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激励奖品方案篇一
为全面提升九年级中考质量,更加激励毕业班教师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教师严谨治学、智慧教学的主导作用,切实促进教师个体行为的更好转变,形成齐心协全国各地,同心同德,共克时艰的良好局面,最终有效衷心得我校教学质量的全面丰收,特制订九年级中考奖励方案。
突破黄高1名,该班教师每人次600元,每多1名,每人次递增加200元,但不超过1000元。
1.每班一中一线1名(不含黄高),该班剩余教师每人次500元,若该班每增加1名,每人次增加100元。
2.若同时兼任两班同一科目教师,享受上述每人次奖金的60%,同时兼任三班同一科目教师,享受上述每人次奖40%,若同时兼任四班同一科目教师享受上述每人次奖金的30%。
3.若同时兼任两班或多班不同学科教师,每人次只享受1次奖金,不再重复计奖。
1.每班按中考前5名学生,学科人平分计算,不低于全镇一线一中学生人平分奖300元,每低1分递减100元,每高1分递增100元。
2.同时兼任两班或多班同一学科教师,取所教级中考前5名学生的总和人平分计算,同时兼任两班或多班不同学科教师按(1)条计算。
1.完成每班普高20名,奖该班科任教师每人次150元,若该班每增加1名递增30元,若每减少1名递减30元,但每一般说来最低不少于15名。
2.若同时兼任两班同一科目教师,享受上述每人次奖金的60%,同时兼任三班同一科目教师,享受上述每人次奖金的40%,若同时兼任四班同一科目教师诹受上述每人次奖金的'30%。
3.若同时兼任两班或多班不同学科教师,每人次按所带班级中最高班同普高奖计算,不再重复计奖。
4.每班按中考前20名学生计算,学科普高奖,以前20名学生学科平均分计算,不低于全镇录取普高的学生人平分200元,低1分,递减100元,低2分不享受奖金,高1分递增50元,高2分递增100元、300元封顶。
5.同时兼任两班或多班同一学科教师,取所教班级中考前20名学生的总和的.人平分计算,同时兼任两班或多班不同学科教师按(4)条计算。
学生激励奖品方案篇二
(一)获奖必要条件
学校信息、实验教学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才能获奖:
1、按教育局要求及学校发展规划装配学校信息、实验仪器设备;
2、信息、实验仪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3、小学科学实验演示率达100%,分组实验开出率城区班级达到90%以上。
(二)奖励办法
对达到基本要求的班级经过进一步综合考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第一类班级评1—4个信息、实验教学先进班级,其余每个类别学校评1—2个信息、实验教学先进班级,由学校颁发奖牌。
(三)处罚措施
主观故意删减实验教学,经批评教育不及时改正,违反实验操作规程,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因管理不当导致信息、实验仪器设备失窃或大量非正常损坏,校长、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损失特别重大的,还将按失职渎职进行严肃处理。
(一)获奖必要条件
班级科技创新活动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才能获奖:
1、班级有年度科技创新活动方案、计划、内容、制度、总结、记载;
2、长期坚持校内群众性的科技创新活动,学生参与面达到40%以上;
3、每年举行一次班内科技创新活动比赛;
4、在市科技创新活动中无弃权行为。
(二)积分项目
1、参加市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3、2、1分为学校记分;
2、参加州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6、4、3分为学校记分;
3、参加省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12、8、6分为学校记分;
4、参加国家科技创新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按每人次15、14、13分为学校记分;(同一作品按最高等次记分,不重复记分)
(三)奖励办法
在满足各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生均积分高低,第一类班级评1—4个科技创新活动先进班级位,其余每个类别班级评1—2个科技创新活动先进班级,由学校统一颁发奖状。
学生激励奖品方案篇三
教育教学是学校的生命线,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主动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每学期分期中奖励和期末奖励两次对学生成绩进行奖励,特制定此奖励方案:
1.期中奖励:取月考成绩的20%+期中考成绩的80%对班级和学生进行奖励。
2.期末奖励:取月考成绩的20%+期末考成绩的.80%对班级和学生进行奖励。
1.集体奖:班级学习优胜奖每年级8名
文理科各取班级总分平均分和总及格率排名前2名。
2.个人奖
(1)总分等次奖
文理科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2)单科状元奖(文理科分别计算)
凡考试单科成绩在同级同科中获第1名者获单科状元奖。
(3)学习名次进步奖
考试总分50%及以上且总分排名较上次考试进步20名及以上的前10名同学获此奖项。
集体奖颁发奖状,个人奖颁发证书和奖品。
考试有违纪的学生不在获奖之列。此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
学生激励奖品方案篇四
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1) 爱国爱校,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2) 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
(3) 讲文明,懂礼貌,关心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
(4) 政教处评定为“优秀”等次。
2.学习方面
(5)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学习全面发展。
(6) 考试学科学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最低分不低于75分。
(7) 考查学科学期(期末)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身体方面
(8) 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9) 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锻炼课,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体育成绩达标。
条件
1、月考: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单科成绩班级排名前三名。单科成绩年级排名前三名。
2、期中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3、期末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
条件
1.担任班、校学生干部,热心学校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得到老师、同学一致好评。
3.考试学科学期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考查学科学期成绩均在良好或70分以上。
4、品德等次为“优秀”。
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对班级有一定贡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帮助他人,品德等次为“优秀”。
2、行为习惯方面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课遵守纪律,语言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故意损坏公物。
3、学习态度方面
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有上进要求和趋势,各科成绩在合格以上(包括考查学科)。
条件
1、学习成绩或其他方面有显著进步。
2、品德等次在“良好”(含)以上。
五、“竞赛”奖
条件
1、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优异表现,获得荣誉称号的;
2、在校外关于学生参与的各类活动中,获得荣誉,为学校增光的。
六、奖项的评选方式
(一)评选办法
1.月考每月评选一次,其余奖项每学期评选一次。
2.由班级提名、评议,班主任审议并填写学生评优表,交教导处及政教处。教导处、政教处综合意见后最后审批公布,并填入学生素质报告单和学校档案。
(二)奖励办法
1、学校经核实,视其成绩给予适当奖励。
2、学校张榜公布、大会表彰,颁发证书和奖品
##结束学生激励奖品方案篇五
凡符合下列条例之一者,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在师生中或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者。
5、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良者。
6、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彰。
3、颁发奖品、奖金。
4、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并报上级机关审批。
6、学生受奖励情况一律填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通知学生家长。
学生违反学生守则,违反校规、校纪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
1、批评教育:
(1)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都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对因有较明显的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班主任应逐一记录在班级日志上,并记录学生的改正情况。
2、警告:
(1)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2)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仍毫无悔改者。
(3)严重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4)一学期旷课累计6节以上15节以下者。
(5)观看不健康的书报和录像经多次帮教不改者。
(6)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教导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学籍表。
3、记过:
(1)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2)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3)传播不健康书刊、录像者以及谈情说爱者。
(4)学期内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
(5)记过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教导主任批准,全校大会宣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4、记大过:
(1)经记过教育后仍无效果者。
(2)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者。
(3)旷课一学期累计30节以上者。
(4)记大过由教导处上报材料,校务会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处分一经确认以后,一学期内有悔改表现或有明显进步,可酌情降低一级处分或撤消处分。
5、开除学籍:
(1)经记大过后仍无效果者。
(2)打架殴斗致他人伤残者。
(3)严重破坏国家财产,搅乱社会秩序者。
(4)因犯罪受到治安部门拘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