;与会期间还向市代表反映涉及各类群众直接利益和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提出长江路公交线路太少转车不方便及有线电视机顶盒开机慢、收费不合理、及遥控器常坏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大的视察检查,小组活动,学习培训,监督评议,旁听法院案件审理等;参加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座谈会,每学期联系法官检察官来我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报告,得到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又是一名职业学校的教师,应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把学生教好,让每一位学生成功,是我最大的心愿,我没有因为做了人大代表要求减少工作量,工作上一直满负荷和超负荷,所带的30602班级,各项工作都名列前茅,被评为市先进班级和优秀团支部,其中一名学生还光荣地加入共产党,成为我校第一位学生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人大工作的同时,我还热心参加社区工作,为常州文明城市的建设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三、找出差距,不断学习,与时俱进
五年中,我做了自己应尽职责的一些工作。但我深知我所做的还很不够,我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因为理论水平的欠缺,能力上的不足,加上人大工作是兼职工作,客观上在履行职责时受到时间、精力和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对有些问题的理解站位不高,分析问题没有深度,局限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但我深信我有一颗人大代表炽热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我会加倍珍惜人大代表的荣誉,时刻牢记代表使命,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真实反映民生,做到敢于说话,多说实话,真话,不说套话、空话,牢固树立“人民代表为人民”的代表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诚实做人,诚信做事,与人为亲,与人为善,用情交友,用心交谈。
如果这一次我能再次当选人大代表,我一定不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和信任,继续履行好代表的职责,我会做一名阳光代表,及时反映大家的心声。同时我将愿意接受你们的监督和帮助,做一位名副其实的代表,继续依法履行好一个人大代表的固有职责,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按照选民期盼和要求的方向去做,努力让选民满意。今天我也将投我自己这庄严的一票,因为我认为一个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人怎么使别人相信你呢?我尽管五十周岁,虽然没有青春的活力,但我有的是充沛的精力,有一颗永远乐于助人的心。不管当选与否,我将一如既往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认真真教书,坦坦荡荡做人。最后祝全体选民朋友们龙年大吉,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人大代表宣讲简报篇四
人大代表是我国人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人民参与国家决策和管理。作为人大代表,我有幸参与了一次代表会议,并进行了审议。在这次会议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人大代表的责任和使命,也对人大代表工作提出了一些思考。
首先,作为人大代表,我们的责任是代表人民参与国家权力运行。在会议上,我深感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的分量和责任。每一项决议都关系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会议上每个人的发言都要经过慎重思考和准备,不能随意妄为。通过会议的审议,我明白了自己参与国家决策和管理的重要性,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其次,人大代表发表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性。在会议中,我积极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是我从基层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和民众的诉求,经过深思熟虑后提出的。通过发表意见和建议,我发现不少代表都有相似的想法和意见,也有很多代表提出了很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这次会议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人大代表,要敢于发出自己的声音,不断为人民提出更好的建议。
再次,人大代表要真实代表人民的意愿。在会议上,我看到很多代表都在积极关注民生问题。他们提出了很多关于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问题,也提出了一些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这让我觉得,作为人大代表,要真实代表人民的声音,要关注人民的疾苦,要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只有如此,才能在人大代表工作中发挥真正的作用,才能让人民感到代表大会的力量和温暖。
最后,人大代表工作需要更多的实际行动。会议结束后,我经过反思,感到仅仅参加会议还不够,还需要更多的实际行动来落实代表的责任和使命。作为人大代表,我要多听取基层民众的声音,多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民。同时,要更多地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真正为人民谋利益,为社会做贡献。
总之,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参与代表会议的审议是我职责所在,也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在这次会议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人大代表的责任和使命,也对人大代表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我将牢记人大代表的职责,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为人民利益而努力奋斗。
人大代表宣讲简报篇五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人大代表制度在政治体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保证国家政治生态的良性运行,人大代表的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近日,我有幸担任人大代表,参与了一场重要的会议,并在会议中得到了很多启发与提升。
第二段:组织会议
这次会议以人大代表审议为主题,旨在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当前国家政策,并就相关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会议的组织非常周密,从会场布置到议题安排都经过了精心准备。会场的氛围庄重而又温馨,与会代表积极踊跃地参与讨论。无论是会务人员的细心安排,还是各代表自发的工作互助,都让我感受到了人大代表作为全社会关注的中坚力量的重要性。
第三段:讨论议题
会议期间,我们对多个重要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与审议。这些议题涉及到国家经济、民生改善、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每个代表都积极发言,表达了各自的观点和建议。而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代表们必须具备全面的知识储备和对当前问题的深入了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提出准确、有力的建议和解决方案,为国家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段:倾听声音
作为人大代表,我们不仅要发表自己的见解,更重要的是倾听来自各方面的声音,代表人民的心声,积极反映社会问题。会议期间,我们不仅听取了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还进行了与各方代表的小组讨论,听取并记录了他们的声音和意见。这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人大代表不仅是一个发声平台,更是一个倾听平台,代表人民的心愿和呼声。
第五段:反思与感悟
通过这次会议,我越发明白了人大代表的责任重大且必须肩负起来。人大代表对国家的政策进行审议,同时也要代表人民的利益,力求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而这样的职责在这次会议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让我深感自豪。更重要的是,通过与其他代表的交流与互动,我获得了更多的思考和启发,从中学到了许多新鲜的观点和见解。这些将对我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总结:
对于我来说,这次人大代表审议会议是一次难得的机会。通过这次会议,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也更加明白了人大代表的重要性。同时,与其他代表的交流和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未来,我将更加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为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为社会主义中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人大代表宣讲简报篇六
立法重点应更关注民生
刘族安等代表:几点建议,一是今年的立法重点应更关注民生,如开展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的立法;二是常委会要更重视跟踪督办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的办理,务求实效,防止走过场;代表视察活动重点应考虑生态林建设和千亿元产业建设等工作。
李奕权、邓曼等代表:在推进富民强桂中,坚持富民优先,群众深受鼓舞。在如何提高居民收入方面,工人农民都有了较明确的方向,而事业单位是知识分子相对聚集的地方,也是对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一个大群体,我们感到被边缘化了,职工退休金较低,一个副教授退休金才有多元。从富民角度考虑,我们非常希望政府能够关注、关心这一群体,尽快出台相关政策。
张勤铭、唐振柱等代表:建议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对近3年的医疗改革应作一个阶段性的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得失,从而更好地推进工作;要高度重视广西有些地方重金属严重超标的`问题,避免重大问题发生。
陈大克等代表:建议代表议案应该变为代表的常态工作,不能仅在开大会时才提议案,平时有大事,代表也可以提交议案,希望平时也有机构接受处理议案;立法程序要改革,目前是人大专委和法工委提出来才列入立法程序,是否可以改为广泛征求需立法的事项,然后进行审议评价,分轻重缓急,确定立法的顺序。仅由两个部门提出,有可能漏掉大的急的立法事项。
加大基层人大培训
增强履职能力
谢寿堂、卢丽芬、李秀通等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多帮助基层人大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工作问题、法律问题;大力支持基层人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人大换届工作的培训,圆满完成好换届工作;明确各县区人大专工委的设置和编制。
张振毅等代表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继续做好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二是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解决率;三是加强对市、县(区)、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的联系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全区人大工作的水平;四是及早编发指导全区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文件汇编,并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邓清忠、陈魁元等代表:对常委会工作报告很满意。去年的人大工作亮点多,感受最深的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狠抓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先后召开了3次经验交流会,进行了多次的专项督查,措施实,效果好。建议一是加大对人大干部的培训力度,每年举办1-2期县区人大干部培训班,提高人大干部的素质。二是加大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配备好各级人大班子,保证一定数量年轻的领导干部。
人大代表宣讲简报篇七
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表,肩负着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参与国家决策、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每年的人大代表会议是一个重要的舞台,为人大代表提供了交流思想、意见相互博弈的机会。
第二段:讲述人大代表审议会议的体会和收获
审议会议是人大代表的重要任务之一,代表们要深入学习和了解要审议的议案、报告等材料,做到提前准备,有针对性地发表自己的观点。会议中,代表们要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根据自己在基层工作中所见所闻,带着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为国家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通过审议会议,人大代表们能够对国家政策的制定、重大决策的实施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能结交其他代表,一起交流合作,互相促进。
第三段:谈论自己在会议中的发言和观点
在会议中,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对于某一项立法议案,我认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因为其中存在一些现实操作上的难题,需要更广泛的调研和征求意见。我也就此向其他代表提出了讨论,并获得了一些支持。通过这样的互动和交流,我们可以团结力量,共同推动立法的顺利进行。
第四段:分享其他代表的发言
在会议上,除了自己的发言,我也聆听了其他代表的观点和建议。有些代表提出了一些非常有建设性的意见,使我受益匪浅。例如,一位代表就环境保护问题提出了很多措施,既注重了经济发展,又关注了生态环境,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一位代表就城市交通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使我看到了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新思路。通过听取其他代表的发言,我从中汲取了许多新的思想和观点,这对我个人的工作和思维方式都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第五段:总结人大代表审议会议的重要意义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参与人大代表会议的审议工作使我更加深刻地了解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也增进了我同其他代表的了解和交流。我明白了作为代表人民的责任和使命,能够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人大代表会议对于推动国家发展和解决社会问题起着重要的作用,每个代表都应该认真履行职责,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结:人大代表会议是一场重要的思想碰撞和交流的舞台,通过审议会议,人大代表们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也能够结交其他代表,互相交流、合作,为国家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深感荣幸和责任重大,将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国家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人大代表宣讲简报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民族乡、镇(以下简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建设,保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四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副主席。
第二章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第五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六)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七)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八)听取和审查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的工作报告;
(十)撤销乡镇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二)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三)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四)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第六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第三章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七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举行。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每次会议不得少于两天时间,会议议程特别单一的例外。
