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关爱留守儿童方案职责有哪些篇一
蔡庄学校在校学生81人,其中留守儿童23人。留守儿童因隔代教养、亲朋搭帮教养等等,缺少亲情关爱和正确家庭教育,在安全、健康、品德、学业、生活以及心理素质方面面临诸多困难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健康成长。为了进一步改善留儿童生活发展状况,特制定以下帮扶活动方案。
根据我镇在校困难留守儿童实际情况,结对帮扶活动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
1、学业失教。部分留守儿童不能很好完成学业,学习习惯差。结对帮扶教师要具体分析帮扶对象学习情况,制定帮扶计划,明确阶段效果,加强学业辅导,帮助解决学习上困难,提高学习成绩。
2、生活失助。部分留守儿童家庭贫困,缺乏照顾,生活水平低。结对帮扶教师指导合理安排生活,加强营养,提高生活质量,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3、心理失衡。部分留守儿童父母长期外出,缺乏正确家庭教育,人格发展失范,普遍存在不同程度心理问题。结对帮扶教师要经常与帮扶对象谈心,随时掌握思想动态,及时矫治不良心理,培养健康人格。
4、亲情失落。由于留守儿童长期与父母分离,强烈感到亲情失落和孤独,性格自卑。结对帮扶教师要对帮扶对象定期家访,当好“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用心呵护,经常组织活动,让留守儿童真实感受亲情温暖,不让亲情缺失。
5、安全失保。留守儿童缺少亲人照料,自护意识淡薄,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结对帮扶教师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引导帮扶对象远离不良嗜好,远离不良人群,注意进行青春期生理健康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
1、摸准信息,建立台账。各教师要认真组织调查,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建立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安排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及时分析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帮扶措施,切实解决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困难。
2、认真组织,结对帮扶。全校教师要深入帮扶留守儿童家中,认真开展帮扶活动,为困难留守儿童排忧解难,主动解决实际困难。帮扶措施要切实可行,注重实效。
3、家校联动,强化沟通。教师与帮扶对象家庭建立良好帮扶关系。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总结
蔡庄学校是一所农村学校,随着农民外出务工的增多,“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随之越来越多。为更好地关爱留守儿童,给他们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学习生活环境,我校按照留守儿童之家的工作要求,从校区实际出发,做了一些探索,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1、召开家长会,摸清情况
每学期开学初,学校以班为单位召开家长会,会上除了向家长汇报学校的工作情况,另一项主要工作就是向家长了解学生的监护情况。有的学习无人管理,出现疑难问题缺乏指导;有的对学习没有兴趣,成绩普遍不理想;有的心理不太健康,情绪波动大;有的行为习惯差,常有违纪现象。为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学校大家庭,我们成立了关爱留守儿童之家,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程。
2、成立关爱小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留守儿童工作的统一领导、管理及跟踪工作,成立了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形成了以校长亲自挂帅,副校长负责对留守儿童的安全法制教育,总辅导员负责对留守儿童的思想教育,,班主任负责对留守儿童的学习教育及生活教育等。确保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顺利开展,这样有利于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和自我调节的能力。
3、营造氛围,健全制度,开展活动 1、营造关爱氛围,感受温暖
学校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作为师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在校园内、在家访中,在班级内、在团支部中对“留守儿童”充分关注,对他们的学习、生活给予关心,全校师生营造了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尊重“留守儿童”的人格,滋润了他们渴望爱的心灵,达到让留守儿童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真正让他们感受到学校、班级集体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幼儿园关爱留守儿童方案职责有哪些篇二
切实做好“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的现实需要,具有责无旁贷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学校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关爱工作心理疏导服务团队。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服务团队
团长:
成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共计20人。
学校为了便于掌握留守学生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教育和管理学生,为每个留守学生建立专门档案,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务工详细地址、留守原因、家长联系电话、留守后谁负责监护、临时监护人身体状况和文化程度、临时监护人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学生的思想道德情况,学习情况、行为习惯、生活状况、身体和心理发展状况等。
由学校班子成员、班主任教师、任课教师及后勤工作人员与留守学生结成帮扶对子,一名老师负责2-3名学生,随时掌握其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及时为其解难,树立学习信心,及时把学生在校的学习和表现情况通报给家长或“委托监护人”,使家长在外放心打工,并把家长务工情况告诉孩子,使其安心学习,架起学生和家长心灵上的桥梁。教师代理家长每月至少与留守学生交心一次,掌握其思想动态,每期进行走访及时了解“留守学生”在校外的思想动态,从整体上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情况。每学期召开1—2次委托监护人、“代理家长”联系会,互通学生情况,对临时监护人进行培训,传递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形成育人合力。
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开展八个一活动:
1、建好“留守学生之家”开通一部亲情电话。
向“留守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或委托人或委托监护人公布学校及老师的电话号码,加强学生、家长、教师三者之间的联系,动员家长运用电话、书信的方式,对孩子情感发展、心理健康进行帮助和指导,缩短“留守学生”与家长的心理距离,孩子每月至少和家长联系一次。
2、每月进行一次交心谈心活动,与留守孩子深入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帮助留守孩子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
3、参加一项社团活动。
利用学校成立的社团,鼓励留守学生积极参加,从而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
4、读一本好书。
帮扶教师指导学生每月读一本好书,读后写一篇读后感,开展读后感征文比赛活动,陶冶学生的情操。
5、写一封家书。
号召留守学生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母亲节”等传统节日,给自己的父母写一封家信,传递亲情,加强学生感恩教育,培养学生尊敬师长的传统美德,每期开展一次优秀家书评比活动。
6、开展一次社会实践活动。留守学生利用寒暑假到父母处的机会,积极投身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充实自己、锻炼自己,做一些有益的事,体会父母在外的艰辛与不易。
