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合同金额部分篇一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是行为人在他方有意的欺诈下陷于某种错误认识而为的民事行为。构成欺诈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是必须有欺诈人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能使受欺诈人陷于某种错误,加深错误或保持错误的行为。主要表现情形有三种,即捏造虚伪的事实、隐匿真实的事实、变更真实的事实。
二是必须有欺诈人的欺诈故意。欺诈故意是由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而使他人陷于错误,并基于此错误而为意思表示的故意。
三是必须有受欺诈人因欺诈人的欺诈行为而陷入的错误。这里所说的“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传统民法认为,构成欺诈必须由受欺诈人陷入错误这一事实,受欺诈人未陷入错误,虽欺诈人有欺诈故意及行为,在民法上不发生欺诈的法律后果。
四是必须有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为的意思表示。所谓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为的意思表示,即错误与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错误的认识必须是进行意思表示的直接动因,才能构成欺诈。
五是欺诈是违反了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胁迫构成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是必须是胁迫人的胁迫行为。所谓胁迫行为是胁迫人对受胁迫人表示施加危害的行为。胁迫行为在《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已规定清楚。
二是必须有胁迫人的胁迫故意。所谓胁迫故意,是指胁迫人有使表意人(受胁迫人)发生恐怖,且因恐怖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即包含两层含义:须有使受胁迫人陷于恐怖的意思和须有受胁迫人因恐怖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
三是胁迫系属不法。所谓不法,情形有三种:有目的为不法,手段也为不法者;目的为合法,手段为不法者;手段为合法,而目的为不法者。
四是须有受胁迫人因胁迫而发生恐怖,即受胁迫人意识到自己或亲友的某种利益将蒙受较大危害而产生恐怖、恐惧的心理。若受胁迫人并未因胁迫而发生恐怖,虽发生恐怖但其恐怖并非因胁迫而发生,都不构成胁迫。
五是须有受胁迫人因恐怖而为意思表示,即恐怖和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系,这种因果关系构成,只需要受胁迫人在主观上是基于恐怖而为意思表示即可。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五个要件,方可构成胁迫。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诸如,债务人为规避强制执行,而与相对方订立虚伪的买卖合同、虚伪抵押合同或虚伪赠与合同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而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行为,亦为典型的恶意串通行为。
该类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因而也具有违法性,对社会危害也大、是故,《合同法》将《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4)项所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纳入到无效合同之中,以维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维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一是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二是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三是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
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
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一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二是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合同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
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笔者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精神,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原则可概括为: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合同为无效的,则该合同无效;反之,则了合同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金额部分篇二
公司试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3--6个月,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公司初进人员试用期为3到6个月,如在试用其间工作表现突出,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经有关领导研究,总经理批准后可予以提前转正正式聘用。
二、乙方岗位和工作内容
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安排,担任_______部门_______岗位的工作。 2. 乙方“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作为附本,附在本合同后。
三、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1.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_____元/月人民币。若试用未满一个月,按实际劳动工作日依试工工资标准发放。
2.试用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自理;因工负伤或致残的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 3.试用人员不亨受公司的其它福利待遇。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制度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本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2.乙方在试用期间的病假、事假总和不得超过3天,迟到次数不超过5次,不得有无故旷工现象出现。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及商业秘密。如泄露甲方技术及商业秘密,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提出起诉。
五、试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试用合同:
(1)乙方不能胜任试用岗位工作;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经批评教育无效的;
(3)乙方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4)由于乙方责任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2.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提前终止试用合同: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自费考入中等以上学校学习或依法服兵役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应提前一周通知对方,申明理由,经商定并做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六、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属于国家和公司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公司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随时协商修订补充。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定之日生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金额部分篇三
我们深感遗憾地向您通知,根据我们之前签订的协议,我们已经发现您对于某些条款存在违约的情况。我们非常重视合约的约定并认为它们是构建彼此良好合作关系的基础。
我们的团队已经详细研究了这种违约行为并进行了必要的内部沟通,以确保我们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缓解这种情况。我们承认,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我们非常希望能够借此机会与您展开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讨论。
我们很快将联系您,以进一步深入探讨该违约事件并确定下一步行动计划。我们向您保证,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确保此类事件不会再次发生。
非常感谢您与我们合作,我们希望继续维持良好的关系,继续推进我们共同的目标。
最诚挚的问候,
XXX公司
合同金额部分篇四
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们公司与贵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在某某事项方面您未能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给我们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现在,我们公司需要向贵公司发出一份合同违约告知书,请贵公司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贵公司需要在某一日期前完成工程设计,但是截止到该日期,我们发现项目仍未按期完成,由此造成我们公司的进度受到了影响。我们公司已经多次与贵公司联系,但是未能得到您的积极回应,因此我们不得不向贵公司发出本次告知书,请求贵公司尽快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请贵公司注意,根据贵公司自身需要及合同约定,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合同义务,如不能及时履行,将对我们公司造成严重的影响。我们希望贵公司能够认真对待合同违约问题,在本告知书发出后的三天内主动与我们联系,共同探讨解决办法,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争端。
同时,我们公司也将保留采取其它法律措施的权利,以保证我们公司的权益。希望贵公司能够重视本次告知书的内容,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谢谢!
