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吧,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成为这本书读后感篇一
对于尼采的印象,最初来自于中学语文课本上鲁迅对他的评价。自此也在心中种下了尼采是一个疯子的感觉。“尼采是疯子”的定义,就这样一直留在我的认知中,尽管之后这么多年我从未读过他的任何作品。
终于有一日,有机会读到了一本尼采的作品《成为你自己》。据说此书是由尼采的四部著作中的精彩篇章所构成,他一生的重要理论与学说几乎都收录于此。或许通过此书能够认识一个真实的尼采。
此书采用炽热的红色来作为封面与封底的主色,犹如火焰般炽热。而尼采一向自诩为太阳,外观的设计恰恰暗合了这一点。
书不过才翻阅了几个篇章,我便有些理解为什么当年鲁迅会说尼采发了疯了。不可否认的是,尼采确实是才华横溢的,他在哲学上的光彩夺目是任谁也夺不去的,仿佛真的是只有太阳才能够与他一争光辉。但他内心深处所拥有的那份激情与狂热,也的的确确是我这个庸俗之人所不能够真正去理解的'。或许真的是只有疯子,才能够讲出这些惊世骇俗的理论与学说。
他不惧怕一切,连鬼神也不忌惮。似乎反过来说鬼神还要惧他几分。因为他勇于面对他们。而勇气则是会驱逐妖物的,甚至会为自己造出许多的鬼怪,勇气需要对他们大笑。
我只知道神鬼是怕恶人的,但是并不晓得神鬼是不是会畏惧疯子。
可是他却畏惧现代的人,因为在尼采的眼中,现代的人是被面纱、裹布、颜料与手势遮掩的可以下飞鸟儿的怪物。而超人才是人生理想的象征,他的超人哲学,成为他构建理想人生哲学的重要组成。
种种惊世骇俗的语句,在尼采的著作中比比皆是。所以他不会被世人所理解,所以他是众人眼中的疯子,所以他孤独寂寞痛苦,所以他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
有人曾说天才是正常的精神病患者,而尼采则是一个患有精神病的天才,或许正是因为他的精神缺憾成就了他的一切。
在当下这个压力山大的世界,有些人因为压力而变得狂躁不安、精神亢奋,也有人因此而变得胆小自卑,萎靡不振。前者建议在没有调节好自己的心态之前暂时还是不要去阅读尼采的作品了,免得犹如火上浇油一般不可收拾。不过后者倒是不妨去翻翻看看,说不准真的能够起到欢呼鼓舞的效果。阅读尼采的作品,犹如在观看一个狂热舞者的热舞,而在尼采看来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
成为这本书读后感篇二
“你有信仰吗?你知道什么是信仰吗?”
“不太明白,我选择做自己。”
说着,我拿出自己昨天晚上写的日志《你,要成为的人》给他。这一次,是默短信我出来的,那会儿我待在宿舍为了下周的考试复习,正为专业五连考而焦虑,挤不出时间去整理、背诵考试重点而头疼。
突然的雨,淋湿了世界,田径场的草地湿漉漉的,情侣们少了,运动的人也少了,只有一些撑着伞的人,慢悠悠地绕着跑道转圈。我们没有像上次一样坐在草地上,而是转在了室内篮球场,虽然灯光已经熄灭,但是从外面路灯露出的光亮足够看到衣服上面的纹路。篮球场现在只有一半可以作为篮球场,另一半划为羽毛球场,每天都有很多北区的同学过来打羽毛球,除了下雨的时候,那会儿,人会少一些。
我们坐在篮球场的木椅上,自顾自的想着自己心里的事情,我也是。心里一直念着最近让自己闹心的事情,久久不能释怀,昨天想了一晚上,也没有想通,现在只能拿出来,让默来帮忙分析下。
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怎么就如此容易地相信了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陌生人好像我们生来就没有戒备心,默给我的只有归属与存在感,强烈的。
