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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记读书分享篇一
格列佛游记中讲述了格列佛游记在8世纪前半期的奇遇。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格列佛游记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不论是否真正读过,或者通读过,大约无人不知晓《格列佛游记》是一部世界名著。就连我们的语文课本上也会有那么一小段的内容。
第一卷《利立浦特游记》是标准的讽刺,可是写得很迷人,虽说大家现在都承认小人国实际就是暗指英国,利立浦特宫廷也就是英国宫廷的缩影,但人们还是不得不佩服斯威夫特惊人的想象力。本站何以会想得出小人国这么一个点子来的呢?格列佛与利立浦特人之间的大小比例为1:12,这一比例在全卷书中从头到尾都得到严格遵守,不曾出一点差错。从写作技巧上讲,这种视觉选择是天才的,而它产生的效果则是无处不在的幽默。我们当然知道作者是在讽刺,在挖苦,然而这种讽刺和挖苦是理性的、冷静的,甚至于是较温和的,作者还没有完全激动起来,他只是在煞有介事地给你讲故事,讲一串在我们读者看来是闻所未闻的有趣故事。
格列佛俨然以巨人的身份在由袖珍的人、事、物组成的利立浦特雄视阔步。虽然他也时常受到骚扰,经历种种不如意,在大街上走路必须时刻注意,以免一不小心就将人踏死或者将房屋踩塌,可他永远是居高临下的,无论是皇帝还是大臣,任其何等自傲自狂,在格列佛的眼中,永远只是一群荒唐愚蠢的、微不足道的小动物,格列佛从头至尾享受着“俯视”的便宜和痛快。当然,就是这么一个小人国其内部的腐败和纷争,也终有一天会将其自身毁灭。
我,作为读者就是这样被他——斯威夫特——这些故事给迷住了,忘记了它的每一个故事其实差不多都是有所指的。不论是“高跟党”还是“低跟党”,“大端派”还是“小断派”,甚至于像财政大臣这样具体的人,都可以从当时的英国上层社会找到他们的影子。有些评论家甚至认为,那么一些“有所指”的讽刺,其实也完全适用于整个人类,而并非不仅仅限于英国。
在这个暑假,在乔纳森.斯威夫特充满想象、精彩风趣的文笔下,我跟随主人公格列佛的脚步,由于四次危险的海上劫难,游历了奇妙的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
最有趣的就是小人国的历险了。主人公对于小人国的人们来说简直是庞然大物,自己想要去街道上走走都得提前通知人民躲进自己的房子。待到人们毫无戒备心时,男孩女孩都敢跑到格列佛的头发里来捉迷藏了,就好像在一片黑色的大草地玩耍,那可真有趣。在滑稽的言语里也隐隐透露着作者的厌恶嘲讽之情,群臣为了争宠获取高位而不惜把命悬于一根细绳上去跳舞,以至于摔断了胳膊或腿;以鞋跟的高低来区分国内的党派,这可真稀奇;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起因居然是吃鸡蛋应打大端还是小端引起的,鸡毛蒜皮的小事显出了战争的可笑和统治者的愚昧。政府的荒唐、政治的腐败和官员的阿谀奉承恰恰与作者当时的社会现实有着几分惊人的相似之处,可以说是缩小版的现代大都市。
最难忘的是慧骃国里马性的高尚纯洁,他们没有关于“撒谎”或“怀疑”的词汇,野蛮和毒害更是没有的事情。他们彼此坦诚相待,和睦相处,友谊和仁慈是他们的美德。可是在现在的社会里,又有多少人能做到这些呢?许多人为了利益出卖了人格,做出了许多伤害他人又伤害自己的事情。我们或许还不如一只普通的马,却能够和“耶胡”相“媲美”。我们应从中觉醒和感悟,去寻找人性的善良。希望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骃国一样。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格列佛游记》的书,作者是英国的乔纳森。斯威夫特。主人公名叫格列佛。
和鲁滨逊一样,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不甘寂寞与无聊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和观察,善于思考,有独特的思维,性情朴实温和,对人态度友好,举止善良,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有君子之风,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也会随时准备抗击一切对朋友不利的人。
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处事圆滑合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见机行事,抓住一切机会追求自由,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他为人坦率,爱国,也十分姑息自己的面子,对敌视他的人充满了仇恨、厌恶与鄙视,但敬重高尚的人、知识丰富的学者。总的来说他是一个具有质疑精神,酷爱真理,有忍耐力的游者。
格列佛历经艰辛,得到了最好的历练,他游历异国他乡,感受这国与国之间的相似雨不同。
格列佛在斥责人“天性”贪婪奢侈时,列举的实际上是18世纪的英国人普遍的言行方式。在小说的描述中,造成贫困和种种罪孽的,不是泛泛的贪欲,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和生活方式长足发展之际的特定世态和心态,是商业化进程孕育出的空前的财富和空前的享受方式。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是啊,斯威夫特不就给我们带来了讽刺的魅力吗?
在厌恨和悲观背后,是一份苦涩的忧世情怀。
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和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格列佛历险的第一地是小人国。在那里,他一只手能拖动整支海军舰队,一餐饭要吞吃一大批鸡鸭牛羊外加许多桶酒。小人国的人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工匠,无数绳索,九百个"大汉",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等等。在如此的一个微缩国度里,所有的政争和战事都不免显得渺小委琐。党派之争以鞋跟高低划分阵营,"高跟党"与"低跟党"你争我斗,势不两立;相邻的国家不但想战胜并奴役对方,还要争论吃鸡蛋应敲哪头之类鸡毛蒜皮的"原则"问题。
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
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访问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仁慈、诚实和友善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这一点:交通银行为了回馈用户的支持,举行了一场现场抽奖仪式,在抽一等奖的时候,嘉宾抽出了第一位幸运儿,但其留下的手机号码少一位数字。按照抽奖规则,中奖者"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所以该号码被宣布作废。但令银行没想到的是,此后连抽6次,顾客留下的手机、座机号码全都是空号或停机。第7个电话倒是有人接听,但对方告知,没有这个人。一等奖抽到第8位时,电话通了,这位顾客在电话中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中奖后,回应道:"别骗我,哪有这等好事?"随后就挂了电话。原本预计在半个小时内结束的抽奖活动却拖至三个小时才结束,一些人分析说,"短信中奖"、"电话中奖"等骗局、陷阱太多,致使一些人不敢随便留自己的电话号码,而留下真实电话的中奖者,也不敢轻易相信电话通知的中奖消息。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格列佛游记》成书于1726年,是英国作家斯威夫特作的长篇讽刺类小说,也是他的代表作。他通过丰富的想象,写出了一个离奇的童话世界。全书分四个部分:小人国游记、大人国游记、飞岛国游记、慧马国游记。
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在一次航海事故中独自漂流到了小人国,在这里,小人国的居民把他当作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以至于一不留神就能踩死几个小人国居民,甚至他的小便就嫩扑灭王宫大火。一顿饭要数百小人做。他可以让小人在他的手掌上跳舞,轻而易举地打败小人国的敌人。
而飞岛国的统治对下方城市而言很霸道。要是谁反抗飞岛国,他们就移动飞岛到反抗他们的城市上空,不让他们享受阳光权和雨水权。不过,自从下方城市居民准备了尖顶金刚石建筑和燃烧液体后,飞岛国屈服了。
在慧马国,马有了人拥有的理性和与人交流的能力,也比人高明。那里的人就成了没思想,没感情的畜生!
