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招教聘用合同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按约定取得_______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
2. 有权组织合唱团内部会议以及根据教学实际改变既定的任务安排。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授课对象相关的背景资料及授课的相关业务资料。
4.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主持本团的合唱艺术工作。带领全团为建设成为 市一流声乐团而尽心尽责。保证每次课时(_______分钟/节课)的完整和内容的充实。
2.关心每一位团员,努力培养团员的敬业精神、合唱艺术的奉献精神和自豪感。
3.负责对声乐指导、钢琴艺术指导和各声部的管理。负责合唱团艺术水平的提高,提出艺术发展方向。
4.编制合唱团的教学与训练计划,并按计划实施。负责对各声部的专业训练和专业素质培训。
5.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
2.组织合唱团员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团员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1.按时支付授课报酬:_______元人民币/课时。
2. 乙方在因工作受到伤害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处理。
3.向乙方提供合唱团员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4.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给予乙方原定授课费的_______倍的违约赔偿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授课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单位工作、会议、出国等安排,导致无法按时上课的或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同时应承担______________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招教聘用合同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__之日起至任何一方提出终止之日止。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 _ ___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甲乙双方方在聘用期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聘用工资。乙方当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10日以现金发放或打银行卡。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
2.乙方归还甲方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属于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招教聘用合同篇三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小学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民办非企业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 固定期限合同 。
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学年,自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 一个月 。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能胜任学校安排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教育教学 。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小学 。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 标准工时 工作制,具体为参照 学校作息时间表 。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 计时形式 。
(一) 计时形式。
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 元 。
(二) 计件形式。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 ,计件单价为: ∕ 。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依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等证件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假证的;
(七)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二) 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 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二十条约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 依照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经济补偿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二十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 合同期内 。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竞业限制的范围为: ∕ 。
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 ∕ 支付方式为: ∕ 。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 一个月的工资 。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 ∕ 。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教聘用合同篇四
受聘人:_________
依据《_________》和《_________》文件精神及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经_________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试行新教师任用协议制。聘用企业与受聘人员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任用协议书并一同履行如下条款。
一、聘用企业聘用受聘人员为_________学校教师,从事_________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聘用期限为三年,自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在聘用协议期内,受聘人员享受公办教师一切待遇,聘用协议一经解除,即终止聘用期内的一切待遇。
三、聘用期内,受聘人员按照聘用企业制定的岗位职责履行义务,完成_________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目标。
四、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不得到其它学校应聘,否则视为自行终止协议。聘用协议期满,根据检测情况和被聘教师个人意愿,可以在原聘用企业续签协议,也可到县内缺编的其它农村中小学应聘。
五、聘用协议期内,受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企业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1、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2、不服从聘用企业工作部署的;
3、严重失职,对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年度检测不通过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7、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服从另行部署适当工作的;
8、受聘人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员可以规定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协议。
1、聘用企业不能履行聘用协议;
2、经聘用企业同意,受聘人员升学、应征入伍、调出绥中县教育系统到其他企业工作。
七、聘用双方都应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现实损失承担经济赔偿。
八、此协议一式四份,聘用企业、受聘人、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各留存一份。
九、此协议由聘用企业与受聘人员签订后,经 _________教育局、县人事局审批后生效。
聘用企业(签章):_________受聘人员(签章):_________
招教聘用合同篇五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小学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民办非企业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 固定期限合同 。
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学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 一个月 。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能胜任学校安排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教育教学 。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小学 。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 标准工时 工作制,具体为参照 学校作息时间表 。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 计时形式 。
(一) 计时形式。
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 元 。
(二) 计件形式。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 ,计件单价为: ∕ 。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依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等证件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假证的;
(七)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二) 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 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二十条约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 依照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经济补偿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二十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 合同期内 。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竞业限制的范围为: ∕ 。
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 ∕ 支付方式为: ∕ 。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 一个月的工资 。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 ∕ 。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