默,今天应该是想问一些,我关于信仰的理解。或许,是因为他碰巧看到了,我前几天写的一篇关于《生命与信仰》的读后感,或者是自己一直以来对于“信仰”的迷惑。不论是什么原因,他问我“信仰”的事情,就已经表明了“他与我是同一类的人”。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在见面的时候,搬出“信仰”这个大概念,至少一般人不会。很庆幸,我不是,他也不是。
如果是放在以前,我想我会与他说很多,自己对信仰的理解,内心对哲学、佛学、道家学说等等,但是现在,我首先要解决自己心中的问题,一个久就没有解决的问题,一个一直困扰着我的问题。
“我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你就是什么样的人。”
默随口就应了我的问题。想必这是他也曾考虑的问题,不然他怎么会用这样一句话就将问题结束了,“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我就是什么样的人”,这是一个自我暗示、自我确认的句子,也是一个可以不断激励自己的句子。如同我在日志里写的一样:
“你要成为的人,要真,要诚,要静,多远行,多看书;喜于色,悲无形。
做事情,要真,要踏实,不能只停留在表面、做锦绣功夫,用某位名人的话就是“要下到地里去”,与当事人接触,与见证者讨论,向专家学者、老师询问,去现场看,去现场找。生活的每一步都是要一个脚印、一个脚印踩出来的,来不得半点虚假,这是对自己的承诺,也是做人的底线。
待人接物,要真,也要诚。与人相处,没有必要因为隔着一层肚皮就把自己藏地很深,大大方方地说,即便是由于话不好听,也不要留在背后说。用真心去对待每一个人,即便这样你会偶尔感受到部分人的冷落,但是世界总是好人多,温暖总会多于寒冷。要是以后工作,不得不去憋着自己的小性子,那也要知道,最真的那个自己,不能上演“以前你不喜欢的某个社会群组正是即将变成的你的榜样”的悲剧,多想想那么多好人好事,你的真诚,总会有人理解,鼓励,和支持。
不要想着去比较。比较没有任何意义,例如,两个不同家庭环境、不同人生观和价值观、有着不同理想信念的人来做比较,相当于在比较飞机、潜艇、游轮和汽车,有比较的意义吗?一个人的不同,从来注定为人的那刻开始,谁也不能凭着自身的优势去诋毁一个人,这是不道德,也是愚蠢至极的事情。攀比,对照,只是一种外在的虚化,内心的运转只是为了让自己、环境更好,当然,比较是不可能达到的。
不要顾忌太多。在理解范围之内,要敢于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不论是远行,不论是你的个人书集,不论是你的电子杂志,不论是你的剧本、你的电影,这都是你想要去做,你要对它们保持极大的热爱,并且要不断地温顾它们,给自己鼓劲。如果是人际关系,要在遵循前面的情况下,大胆地去说,去做。
要学会拒绝。不要什么事情都接下来,要考虑一下自己的实力,你自己,是一个普通的人,没有超能力,也无法变身,你只有一个脑袋的现实,注定你只能一下子处理一件事情,而且还不能保证圆满完成,你只能一心一意将一件事做好。如果有很多事情压下来,要懂得推开,拒绝,不然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吃力不讨好。
不要迟到。这是一个很坏的毛病,即便是突发情况,也不能成为你原谅自己迟到的'理由。时间,对于一个人的珍贵,不单是生命而已,说不定还会有生命之后的无穷尽。什么事情提前安排好,开会、聚会、约会等等,都要重视,至少要提前五分钟到达。
要保持思考。永远不能忘记自己是谁,自己要做什么,思考是自己与过去的最大不同,要保持。单独思考的时候,还要试着往其他方面想想,不要总是只想着自己,要多为这个社会、自然想些,看看能为他们做些什么。
要坚持底线。你可以容忍一些不合理、肮脏的事情存在,但是不能因为他们存在而不努力改变。看不惯的人,看不惯的事情,要让自己明白这个社会,然后努力将那些人、事情慢慢改过来,而不要让自己变成那样的人。
要多看书。书中的道理,你看不完,你必须每天都能拿出固定的时间额度来看书,文学,历史,哲学,法学,经济学等其他,不论是什么专业,都要涉及。看完书,要学着写书感,长也好,短也好,每年至少要写十篇。