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工作预案,特别是加强留守学生住宿管理,留守学生在校内外如遇突发事件迅速采取救助处理措施,使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幼儿园关爱留守儿童方案职责有哪些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活动的要求,切实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生活发展状况,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健康、快乐、全面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帮扶贫困学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动员全校教职工共同参与,为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办好事,办实事,构建和谐校园贡献力量。
通过对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案,落实为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建立目标责任制,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1、建立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学生档案,是留守儿童的建档率达到了100%。
2、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入学率达到了98%以上。
3、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家长家教知识进一步加强。
1、开展苦涩他和贫困学生情况调查,建立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详情档案。广泛开展对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专题调查,了解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生活学习情况等,研究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家庭结构和状况。
2、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调动社会各界及教职工积极参与,关爱下一代工作,捐助、捐物以及倾注爱心。
3、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动,丰富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娱乐活动。
4、开展法制教育,由学校组织每学期聘请法制报告员对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进行1——2次法制教育。
1、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关工委主任为执行主任,政教处主任,班主任为成员的关爱留守儿童和帮扶贫困学生工作的领导小组,由关工委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总结评比。每学期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帮扶贫困学生工作进行总结,对成绩突出的教职工进行表扬和鼓励。
幼儿园关爱留守儿童方案职责有哪些篇四
以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以“强化建档立卡,精准管理到位;强化监护保护,责任落实到位;强化齐抓共管,关爱服务到;强化组织领导,尽职尽责到位;强化督查考核,执法问责到位”为着力点,加强管理和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争取到20xx年,在全区建立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实现未成年人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关爱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等目标。
(一)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责任感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一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工作,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务实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导致部分儿童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责任体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或交由无监护能力的一方共同生活,不得虐待、遗弃、侵害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要在保障其孩子正常生活学习费用的同时,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经常联系,多见面多交流,多给予亲情关爱。对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2.落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区域内对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全覆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各村组、社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并确定有专人负责,随时随地掌握其动态;要加强对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制定村规民约,明确父母监护、关爱、教育子女职责,共同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敦促其履职到位。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详细掌握每个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探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要通过组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上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照料和关爱保护。
3.强化部门协同关爱保护。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各群团组织之间的协作,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工会、残联、关工委等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积极性。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指导各地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区民政局要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监督指导,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要大力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有机融合,提高关爱保护工作效能。要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提高社会动员能力,开展专业化社会服务。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
区教育局要发挥学校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要作用,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日常校务管理内容,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推进学校社工队伍建设,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中小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加大师资培养力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专题培训,择优选拔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积极倡导、推广“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成功经验,着力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能力。要增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投入,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建立联系卡制度,加强任课老师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强化人身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积极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的联系和亲情交流;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对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和相关镇(街道),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对义务教育阶段儿童辍学问题应高度重视、认真解决,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救助政策;要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因监护权转移孩子享受同等待遇,确保孩子不因监护权转移或随父母迁入而被学校拒之门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鼓励各地中小学校建立师生关爱志愿服务团队,利用节假日走访农村留守儿童,进一步增强教育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实效。
