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有条理的行动步骤。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在家写工作计划文案篇一
小学英语骨干教师培训分为三大板块:理论与技能。实践与考察。课题与实验。其主要培训内容包括:
1、英语教育教学理论:目的在于拓宽学员的视野,介绍英语教学的先进理论和现代英语的发展趋势,重在更新教学观念,调整知识结构。
3、教育教学考察:目的是了解省内外小学英语教学的现状和改革发展趋势,学习小学英语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特别是课堂教学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拓展视野,更新观念。
4、英语教学实践:要求学员借鉴、运用现代英语教学理论及先进的教学理念,先进的教学方法,结合自身教学实践,开展英语教学改革,特别是优化英语课堂教学的改革试验,提高英语教学的质量,同时加深对英语教学规律的认识。
5、英语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在学习教育理论的基础上,结合考察、了解英语教改动向和英语教学现状,引导学员反思自身积累的教学经验,重新思考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开展专题讨论,确定研究课题或实验项目,独立开展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并在培训结束前结题。
新的一年对自己要有新的目标和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不辜负领导对我的信任。下面是我个人20xx年工作计划:
在家写工作计划文案篇二
可绝大部分人都是外行,只能看热闹,看不透门道,看完了也只能非常激动的说卧槽流弊,显得非常没水准,为啥?对特务们不了解嘛,即使看一辈子电视,也说不出个道道来,让人无语。
怎么办?看书嘛,找几本比小说还好看的书,一口气看完,对特务们的工作会有深刻的理解,再看这些谍战剧,就不会瞎感叹,还可以随时挑挑刺,显得水平很高的样子,耍朋友的可以在女朋友面前装腔作势,已经升级当家长的也可以在孩子面前树立知识渊博的印象,简直不要太爽。
并且吧,熟悉了特务们的伎俩后,大家对现在国家正在倡导的保密法会有更深刻的理解,毕竟特务们无处不在,虽然年代不同,特务们的手段却没太多新招数,如果能够用学到的特务知识抓到特务,那更是为国家立下了大功。
众所周知,很多书都喜欢板起个面孔教训人,读起来枯燥乏味,面目可憎,非常适合有入睡困难症的人阅读,比安眠药还管用,这种书有多远就可以扔多远。
但好书就不一样了,读起来让人如沐春风欲罢不能,如果不是眼睛受不了,会让人有一直读下去的冲动,关键看完了吧,还意犹未尽,就跟小孩子一样,吃完冰糕后必须用舌头舔舔嘴唇,简直回味无穷。
功夫哥挑的这几本书,简直比小说还好看。
在家写工作计划文案篇三
唐家长:
看到你们的评语我知道儿子又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都是老师教育的好,谢谢。
徐家长:
我希望在下学期开学的时候,在老师和家长的帮助下改掉她身上的缺点,谢谢老师这一年对孩子的关心和帮助,谢谢各位老师。
刘家长:
在本学期孩子有了很大的进步,谢谢老师一直以来的培养教育,希望在将来有更大的进步。
张家长:
以前性格内向的她从不爱讲话,自从上了幼儿园性格开朗了很多,吃饭也比以前进步了很多,这都要感谢老师的培养,希望以后有更加努力的表现。
刘家长:
一切的成长离不开家庭心的感激;一切的成长离不开老师的培养,慢慢的,你们的教育家长会接受,社会会认可,谢谢。
朱家长:
我们发现这学期朱逸凡的变化确实不少,吃饭方面比以前好多了,在老师的教导下,画画等技能方面比以前进步了,家里感到很高兴。当然在家里的表现比学校里淘气些,但相信在老师和家长的协同教育下将会变得更懂事,变得越来越让人喜爱。
邹家长:
阳阳这学期确实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如画画,英语,作为家长感到很欣慰,成绩的背后有老师的付出,在这里我们诚心诚意的谢谢老师。阳阳最让我头疼的是生活习惯不好,有一点小顽皮,是个双重性格的孩子,有时候表现的很活泼,有时候又很腼腆,我希望在下学期老师能针对这些,对阳阳要求严格些,在我们家园共同努力下能使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徐家长:
徐哲轩这学期在老师的辛勤教育下,各方面有长足进步,但由于我们对孩子的培养全面性认识不够,导致他在某些方面的缺点一直没有得到改正。以后我们一定会继续加强和老师的交流和沟通,加强孩子的教育和引导,努力改正缺点,养成好性格。
周家长:
谢谢老师给予湘湘这么高的评价,这学期湘湘在老师的帮助指导下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尤其是绘画和手工有了很大的突破。老师们精心准备的各项活动中,孩子的手脑协调能力也提高了,表达能力也进步了不少,衷心感谢老师对孩子的关心和鼓励,只有咋你们的努力下孩子才有这么大的进步。
王家长:
感谢各位老师辛劳陪阿姨那个,孩子绘画,围棋的兴趣提高体现了人性的完善和知识水*的提高,特别是动手能力的提高使我们更加感谢和尊敬各位灵魂的工程师。
徐家长:
媛媛在老师的培养教育下各方面比上学期有了很大的进步,能与老师和同学们和睦,友爱相处,在家是个很懂事,爱劳动的好孩子,一直是妈妈的好帮手。在新的一年中,希望老师们能继续多多启发媛媛,让她更自信,大胆的表现自己。
夏家长:
孩子能健康的成长我们就很高兴了,我们一定会配合老师,让孩子取得更大的进步。
孔家长:
小宝这学期在各方面的进步比较大,作为家长我们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在老师们的教育和爱护中,小宝的性格也开朗了很多,回家主动和家长交流,愿意把幼儿园的一切告诉我们,而且也懂事多了,知道与我们分享并关心我们。
郭家长:
变得更加聪明伶俐,富有创造性思维,还自唱自乐,爱好运动,绘画方面有了更大的进步,在老师和家长的共同努力下,近来喜欢到小朋友家玩,锻炼了与同伴友好相处的能力,希望她在下学期更积极主动大胆参与集体活动,尽快改掉脾气大倔强的缺点。
龚家长:
女儿在很多方面都做的不够好,还请各位老师多多费心,谢谢。
王家长:
哲哲很喜欢花花,并且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这一点作为父母我们能欣慰的感觉到,在老师的培养下,哲哲变得懂事了,会主动帮助我们,遵守常规,讲究卫生,我们希望在下学期老师们更加严格要求哲哲,她做事缺乏点持久性,处在“赶着走”的状态,期待老师们帮助她,让她更棒,祝:新年快乐。
刘家长:
恬恬在家比较任性,在幼儿园胆子小,希望老师能多提问她,锻炼她的胆量,让她变成一个勇敢的女孩。
在家写工作计划文案篇四