其实,《格列佛游记》写的不仅仅是离奇的童话,也有讽刺的意思。它重在讽刺18世纪英国统治集团争权夺位,并抨击侵略战争和殖民扩张。
不过我们无法领略《格列佛游记》的深层含义,还是要学学它的写作技巧。
变形记读书分享篇二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具有浓重的异域风情的书,这本书有许多令人感动值得揣摩的方面。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
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为什么生活在如天堂般的美国,远离硝烟弥漫的阿富汗,阿米尔仍然有着挥之不去的愁绪,仍然想着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故土,是哈桑,那个最忠于他的奴仆,不,是童年的伙伴,是他最愧对的人,让他的心灵永远处在忏悔与不安中。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故事的结局,索拉博的不语和沉默以及放风筝时他的笑,让我感到一丝悲伤,却也有如负重释。因为阿米尔追过,救赎过,勇敢面对过。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是阿米尔,都在不断追寻那早已消逝的哈桑,或而失望,或而欣慰,或哭或笑。人生也许就是在不断怀念和追寻过去中度过的,我想: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淋漓尽致。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花儿永远都是渴望着得到赞美,可是被淹没的花海里很难寻找到他们的身影。默默付出,用花香去渲染那奋斗的感慨,没想到等待他们的只是无情的雨水。甚至……那痛苦的背叛。摘下面具,他们都是天使的化身。
这本书的名字是《追风筝的人》,可能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太坎坷,所以我无法用一颗平静的心,一颗享受的心去品味这本书真正的韵味,品茶或许不适合这本书真正的意境。而这本书真正带给我们的是那种境界。让自己融入进了那个纠结的故事。去用心评价每一个人物带给自己的种种思考。我想,这本书最好的地方在于它不做作,让读者真正的感受到来自异域的不公。我带着满心的沉重,静静的融入到了那一个世界里,那是一个被人遗忘,却容易受伤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富家公子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的故事。这两个人物也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哈桑总是百依百顺的对待阿米尔。可是阿米尔为了博得父亲全部的爱,甚至不惜背叛哈桑。最后哈桑在阿米尔的背叛下,和他的父亲离开了服务了很多年的地方。他们的付出,没有得到任何的奖赏。留给他们的只是无尽的遗憾。或许吧,遗憾还没有结束。甚至是一辈子的事情,谁也无法知道他们的遭遇……在别人眼中,他们不仅是仆人,还是不同种族的人类,被别人歧视的种族。
数年以后,阿米尔的父亲带着阿米尔从喀什布到了美国。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而阿里和他的儿子哈桑仍留在阿富汗。后来,阿米尔的父亲和阿里都相继到了另一个地方天国。阿米尔也有了他的家庭和事业。而哈桑也有了自己安逸的生活。或许是出于良心的不安,阿米尔又重新开始寻找哈桑。当寻找到哈桑的时候,没想到哈桑却意外丧生,留下的只有不满1岁的孩子。阿米尔十分愧疚,故事还没有结束,后来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让阿米尔原本愧疚的心变得无法原谅自己。或许吧,正是这个秘密让哈桑唯一的孩子得到了好的照顾。
或许哈桑和阿米尔这种背叛与友爱纠缠的感情正是感动读者的线索吧!不想用自己的感觉过多的去发表自己的想法。毕竟我没有经历过,是无法体会作者写这篇文章时的感慨。读后的感觉真的很压抑,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水,洒满了背叛与友情,告诉我们的是珍惜与信任。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仆人哈桑对阿米尔少爷的承诺,可是哈桑在被阿米尔陷害不得不离开家后,到离开人世都没能和阿米尔再次相聚。
一个有社会地位、有金钱权力的家庭,理应没有什么值得忧愁的。阿米尔父亲是当地赫赫有名的英雄,但是阿米尔却喜爱文学,丝毫没有父亲铁骨铮铮的气质,因此,阿米尔父亲总是对儿子感到失望,却偏爱仆人哈桑,因为哈桑非常勤恳、乖巧,总是能为他人挺身而出。阿米尔渴望得到父亲的关爱,于是他努力向父亲的喜好靠近,最后却发现自己不合适。因为阿米尔亲眼目睹哈桑被侵犯却没有去救他,他无法面对自己的内心,终究陷害哈桑偷东西而把他逼走。
或许在一般人看来,一位主人赶走一位仆人根本不算什么,其实连我也这么认为,但偏偏阿米尔和哈桑的关系早已超越一般主仆,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情同手足,隐隐中的血缘关系让一切变得——哈桑一直保护着阿米尔,阿米尔也心安理得享受着,当然,首要原因还是他们是主仆。当哈桑被赶走时,我一度对阿米尔非常失望,认为他就是父亲所说的没有担当的人,甚至到后来拉辛汗(阿米尔的好友)告诉阿米尔真相并让他去接哈桑的孩子索拉博来照顾时,他犹豫了。
但是,书的结局很温暖。阿米尔最后没有让我失望。我非常认真的思考过,无论阿米尔最后有没有去弥补过错,我觉得都是不出乎意料的结局。作为一个有文化、有金钱、有地位的人,不去拯救仆人的孩子,一点也不出奇;但恰恰因为他们是从小长大的好朋友,阿米尔的内心才会痛苦,所以他最后选择了像哈桑曾经保护他一样,就算会丢掉了性命也去救索拉博。在成长的路上,我慢慢感受到要用勇气保护身边重要的人、用真诚待人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我们会为了一些小事和他人争执,会因为眼前利益而迷失自我,万幸的是我有一群不离不弃的挚友。我时常会想起和他们是怎样相互扶持熬过一些艰难的日子,因为有他们的保护、他们的坚持,我得以活得真实而少有烦恼,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他们惦记。与其用挚友形容他们,我更愿意告诉别人他们是我的家人,即使没有血缘关系却亲如兄弟姐妹,在独生子女的我们一代,这些友情都显得尤为珍贵。未来的路还非常非常长,除了陪伴着父母,少不了与他们一起在世界闯荡,去感受更多不同的风土人情。
其实,每个人的心里都可能住着一个阿米尔,在面临任何突然出现的,或悲惨或难以抉择的境遇时,选择勇敢还是软弱、选择责任还是利益、选择忠诚还是背叛,如何做出选择都在一念之间,要知道,无论如何抉择,最终承担后果的都将是自己的真心,正如我开篇引用的《追风筝的人》中的那句话,总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而救赎的时间可能溯及一生。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会一直在我心里回荡,会一直提醒我像哈桑一样去对待每一个爱我的人。
为了一本好书,我们会读上许多遍,爱不释手。但是这本书,我却不敢再读上第二遍,那字里行间透着的“救赎”二字,已超越了人类所能接受的压抑与悲伤,让我的心仿佛在因啜泣而颤抖。
“风筝”贯穿了全书,也无疑富有深刻的内涵。文中主人公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就是那场风筝比赛,哈桑为了帮助阿米尔赢得他梦寐以求的桂冠而付出了尊严的代价。
生活的一切都从那里开始朝着相反的轨迹运行。
阿米尔背负着深深的自责与痛苦,无法正视哈桑,便以卑劣的手段逼走了他。但是愚蠢的他很久才意识到,他对哈桑的欺骗与背叛需用他的一生来救赎。于是二十年后的他,早已被那噩梦般的童年压得喘不过气来,他重返故乡,去追逐那被血红的夕阳浸红了的,断了线的,二十年来一直在天上飘飘荡荡的风筝。
那风筝上的鲜丽的彩绘,勾勒出他们曾经的友谊,在他得知哈桑是他父亲的私生子时,此刻的友情已上升到了兄弟情。那背叛的雨愧疚的风早已将风筝上的图案变得模糊不清。但是此刻的阿米尔要追上那个风筝,只有追上它,才能赎清儿时的自己犯下的罪过,才能原谅自己,让自己的灵魂平静下来,成为一个健全的人。
但是,他追上了吗?
书中结尾写道:“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
结尾的未知性,更赋予了全书悲剧性的色彩,让这个故事变得更残忍。或许儿时的阿米尔对那个对他无数次发誓“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哈桑所做的一切,是用一生也赎不完的罪。
往事不论温暖还是不堪回首都已成为既定的事实,再多的救赎也只是心灵上寻求一丝慰藉,你永远也追不上那个断了线的风筝,总是差那么一步。尽管追上的可能性微弱,但是阿米尔仍勇敢地追,因为这是人性中最本真的品质。
曾经伤害过那个最爱你的人,现在是时候为他“千千万万遍”。
我爱这本书,但是我又怕再拿起它,不仅是因为怕再看到书中描写的阿富汗在塔利班的高压统治下的血腥,恐怖的生活,更是怕再体味到那救赎的心。
从我们诞生的一刻起,从我们踏上人生旅途的一刻起,我们开始选择。那些无穷的选择将会与你一起走向漫长的人生道路。
就像追风筝的人一样,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漂亮的风筝,它有时是理想,有时是希望,有时也是人格。我们既然选择了它,便要无悔地去追,追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判断负责,否则,它将会成为终生的遗憾、悔过,即便是自责,也无法弥补,只有加倍的去补偿,去赎罪。
背叛往往是一瞬间的决定,但救赎却是一条漫长的路。两者之间通常会夹杂着一个词:后悔。因为过去的永远都是过去,无论如何也无法挽救,所以后悔就是人心灵上的一种责怪。
当今社会,在追求进步,在追求人上人的同时,我们也会迷茫,迷茫着四周,我们该去做什么?该如何面对不断的选择?该怎样在选择中让自己的心灵无悔?一个左右为难的选择,在一瞬间的决定中已经决定了自我的命运,但在同时,一个小小的转折也将再次改变命运,这是唯一一条能从背叛再次踏上好人的路,也是唯一一个加以补偿的办法。但这种机遇并不多,重要的是对自我选择的无悔。
风筝只有一只,勇敢的追吧,去追回自己的理想!但也不要忘记,面对偶遇的选择,不要愧对人格,让心灵无悔!
