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吧,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瑞士读后感篇一
2022年11月24日傍晚18点直播瑞士vs喀麦隆比赛。
瑞士vs喀麦隆谁更厉害?
如果非要拿两队来分析的话,瑞士与喀麦隆两个国家队之间实力强大的是瑞士国家队,双方这次在世界杯小组赛的g组相遇。瑞士属于欧洲战区的球队,喀麦隆真是来自非洲的球队,这两支球队在历史上没有直接交过手。从参赛次数来看,瑞士一共进入世界杯决赛圈12次,最好的成绩是8强。而喀麦隆国家队在历史上一共进入世界杯决赛阶段八次,取得的最好成绩也是八强。
双方目前的排名差距比较明显,喀麦隆国家队世界排名第38名瑞士国家队排名世界第16名。从排名上,瑞士是领先喀麦隆,双方在国内的球员差距也比较明显,瑞士国家队目前拥有5567位职业足球运动员而喀麦隆只有576位足球运动员。从这一点来看,瑞士足球运动员的数量远远高于喀麦隆国家,可以反映出瑞士国家足球文化底蕴是比喀麦隆国家更加深厚的。因此,在世界杯赛场上的表现也会好于喀麦隆国家队。
瑞士国家队的人才储备非常充足,并且国家队吸引了许多外籍球员来为瑞士效力,这些外籍人员在归化之后成为了球队的中流砥柱,瑞士国家队目前已经形成了非常完善的进攻体系,在这两年的比赛中不断磨练,提升自己的实力,尤其是前锋位置的塞夫罗维奇,在球队的进攻方面,担任着重要的位置,常常可以帮助球队进球。
除了塞弗洛维奇,还有沙奇里可以与其他队员相互进行传切配合十分默契。像一把尖刀一样直插对方的胸膛。在防守端,也有一些经验老道的足球运动员帮助瑞士国家队守住后方在节奏变化,上面可以很好地防止对方进行快攻,瑞士国家队拥有这样完善的阵容,在这次的世界杯赛场上也可以取得优异的成绩。
喀麦隆和瑞士队的比赛经过分析来看,瑞士队还是占据较大的优势,毕竟喀麦隆队从多年以前开始呈现了高开低走的现象,虽然多次进入到世界杯的决赛圈,但是都未在世界杯当中打进16强,在最近的比赛当中更是出现了6连败的现象,而瑞士队目前的状态正处于上升的局面,并且在世界杯的预选赛成功打败了世界排名第七的意大利球队,这样的一场胜利也让很多人非常看好瑞士球队,在这一届世界杯当中的进程。
喀麦隆球队当中的主力球员舒波莫延,是一个球场盘带能力非常出色的球员,这个球员在球场上通常是能够去承担前锋和左边锋的位置,也是在足球场上能够做出一些亮眼的表现。他的奔跑速度还有头球能力都是相当出色的,但是在防守方面的积极性并不高。虽然拥有这样出色的球员,但是喀麦隆球队在世界杯当中的舞台和其他的强队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并且这次小组赛当中运气也不太好,无论是巴西还是瑞士这些队伍面对他们都很难取得胜利。
瑞士国家队在整个足坛界虽然没有过多的关注,但是球队的实力也是不容小觑的,在这一届世界杯的预选赛当中,更是在没有人看好的情况下击败了意大利球队,成功获得了小组第一名的成绩打进了世界杯的决赛圈。球队当中还有沙奇里这类的球员,沙奇里也是曾经效力过拜仁慕尼黑足球队,虽然没有成为球队的主力,但是在球场上也是有着很好的成绩,拿到过欧冠冠军,英超联赛的冠军还有德甲联赛的冠军等,拥有这类球员的瑞士队在本届世界杯当中可以说也是能够创造奇迹的黑马队伍。
在本次世界杯的比赛历程当中,g组成员分别是巴西,瑞士,塞尔维亚以及喀麦隆.瑞士若想要取得成绩上的突破,必须要在和喀麦隆和塞尔维亚的比赛当中拿下关键的得分,这样才能够确保晋级的比赛名额。
瑞士读后感篇二
《在瑞士如何当居民》读后感报刊文摘5月7日第3版刊登了一篇文章,题目为《在瑞士如何当居民》,文章引用了一个段子:一个中国人在瑞士找到了一份固定的教职,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后,有房有车,查过加入瑞士国籍的要求,发现全部满足,于是决定全家入籍。本来一切都很顺利,却在“居住地意见”一项上卡了壳。他原本以为自己遵纪守法没有任何不良记录,只要去“居委会”盖个章就万事大吉。结果一问之下才知道,当地的规定是政府说了不算,要全体居民集体表决。像他们这样秉承“中国范儿”生活方式,和邻居几乎不打交道,从未给社区做出任何贡献的家庭,多半是通不过的--。
每每看到这类内容的文章,内心里总会产生一种复杂的心情。既赶到外国人的很多做法过于严格,也过于刻板,同时又觉得我们对此的态度,太过马虎又太过冷漠,俩者之间的做法实在是大相径庭。例如:我们享用著公共设施的时候,却丝毫没有对其维修保养的意识,更有人还随意地加以损坏;在公共场合遛狗的人,看到自己的狗拉出的粪便,不做任何清理便牵著狗大摇大摆地走了;没到春暖花开的季节,社区绿化带和街心花园那些绽放的花朵,会不时的被人采摘又随意丢弃在地上;至于对待别人遇到困难时,则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更不用说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解决。也许在人们的意识里,做人只要不触犯法律就行,而完全忽视了做人最起码的道德。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又怎么可以不遵守社会公德呢?由此使人的极端自私和冷漠无情暴露无遗。