以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为指导,恪守_让教师在专业成长中享受教育的幸福_理念,构建_以教师发展为本_的师资培训机制,建设一支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师德高尚、精于教书、勤于育人、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构建和谐、进取的教师团队,开展并实施学校的教科研工作,处州中学20xx学年第一学期教科室工作计划。
教科研方面
1、组织教师参加20xx年各级论文的评比工作。
2、组织教师做好20xx学年市级课题结题工作。
3、加强课题的过程管理,培养教师课题研究的意识与能力。
校本教研方面
1、聚焦课堂,以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作为教研活动的主题,组织教研组开展主题式集体备课活动。
2、关注教师、教研组之间的差异,组织组内、组际间不同形式的教研活动。
3、加强与兄弟学校的沟通联系,形成开放的教研文化。
校本培训方面
在家写工作计划文案篇五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
第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
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第四条 _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第五条 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_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七条 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
第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必要时,可以设置相关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
第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间谍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第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查验中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情形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责令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对依照前款规定查封、扣押的设备、设施,在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形消除后,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
第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用于间谍行为的工具和其他财物,以及用于资助间谍行为的资金、场所、物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反间谍技术防范标准,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对存在隐患的部门,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进行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和检测。
第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获取的组织和个人的信息、材料,只能用于反间谍工作。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第二十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 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第二十三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_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二十六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二十七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_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_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二十九条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第三十一条 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对其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第三十三条 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或者明知是间谍活动的涉案财物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可以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依照本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涉嫌犯罪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
(三)没有违法事实的,或者与案件无关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返还相关财物;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国家安全机关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
第三十八条 本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_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