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他哭了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总也倒不了的老屋》,感受很深。
《总也倒不了的老屋》主要描写了老屋已经活了一百多岁了,它的窗户变成了黑窟窿,门板也破了洞,它很久很久没人住了。正准备往旁边倒去的时候,小猫请求他再过一个晚上,躲避晚上的暴风雨,安心睡觉,老屋答应小猫再站一个晚上。第二天,天晴了,小猫从门上的破洞跳了出来,老屋说正准备倒下的时候请求在老屋里孵小鸡,老屋答应老母鸡再站二十一天。二十一天后,老母鸡从破窗户里走了出来,九只小鸡从门板下面叽叽叫着钻出来,老屋说正要倒下的时候了小蜘蛛请求老屋再站一会儿,他要找不到一个安心织网抓虫的地方,老屋答应小蜘蛛再站一会儿。小蜘蛛一边忙着补网,一边给老屋讲故事,小蜘蛛的故事一直没讲完,因此,老屋到现在还站在那儿,边晒太阳,边听小蜘蛛讲故事。
课文赞扬了老屋的爱心和他的善良品质。读了这篇课文,是我体会到: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像老屋这样善良的人们,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小猫、老母鸡、小蜘蛛一样需要帮助的人,当你看到或听到她们的情况后,请将自己的爱心献给她们,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他哭了读后感篇二
《总也倒不了的老屋》给了我极大的感想。讲的'是一个老屋已经很久没人住了,他要向旁边倒去时,一只小猫和一只老母鸡与一只蜘蛛找老屋帮助,老屋成功让小猫躲了暴风雨,让老母鸡下小鸡,让蜘蛛吃饱。
我也有一次一位同学在操场摔倒受伤了。上课了,操场只有他一个人,他哭得声音非常大。我远远地听见了,飞快地跑了过去,我把他扶了起来,让他慢慢地向医务室走去,来到医务室,医生先把伤口的死血洗干净,再把伤口涂上药。我让他趴到我的背上,慢慢地向教室里走去。我虽然很弱,但是我有能力帮助别人。
还有一次,我看到一位同学被另一位同学打伤了,我赶忙过去把他俩拉开问:“干什么呢?”“他把我的书桌打乱了,我不打他打谁?”听了他俩打架的原因后,经过我的调解,他们不打了。看,现在成为好同学了吧。
我有了“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这个启示。
他哭了读后感篇三
我读过一个故事,是一个男孩子在山坡上放养羊群,因为无聊,就喊“狼来了!”骗农民伯伯。一次有人信了,两次有人信了,当第三次时,男孩真的遇到了狼,在惊慌中,他大喊“狼来了!狼来了!真的'!这次狼真的来了!”山坡下的农民们听了以为他又在说谎谁也没有管他,于是男孩和羊群一起被狼吃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要去戏弄欺骗别人,应该诚实。
他哭了读后感篇四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伊索寓言》,今天我读了里面的一则故事,故事的名字叫《狼来了》。
它主要写的是一个孩子在山坡上放羊,有一天他想和村民开玩笑,于是就往山下大喊“狼来了”,村民听到呼救后迅速赶到,却发现根本没有狼来吃羊群,原来他们上当了。到了第二天,放羊的孩子觉得昨天的恶作剧很有意思,想继续给村民制造些麻烦,于是他又大喊“狼来了”,村民听到呼救后又迅速赶到,可是,他们发现自己又被放羊的孩子欺骗了,根本没有狼的踪迹。村民有点生气了。可是到了第三天,狼真的来了,这下急坏了放羊的孩子,他向山下疾呼:“狼来了,狼来了”,这次,村民听到了呼喊,却再也没有一个人相信了,就这样,羊群都被狼给吃掉了。
这则寓言故事告诉我们:经常说谎的人,即使哪天说了真话,别人也未必会再相信他了。这让我想起了我们中国《史记》里面也有类似的故事,那就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由于他接连戏弄自己的军队,结果误了国家大事,导致了西周的灭亡。所以我们做人一定要诚实,撒谎最终会害了自己。
他哭了读后感篇五
《活着活着就老了》是冯唐的一本随笔集。他在作家里是一个特别的人,因为他不需要以字谋生,所以字里行间就多了几分嚣张。翻看他的文章,不难看出他的才思敏捷和霸气侧漏,挺有意思。
这本书应该集合了他近十年的文章,分为四个部分:那些书,那些人,那些事儿,那些地儿。开篇就说这本小说整体水平低下,吸引好奇的你读下去。讲到好小说的标准,他说结构好的文章远比辞藻华丽的文章好的多,但是如果一本书能让你感动,那么文字、结构、才情神马的就都不重要了。我仔细回想了一下,貌似中文小说里面我最喜欢的作家应该是张爱玲,国外的作家是村上春树,其余的只能谈得上某本书,谈不是某个人了。不过,我个人好像阅读中文小说偏多,是不是意味着我“整体水平低下”呢?呵呵,我想阅读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自有不同的妙处,不过我也确实需要补充一些外国优秀小说,因为我最近也发现,国外经典小说的结构都还是很不错的。
“那些人”这个篇章里面看得出来很大一部分是他为文学圈里的好友写的序言之类的短文,不过他描写这些好友时颇为生动,活灵活现,很是有趣,那些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生活也颇有豪情,从这一点看,倒是有些文人的气质。
“那些事儿”收的比较杂,基本放不进去其他三卷的文章都搁这里了,有他给自己书的序言,后记以及一些随想。
“那些地儿”里描述的对象是他去过的国家和城市,写的最多的还是他的故乡北京和常住地香港。看的出来,他为北京而自豪,对香港的便捷称赞有加。
面对一本随笔集是很难写出框架式读后感的,况且也没有这个必要,毕竟是一些感性的文字,写在这里好像仅仅只是为了纪念:我读完了此书。最后要说的是,这本书值得再细读一边,为了体会那些有趣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