在瑞士要加入其国籍并成为当地居民,除了具备一定的条件和经过审批之外,还必须得到当地社区居民的表决通过。不仅要遵纪守法,又要为当地社区做过贡献,这对我们而言简直不可思议。在我们这里只要有钱,不管你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高档住宅区买一套房子,顺顺当当的'住进去。如果进出开的是豪华名车,门岗保安或许还会向你敬礼致意。不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揭示出截然不同的社会内涵。作为一个社区居民、一个社会公民,即拥有私的属性又应该具有社会属性,即每个人都有义务承担起社会的责任。这不仅是人类社会生存及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正如有位日本的学者说过的一句话:“我是一个日本人,我更是一个世界主义者”。
人不能狭隘的活著,更要承担起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
瑞士读后感篇三
张生贵
北京海淀区其镇政府推进旧村改造建设,因被告系居民,十八年前购买了某村村民的农宅,由于此处腾退重建,房价增值,为些原告诉被告,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原告的诉由是,该协议违法,应按无效处理,被告辩称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自己翻建此房,物权法颁行后,居民购农房应认定有效,合同法规定,无效认定只能按法律,原有国务院相关土地管理的政策不能确认无效。此案经法院审理后,确认协议无效,但判决前此房已由村里收回,无法返还,被告与村里订立了腾退协议,原告再次起诉腾退安置协议无效,被告辩称8月17日答辩人与第二被告订立的腾退补偿安置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安置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原告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原告以月11日的判决作为确认腾退补偿安置协议无效的理由,原判决确认的仅仅是答辩人将房屋腾空后还给原告,原判决确认的标的物(房屋)已由拆迁人拆除,被拆迁的房屋系答辩人翻建扩建的房屋,原告未向答辩人回购,拆迁人拆除此房时负有安置答辩人的义务。原审判决并未确认将土地返还给原告,土地是村集体所有,与原告无关。腾退补偿协议属于拆迁人同被拆迁人订立的协议,涉及的土地属村集体所有,该村改造建设后全部农改非,原告不能向答辩人提出主张,村委会对答辩人进行安置与原告没有关系,且原告所在的村委会对原告进行了安置补偿,原告的基本居住条件得到了满足和保障。原告的起诉在于眼见腾退拆迁有利可图,目的是想多得多占,其不当动机不应得到法律支持。
此类案件的处理目前法律法规不够明确,虽然法律规定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农村房屋,但在处理纠纷的方法上一般以只认定无效为原则,针对返还问题根据当事人的反诉或另案起诉程序解决,原告提交的判决是在未经反诉且本诉中无主张返还的情况下,超诉讼请求作出的判决,依据法律规定,此判决内容不能约束答辩人。尤其在处理无效后果时,司法实践中以利益衡平为原则,确认出让人追求不当利益的诉讼动机,对无效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充分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因素,以保护受让人利益为重,对答辩人财产损失及信赖利益损失一并做出赔偿。从诉讼起因看,在买卖行为完成近二十年原告才起诉,原告的起诉缘于土地增值因素,直接目的是利益驱动;从标的看,涉案中的房屋经答辩人翻建改建,判决生效以前已拆迁完毕,因此,应事实求是看待本案,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由于城乡人口流动加大,居住区域界限打破和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农村私房转买现象,存在着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的问题,造成这种现状有深层次的综合原因。土地价格上升、房屋拆迁利益驱动是引起原告主诉的直接原因,北京高院处理此类案件的指导意见是,制止出让人从无效中获得更大的利益,切实保障受让人的居住条件,据此不可以简单依照原告的诉求认定无效。如果非要认定无效,则针对本案的处理,被告主张应当综合权衡双方的利益,充分考虑到合同对双方利益的影响,针对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在原告与被告之间妥善分配,以切实保障答辩人因房屋被拆后居住为前提,防止原告从自身过错中得到更大的利益。