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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低保工作部署会简报篇一
为全面检查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提高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水平,近日,市动监所组织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督查。
本次督查分为5个小组,督查采取组长负责制,实行交叉检查。各组通过采取明察暗访、实地调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档案资料等形式,对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落实、动物卫生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考核指标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经过3天交叉检查,共抽查5个屠宰场,9个动物诊疗机构,8个乡镇动物防疫站,14个检疫申报点,17个养殖场,4个无害化处理中心(点),1个家禽批发交易市场和1个冷库。
下阶段,市动监所将重点关注畜禽调运频繁,避免造成疫情传播。同时,做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村低保工作部署会简报篇二
为提高低保工作公正、公开的透明度,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的发生。瑞昌市夏畈镇人大注重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主动参与,认真监督,做好低保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农村低保惠及真正困难群众。
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代表们在各村召开座谈会,主动接受群众询问,向群众耐心细致的解释低保相关政策,同时在人流量多的场所发放低保政策宣传册,让群众明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不是享受“国家福利待遇”,申请低保应严格依照相关政策,经过群众评议,才能确定是否应该享受。
二是做好对象审查工作。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深入12个行政村申请对象家中,走访周围群众,实地调查,详细了解农户家庭收入情况,做到每户必到、户主必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打造“阳光低保”工程,进一步推动了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确保真正贫困的群众能享受到低保政策。
三是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代表们走村串户、听取民意,进一步了解低保补助金领取和低保户相关资料备案情况,同时组织蹲村领导干部、村干部、群众代表和低保户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对于低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整改,实行动态监控。
村低保工作部署会简报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促进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上犹县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城乡低保年度审核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城乡低保年度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安排,按程序稳步推进,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决不允许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重保、骗保、错保、漏保现象的发生,解决“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死人保”等突出问题。坚持以家庭为单位,特别是注重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原则上农村低保户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评选,让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整户列入低保,纠正和杜绝以往“拆户分户”、“保人不保户”的违规做法;同时对评为了低保户的家庭与扶贫部门协调纳入贫困户名单。
三是完善资料,手续齐全。按照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管理的规定,完善相关资料,做到会议有记录、听证评审有材料、公示有存根,并有影像资料备查。达到档案填写规范、逻辑关系正确、资料完善、手续齐全。
四是强化责任,严格监督。公开低保咨询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对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的监督和举报。对接到的实名举报,逐一调查核实,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同时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村低保工作部署会简报篇四
为严格我县城市低保对象管理,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工作,坚持低保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根据《**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灵办发号)规定,决定对全县已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重新进行全面的审查核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一)4月在册的城市低保对象要无条件接受动态审核。
(二)申请低保的困难居民按属地管理的要求到实际居住地社区登记备案,在该社区动态审核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接受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分类施保,动态管理。
二、审核时间步骤
动态审核采取分乡镇、社区依次审核,县、乡镇和社区三级集中会审的方式进行,审核时间从5月1日-12月底。灵城镇和经济开发区各社区、其他乡镇要在30天内完成辖区内动态审核工作。
(一)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县低保领导小组负责动态审核总体调度、协调工作。灵城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因低保对象量大工作任务重,要成立低保动态审核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民政助理员、纪检工作人员等为组员;成立三级集中调查评议小组,由乡镇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低保中心工作人员、民政助理员、各社区(村)2名工作人员为组员。其他各乡镇要成立低保动态审核调查评议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民政助理员、纪检工作人员为组员。各乡镇要将成立组织以文件形式要报县民政局备案。社区要成立相应组织,并报乡镇备案。各组组长要明确组员分工,夯实责任,协调解决问题,组成人员要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注重宣传、强化培训。县民政局要在5月10日前将这次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乡镇和社区居委会,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动态审核方案》。同时由乡镇、社区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低保咨询业务等方式将动态审核工作的意义和要求传达到全县低保家庭和困难群众。