苏仙公安分局要及时依法查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果断处置;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周边环境整治,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法治安全常识普及和预防校园暴力事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父母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通报应急处置情况,配合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处境、监护情况等调查评估工作;要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属落户,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
区财政局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购买服务内容;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村(社区)儿童工作经费预算,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区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知心屋等平台,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和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情况,加强亲情关爱。
团区委组织要积极组织广大团员和青年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参与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数据采集,推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
1.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农村留守儿童受侵害行为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2.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不当的,要联系其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其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救助保护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或被利用、胁迫流浪乞讨的,要依法制止、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镇(街道)。
3.建立评估帮扶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或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告后,要会同区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4.建立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农村留守儿童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胁迫、诱骗、利用儿童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或者教唆、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其近亲属、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区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5.建立重点时段排查机制。实施重点时段农村留守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预防控制留守儿童意外伤害。针对寒暑假、放学后时段,学校、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督促监护人负起安全责任。民政、公安、教育、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重点时段留守儿童伤害风险排查、防控、报告等制度,加强检查考核,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应急处置、救助干预等保护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留守儿童溺水、交通事故、烫伤、坠落、中毒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6.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现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系统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作用,方便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录入、归类统计、资料调取,健全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相关信息采集、录入及更新,实现一人一档和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事实无人抚养、残疾等农村留守儿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完毕,将更新信息汇总报送至区民政局;区教育局梳理、汇总中小学校、幼儿园核实更新的信息和数据后,提供给区民政局。苏仙公安分局核实更新相关信息和数据后,提供给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和苏仙公安分局要加强信息共享,要依托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卫生计生部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公安部门人口基础信息系统,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管理功能,实现信息在省、市、区、镇、村五级间纵向贯通,在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间横向互联。要加强“12355”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诉求平台建设,畅通诉求渠道;建立市、区、镇及部门间的联动办理机制,落实好诉求办理处置工作。通过诉求热线,架起发现报告、困境诉求与关爱保护的桥梁。落实好个案的跟踪处置工作,将个案受理、转接处置、心理援助、家庭监护指导等纳入其中,对儿童的求助申请实行即时在线接听和登记受理。通过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对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的动态管理和全天候服务,做到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四)着力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1.推动农民工均等享受公共服务。全区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支持和帮助农民工携带子女进城定居,在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要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落实农民工休假等制度,使其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
2.推进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建设和布局优化,保障适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教育公共权利,全面落实农民工子女就地就近入学政策,使其真正融入城市学习生活。
3.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全区要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逐步减少留守儿童现象。要积极承接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创业技能培训,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农村各种公共服务资源投放规模和利用效率,吸引更多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