根据腾退现值情况和原有买卖价格之间的差异,前案判决在认定返还时没有保护答辩人的安置利益和现实问题,尤其是原告未提出返还,答辩人也没有主张返还的情况下,法院自主依据评估价判决返还,极大地伤害了答辩人的根本利益,答辩人得到的利益根本买不到同样的住宅,居住条件得不到基本保障,相反,原告从村委会得到补偿安置的同时,又通过诉讼得到双倍利益,这样的处理一定意义上侵害了答辩人的利益,鼓励了不诚信毁约行为。北京二中院曾经判决画家村的案件时,是将出让人诉求无效认定与受让人诉求利益补偿分两个不同性质的案件处理,本案的情况有更多的不同之处,村委会此次腾退搬迁,全部实现村改居和农改非,性质上不能再依照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农村房屋看待;原告的基本居住条件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必然要充分考虑答辩人一家的居住现实;本案同前案是完全不同两个法律行为,拆迁人对答辩人的安置行为应当得到法律保护。如按原告主张可得拆迁补偿利益为一百六十余万元的话,答辩人一并提起反诉主张,要求原告赔偿信赖利益损失,原告须承担的赔偿数额确定为总价的百分之八十,或原告只能得到当初买卖价与现实补偿价之比相应的返还额。
资料:
浙江省高院制定的《关于审理房屋纠纷案件研讨会纪要》(浙高法[1992]82号文件)规定:“买卖农村的私有房屋,如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定买卖关系有效,但应着其补办有关手续。”最高法院的法官学者也认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将地上建筑物以出售、赠与、继承、遗赠的方式移转与他人,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视为无权处分合同并不妥当。首先,我国的`不动产权属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构成,是否有权处分应当看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而不能从土地所有权角度考虑;否则城市房屋的买卖将被认定为无权处分。其次,一旦宅基地通过审批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与所有权即分离,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在名义上享有所有权,使用、收益、占有和处分(用益物权意义上)的权利均归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再次,从物的利用角度看,原申请人利用宅基地或是由第三人利用,对所有权人而言并没有事实上的利害关系,因此,使用权的转移经所有权人同意并无实际意义。总之,只要土地使用权人合理开发利用,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行使权利。农村房屋与城市房屋相比,只是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上存在差别,依法取得后宅基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均为用益物权,在物权法上的性质并无不同。根据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农民如同城市居民那样,保有甚至处分自己的房屋,应当是天经地义的事。将农村房屋作为禁止或限制流通物看待,明显不符民法公平观念。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就农村房屋买卖而言,认定合同无效将面临两难的处境:如果不判决返还,则对于出卖人来说,其主张合同无效将失去意义。如果判决返还,对于已经交付或已办理过户手续的农村房屋,判决的执行困难甚至无法执行;尤其是买受人居住、使用多年并已改善或增设他物的情况,还涉及到相互返还或折价返还的问题,返还判决的妥当性值得怀疑。笔者认为,即便认定合同无效,还应当作“没有必要返还”处理。理由是:对出卖人而言,真正的诉讼动机和目的在于出卖后房屋增值利益,并不是因为无居住场所或生活无着落;对买受人而言,返还不仅失去增值利益,还会失去占有利益。对国家和社会而言,返还房屋的结果不仅没有给国家带来利益,反而给社会诚信造成损害。
综上,单纯从合同法自身的角度考量,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尚缺乏充分理由,判决返还所产生的不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可小视。
瑞士读后感篇四
读完罗明签名赠送的《尽职尽责尽心》这本书,对工作意义有了新的领悟,对人生观、价值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做事要尽职尽责,做人亦要尽职尽责。
那么,如何尽职尽责的工作呢?