(三)先行细致摸底,确保审核时效。各乡镇(社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对辖区内低保对象的家庭实际情况进行细致摸底,以提高审核时效,保证序时进度,整体推进。
(四)先行停发低保金,符合条件的补发。对审核的乡镇和社区先行停发低保资金,审核结束对符合条件的原低保对象补发从停发之月起的低保资金。
(五)重新申报,严格审核公示。(各社区30天时间)
1、申报。(10天时间)在册低保对象对照《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认为符合低保条件的,在各乡镇(社区)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实际居住地所在的社区申报低保。申报时需要提供如下资料:(1)填写《**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2)全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家庭成员各自的户口和身份证要在同一页a4纸上复印);(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或离婚)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4)申请人近期1寸照片5张(照片底部要打印出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家庭合影照片2寸1张;(5)残疾的需出具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6)患重病的需提供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原件;(7)收入状况证明;(8)申请前三个月的家庭电费、电话费票据原件。(9)低保证原件、低保银行卡和204月-年4月份银行卡领取清单。在规定时间内不申报低保的,视为不符合低保条件。
2、社区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初审。(与申报时间同步)初审时注意将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残疾证等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即时返还给申报人(电费、电话费、住院病历原件和低保证、低保银行卡不予返还)。对材料完善的登记《**县城市低保备案表》,备案表文本和电子版本各一份。(电子版备案表从低保中心邮件下载)。社区必须安排两人以上参与登记,登记人员要在《**县城市低保备案表》得每一页签字负责。
3、三级联合调查评议。(15天时间:与申报时间同步后续延5天)调查评议小组采取以入户调查为主、集中见面审核为辅的方式进行。入户调查时采取分组分小区调查的方法,每组2-3人,调查人员如实填写调查表,调查双方签字确认。集中见面审核时,调查评议小组人员全部参加,申报对象说明家庭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级通过入户调查和集体见面的方式要达到100%审核率。召开评议会议时,由乡镇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调查人员对入户调查和集中见面情况进行逐个通报,拟定低保对象,评议结果要记录在册,参加评议人员均要签字负责。
4、理顺管理关系,三级同步公示。(10天时间)调查评议小组对拟定低保对象按实际居住地理顺管理关系,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履行审核公示程序。三级联合对拟定低保对象按公示要求在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低保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全家2寸合影照片、保障人口和保障类型,同时公布三级信访举报电话),各乡镇要将公示照片拍照存档。公示期间三级调查评议组要安排工作人员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做到有登记,有结论,并形成信访登记记录,接访人员要签字负责。
5、县局审批,发放低保证。(5天时间)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填写《**县城市低保审核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申报对象个人材料报乡镇和县局审核审批。县局再次审核相关材料,三级同步公示5天(公示内容同上),对认定符合条件的发放低保证,委托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的,委托乡镇发出书面通知。
6、完善档案,建立低保信息库。各乡镇和社区要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整理业务档案和低保对象档案,低保对象个人材料由社区保管。乡镇(社区)要有专门低保档案柜,实行一户一档,按abc三类分别归档,要做到完整、规范,不得空项、错项。各社区要根据县局的审批文件在每月底将当月低保对象信息录入低保数据库,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并按规定上传到乡镇和县民政局。
(六)其他乡镇审核公示的要求。其他乡镇涉及城市低保对象人数少,要在5月10日-6月5日内按“重新申报、严格审核公示”规定的时间步骤召开会议,抽调人员,成立组织,细化方案,要做到调查评议公示程序完善,档案材料规范,县局于6月10日前通过抽查、审核材料的方式进行审批,县乡两级同步公示5天,无异议的于6月底发放低保证,委托银行进行社会化发放低保金。
三、申报审核注意事项
(一)申报注意事项:(1)凡实际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必须将户口迁到实际居住地所在乡镇;(2)要在各乡镇(社区)通知的规定期限内进行申报;(3)不得无理缠访,扰乱正常审核秩序。对申报注意事项不遵守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二)审核注意事项:
1、重点保障“三无”、重病、重残低保对象,对其采取人性化管理方式,上门管理与服务。
2、对所有重审对象重新建档,做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3、以户为单位进行低保保障,各乡镇(社区)户均保障要达到2.3人,单户保比例不得超过20%。
4、按缩水保质的要求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重点核查《操作规程》规定的不应纳入人员,确保重新纳入的人员完全符合低保条件,维护社会公平。
5、对因重残、重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将户口迁移到实际居住地所在乡镇的,要由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说明,乡镇分管负责人签字批准。
6、要做好审核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做到有接待、有记录、有调查处理意见,实行接访人首问负责制。
四、具体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对低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矛盾比较集中的任务,必须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县低保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协调会议,促进资源共享,协调解决问题。各乡镇要牢树城市低保工作的责任主体意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操作,保证低保动态审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理顺属地管理关系。要严格按照灵城镇、经济开发区低保对象以实际居住地社区(村)为城市低保具体管理部门,其它乡镇以民政办公室为城市低保具体管理部门,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常规化,分类施保规范化,公益劳动制度化夯实基础。