变形记读书分享篇三
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告别了达西回家帮忙家里解决这个让人羞耻的事,哪怕和家里人一齐分担一下忧愁也是一种精神安慰吧。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早就听说这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之后,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当然,书中所描述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本事,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明白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确定本事,明白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我第一次读完这本《傲慢与偏见》是在小学,当时的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到头来也只是佩服达西被拒绝后,能够改变态度进行第二次告白的勇气。时隔几年,再次捧起这本书,竟让我耳目一新,着实有种“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的意境。书中无论是一波三折的感情故事,还是丰富鲜明的人物性格,都让我觉得意犹未尽。
故事描绘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在那个讲求门当户对的英国乡村,“傲慢”和“偏见”成为了使伊丽莎白和达西感情的绊脚石,但即使是处在21世纪的我们,就能保证不被这样的第一印象先入为主了么?我们往往被自我的主观印象所驱使,过早的给他人放上一个标签,而造成了许多彼此之间的误会。但这个“第一印象”并非不可改变。
达西的“傲慢”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伊丽莎白拒绝达西求婚时,达西说的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虽然他们的感情充满了曲折,可是达西和伊丽莎白在感情面前都选择了坚持真实的自我。时隔几年再次捧起这本书细品,发现奥斯丁在塑造人物形象时,极少有好人坏人的区分,更多的是聪明与愚蠢的区别,女主人公便是理智,活泼的象征,作者常常借用伊丽莎白的口表达自我的见解和看法。书中的伊丽莎白是灰姑娘,她最终获得了真爱和幸福,但细细想来,她也没有能逃脱奥斯丁设定的带有金钱性质婚姻的怪圈,这就不得不说书中的另一个人物——韦翰。
比起在感情中达西的真诚,韦翰却是一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俊美,把自我伪装成一个“绅士”,一心想经过婚姻发家致富,以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了一笔客观收益。而一向理智,聪明的伊丽莎白,即使应对韦翰漏洞百出的辩解,却也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即使这样我也并不认为伊丽莎白是一个“愚蠢”的人。毕竟因为思想上对达西“傲慢”的先入为主,使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而韦翰不一样于达西的翩翩君子的风度,让伊丽莎白着迷。但韦翰却为了金钱而出卖了自我的灵魂,灵魂即已被出卖,那韦翰又怎样获得幸福呢?而伊丽莎白也经过自我的反思和达西的解释,放下了对达西的“偏见”,完成了灰姑娘和王子感情生活的美满结局。“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难测,我们在看待一件事或物时,不应当只凭自我的主观臆断,也不应当以貌取人。要用真心去对待他人,才能赢得真心,那么“傲慢”“偏见”就不会成为彼此之间的隔阂。
这本书表面看起来奥斯丁用诙谐,活泼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英国乡村灰姑娘的故事,可随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会发现奥斯丁幽默的语言下包含了多少人情世故。小学的我,初中的我在这本书中读到了完全不一样的真理,不知大学的我,有了婚姻的我又能读出怎样的收获。好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又浪漫又现实的感情故事。正如她自我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感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完美的色彩了。可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研究却充斥在文字中。
伊丽莎白为自我家人的行为给自我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所以劝宾利先生离开简,之后自我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的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感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感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可是是人们心中的完美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感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在伊丽莎白明白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理解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我的感情,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从这个发生在英国的感情故事,男主角和女主角,两人经历了很多的悲欢离合,最终排除了以前的误解,走到一齐,过上幸福欢乐的日子的故事中,我们能够看到的是什么呢?--人性,尊严,感情...
在追求感情的路上,必须要坚定自我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我所不能容忍的、并且也是自我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当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当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我的决定,幸福要自我去经营。
不要在失去后才明白珍惜,为了幸福而勇往直前。
“男大当婚,而一个富有的单身汉自然是要找个佳人结婚的。”试想一下,此“佳人”该拥有何种特征?中国古代老话叫做“门当户对”,如果是富有的单身汉,那么按古话所说,自然也是一位富有人家的小姐了。
其实门当并不必须户对,两个人即便身份悬殊,但只要是两情相悦,再多的金钱也无法弥补那一份珍贵的情。就如达西先生和伊丽莎白小姐一样,是感情令他们没有了地位的悬殊,也是感情让他们最终走到了一齐。所以,婚姻应以感情而不是以财产与地位为基础的,门当并不必须就要户对。
不仅仅如此,从许多现实的女明星身上,同样能看出这样的问题。例如,港台著名影星大s前不久就嫁给了著名食品集团的董事长汪小菲;跳水运动员郭晶晶嫁入豪门……如此多的女明星嫁入豪门,这不禁令我们怀疑,他们之间是否真的存在感情,或是他们的婚姻仅仅只是以财产和地位为基础的婚姻,这个答案也仅有真正的当事人才得知,但从许多的女明星嫁入豪门后的悲惨遭遇可推断出,也许感情在双方的婚姻中都未能起到太大的效果。这也是女明星的可怜之处吧,她们曾在早年时扬名一时,却在即将人老珠黄之时,为保留原有的风光,只好另寻“贵人”,然而,这种只把财产和地位看作结婚首要条件的婚姻不要也罢。
其实,我很喜欢达西先生和伊丽莎白小姐,他们一个傲慢,一个抱有偏见,但最终在逐渐交流中,傲慢与偏见渐渐消除,他们也在相互的了解中慢慢爱上了对方。没有金钱、身份和地位的阻挠,单纯只是两个人相爱了,但这足以让结局皆大欢喜。
镜子说:“凭理智来领会是个杯具,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杯具。——题记
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是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歌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一样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感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经过对照与描述,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着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杯具,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感情,仅有真挚感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齐,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感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一样的感情观从那时起延续到至今,渗进了人类提高的历史之中。
我是个主张有真爱的人,因为人的一生如果是为钱而活着,那么试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拥有无忧的生活保障?当一个人成为了最富有了人,而却得不到精神上的富有,此时,当你离去的时候,余有你空空一人,拂得两袖清风却不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无比可贵的,紧紧地栓紧它,不能松手。我不曾了解感情,当我明白它得来不易,它像是坐在海绵里的玻璃花瓶,也许一个侧身,就碎了,也许它永远被海绵围绕,安静的置放在那儿。谁都不明白我的会怎样,但至少,人的精神寄托是无尽与可贵的,感情是无法用金钱来估价的。我羡慕爸妈永远幸福与甜蜜的感情,尽管时间会冲淡一切,可在他们的平淡中,始终孕育着一股强大的美,向我冲击,向生命进发。
镜子不是透明的,但镜子会反射无限的能量。镜子不会说谎,当它枯竭的时候,它的心就真正空空如也。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杯具。
变形记读书分享篇四
《变形记》这本是书对人物心理描述十分精湛。虽然篇幅不长,但心理转变的很自然。既荒诞又合乎情理。
格里高尔变甲虫后的心理变化大致是这样的。
1、格里高尔突然发现自己变成大甲虫。
他惊慌、忧郁。他回忆过去的生活,怨恨自己的“累人的差使”,为还清父债而苦干。他清醒地想到起床,赶车上班去。父亲发现他变成大甲虫,露出一副恶狠狠的样貌,赶他回卧室。他谦恭地恳求,尽快回屋,免得父亲生气。他忍辱负重,还不忘顺从父亲。
2、为家庭经济状况焦虑,自我责备。
格里高尔失业在家,过着甲虫生活,只能爬来爬去。但是,他为家庭经济状况焦虑,还想着给妹妹实现“美梦”。他想着,父亲老了,母亲生病,妹妹还只有17岁。他一听到家人出去做工挣钱,就“羞赧和悲哀得浑身燥热”。他“受到了自责和忧愁的压抑”,“最后在绝望中,他觉得整个房间已经开始绕着他旋转起来,便掉下来摔在那张大桌子的中央”。
3、受重伤后,被亲人厌弃而绝望,心态走向平和。
一只苹果砸在背上,身受重伤,格里高尔最后被妹妹厌弃。妹妹一再说“我们务必设法摆脱它”。格里高尔“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他认为自己务必离开那里,他的这个意见也许比他妹妹的意见还坚决呢”。格里高尔异常冷静,他在绝望而又平和的心境中死去。应对变形,应对亲人厌弃,应对死亡,格里高尔惊慌、痛苦、绝望,最终平静地死去。从这一点看,他还是一个清醒、坚强的人。
格里高尔的人格形象集中表此刻两个方面,一是挣钱养家,显示他忠厚、善良而富有职责感的个性,一是争取自由,还清父债而追求时来运转,自由独立,最终在无奈与平和中追求另外一种超脱——死亡。
格里高尔同家人就应互相热爱,互相帮忙。但是,亲人们认为格里高尔不能再养家,把他看做累赘,最终抛弃了他。格里高尔死去,亲人们也不悲痛,反而去郊游。在资本主义社会,在机器生产和生存竞争的高压下,人被异化为非人,人的本性失落,甚至走向反面,人理解不了现实世界,现实世界容纳不了人。格里高尔变成甲虫,这也是一种象征,象征人的异化,人性异化,人际关系异化。在金钱和私利面前,小说表现了两种异化:格里高尔的异化,人变成甲虫,本性也变了,从挣钱还清父债、争取独立自由变为安于甲虫生活的自轻自贱;以妹妹为代表的亲人异化,亲情变成仇情,善良变成冷酷。小说正是透过表现人的异化来反映资本主义制度摧残人性的社会本质。
变形记读书分享篇五
在一片山林之中,一块重重大石头压着一颗小小种子,种子没有惧怕,只是每天努力的向上生长,即使只长一点点。终于有一天,它顶开了石头,变成了一朵亭亭玉立的小花……人生何尝不是这样,长大后,失去了幼时的幼稚,变成了长大后的勇敢、自信!