此致
敬礼!
此信在律师的见证下发出,欢迎对我们公司作出任何想法的反馈。
合同金额部分篇五
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我方发现您存在违约行为。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我们特向您发出本告知书。
根据合同条款,您应该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义务。然而,我们发现您未能按时完成合同内容,违反了合同约定。
我们希望您能够在收到本通知之后的三天内,立即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您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内容,我们将不得不考虑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为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出现,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加强履约意识,遵守合同约定。
我们非常重视与客户之间的信任关系,并希望能够与您共同维护合同的有效实施。我们期待着您的积极回应和解决方案。
此致
敬礼!
合同金额部分篇六
所谓无效合同,就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
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由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无效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一般来说本法所规定的无效合同都具违法性,它们大都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如合同当事人非法买卖毒物、枪等。
无效合同的违法性表明此类合同不符合国家的意志和立法的目的,所以,对此类合同国家就应当实行干预,使其不发生效力,而不管当事人是否主张合同的效力。
所谓自始无效,就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
由于无效合同从本质上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国家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
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本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本项是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效力的规定。
在经济生活中出现很多以此类合同的方式侵吞国有资产和侵害国家利益的情形,但是受害方当事人害怕承担责任或者对国家财产漠不关心,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若此类合同不纳入无效合同之中,则不足以保护国有资产。
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
欺诈的种类很多,如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提供虚假的商品说明书,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对外签订合同骗取定金或者货款等。
欺诈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的故意。
即欺诈方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为之。
欺诈的故意既包括欺诈人有使自己因此获得利益的目的,也包括使第三人因此获得利益而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
(2)要有欺诈另一方的行为。
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欺诈行为既可是积极的行为,也可是消极的行为。
欺诈行为在实践中可分故意陈述虚假事实的欺诈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的欺诈。
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就是虚假陈述,如将劣质品说成优等品;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指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
(3)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由于受欺诈的结果。
只有当欺诈行为使他人陷于错误,而他人由于此错误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与之签订了合同,才能构成受欺诈的合同。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实施损害相威胁,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而与之订立合同。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情况是以将要发生的损害相威胁,而使他人产生恐惧。
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
如果一方所进行的将要造成的损害的威胁是根本不存在的、没有任何根据的,或者受胁迫方根本不会相信的,不构成胁迫。
另一种情况是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直接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为的损害和财产的损害,而迫使对方签订合同。
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殴打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散布谣言,诽镑对方。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要具有如下构成要件:(1)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
即胁迫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对受胁迫方从心理上造成恐惧而故意为之的心理状态,并且胁迫人希望通过胁迫行为使受胁迫者作出的意思表示与胁迫者的意愿一致。
(2)胁迫者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
如胁迫者必须要有以将要有的损害行为或者直接对对方施加损害相威胁的行为。
如果没有胁迫行为,只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不构成胁迫行为。
胁迫在合同中常常表现为强制对方订立合同而实施的,也可以是在合同订立后,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胁迫行为必须是非法的。
胁迫人的胁迫行为是给对方施加一种强制和威胁,但这种威胁必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一方有合法的理由对另一方施加压力,则就不构成合同中的威胁。
如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如对方若不按时履行合同,就要提起诉讼,则因为提起诉讼是合法手段,不构成胁迫。
(4)必须要有受胁迫者因胁迫行为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与胁迫者订立的合同。
如果受胁迫者虽受到了对方的威胁但不为之所动,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或者订立合同不是由于对方的胁迫,则也不构成胁迫。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所谓恶意串通的合同,就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非法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共同订立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例如,甲企业产品的质量低劣,销不出去,就向乙企业的采购人员或者其他订立合同的主管人员贿赂,然后相互串通订立合同,将次品当成合格产品买入。
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还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由于这种合同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维护正常的合同交易,本法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将此类合同纳入了无效合同之中。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七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
此类合同中,行为人为达到非法目的而以迂回的方法避开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又称为伪装合同。
例如,当事人通过虚假的买卖行为达到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目的就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由于这种合同被掩盖的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所以本法把此类合同也纳入了无效合同中。
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违反了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的合同无效。
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对于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及社会道德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我国虽然没有采用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的提法,但是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确立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五十八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实质上是违反了社会主义的公共道德,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
例如,与他人签订合同出租赌博场所。
从本条的规定可知,只有违反了这些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无效。
这是因为法律、行政法规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
