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一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委托代理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执行阶段委托代理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追索 人民法院( 字第 号 判决(以下简称 号判决)项下 公司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号判决执行阶段代理人,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并指派 律师具体承办甲方委托事宜。
二、乙方代理权限及工作范围:全权代理甲方参与执行工作,包括搜集被执行人相关财产情况、与执行法院或有关部门沟通、督促执行法院及时委托相关机构对已查封财产进行评估及拍卖变现、处理与执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具体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执行代理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执行相关的文件资料。
四、乙方承办律师在代理权限内,应当勤勉尽责,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权益的活动。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不得接受对方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本次委托代理方式为有条件的风险代理,具体如下: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甲方按申请执行标的额的 向乙方支付前期代理费。
2、后期代理费用与乙方代理执行结果挂钩,甲方向乙方支付后期代理费标准为执行回款(非现金财产形式按当时评估价值计算)的%,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执行回款后的10日内,分期回款则分期支付。
3、甲方除代理费之外,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为承办本合同项下工作所支出的交通费、通讯费、打印费、差旅费、招待费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特别约定事项:
乙方代理申请执行、处置查封房产、土地或其他财产需支付的执行受理费用及评估、拍卖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如执行过程中需要提供担保,则担保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号判决执行终结止。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如有未尽事宜需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 因被 检察院指控犯有 罪,现案件已/或将移送 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鉴于,甲方愿意聘请乙方律师为 担任一审辩护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 提供一审刑事辩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被告人 一审阶段的辩护。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 律师担任被告人 第一审的辩护人。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必要的帮助;
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及办案费。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师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2、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3、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辩护费及办案费
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序,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 元和办案费 元,共计人民币 元。
辩护费包括本协议第二条第(二)项所规定乙方应完成的工作的费用及向甲方或相关人员提供有关咨询的费用。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必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及乙方辅助人员的报酬。办案费采用包干方式,除非甲方同意,否则无论乙方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务。
第四条 支付时间
辩护费及办案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定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五条 责任
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退还。
第六条 特殊规定
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且甲方已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了辩护费、办案费后,乙方律师应及时向一审法院提交辩护手续,并会见被告人 ,委托的最终生效以被告人本人同意由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人为准。
如果被告人 本人不同意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及一审法院,并退还 %辩护费及剩余办案费,双方终止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及撤销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 乙方:江苏河滨律师师务所
一、甲方就高志豪人身损害赔偿向施昌成追偿案件委托乙方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周跃、臧梅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诉讼代理人。乙方声明,在本合同签约时,无任何与本代理产生冲突的事项和业务关系。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承接可能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业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换,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为:代为立案、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四、甲乙双方约定就
(1)、高志豪人身损害赔偿向施昌成追偿案件,乙方代理案件相关诉讼向施昌成追偿赔偿款265万元人民币。
(2)、20xx年3月15日甲方已诉讼施昌成赔偿款83万元人民币。
(3)、20xx年7月19日甲方与高志豪达成和解的律师代委托理事宜已完成,其中有5万元余款。
以上(1)(2))(3)甲方付给乙方的代理费合计为12万元,经乙方努力,判决或仲裁裁决达胜诉,甲方应于收到判决书或裁决书及案件总结后从被告处取得执行款的,则甲方在收到执行款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五、甲方应如实的向乙方叙述案情,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不得捏造事实,妨害诉讼活动。
六、乙方律师应切实维护甲方在本案中的合法权益,在委托权限内认真履行诉讼代理人的职责。委托事项为:从开始到甲方胜诉并取得执行款履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本合同可继续履行。若依相关事宜最后实行调解,但最终是否同意调解结果应由甲方决定,调解内容执行到位后甲方按约定款项支付乙方律师代理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书面方式作出或者经双方书面确认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纠纷一案的工作
特别代理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5、乙方负责法院的协调与沟通工作。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
经双方协商同意,代理方式为风险代理,代理费按下列方式支付:
1.甲方在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款项或资产数额%作为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2.甲方将超出本金万元的全部利息或延迟履行金%作为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3.甲方应当委托乙方代收执行回款,并授权乙方直接扣收代理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2、违反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义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出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律师已经为执行等作好准备,而甲方撤回申请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三
受托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4.其他特别规定:
第四条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并按未及时缴纳部分的代理费的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四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因被检察院指控犯有罪,现案件已/或将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鉴于,甲方愿意聘请乙方律师为担任一审辩护人。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提供一审刑事辩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被告人一审阶段的辩护。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律师担任被告人第一审的辩护人。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必要的帮助;