记得那次,是我上学前班的时候。一天放学,正轮到我的好朋友扫地。等班里全部人走了后,我们两个开始玩起了“扫帚大赛”。
开始比赛了,我准备来个先发制人,我把扫帚拿到了他的衣服上,转了转扫帚,就把扫帚拿了过来。他也不甘示弱,把扫帚伸到我头上,就在这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我轻轻站在了讲台前,这时,他的扫帚向我直冲来,我轻轻一蹲,正好把老师的水杯给弄掉了。这一刻,我们似乎像蜡像凝固了。过来好大会儿,我开口了:“我们赶紧扫地回家吧。”说完,我们俩就把地扫地干干净净和水杯碎片。
第二天,我早早的来到学校。当老师来时,看到这水杯碎片,立刻怒目圆睁,批评我们道。我们都一脸茫然,我,脸上火辣辣的,不敢抬头看老师。老师就瞟了我们两个一眼,转头就走了。
下午,我早早地来到班里,只见办公室里开着门,老师就坐在里面,我犹豫着,要进去不进去。在我思考的当儿,好朋友已站在我身后,我鼓起勇气,和好朋友一起进去办公室,准备“自首”
变形记读书分享篇六
当我翻开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时,我觉得很新奇,我合上它的时候,感觉很感动。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天蓝色的彼岸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的寓言。
我看完后不由泪流满面,书里单纯清晰温暖的文字唤起了我心中最美好纯洁的感情。它告诉我:学会关爱和珍惜生命。安妮宝贝说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区别,其实是他们对待生死的态度,他们如何面对死亡将决定他们如何面对生存。
小男孩哈里死了,可是他无法去天蓝色的彼岸,因为他还有一件事没有完成——对他的姐姐说一声:“对不起,我爱你,姐姐。”哈里死前与姐姐发生了纠葛,他出门前对姐姐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等着吧!如果哪一天我死了,你会后悔的!所以,为了对姐姐表达歉意和爱意,哈里用尽了身上最后一丝力气,但他满足了,他微笑着飞向了天蓝色的彼岸。
既然现在我们都活着,为什么不好好对待生命,对待生命中的每一个人呢?在心里对那些爱着我们关心着我们的每一个人说声谢谢。
开始哈里曾一度自私地认为没有了自己,别人都会为自己难过一生而怀念自己,这样该多么光荣啊。后来他见过他的同学父母和姐姐以后,他明白了这是多么的自私,让别人悲痛一生吗?不。如果你爱他们,就不该看着他们难过,既然自己已经虚脱了,就该圆满地离开了,而他们也将有一个新的开始!
生命是美丽的、无私的、纯洁的。因为生命中有了爱的存在,人与人才能走得更近,世界才会更美好。如果一个人活着却没有爱,他不会明白生命的意义与快乐!
既然我们的生命中有了爱和其他美好的事物,我还能看不开生死?安妮宝贝说:死不是绝对的终结和虚无。要珍惜生命,但别畏惧死。衡阳11。3火灾事故中的官兵们,为了保护藏羚羊的人们,等等,他们面对死亡镇定自若,毫不退缩,他们的生命就不是终结,而是一种开始。
死,永远是个忌讳的话题,但只要有了爱的填充,就会是美好的。就像小男孩哈里一样,他是幸福安详地飞向了天蓝色的彼岸,飞向了另一个起点。
读了《天蓝色的彼岸》一文,我真的很感动,它呈送给我们最真切的感动与最伟大的爱,在人性的启示中感悟生存和死亡。
我看的那本书叫做《天蓝色的彼岸》。天蓝色的彼岸是哪儿呢?它在天上,是已经过世的人们待的地方,是天国。
主人公——小男孩哈利因一场车祸去了天国,简直是眨眼间的事儿!他加入了去往天蓝色的彼岸的队伍。
哈利因为和姐姐吵了架,摔门而走,吓呼姐姐说再也不会回来了,结果刚出门就被一辆卡车撞死了。
当然,他还很想念他的家人,姐姐,同学们,他想跟姐姐道歉,想跟所有人表达爱意。他的身旁都是幽灵,他想回到人间。直到哈利遇见一个叫阿瑟的幽灵,成为了他的好兄弟,好哥们儿。阿瑟带他偷偷溜回人间,看见此时的家人都如此难受,于是哈利就用各种方式来表示哈利对家人的爱意。
这是一本关于生命与死亡的书,能带给我们浓浓的爱意。
“我们走着瞧,我这次可算是恨上你了,我再也不会回来了!”这句话,是本书(《天蓝色的彼岸》)的主角——哈里在出车祸的之前对他姐姐说的,当时,他肯定不知道,他说的那句话,是他临走前对她姐姐说的最后一句话了。
回到人间后,哈里去了自己的学校。那里发生的变化可真大!哈里的“全部位置”全都被一名名叫鲍尔·安德森的男孩给“抢去”了。尽管哈里既气愤又伤心,可是也无可奈何。
当哈里回到了家里后,找了一个机会,将他的姐姐雅丹(虽然家里的人都叫她婷娜)道歉。虽然他的姐姐听不见他说话,但是他用意念使一支铅笔在白纸上写字,与他的姐姐“对话”。由此引出感人的一段来。
最后又有了一个轮回——哈里与找到妈妈的阿瑟去了天蓝色的彼岸,进行再生。
这是一本生命寓言,耐人寻味。
主人翁哈里和姐姐蒂纳(“阿蛋”外号)大吵了一架。因为,蒂娜不借给哈里笔,哈里会弄坏的。所以哈里骑着自行车去买笔,却被卡车撞死了。在此之前他对姐姐说:“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后悔的。” 姐姐却说:“不,我才不会呢,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所以赶紧消失吧,你也不许再叫我阿蛋!” 没想到哈里真的死了,尽管他很小心,是卡车司机的问题。再后来,他就来到了他乡,结识了阿瑟。阿瑟告诉他当他准备好了的时候,就可以去往天蓝色的彼岸,然后他继续去寻找自己的母亲去了。
然而,回到学校才发现,并不是他想的这样,最好的朋友与最大的敌人成了朋友,或许他并没有问过皮彼对于庸金的看法。更糟糕的是,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全给了一个新来的家伙鲍勃。他很寒心,但又想到或许他刚来到这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都是校长让他拿走的。是的,是的,他已经死了,朋友们看不见他,他只是一个幽灵。但他忽然发现黑板上全同学们对他的思念,他开始明白少他一个地球会继续转,大家的生活还在继续。可惜他不能陪大家一起成长,但他永远活在大家的记忆中。
当他回到家里,看到家人都陷入了悲痛之中,自己却什么也做不了。他多么想活着,和家人一起,就像以前一样快乐。他突然想起阿瑟。于是把所有的意念集中在屏上,用笔写下了自己的歉意。他亲吻了家人,给了他们每人一个拥抱,尽管无形。
终于,阿瑟找回了母亲,哈里回到了他乡,与阿瑟和他的妈妈一起通往天蓝色的彼岸。去这条路上的幽灵都很平静,他们都了却了未完成的是吧。人将步入下一个轮回里——天蓝色的彼岸。
生命诚可贵,好好珍惜吧!世界上没有真正的轮回,生命仅一次,拥有即幸运。若不是珍宝,反之悔已迟。
《天蓝色的彼岸》是一本畅销书,收获了不少美誉,副标题更是《关于生与死最深刻的寓言》这样一个动人的题目。近日我在书评的推荐下读完了这本书,却没有想象中的感动和震撼,不免感到一丝遗憾。我认为,纵使这是一个可以让人在书评中感慨万千的故事,却不见得优秀到能收获铺天盖地的好评与推荐。