强制性规定排除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合意排除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适用,如果当事人约定排除了强制性规定,则构成本项规定的情形;对任意性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商品的价格。
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不同的。
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规定人们不得为某些行为或者必须为某些行为,如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等都属于强制性规定;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只是指规定人们不得为某些行为的规定。
由此可见,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本项的规定只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任意扩大范围。
这里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如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了刑事法律或者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如我国税收征管、外汇管理的法规。
实践中存在的将违反地方行政管理规定的合同都认定为无效是不妥当的。
合同金额部分篇七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就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外来劳动力就业管理办法》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或_________工作(工程)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四、劳动报酬
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 。
3、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劳动保险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区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费。
2、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 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单位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
鉴证人(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同金额部分篇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1条 委托定义
1.本合同所述委托是指甲乙双方书面(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形式:___________合同、协议、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确认甲方需要乙方 ,上述委托可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推荐至甲方并成功到岗人选,甲方均需按照本合同之相关规定履约。本合同所述成功到岗指已与甲方签署了合同,并已开始执行其在甲方的职位职责,该人选是否最终留用及在岗期限与乙方无关。
第2条 服务事项及具体要求
第3条 服务期限
2.1 从自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_月 _日止。
2.2 超出约定服务期限,如乙方仍为委托事项提供服务的,委托事项服务成功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第4条 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推荐的人选到甲方后的_____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费用结算清单,甲方须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服务费用结算清单后_______日内,将应给付给该人选的全额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若因甲方原因而至逾期未付款,甲方应按每天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___________ 。
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____ 。
开户行:___________ 。
第5条 相关费用
如果甲方委托乙方在异地选择人选;或者经甲方要求,异地人选到甲方接受面试;在这两种情况下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如差旅及住宿费、国际长途电话及传真等)在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由甲方支付。
第6条 双方关系
1.甲方为独立法人,乙方为独立自然人。本合同的签订,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并不产生任何雇用、代理或合资关系。
2.乙方绝非甲方的法律代表,无论出于任何目的,乙方均不能以书面或其它任何明示或隐含方式,以甲方的名义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7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5.1 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5.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5.3 下列情形之一时,守约方可以通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8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如下行为将被视为违约:___________
甲方在协议终止后 内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录用乙方曾于协议期间推荐给甲方的人选。
甲方拖欠乙方合同约定的费用超过约定支付时限
天以上。
甲方有上述违约行为,乙方不承担对甲方的保证期义务,甲方应补交所欠服务费和滞纳金;甲方有上述第1款行为的,需另外支付服务费的 _____%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且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也将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如下行为将被视为违约:___________
乙方将推荐给甲方且被甲方录用的人选,在其任职的第一个签约服务期内再推荐给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将在甲方就职的员工作为人选推荐给其它公司。
乙方有上述第1款、第2款违约行为,将支付相应人选年薪的 _____%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乙方有上述第3款违约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要求经济赔偿。
第9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提交位于 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0.2 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存在其他协商事宜,需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
10.3补充:___________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合同金额部分篇九
尊敬的先生/女士:
经我公司多番催告,您仍未能按约定履行合同,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将向您发出违约告知书,告知您的违约情况,并要求您立即履行合同义务,以免影响您的信用记录和商业信誉。
首先,根据合同约定,您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期履行付款义务。然而,经我公司多次催收,您仍未能全额支付剩余款项,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经营状况。
其次,您未能完成合同另行约定的交付等义务,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出库、销售和业务对接等环节,致使我公司在交付物品方面出现严重滞后。
鉴于您的违约行为,我公司已经将您列入信用黑名单,将对您未来的商业合作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同时,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您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并赔偿我公司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及间接损失。
如果您继续不履行合同义务,我公司将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追究您的责任。
正义终将得以伸张,希望您能够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以保全您的个人信誉和商业声誉,并避免损害我公司及其他合作方的利益。
敬祝:
商祺!
合同金额部分篇十
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们之前签订的合同,我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并获得您的支付。然而,现在我们不得不向您提出一个不幸的事情——您已经违反了我们签订的协议。
具体来说,您没有按约定时间支付我们的报酬,这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我们已经向您提出了催款要求,但您仍然没有积极回应我们的要求。
我们希望再次强调,合同是双方共同遵守的约定,您的违约行为已经破坏了我们之间的协议。作为合同方的我们,我们有责任向您发出告知书,并且要求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尽快支付我们的报酬。
如果您不履行您的义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我们不得不采取所有法律手段来保护我们的权益。这可能涉及到对您的强制执行和其他法律诉讼。
我们非常希望您理解我们的处境,并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感谢您的合作和理解,我们期待您的积极回复。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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