4.倡导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各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婚前教育,增强新婚夫妇的法律意识和家庭责任感;认真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减少因家庭矛盾处理不当造成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现象;积极倡导湖湘好家风,营造和谐家庭关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区政府领导,区民政部门牵头,区教育、公安、司法、卫计等部门负责,区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强化考核问责。区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和工作绩效范围,并作为衡量各镇(街道)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区、镇两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级和本部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行政负责人。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对贡献突出的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及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三)加强能力建设。各镇(街道)要依托救助管理站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要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现有“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阳光庭院”、“儿童驿站”、“快乐学校”等关爱服务阵地作用,抓住全区区划调整改革契机,将闲置的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闲置学校利用起来,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力争5年内实现村级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中心全覆盖,并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专人管理,能提供必要的托管服务;要加强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留守、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四)动员社会参与。要加强社会动员,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调动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和各类志愿服务机构参与,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要发挥工会、关工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服务外包、公益岗位购买等多种形式,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丰富关爱保护内容。要积极引导市场参与,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和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认真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要倡导社会互助,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对本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区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幼儿园关爱留守儿童方案职责有哪些篇五
关爱留守儿童,构建和谐社会。在安全、健康、品德、学业、生活以及心理素质方面进行帮扶活动,对留守儿童进行思想上疏导,学业上辅导,言行上引导,生活上帮助,树立留守学生自强自立精神,保障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为留受儿童营造健康、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为此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为爱导航,让心回家”,携手关注留守儿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了进一步解决我校农村留守儿童实际问题,为我校留守儿童提供爱的关怀,对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针对“留守儿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解决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困难和情感、心理问题,让他们得以快乐健康地生活和成长。
1、举行一次升旗仪式。进行一次关于“关爱留守学生”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号召全校师生都来关心他们,关注他们的成长。
2、开展一次“关爱留守学生”的主题班会活动。各班真正行动起来,关心帮助身边的留守学生,让他们体会到家的温暖。
3、开展一次座谈会。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召开一次留守学生座谈会,了解他们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情绪、交友、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
4、写一封亲情书信。指导留守学生给远方的父母写一封亲情书信,问候父母近期的工作、生活情况,同时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方面的情况,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又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
5、给“留守学生”家长打一个电话。各班主任及联系人给帮扶对象的家长打一个电话,要求他们跟孩子多联系,尽量鼓励孩子坚强些,尽量回家看看孩子,同时找他谈心,了解他们在生活上、学习上有哪些困难,思想上有哪些压力。
6、建立留守学生每人一张档案卡。学校为每个“留守学生”建立一份档案卡,详细列出学生及家长的基本情况,寄养监护人情况,班主任对该生在学习、思想、心理、品德等方面的反馈、联系记录等。
1、各级部及班主任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确保收到实效,各班必须详细、准确,及时上报留守学生花名册。
2、重点帮扶对象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应加强与所在班级的党员及行政领导的沟通工作。
3、各班主任与帮扶对象谈心时,要有耐心和细心,更要投入爱心。
4、各项活动的开展要组织周密,确保收到实效。
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
幼儿园关爱留守儿童方案职责有哪些篇六
开展“手拉手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目的是发挥少先队的优势,透过少先队组织的实际行动,动员尽可能多的社会力量,为迫切需要关爱的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尤其是“留守儿童”的提高服务和帮忙。
1、学业失教:部分留守学生不能很好完成学业,学习习惯差。
2、生活失助:约有6%的留守儿童生活贫困,衣食住行等方面缺乏照顾,营养不良,身体健康受到危害。
3、心理失恒: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抱怨、自卑、骄横、、焦虑,有的甚至沉迷网吧,行为失控、如擂肥、等恶劣行为。
4、亲情失落:留守儿童感到亲情失落和孤独,十分想得到父母、老师、同学的关爱。
5、安全失保:由于缺少亲人的照料,留守儿童在生活中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如生活安全问题、煤气、火、开水、电)人身安全(上、下学)。
6、由于少数留守家庭中的孩子父母不在身边,孩子的独立生活潜力强,比起一般儿童,他们对父母少有依靠性,因为少数留守儿童承担生活劳动量超出了范围,对身心健康不利。
1、倡导全校学生,为留守儿童献出自己的爱心。
2、在少年儿童之间开展“手拉手”为主要形式的结对互助活动(同伴结对、师生结对)。
3、在班主任、辅导员中开展“每月一访”活动。
4、组织“留守儿童”开展两地书亲子情活动。
6、打开留守儿童心灵之窗(开设心理咨询课堂、心理咨询热线,让学生说说自己的心里话)。
7、组织留守学生开一次座谈会。
8、关注留守学生的生活(学校体检、生活关心)。
一滴水能反射出太阳的光辉,一份爱足以体现社会的`温暖,我们将用真心去倾听,用真爱去温暖,用真情去为留守学生服务,为他们撑起一片爱的绿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