故事的内容不复杂,主要舞台设定在死后的世界,主人公哈里——“我”在死去后到了另一个世界,据说那个世界的尽头就是“天蓝色的彼岸”。哈里以幽灵的身份回到现实世界,发觉自己在班级里的位置已经被取代,但校园里种着带有他名牌的树。经过一番练习,哈里能够用意念控制物体,向曾经发生过矛盾冲突的姐姐道了歉,彼此都原谅了对方。哈里也回到死后的世界,心满意足地走向了天蓝色的彼岸,那里是一片生命的海洋。
书中表达的思想是积极的,告诉我们要在活着的时候珍惜生命,在来得及的时候和关心自己的人用心相处,但却没有在这一观点的表达中体现出多少新意。死后世界的设定或许在当时还算新鲜,实际上并不是多么新奇的概念,《聊斋志异》里面的鬼,不是也有很多是因为生前心愿未了而不能转生的吗?而讲述死者之间的故事,也渐渐地变得不那么出彩。无论是视觉小说《angel beats》,还是被称为催泪神器的动画《我们仍未知道那天所看见的花的名字》(未闻花名),都有类似的设定。
在《angel beats》里,生前有着歌唱梦想却因事故而去世的岩泽麻美,在死后的世界组建了乐队,在看到千千万万观众为她鼓掌欢呼时,她终于实现了心愿,得以转生,我看到了对音乐的执着,以及歌声中温暖人心的力量。在未闻花名中,我看到面码是多么努力地弥合同伴之间因为成长后道路不同产生的矛盾,看到了友谊的可贵和成年世界里的无奈。可是,在《天蓝色的彼岸》当中,我看到了什么触动人心的地方呢?是同学们忘记了哈里吗?可这实在是意料之中。是那棵为他种的树吗?似乎也是太常见的事情。
或许,小学生或者想轻松阅读的人适合这本书,因为它的文字非常浅显易懂,故事中蕴含的道理虽是老生常谈却也算是至理名言。但是,同样题材的作品当中,还有很多更加优秀的书籍和其他形式的艺术作品。
《天蓝色的彼岸》是艾利克斯・希尔的代表作。这本书不是偶然写出来的,也不是幻想出来的。有一天,他和一个日本演员聊天时,谈到自己为什么写这本书。他说:“其实我也从小就失去了父亲,小孩子和大人的感受是不同的,当他们失去了自己最爱的人时,这时会懂得了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外,任何人都不能依赖。直到有一天我的母亲也去世了,我才把多年来积压在心里的压力释放出来,所以我决定写这本书来告诉人们生命里我们应该重视什么,对待死亡我们又该如何去面对。”他的这段话让我知道,在简单、有趣的文字背后,这本书隐藏着。读完这本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活泼的小男孩哈里。故事是以哈里和姐姐吵架后骑车去买笔,没想到途中遭遇车祸,让他到了另一个世界开始的。这另一个世界叫做"天蓝色的彼岸",它是这里每一个人最终的目标。但在去之前,每个人必须完成自己未完成的心愿。哈里最后悔的就是车祸之前,他对姐姐雅丹说的气话。他也不敢想象,自己死后姐姐会多么地难过,因为那时她也狠狠地说,如果他死了她高兴还来不及。他心里清楚那时他们说的都不是真心话,因为他们都非常爱对方。他很想回去跟雅丹道歉,告诉她,他是多么后悔和她吵架。
他也想念着他的亲人、朋友还有老师。他想知道没有他,他们会怎么样。后来,他碰到了一个叫阿瑟的幽灵,他跟阿瑟偷偷溜到了“活人的世界”,然而看到的情况却出乎他的预料:自己生前的朋友在跟他的“死敌”一起玩;他以为他的死会让全班十分悲伤,可是同学们却还和以前一模一样的在上课,而且他的位置已经坐着另外一个人了。哈里忽然意识到生活不会因他而改变,他死了,但别人的生活还在继续。
但更出乎他意料的是,以往的死对头,其实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坏,他一直想要和自己当朋友。哈里非常后悔,想要回去和他做一次朋友,但却早已来不及了。
他最后走到了自己的坟地,遇见失魂落魄的爸爸。他和爸爸一起回到了家里,看到的却是悲伤的姐姐和妈妈,哈里心里无比难受。他一遍遍地大声喊着他们的名字,一遍遍地说,我爱你们我爱你们,可惜他们不可能听到。他最后能做的就是集中所有意识竭尽全力让圆珠笔写出字来,对他姐姐说句对不起。在完成了自己的心愿后,哈里离开了人间,这个他一直惦记的地方,然后去往了"天蓝色的彼岸"——每个幽灵的最后一站。
变形记读书分享篇七
卡夫卡的《变形记》想说明的是什么呢?是一场噩梦还是人类无法抗争的现实呢?这些都引起了我的思考。
《变形记》是卡夫卡笔下以“变异”为题材写的小说,这部小说是在1920xx年写的,发表于1920xx年。是卡夫卡生前发表的少数作品之一。这篇作品的主人公“格里高尔”一天清晨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大的甲虫。他本来能够用他的收入来养活全家,此刻却要全家来养活他。起先,他的爸妈和妹妹对他突然变成一只甲虫表示怜惜,都充满了同情和关怀,妹妹每一天都帮他送饭,打扫房间。但是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大家都把他当成了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包袱了,大家都怀着鄙视的眼光,期望他早点死去吧,这样大家都简单。最后有一天,他在全家的长期冷落中,孤独的离开了人世间。全家为此庆幸。父亲说:“让我们感谢上帝吧!”一家三口为了庆祝格里高尔的死去,决定乘车去城外郊游。小说的大概资料就是这样的。
卡夫卡以前说过:为每一天的面包而忧虑会摧毁一个人的性格,生活就是如此。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卡夫卡就死在写他自己,因为我在网络上查询了一下卡夫卡这个人,发现网络上的介绍和这本书上所讲述的资料有所相同之处。在作者的一生中,他活得也就像一只虫子。卡夫卡喜欢文学,很想成为一名作家,但现实没能如他所愿。用为他和家人要生活,他就不得不成为一名保险公司的小职员,整天奔波忙碌,忙得不可开交。他害怕孤独,渴望感情。以前三次与女友订婚,但都没有结婚。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内心总是充满这样的矛盾:“没有‘她’,我不能活。和‘她’在一齐,我也没办法生活。”这样的顾虑下,使他始终没有迈出那最重要的一步!如果他有勇气的话,他就能够收获他的幸福,所以他(卡夫卡)的性格不得不说有些怪癖。
卡夫卡生活中和创作中,都是主要反映一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社会腐败,奥匈帝国的强暴专制。政治矛盾与民族矛盾的双重困扰,人民生活的贫困穷苦,经济衰败,这更加深了敏感抑郁的卡夫卡内心的苦闷。由此,不难理解他的作品为什么荒诞了,他是根据梦创作,这种荒诞的思绪来自于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的折射。
卡夫卡创造了象征性的世界来表现被异化的困境,《变形记》中的格里高尔,被生活压倒喘但是气来。那天空永远是黑暗的,与世隔着窄小的门缝,身处无可名状的绝望和令人羞愧的寂静,还是要用触角饱尝羞辱,包围他的永远是冷冷的情感,感觉是呈灰绿色和诸褐色,着实一想,让人感觉有一点恐怖啊!格里高尔的背后隐藏着卡夫卡的无奈、痛苦和忧郁。难道我们困扰的是那些错综复杂的社会主角(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矛盾。毕业后,我们为了寻找工作,四处碰壁,于是我们改变了原先的思维模式,倔就是社会对我们的选取,但是心里的沮丧,不是几杯酒就能够消除的。
相信我们在读过这本小说后,心灵上能够得到足够的宣泄然后平静下来,清理思绪,让我们的路越走越平坦吧!