(三)搞好部门配合。在动态调整工作中,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此次动态审核工作,把握政策,制定方案;财政部门负责低保金的按时足额落实;劳动部门和房产部门要建立资源共享网络,将已享受养老保险金和拥有门面房和超标住房的原低保对象直接清退;公安部门要为人户分离的低保对象办理户口迁移提供快捷通道。
(四)强化监督,坚决杜绝低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县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及各乡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坚决杜绝虚报瞒报,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要按《**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强化责任追究制,每一个环节都要有2名以上责任人签字负责,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凡属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本人及其有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亲属不符城市居民低保条件,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者,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主动放弃享受低保资格。若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动放弃,干扰低保动态审核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县政府将予以通报。要完善评议公示制度,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要推行网上公示制度,努力使我县城市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村低保工作部署会简报篇五
为扎实有序推进低保工作,切实将低保政策落到实处,双阳街道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城乡低保审核工作要求,扎实开展20xx年低保审核工作。
全面开展审核。街道民政办全面开展低保核查工作,核查低保户人员情况和家庭基本情况,核实低保户家庭收入是否变化、低保户家庭是否有特殊困难、低保户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规范操作程序。按照“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的程序开展低保审核工作,在各社区入户调查的基础上,由街道审核小组复核,确保每个程序都严格规范,不走过场。
完善低保档案。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对现享受低保人员的档案进行归类,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及成员变化等情况,清理低保户死亡人数、不符合低保政策户,做到“一户一档”,确保资料规范、全面、真实、准确。
建立监督机制。严格把好低保对象界定关、社区干部评议关、申请材料初审关、入户核查关、公示监督关等各个关卡,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张榜公布、监督管理等环节工作,杜绝“关系保”、“人情保”。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促进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上犹县采取四项措施开展20xx年城乡低保年度审核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城乡低保年度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安排,按程序稳步推进,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决不允许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重保、骗保、错保、漏保现象的发生,解决“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死人保”等突出问题。坚持以家庭为单位,特别是注重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原则上农村低保户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评选,让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整户列入低保,纠正和杜绝以往“拆户分户”、“保人不保户”的违规做法;同时对评为了低保户的家庭与扶贫部门协调纳入贫困户名单。
三是完善资料,手续齐全。按照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管理的规定,完善相关资料,做到会议有记录、听证评审有材料、公示有存根,并有影像资料备查。达到档案填写规范、逻辑关系正确、资料完善、手续齐全。
四是强化责任,严格监督。公开低保咨询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对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的监督和举报。对接到的实名举报,逐一调查核实,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同时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为提高低保工作公正、公开的透明度,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的发生。瑞昌市夏畈镇人大注重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主动参与,认真监督,做好低保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农村低保惠及真正困难群众。
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代表们在各村召开座谈会,主动接受群众询问,向群众耐心细致的解释低保相关政策,同时在人流量多的场所发放低保政策宣传册,让群众明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不是享受“国家福利待遇”,申请低保应严格依照相关政策,经过群众评议,才能确定是否应该享受。
二是做好对象审查工作。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深入12个行政村申请对象家中,走访周围群众,实地调查,详细了解农户家庭收入情况,做到每户必到、户主必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打造“阳光低保”工程,进一步推动了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确保真正贫困的群众能享受到低保政策。
三是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代表们走村串户、听取民意,进一步了解低保补助金领取和低保户相关资料备案情况,同时组织蹲村领导干部、村干部、群众代表和低保户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对于低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整改,实行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