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协议男方给女方生活费篇一
涉外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涉外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
(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三)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没有争议。
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在我国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4.子女抚养和教育;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结婚证。
二、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证的法律效力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
4、本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
要求实施探望权起诉书范文参考
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王××,女,1969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阳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准予原告每月探望婚生女儿周小×两次,具体方式为每月第二及第四个周五下午由原告至学校将周小×接回原告住处,周一上午自行送周小×返校。寒暑假由原被告轮流抚养。
事实与理由:
20xx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自行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当初商定婚生女儿周小×由被告抚养。但对于原告的探望权未作约定。
原告每每要求探望周小×时,均被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故意造成各种阻碍,严重影响原告与周小×的父女亲情。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法院
具状人:周××
×年×月×日
女方:xxx,汉族,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男、女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_______ 女方:_______
____ 年___月___日 ___ 年___月___日
无子女离婚协议书范文参考
无子女离婚协议书范文参考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无孩子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无共同财产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所借债务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20xx离婚协议书范文参考
20xx离婚协议书范文参考
男方:
女方:
男方 与女方 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_____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共计____元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 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___市___路___弄___号____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女方自愿自筹______元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______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 (签字) 女方: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注:本协议书范本为___地区民政局统一格式。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能够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双方自愿离婚,并且能够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达成协议;(二)当事人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其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或者不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无法证明双方办过结婚登记的,双方可以先办结婚登记,再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男方给女方生活费篇二
住址:郑州市金水区_____路____号_______小区____栋___单元___号。
住址:郑州市金水区_____路____号_______小区____栋___单元___号。
两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或:婚后未生育子女)。现因感情破裂,自愿离婚。并自愿协议如下:
一、两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
1、两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女,取名:___________,离婚后女儿随女方生活,由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直到女儿年满18周岁为止。
2、若女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上学,届时两方共同承担女儿生活费、学费。
3、在女儿愿意的基础上,男方可在每月的第一周星期六、日接走女儿一起生活。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1、房产:两方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_路____号_______小区____栋___单元___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向工商银行按揭贷款,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女方所有,两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均由女方承担。女方给予男方经济补偿人民币25万元。
2、汽车:20xx年11月5日购有大众速腾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所有,男方给予女方经济补偿人民币5万元。
3、存款:两方共同共有的存款总额为50万元,目前以女方名义在中国银行开立储蓄账户存储,此项存款由两方平分。女方同意直接向男方账户转账25万元整。其他存款是两方各自继承、受赠所得,仍归各自所有,不再分割。
4、债权、债务: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5、个体生意:两方共同开办有电脑散件专卖店,离婚后归男方所有、经营。
6、合伙企业份额:两方无共同的合伙企业份额。
7、公司股权:
男方持有的河南华声电子设备有限公司20%股权是男方婚后继承所得,两方同意归男方所有,男方给予女方经济补偿人民币10万元。
8、金融资产:
两方共有上市公司“浦发银行”股票10000股(目前市值9元/股),归男方所有,男方给予女方经济补偿人民币3万元。
以女方名义开立的基金账户及账户中现有的基金份额,归女方所有。
以男方名义开立的期货交易账户及账户中现有的`期货保证金,归男方所有,盈亏自负。
9、拆迁补偿款:夫妻两方婚后和男方父母一起生活,20xx年因拆迁补偿而分家。当时,按“人头”补偿的“搬迁费、安置费”标准是每人15万元,此款一直以来掌握在男方父母手中。离婚后,男方同意代替父母向女方归还其应分得的15万元,并向女方支付女儿应分得的15万元的一半(即7.5万元),两项共计22.5万元。
10、其它私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以上各项互相冲抵后,女方需向男方支付人民币9.5万元。两方一致同意在互相配合办理完房屋过户登记后,女方即向男方一次性支付。
五、其他协议事项: (略)
男方:×××(签字捺印) 女方:×××(签字捺印)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两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离婚协议男方给女方生活费篇三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所)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感情却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位于 ×××××××的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是男方婚前购买,离婚后归男方所有,房产内全部家电、家私也归男方所有。女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一周内搬出。
二、男、女双方的婚生子女×××归男方抚养,女方每月给×××生活、教育费××元,直至×××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三、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银行存款××××,×××公司股票(价值×××),离婚后全部归女方所有。
四、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元人民币的欠款,离婚后该债务全部由女方负责清偿。
五、本《离婚协议书》一式叁份,男、女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六、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七、儿子陈××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xxx元,在每月xx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八、陈×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李×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李×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 女方:
日期: 日期:
离婚协议男方给女方生活费篇四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
第四十八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第四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第五十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第五十一条 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第五十二条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五)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1、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时候分割保单,其实是主要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人寿保险不仅仅有保险的作用,还兼有储蓄的功能,在缴纳多年的保险金后,保单的价值=保险金+保险公司返还的投资收益,所以分割保单不是分割缴纳的保险金,而是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
1、如果保险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人寿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保险费是用夫妻个人财产缴纳的,保单现金价值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候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青年男女谈恋爱分手或者离婚的时候,一方认为自己吃亏了,往往要求对方赔偿青春损失费。这样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对方的行为同时具备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给自己造成了损害,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男方采取欺骗手段诱使女方与自己同居,女方多次怀孕,多次做人流手术,致使女方终生不能生育等。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一)有损害事实发生;(二)行为人的行为违法;(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要求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没要求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起诉要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要求损害赔偿,二审期间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在哪些情况下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在哪些情况下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协议男方给女方生活费篇五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年××月××日在××市××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系指座落于××市××区××××××号的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男方:女方:
××××年××月××日
离婚协议男方给女方生活费篇六
1、《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4、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按照《合同法》,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体现为二:
(1)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2)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2、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则不同,法律并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条款的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条款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3、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条款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2、需要注意的的是,“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
1、首先需要了解协议离婚受理的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2、由上述可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离婚不被受理:
(1)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2)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3)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