变形记读书分享篇八
穆斯林的葬礼是最有生命力的矛盾文学奖经典作品我也记不清翻阅多少遍了,每次都为其陷入深深的沉思。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穆斯林的葬礼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不喜欢这本书,她太压抑了,让我很难受。
冰玉太自私了,只想自己不想别人,她回国没错,但她口口声声爱姐姐是怎么爱的?姐姐问她置自己于何地,她说你是我姐姐,是韩子奇的妻子,但那是以前了,现在我是他的妻子!她需要亲情时,可以随时去姐姐那取,不需要时就狠狠在姐姐身上戳刀子!诚然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那个年代,被丈夫遗弃是怎样的下场啊!她是新女性!新女性就可以自私,不顾别人感受吗?现在说姐姐和姐夫没感情,那以前呢?娶人家的时候不说没感情了,既然娶了就付责任啊!当初结婚没人逼他,他也是有自己目的的啊!懦弱的男人毁了两个女人!
下面是摘自另外一篇读后感,非常鄙视,玉儿是大胆,大胆的新女性你可以去寻找别的爱啊!我就不明白,多少好男人啊,非找自己姐夫!过分强调自由了,借口新青年新文化,借口爱情就什么也不顾了吗!为什么为爱的错误就都要被谅解!凭什么啊!为了爱就肆意的伤害别人?爱情没有错!但我讨厌一些人拿它当自私的挡箭牌!君壁我也不喜欢,但是迂腐落后不是她的错,当初她父亲不让她读书,她能怎么办?难倒我们借口她无知我们就抛弃她,她就活该被男人抛弃?迂腐无知并不阻挡她的爱情啊,她也是真心爱韩子奇的。
最后,小号鲨鱼大大的名言,很有名!原句记不清了,多情不是错,错的是任情而为,明知道后果还一意孤行。我不知道冰玉回国到底怎么想的,二女侍一夫那不可能,难倒真的让韩子奇休掉君壁?以爱的名义?还不是一般的狠呢!
“暮色悄悄地降临了墓地,婆挲树影渐渐和大地融合在一起,满目雄浑的黛色,满园温馨的清香。
西南天际,一弯新月升起来了,虚虚的,淡淡的,朦朦胧胧,若有若无……
淡淡的月光下,幽幽的树影旁,响起了轻柔徐缓的小提琴声,如泣如诉,如梦如烟。琴弓亲吻着琴弦,述说着一个流传在世界的东方、家喻户晓的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
梁冰玉在琴声中久久地位立,她的心被琴声征服了,揉碎了,像点点泪珠,在这片土地上洒落。
天上,新月朦胧;
地上,琴声缥缈;
天地之间,久久地回荡着这琴声,如清泉淙淙,如絮语呢喃,如春蚕吐丝,如孤雁盘旋……”
这就是我所喜欢的《穆斯林的葬礼》的结尾。
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但一直很遗憾没有真正认真拜读过,这次“偶然”的机会,终于使我有幸一睹它的风采,想写下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下笔.那个弥散着淡淡的忧伤的月与玉的意境让我不忍下笔,似乎稍不留意就会打碎这个绝美的意境。
这是一部反映穆斯林生活的圣洁诗篇;一部映射普通大众生活的历史之剧;一部折射平凡却辛酸的爱情故事的缩写;一部展现奇异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的真实画卷。这部长达50万字的长篇小说,以其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冷峻的文笔,对穆斯林信徒的日常生活习惯、婚丧嫁娶习俗做了全面、彻底的描绘。宏观地回顾了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展现了广阔的生活画面。作品中人物活动的时间,上迄二十世纪初,下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活动的范围从亚洲到西欧,描写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的的沉重灾难,还有鲜为人知的穆斯林的生活习俗、玉器行的历史和感人的故事情节。它不仅是穆斯林的葬礼,也是爱情的葬礼,围绕着几代人的似乎“扭曲”的爱情书写穆斯林人的生活……。
读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我被书中美丽的言语和措辞深深的吸引了,不管是对于景物的描写,还是对于环境的衬托,作者运用的词语都那么的恰到好处,让人忍不住拍案叫绝。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就不以为怪了。读完这本书,我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心中的悲痛与遗憾久久不能释怀,我甚至抱怨作者为什么如此残忍,要赋予一位完美的妙龄少女如此苦难并短暂的一生,要拆散一对真正相爱的人,让他们明明相爱却又无法逾越这阴阳两地的隔阂,死了的人解脱了,而活着的人呢?依然要承受物是人非的痛苦。
我曾经想到过一个问题:为什么这本书的书名要叫做《穆斯林的葬礼》,穆斯林的葬礼,葬去的究竟还有什么呢?也许还有人类永恒的主题—爱情,这也是作者在《穆斯林的葬礼》中最重要的一条主线。但作者以一种似现、似全似残的写作方法,更令人容易深入文字中,我的心情好似秋风中坠下的一片落叶,随着人物的经历,忽上忽下,忽左忽右。最令我震撼心灵的是新月与楚雁潮的爱情。韩新月和楚雁潮找到自己的爱情了吗?好象找到了,又好象没有。读过他们,令人有一种由衷的钦羡,又有一种揪心的疼痛。从一开始的师生情深,发展到最后的心灵盟友,乃至灵魂密友,在阅读他们两人的言语和对白的同时,我内心深处也被一种深深的,同时又极为强大的情感震撼着。我不能不承认,我被这种高尚的爱吸引了,完全融入到了故事情节中,随着主人公的心情也不禁的随之变化。说实话,我很羡慕,甚至向往他们两人之间的那种相儒以沫,但可惜的是她的爱情追求显得稀里糊涂,几乎在不懂什么是爱,什么是责任的情况下,就懵懵懂懂地跟着本能的喜好感觉飘飘然起来,乃至最后死到临头满脑子还都是那么可怜的一点所谓的本能的美好感觉。不幸的出世、抑郁的生长、痛苦的爱情、悲惨的丧生……新月的悲剧也许恰恰是历史的必然结果,叫人不得不为之哀叹,这也正是整部小说的过人之处罢。
胡适在《追忆志摩》一文中说到徐志摩的信仰,他说,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这也是《穆斯林的葬礼》的灵魂。爱首先指爱情。罗素在给出我为何而生的三个答案中也把爱情放在了第一位。他说:“我所以追求爱情,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爱情有时给我带来狂喜,这种狂喜竟是如此有力,以至使我常常为了体验几个小时的喜悦,而宁愿牺牲其他一切。其次,爱情可以摆脱孤寂——身历那种可怕的孤寂的人的战栗意识有时会由世界的边缘,观察到冷酷无生命的的无底深渊。最后,在爱的结合中,我看到了古今圣贤以及诗人们所梦想的天堂的缩影,这正是我所追求的人生境界。”而诗人奥登更为直接,“我们必须相亲相爱,否则就会死亡。”爱情,这一诗人赞叹作家描绘的人类永恒的主题,也是霍达在《穆斯林的葬礼》中最重要的一条主线。但作者以一种似隐似现、似全似残的写作方法,更令人容易深入文字中,心情好似秋风中坠下的一片落叶,随着人物的经历,忽上忽下,忽左忽右。
韩新月和楚雁潮找到自己的爱情了吗?好象找到了,又好象没有。读过他们,令人有一种由衷的钦羡,又有一种揪心的疼痛。医院中,《梁祝》乐曲在春蚕吐丝的节奏中淡淡远去。留下一片纯净,一片空灵,炽烈的诗句脱口而出:“请让我叫你相信,我只盼一件事情,给你献上我的心灵,和这心灵中蕴藏的全部感情。”当两颗心经历了长久的跋涉而终于走到了一起,像镜子一样互相映照,彼此如一,毫无猜疑,当它们的每一声跳动都是在向对方说:我永远也离不开你!那么,爱情就已悄悄地来临,没有任何力量能把他们分开了。新月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她痴迷于事业,平生没有第二志愿,北大西语系让她如愿以偿;她憧憬过爱情,在茫茫人海中,她得到了一位肝胆相照的知己。但是,这一切又都过去了。剩下的只是在清醒的状态中等待死亡。一片芳心千万绪,人间没个安排处。