要多远行。一方水土孕育一方人,多远行不单可以见到很多不一样的美景,还可以见到很多不一样的社会风貌、人文故事,扩展自己的视野,以此,来推动自我认识。
要多反思。你总有做的不好的地方,不要藏着,放着,要大胆拿出来,剖析问题原因,然后改正,反思是很好的方式,让自己成长。”
问题解决总是如此轻易,有时候让人有种意料不到的惊奇。默的一句话,破了昨天的迷惑,什么样的困难都将过去,如果我不将之视为困难,如果我相信自己是能够战胜苦难的人,如果,我能将自己说的那些做到,做好,那么,就没有那么多了。
临走的时候,默建议我多听听夏季的雨,多看看夏天的黑夜,说那样能够帮助我理清很多问题。我一个人坐在宿舍的阳台,看着夜里的校园,雨悄悄地滴落,默应该睡了。
成为这本书读后感篇三
用了一上午的时间读完《我成为了哥哥》这本书,合上书本,它带给我的回味和震撼还在脑海中回荡着。
这本书是由法国作家布里吉特·贝斯奇勒所着,是一篇见证孩子内心变得强大的成长励志小说。这本书大致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对兄弟,哥哥叫萨维埃,弟弟叫范森。在家里,爸爸妈妈的眼里永远只能看到哥哥的优点,所以,弟弟总是认为父母关爱哥哥更多一些,他总认为哥哥抢了他的风头,他总想成为哥哥,受到父母的重视。直到有一天他们全家去徒步旅行时,哥哥整个人突然变得蔫儿蔫儿的,无精打采,连饭也吃不下了,父母看到哥哥这样很不满意,认为哥哥没带好头,而弟弟看着却很得意,这次他终于有了表现的机会了。但回到家里,家人才发现哥哥原来是生病了。
哥哥生病后,父母大吵了一架,家里每个人的心情都糟糕透了,为了照顾哥哥,家里忙得团团转,连外婆也来时不时的帮助照顾着哥哥。而照顾这样一个生病的人实在是太累、太麻烦了,父亲甚至都要放弃对哥哥的治疗和照顾,但都被弟弟给劝阻了。弟弟说:“我们不能丢下他,因为他是我们的家人!”
弟弟开始放下从前的偏见,积极地投入到照顾哥哥的工作中去。他经常陪着哥哥玩耍,给哥哥讲故事,还常教哥哥弹钢琴,他哥哥最喜欢的歌曲就是《两只老虎》。于是,弟弟感觉到,自己就是哥哥了,他长大了,给家里分担忧愁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就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什么是成长?
现在的孩子,总以为穿上妈妈的高跟鞋和漂亮衣服,涂上口红抹上眼影就是成长,总以为是穿上了爸爸的西装、蹬上皮鞋、打上发胶、喷上古龙香水就是成长。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真正的成长。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理解了什么是成长。成长并不是你打扮成大人就是成长,而在于你是否意识到来自家庭的责任以及去学着分担,学会照顾家人也是一种成长。我们要为父母、为家人做的事情很多,比如帮妈妈做一点家务活,在父母吵架时劝架,在父母烦闷时做他们的情绪垃圾桶,为他们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自己的学习少让父母少操心等等。我认为内心的强大、独立,会分担责任,这就是成长——真正的长大!这也是我读完《我成为了哥哥》最大的感受。
成为这本书读后感篇四
说实话好几次都读不下去了,整本书除了最后一章,都是在诉说成为母亲这件事的痛苦和不适应。
像长时间地听一个母亲的抱怨,从最开始的同情到慢慢麻木和不耐烦,为了不成为冷漠的看客,只好继续礼貌地读完。好在结局作者终于适应了母亲这个身份,重新开始找寻独立的自己,实在是为她松了一口气。
作者语言上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个又一个鲜活的比喻句,让人忍俊不禁,感同身受。
形容女儿:“她常费力地站起来,一般站上10或15分钟,然后直挺挺地慢慢向后倒,像一颗被砍倒的树。”