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及办案费。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师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2、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3、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辩护费及办案费
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序,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元和办案费元,共计人民币元。
辩护费包括本协议第二条第(二)项所规定乙方应完成的工作的费用及向甲方或相关人员提供有关咨询的费用。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必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及乙方辅助人员的报酬。办案费采用包干方式,除非甲方同意,否则无论乙方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务。
第四条支付时间
辩护费及办案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定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五条责任
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退还。
第六条特殊规定
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且甲方已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了辩护费、办案费后,乙方律师应及时向一审法院提交辩护手续,并会见被告人,委托的最终生效以被告人本人同意由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人为准。
如果被告人本人不同意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及一审法院,并退还%辩护费及剩余办案费,双方终止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及撤销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五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一案,委托方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审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证据。
四、乙方必须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缴纳案件代理费人民币______元。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中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六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________________的饮食服务项目,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餐饮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总平面图标明的位置为准。
3.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委托管理的建筑物详见图(附件一)。
5.厨房设备及配套工程图(附件二)。
6.现有设备:_________________待工程完工后移交时另签设备清单,该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项目委托方--_____________为甲方,服务提供方为乙方。
第三条委托服务经营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饮食服务。
第四条委托期限
委托服务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____个月,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五条房屋及设备折旧费及其支付
3.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每年按10个月计,每年8月和1月假期时间除外。乙方须在每月10日以前,按月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提出的食堂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并根据合同实施奖惩。
4.承担食堂冷气使用费的50%和乙方一年内超出_____________元(不含_____________元)的部分费用。
5.甲方负责在食堂第四层免费提供建设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作为乙方的工作场地。
6.甲方的有关部门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_____________次全面的考核评定,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年度考核。如该年度政府主管部门有同类考核的,甲方认可该项考核结果,不再进行重复考核。考核评分参照_____________、师生满意度等基本内容,由双方协商制订。
7.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9.有责任积极指导和协助乙方做好饮食服务工作。
10.甲方有权核查饮食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为_____________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餐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3.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整体或部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
4.对本项目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厨房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以及其它相关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项目范围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建立健全本项目管理档案。
四、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服务质量标准及项目要求(略)
五、设备清单(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七
甲方)因____一案,现委托_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为甲方第__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元,标的费____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__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八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与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条款,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及交货内容负责。
2、及时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货款。定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5%,于双方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其余75%货款由甲方提供工厂担保,并于信用证开出后十天内付清,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时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于协议签订三日内支付。
4、预付港口一切费用(报关、接货、滞报、滞箱费等),预计为_________元(根据实际费用结算金额,多退少补)。支付银行利息(_________个月,金额为_________)及银行费用。
5、保证该票货物进口加工后以_________公司名义再出口,详见双方出口代理协议。
(二)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外销合同条款对外签约,详见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2、负责办理进料加工手册及其它相关手续。
3、负责代甲方办理报关、接货等手续。
4、及时将有关单据转交甲方。
5、如发生索赔等经济纠纷,乙方可在甲方委托下,代办有关涉外手续。
三、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职责义务,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或发生损失由各自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与甲方出具的担保函同时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九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代理人: 律师
工作单位:河南
兹委托 在我方与 因 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代为提出执行异议;代为投诉、提出申诉、控告。
委托人(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权委托书
人民法院:
委托人: 性别 ,年龄 ,职业
住址:
代理人: 律师
工作单位:河南
兹委托 在我方与 因 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一案中,作为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强制执行、参与执行程序,代为协助法院执行,代为调解或执行和解;代为收发相关的法律文书;代为提出执行异议;代为投诉、提出申诉、控告。
委托人: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篇十
委托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并按未及时缴纳部分的代理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受托律师: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