爱情不是同情,更不是感激之情。所以韩子奇和碧玉的结合是痛苦的,更是韩子奇和梁冰玉寻找爱情的最大障碍。虽然他们结婚十年,从没有过吵闹和打骂,但感情却越来越疏远了。疏远也并不苦恼,已经习惯了,麻木了。如果没有战争,韩子奇也不会离开,一切还会照旧过下去,一直到死,都不会抛弃碧玉。而梁冰玉凭着“一个活着的人,有权利生活,有权利爱”的信仰闯入了他们平静的生活。两个人要真正相爱,其容易程度,有时超乎我们的想象之外:其艰难程度,有时也超乎我们的想象之外。现实永远是现实,梁冰玉艰难的爱情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留于读者自己去评定。她告诉人们的是:“我付出了爱,也得到了爱,享受了作为一个人的权利,死而无憾……天地间有一个人理解我,爱着我,我满足了……”如余杰所说:在这片已不再蔚蓝,不再纯洁的天空下,如果还有一双眼睛与我一同哭泣,那么生活就值得我为之受苦。
先行者总要承受我们无法想象的苦难。不知暮年回来的梁冰玉在荒园中连自己女儿的坟墓都找不到时有没有悲哀、后悔。
而对于美的描写,则是全方位的。人物美,心灵美,环境美等等。追求美是人的本性,人们本能地而并非理智地向往纯美纯情的意境。美不必强迫人接受,不然,“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那样的名句也不会这样传之久远,深入人心。当然并不是人间处处都有这样的意境,所以人们才需要这样的意境。
还有对玉的栩栩如生地描绘,对博雅宅庭院的绘画,甚至严教授在《让我们不再一起漫游》的朗诵中合眼而去的叙述,无不让人有一种美的震撼。人是本能的追求美的。
如果我们用爱、自由和美来抗拒暴雨、抗拒狂风、抗拒霜刀雪剑,我们就有了必胜的信心。
当我拿起《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仿佛进入个全新的世界,里面讲了一个少数民族——回族。他们的生活习惯,他们的宗教信仰,他们的传统风俗......书中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代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作者对此书结构的安排也别具特色,作者在这一章写当今,而后一章又开始着重写过去。就如此的一环扣一环的。这样的一种构思方式首先引起了我的强烈兴趣,使我开始对小说写作的一些结构、布局方式产生了浓厚的学习兴趣。作者还善于运用环境描写,以景寸情,情景交融,以环境的描写来烘托主人翁的思想情感,称托出当时的社会环境。
从这本书的书名即可分析出结局蕴含着悲的意味。的确,结尾令人结尾惨淡痛心!新月跟楚雁潮之间的爱情令人感慨,令人怜悯,但却阴阳两隔。这是愚昧的封建礼教造成的,封建迷信戕害了家族几代人,而新月的悲剧也恰恰是历史的必然结果。天星跟容桂芳的爱情也没有结局,这难道仅仅是梁君壁的错吗?不,这是整个封建社会遗留的弊端,是封建礼教的思想侵害着没有思想的梁君壁!
新月渴望母爱,打从记事起,她就没有享受过,幸好有一个疼爱她的姑妈,才让她隐约感受着母爱。照片上的母亲是那样的和蔼可亲,而现实生活中的母亲是那样的冷若冰霜,她多么渴望母亲能给她一丁点的爱,甚至是理解跟肯定。但事实确恰恰相反,“母亲”反对她上大学,反对她跟不是回族的人谈恋爱,甚至在她病危之即,还去刺激她。处处表现自己是为了维护自家的名誉跟对穆斯林的虔诚,但这一切让新月发出“她是我的亲妈吗?”的感慨,这是她埋藏心中多年的疑惑。她哭着问她的父亲,韩子奇在不得以的情况下拿出了一封信,一封新月的亲生母亲写给新月的信。“新月,我亲爱的女儿:你还在梦中,妈妈却要走了,我真不知道你醒来后会怎样哭叫着寻找妈妈......妈妈走了,继续在陌生人当中孤独的旅行,不是去寻找谋生的路,也不是去寻找爱,而是寻找自己。人可以失落一切,唯独不应该失落自己......”看到这里,我也为之动容了,不知不觉也已泪流满面,书中的主人公更是泣不成声,新月想向母亲倾诉这十几年对她的思念跟内心的苦闷,但由于体力不支,顿时呼吸急促,不省人事。
看到这儿我不禁为新月的悲惨遭遇而深表同情,新月她是那样一个善良,纯洁,开朗的女孩。她对学业是那么充满向往,一定要考上北大英语系。她对每个人都那么好,帮助寝室里英语差的罗秀竹。但她的心脏病把这一切都毁掉了,父亲姑妈的疼爱,哥哥天星的关爱,楚老师的支持,并没有让韩新月自暴自弃,而是积极的于疾病做斗争,可命运就是这样,从不眷恋人,还是让这样一个单纯善良的人留有遗憾的离开了。新月的心中都未曾放弃过对于爱,对于美好,善良等的追求,但最终却无法逃脱命运的束缚。
拥有生命,便是我们人生最大的乐趣。与书中的主人翁相比,我们不都很幸福吗?最起码我们拥有着宝贵的生命,这便是我们的财富。我们还为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还苦恼吗?还为一些不如意的事而烦恼吗?珍爱我们的生命,树立我们的信心,相信没有过不了的砍,没有成材不了的人。
一本书让我了解了一个民族的执著与顽强,一本书让我感知了一家人的多灾多难,一本书刻画了一个时代的剪影,一本书浓缩了一群人的生活状态。
终于没有懈怠的一口气看完这本书,泪眼婆娑,但心里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大约远在公元7世纪,一些头上缠着白布的阿拉伯商人来到了东土大唐,神州大地富足的水土,终于让他们停留。历史的辗转,岁月的蹉跎,一个新的民族在东方诞生了,并以“回回”自称。由于历史上难以避免的融合,回回民族当中也揉进了一些汉人、蒙古人、维吾尔人和犹太人的成分,但回回始终保持着自己的独立存在,而不融入汉人或其他民族之中。幅员辽阔的中国,是汉人长期生存繁衍的地方,回回不可能像土生土长的民族一样拥有整块的、大片的土地,他们不断地被派遣被迁徙,甚至被征讨、被杀戮,为了生计,他们流落四方……他们始终是少数,这少数的人艰难地、顽强地、小心翼翼地生活着,信奉着自己的主。
韩子奇:他有过卧薪尝胆的隐忍,他有过事业巅峰的辉煌,他有过背井离乡的经历,他有过爱情家庭两难的选择,他有过中年丧女的锥心之痛,他有过老年失玉的万念俱灰。他的一生从波谷到波谷,时代的艰苦他无法选择,但他无疑是勇敢的;但同时,他是懦弱的,他的责任心让他甘心留在了那个并没有爱情存在的家里,他选择了低下头静静的生活。
韩新月:如此不染人间烟火的美丽女孩。她爱她的家庭,同样的她不理解她的家庭,她不明白爸爸妈妈的争吵,她不明白爸爸的懦弱,她不明白妈妈的盛气凌人,她更不明白妈妈看到她似的眼里偶尔流露出的冷冷的光。她是单纯而聪明的,对于自己的未来有着美丽的憧憬,于是为了美丽的梦而努力而奋斗。但是生命无法预料,全速前进的路上一个急刹车,斩断了所有的梦,不要怪罪命运的不公过早的带走了新月,至少她收获了一份至诚的爱情,她带走了所有人的爱,她是幸福的。
楚燕潮:一个无法解释政治背景的父亲让他从很小就学会沉默,学会接受。在一次次无休止的审查、询问、谈话中,他一次次的从希望到失望,眼中的光渐渐褪去。怀疑他接受、否定他接受、无奈他接受。何必抱怨?抱怨为何?满腹的心事,就都投进未名湖碧波荡漾的湖水中,轻轻地不激起一点涟漪。任凭自己全身心的投入到译文的快乐中,不再纠葛于现实中的名利场,保持一种单纯与平静,直到他遇到了新月。眼中是她甜甜的笑,梦里有她明媚的双眸,虽然作者在描写他对爱情的忠诚与真挚时还缺少一些更深厚的基础,虽然宗教背景的差异像一副厚厚的桎梏阻挠了他们,虽然一段本可以玉成的佳话最终演变成人鬼殊途的悲剧,但你不可以否定的过程的美好,在感叹的同时也要感恩。还好他们彼此相遇,眼中的焰色曾燃烧了两颗年轻的心灵。《梁祝》凄迷的乐曲响起,泪水潸然,呼吸难为,只因感情厚重。新月墓前燕潮忘情的演绎,因为他懂得,时间流转,他们最终殊途同归。
梁冰玉:他本来是她的,时光错漏,就流落在另一个女人的生命里。她以为爱需要相守的,于是她宁愿背负一个骂名,宁愿逃离所有的过去。芭蕉不展丁香结,各自春风两厢愁。当命运的重负铺天盖地的压下来,子奇选择放弃的偏偏是他们的爱情,她错愕,然后便头也不回的离去。几十年来,她就这样在异域安静的凝望那些日升月沉、无家可归的忧伤。终于当一切的爱恨情仇都冰释,冰玉带着满头的白发重又叩响了“博雅宅”,她可以拥入怀的却只剩下一抔黄土。
《穆斯林的葬礼》,章节杂乱着,作者在跳跃的时间中讲着他的故事。每个人物都可以拿出来细细的体会,可我累了,这样的分析会让我重又跌进那个故事,沉进一种情景是疲惫心灵的一项历程,一个人承受不住太多的历史的重负,太容易投入,是我的错。
如果记忆如钢铁般坚固,是该微笑还是哭泣?