“在夜深人静中,我新买的这个宝贝突然发出巨响,如同某个我不知如何关掉的闹钟。”
形容成为母亲后的夜晚:“没了睡眠,那些无处藏身的夜晚漫长且荒凉,如同山峦般无情;或者说,夜晚变得忙碌且琐碎,带着令人头痛的霓虹灯光,如同24小时营业的加油站。”
形容自己和女儿不再是统一体后的感觉:“仿佛我被一台时光机器留在了那里。”“在这两年里,我远离时尚,如同一位人类学家做了一次长期田野调查。”
作者从一个独立的个体,经历了漫长的母亲身份适应,又要适应重新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了。
最后一章我还是挺惊讶的。突然就从抱怨无法入睡,转到了怀念和女儿还是统一体的岁月。
“她那两寸长的身体躺在我漆黑的身体中,仿佛一切发生在昨日。我们俩本来密不可分,对她来说这种状态却遥不可及。这一点让我感到惊讶。”
作者给这章起名叫「妒火」。作为母亲,嫉妒女儿不再只是自己的,而和其他人也产生了联系。
最近马上要开始独立生活,妈妈很舍不得我,依恋我胜过我依恋她。每天中午晚上都想陪着我睡觉,听着我的呼吸声都很开心。
读了这本书,对妈妈当时的辛苦更加了解,也更能体谅她对我的的依恋。这都得益于作者细腻到甚至有点夸张的文笔,这算是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吧。
成为这本书读后感篇五
好的文字往往给人两种阅读感受。一口气读完或者舍不得读完。买这本书已经一年多了。说来惭愧,拿起这本书却是一个月前的事。买这本书的初心是很好的。因为生长在农村,也没多大的阅读兴趣,逐渐长大,深知“书到用时方恨少”的痛楚,所以,下定决心让弟弟多读课外书,丰富知识,拓宽视野,这本书也因此到了我们手中。
因为读书分享会,我也决定好好看下《皮囊》这本书,看到这本书,让我想到了一句至理名言:“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而让我从《皮囊》一书中所体会到的是:透过皮囊看到自己的灵魂才是真正的目的。
打开《皮囊》读到作者真挚的情感,坦荡荡的自白成长经历,没有掩饰凡人难免的喜、怒、哀、乐、贪、嗔、痴,文章很真,很真。
99岁的阿太在作者年少时眼中是个很牛的人,总觉得阿太像怪石头,坚硬到什么都伤不了。外婆50多岁突然撒手时,阿太白发人送黑发人,亲戚都怕她想不开。但是阿太在那场葬礼上,一声都没有哭,即使看着外婆的躯体进入焚化炉,她也只是斜着眼,像对其他人的不屑,又似乎是老人平静地打盹。
阿太是个很狠的人,连切菜都要像切排骨那样用力,有次她在厨房很冷静地喊“哎呀”,在厅里的我大声问:“阿太怎么了?”“没事,就是把手指头切断了。”接下来一家人慌乱,阿太却自始至终都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病房里正在帮阿太缝合手指头,母亲在病房外的长椅上和我讲阿太的故事,阿太曾经还把不会游泳,还年幼的舅公扔到海里,让他学游泳,舅公差点溺死,邻居看不过去跳到水里把他救起来。没过几天邻居看她把舅公再次扔到水里。所有邻居都骂她没良心,她冷冷地说:“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等阿太出院,我问阿太故事的真假。“是真的啊,如果你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材。”
后来,阿太去世了,在一个很平常的早上。阿太最后留了一句话:“黑狗达不准哭,死不就是脚一蹬的事情吗?要是诚心想念我,我自然会去看你。因为从此以后,我已经没有皮囊这个包裹,来去多方便。”那一刻我懂得了阿太曾说过的一句话,明白阿太的生活观:我们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
读了这本书我得到了它给我带来的力量,让我更加幸福乐观的面对生活,让我深深的记住“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