一、态度决定一切
正如前国足总教练米卢的一句名言―态度决定一切。无论做什么工作,首先要有一个端正的态度,从认识上提高。把我们目前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要上升一个新的高度――-它既是我们的工作,是我们每天必须面对、必须解决的问题,更是我们前进道路上的铺路石,达到我们人生目标的一个必要的过程。其次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无论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责任感是对一个人的起码要求,如果一个人不具备这样的素质,那么他的生活将是毫无意义的,至少注定是碌碌无为的一生。当懒散拖沓、得过且过的恶习粘上一个人,他们过的就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生活。当然生活也是公平的,这类人没有付出,自己也尝不到收获的滋味,没有奋斗也尝不到成功的喜悦。第三,不管在那里工作,都别把自己当成员工――-应该把公司看做自己开的一样。要以老板的心态去对待工作。
二、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专业技能
尽职尽责体现在工作中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它不是简简单单的了解或一知半解,而是不仅要知道是什么,还要知道怎么做能做得更好,其次是要始终如一,领导交待的工作,不能愿意干的就干,不愿易干的就不干,就找借口搪塞;第三要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近来,公司高层已经提出了“不换脑袋就换人”的警告,我们必须不断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不断更新自己的岗位技能以适应时代的变化,从而免遭被淘汰的厄运。
三、踏踏实实、注重细节
老子说“天下大事,必做于细”。一个人、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和民族,不管口号喊得多响,最终都落在地上,并且要从点滴做起。只有做了才有结果,只有做了才能使现实得到改善。
工作无小事,认真对待每一件事都算是做大事,固守自己的本份和岗位,就是做出了最好的贡献。
每个人各就各位,努力尽责并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我们就一定能顺利完成一份共同的责任。
四、成功是一种习惯
全书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可以归结为‘成功是一种习惯’,可以理解为――成功取决于良好的习惯;亦可以理解为――成功本身便是一种习惯。而对事业或即定目标成功的界定,则完全取决于不同的人对‘职’与‘责’的内涵和外延的不同理解,‘职’的内涵在本书中为本职工作,其外延恰当的表述是东方古文化的‘忠’;‘责’的内涵在本书中为本职工作的应尽责任,其外延恰当的表述是东方古文化的‘孝’。
很多人会说成功高不可攀,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成功的习惯或没有把成功理解为一种习惯。他们也渴望成功,但却完成不了本职工作中该做的事情;他们也渴望达成即定目标,但却不能为本职工作尽心尽力。用东方的古文化概括就是不忠不孝亦天理不容,成功更无从谈起,也永远无法理解成功。敬业的本质是尽职尽责,成功的本质也是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把它理解为自己的事业,这是成功的起点,尽忠尽孝是成功的端点。忠孝于小的家、小的事业;忠孝于大的国、大的经济腾飞,这是成功这是端点。
瑞士读后感篇五
这是一个关于西弗勒斯・斯内普在小天狼星・布莱克去了帷幔彼岸后的一段对小天狼星的追忆(发生在hp5结尾左右)。作者犀利的文笔宛如凌厉的劲风,刮过斯内普心灵的荒原。篇幅很短,但是对斯内普傲娇的心态,以及他对于掠夺四人组蚀烂入骨的憎恨刻画地入木三分。亲世代已随风远去,但斯内普对于他们的恨却没有随着他们的死亡而消减。他们的死,非但没有让斯内普有大仇得报的快感,反而让他更加恨他们。我想斯内普是最了解掠夺者们的人,詹姆斯・波特和小天狼星・布莱克离去后,斯内普面对卢平都不知道他们的恩怨能否还继续下去。斯内普是不快乐的,他同样希望每个人都不快乐。前他和小天狼星彼此憎恨,现在也一样。摘录一段答主很喜欢的一段话(两个他分别指斯内普和小天狼星):
“那时他们彼此憎恨,现在也一样。憎恨的源头原来只是因为彼此的存在,而时间无声流驶了十五年。他的爱情,他的嘲笑,他的阴险,他的放荡,他的黑暗君主,他的阿兹卡班,他的骄傲,他的骄傲,他们的深刻的骄傲,相似得无能为力。他只是想伤害他。他也只是想伤害他。”
摘录一段斯内普对卢平的一段记忆:
他不明白卢平,卢平总是疲倦而温和地让一切都发生,卢平总是纵容着所有人的骄傲然后让所有人毁于骄傲,卢平总是被他忽视,卢平总是做得到他一直想要做的事情。
从卢平那里,他只得到他给予小天狼星的那种深刻的伤害。
再摘录一段斯内普独自一人来到失去最后一个主人的布莱克老宅时的心境:
沉重的门慢慢地开启。
没有人,没有人在那里。
阳光照不进地牢,照不进他苍白陡峭额头下危险的黑色深渊。但某一个瞬间他以为有一些光线聚合在那里,在某一个瞬间他和一双熟悉的眼睛彼此憎恨地对视。
远处有一个孩子模糊不清的哭声。
小天狼星小天狼星小天狼星…………
他猛然站起来,唐突地做了一个关门的手势。
没有人,没有人在那里。
其实斯内普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与亲世代的恩怨情仇上,他那样恨他们,其实,他也离不开他们。斯内普了解他们,鄙视他们,厌恨他们,但他们都离开了。他惩罚了他们,但他毫不解恨,反而陷入更大的深渊中去。正如《wilderness》最后一句话所描述的那样:
他是一片荒原,向着自诩伟大的烧荒者玩弄地笑。什么样的燎原之火,都不能让他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