如果钢铁如记忆般腐蚀,那这是欢城还是废墟?
变形记读书分享篇九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一篇童话故事,作者是查尔斯·勒特维奇·道奇森,资料十分趣味。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爱丽丝漫游奇境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最近我看了这本《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很好看,讲述了爱丽丝遇到了许多离奇事件,最终发现,那只可是是场梦。
这本《爱丽丝漫游奇境》是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路德维奇.道森的著作,刘易斯.卡罗尔是查尔斯.路德维奇.道森的笔名。由澳大利亚的罗伯特.英潘绘图。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叫爱丽丝,他无意中发现里一只拿怀表的兔子,爱丽丝就跟随兔子来到一个兔子洞内,兔子洞是竖直的,她掉啊掉啊,最终,她到了一个房子内,在这个房子里,有一杯液体和一块蛋糕,一个变小,一个变大,就这样,爱丽丝变大变小了好几次,最终她过了他自我哭出来的泪水池塘,进了一扇小门,在这扇门里,发生了好多离奇的事件,像用火烈鸟打槌球、自我哭出来的泪水池塘、戴怀表的兔子……。最终,爱丽丝发现,这些一切,都是一场离奇的梦。
这本书里,有很多好玩的事,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市的作者查尔斯.路德维奇.道森异想天开,不拘泥于现实生活,大胆想象出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我很喜欢这样的书,我期望我多看到这样的书。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由英国作家查尔斯·勒特威奇·道其森(笔名刘易斯·卡罗尔)于1865年出版的一本童话故事。
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追赶一只兔子而掉进了兔子洞,并由此进入了一个奇妙的世界,开了一段神奇的旅程:他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变小,遇见了会笑的柴郡猫、疯狂的三月兔、会唱歌的甲鱼、残忍的红桃王后和唯唯诺诺的红桃国王……他不断探险,直到最后醒来。后来爱丽丝又做梦来到了镜子中的奇幻世界,她在一个巨大的象棋棋盘上开始了自己探险的旅程。她从一个小卒子开始一步一步往前走,每一都遇见了不同的人和不同的事。最后,爱丽丝终于走到了第八格,他变成了女王!爱丽丝醒来后,她仍不知到这一切是自己的梦,还是红棋女王的梦。
第一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之后,我有一种特别新鲜的感觉。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够变大变小的身子,能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等等。这一切就像是我的一个五彩梦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也让我展开了想象的翅膀,过足了瘾头。
再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个故事,我又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因为整个故事都充满了幻想,而爱丽丝又是那么的可爱、纯真。看了这本书对我的想象力也大有裨益。
人类以游历和冒险为主题的文学作品似乎特别的情有独钟,究其原因,是人类资料、内心地渴望自己走的更远,力量更强。这本书里面的字能让我门不出户就能领略自然与社会的万千景象,它在某些情节中不禁意的注入人类的智慧与坚强,使我在享受到巨大阅读快感的同时,也能从中汲取澎湃的精神力量。
这本书让我的生活色彩斑斓、富有乐趣。把你最宝贵的时间,献给最值得你珍视的书吧!
你知道你个小女孩的幻想多不可思议么?从跟着一只揣着怀表的还会说话的兔子掉进洞里之后,爱丽丝——这个爱幻想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幻想旅程。
从那个有着让她睡着的无底洞,到那些扑克牌士兵和胆小的国王以及动不动节要砍人的王后;从那个疯狂的故事茶会,到那个从镜子穿到另一个世界当女王的爱丽丝。这一切都让我感到不可思议。
一首首动听又让人无法理解的小诗,还有会说话的兔子以及一切不寻常的东西,让我开始佩服这本书的作者——路易斯·卡洛尔。
从爱丽丝变大变小就为了进去一个小花园,还不知道进没进去。从那个喜欢胡椒粉公爵夫人的的厨娘,从那个有人得罪他一点就要人死的结果一个人都没有杀死过的红桃王后,到最后红桃王后变成一只猫。我意外发现作者的想象力极其丰富。
说不定这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呢!
不管是爱丽丝,还是作者路易斯·卡洛尔。他们都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这种魅力或许也告诉了我:大胆去想!大胆去做!因为上帝给予了你们一种力量——想象力!
我爱看的故事书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因为里面的词语、句子都用得非常好。这本故事书一共有十二篇文章,第一章写爱丽丝毫不犹豫的和一只兔子跳进了一个很深很深的洞里,在洞里经历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第二章写了爱丽丝掉进了“池塘”里遇见了一只小老鼠,她和老鼠进行了有趣的谈话。第三章写了渡渡鸟想出了会议式的方法让大家在赛跑中不知不觉的把身体弄干了。这个运动方式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生活中,只要我们认真思考、扩散思维,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从这三篇文章里,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个善良、有爱心的小女孩。
爱丽丝把婴孩抱起来,怕她没人照顾,还怕她被打死。从这件事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善良、有爱心的小女孩。
就因为她是这样的一个人,所以我非常喜欢她。爱丽丝很喜欢装成两个人。“起来,哭是没有用的!”爱丽丝严厉地对自己说。“限你一分钟内就停止哭泣!”她经常给自己下命令(虽然她很少听这种命令),有时甚至把自己骂哭了。从爱丽丝的这些话,可以看出她是一个乐观坚强的人。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使我懂得在以后的学习和成长道路上,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保持乐观的心态,勇敢地去面对。
一个小女孩的梦在大人眼里是很荒唐,很不值得一提的。可对于爱丽丝这个爱幻想的小女孩来说,没有了这些,她的日子才会变得真正枯燥、乏味。
在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幻想起一只兔子在这个炎热的夏天抱着一支怀表,可她想着想着,就进入了属于她的“童话世界”。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但却多姿多彩:能够变大变小的身子,能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等等。这一切就像是我们小孩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也让我们展开想象的翅膀,过足了瘾头。就像我常常这样幻想:我是一个可爱精灵,整天在宇宙上观察着美丽的地球。那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啊!我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公爵夫人的厨房印象很深。尤其是爱丽丝和青蛙仆人的对话,让我觉得十分发笑。
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个故事时,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因为整个故事充满了幻想,而主人公又是那么的可爱,纯真,它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这本书,相信其他小伙伴肯定也会喜欢的。 这部童话故事充满色彩,十分离奇,是所有小女孩们想象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