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才能举行。
第八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席团由五至七人组成。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的主席团主持本次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九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的筹备工作,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次会议主席团负责组织进行,包括确定会议召开的日期,决定列席会议人员范围,通知本级人民政府届时提出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定本次会议预备会议需要通过事项的草案等。
第十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上次会议主席团主持;每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人民代表大会最后一次会议主席团主持。
预备会议通过本次会议主席团名单,本次会议议程,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主席团按照会议议程规定的内容,逐项进行组织落实,并就会议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包括会议日程,会议表决方式,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需经会议审议和表决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等有关事项。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主席团、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表决。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主席团交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研究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应在一个月内重新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
第十四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的质询案。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的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或者大会全体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书面答复。
第十五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的时候,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询问,被询问机关和单位应派人说明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三至五人组成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每届第一次会议通过,行使职权至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为止。
第十七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四章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第十八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设副主席一至二人。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十九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职务。
第二十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一)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
(五)协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建代表小组,制订计划,开展活动,总结交流经验。
(七)组织实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八)依法办理代表辞职、罢免和补选等有关事项;
(九)协同有关方面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十)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其他日常事务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第二十二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的候选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提出。不同选区选出的代表,可以酝酿、联合提出候选人。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情况。
第二十三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长、镇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等额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副乡长、副镇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三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应选人数的多少,在选举办法中规定具体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正式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划为序排列。经过预选的,按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
第二十四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其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对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在选举中,未选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长、镇长时,应当重新依法提名、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进行选举;当选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副乡长、副镇长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可根据前一次选举时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另行提名,确定候选人。另行选举可在本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也可在下一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
第二十五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可投反对票,可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选民,也可弃权。
每次选举所投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作废。
第二十六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罢免案应写明罢免理由。
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主席团会议或者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在主席团会议上提出的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的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
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会议审议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二十七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第二十八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时,候选人数可多于应选名额,也可同应选名额相等,选举办法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第三十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代表活动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对财政确有困难的乡镇,上级人民政府给予必要的补助。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由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0年10月31日,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