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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评定等级篇一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xx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xx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xx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xx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科室科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20xx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20xx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安全生产考核评定等级篇二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乡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奖惩办法:
一、政府分管负责人
1、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县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实施管理。
2、年终按全年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得分名列前茅的由乡政府实施表彰和奖励。
二、各村委会
1、年终政府委托乡安监办对各村、居委会按照《爱民乡村、居委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50分以下的(含50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集体评奖资格;对村委会负责人,责任人取消本年度的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乡内通报。
2、对全年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村委会给予奖励。
三、各企事业单位
1、凡发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发生重伤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对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按情节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2、年终乡政府委托乡安委会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爱民乡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同时取消企业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在乡内通报。
3、对全乡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企事业单位奖励,负责人予以表彰。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分明、责任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二、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四、安全生产按月考核五、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犯纪律的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上,惩罚为辅的原则。
安全生产考核评定等级篇三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财产免受损失,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和行业相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两项规定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3.13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
3.23同时:生产管理机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境保护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35同时:计划、配置、检查、总结、评价生产经营时,必须同时计划、配置、检查、总结、评价安全工作。
三违:违反指挥、违反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3.54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事故负责人不处理,整改措施不落实,教训不吸收。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明确企业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在生产中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的制度。
4.2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防控为主的方针,执行企业责任、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工人遵守纪律的管理体制,坚持管理生产要管理安全、谁负责的原则。
4.3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宣传教学力度,推广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员工安全防范能力,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4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各自安全责任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其他安全生产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和抵制。
5.1负责本部门仓库的安全管理,保证仓库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完全可靠,有效使用。
5.2加强本部门人员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营销人员外出期间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厂内临时机构和外出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5.3负责总部业务中的安全教育和预防措施。
6.1负责总部辖区内电线、燃气管道、液化气罐安全;负责全厂各小区安全值班管理,组织开展小区防火、防盗;负责防止燃气泄漏、中毒等宣传防控工作。
6.2负责员工食堂、浴室的安全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3负责工厂卫生清洁管理和夏季防暑冷却饮料(代用券、菜票)和药品发行的防汛应急物资储备。
6.4负责现场及其他建筑物、生活区公共设施的周期维护。
7.1负责组织全厂汽车检查、维护、检查、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7.2负责全厂司机的日常安全管理,组织司机审查、交换工作。
7.3负责全厂司机职业技能、职业素质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7.4严格执行厂内交通安全、行驶安全的规章制度。
7.5负责使用安全工作所需的车辆。
7.6负责文件安全和保密工作管理。
7.7负责全厂各部门安全值班电话通畅。
8.1负责本现场范围内其他各种设备及其安全设施、防护设施、安全链装置和各种安全附件的维护,负责确保可靠有效的本现场范围内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日常管理。
9.1负责全厂财务票据、资金、资料安全。
9.2实行安全生产和危险整改所需资金,保障危险及时整改。
9.3负责制定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10.1车间、部门主要责任人对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负全责,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10.2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在本单位、部门实施,在实现安全工作的同时。
10.3组织制订、完善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划,贯彻落实。
10.4组织对新员工、实习生、调动员工进行岗位级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坚决制止三项违反现象。
10.5组织现场、部门安全检查,实行危险整改。
10.6建立本厂、部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配备有相应知识和专业技术的安全人员,保持比较稳定。
10.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救治,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11.1贯彻落实工厂、工厂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全面负责本班安全生产。
11.2组织本班成员学习,贯彻工厂、工厂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文件,教育员工遵守纪律,杜绝三项违规行为。
11.3组织本班组员工积极开展或参加安全活动。
11.4负责新员工和调动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11.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组织排除力量,并报告车间。
11.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救治,保护现场,做详细记录。
11.7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器材、防护设施和急救器具的检修维护工作,督促教育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器具。
12.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要牢牢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安全规章制度,熟悉本单位安全责任,直接责任本单位安全生产。
12.2出港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工作服,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严禁酒后出港,禁止在班里吵闹,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臂、长发进入生产作业场所。
12.3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维理、检查程序,做好各项记录,交接时应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12.4作业前、作业中、作业结束后,必须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报告书,在危险、故障排除后才能生产,严禁设备带故障。
12.5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场所、环境清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实现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
12.6掌握消防器材和各种安全设施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急救设备的使用方法。
12.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宣传活动,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明书。
12.8有权拒绝执行违反作业的命令,阻止和阻止他人违反作业,不伤害他人。
实施安全否决权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实施,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有权实施一票否决权。
安全生产考核评定等级篇四
为了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做到奖惩分明,职责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4、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职责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生产考核评定等级篇五
1、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信息调度、应急救援、地面实施、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力争全部达一级质量标准化要求,消灭最差专业。
2、杜绝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事故。消灭重大侥幸事故,地面消灭轻伤事故。
(一)安全质量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1、安全质量检查档案建立范围
按照专业性质将矿各类安全质量检查、安检科检查、矿井组织的各类检查,查出的有关安全质量隐患,必须分别依据安全质量现场检查五定表和有关现场笔录等资料建立专门档案。
2、隐患的分类与管理
a类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检查时发现严重危及现场人身安全的隐患,要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并拿出处理措施,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报矿领导、调度室、安检科。矿领导对存在的a级隐患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单位、时间、措施、负责人和监督复查人“五落实”,形成书面材料报安检科备案、存档,由有关专业科室、安检科负责监督落实整改。上级领导检查,查出a级隐患,按照隐患问题“五落实”的原则,及时形成书面资料上报有关单位。
b类隐患:比较严重但不危及人身安全或整改有一定难度的隐患。由矿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确保“五落实”,形成书面材料报安检科备案、存档。
c类隐患:对矿井安全建设有一定影响,易改易犯的隐患。由矿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时安排施工队负责人落实整改,施工队将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书面报安检科备案复查。
3、现场检查时,有关人员要当场完整填写安全质量问题单、查处“三违”人员通知书和安全质量罚款通知书等文本并按照要求将有关原始记录,分别报送有关单位和领导。各专业职能科室每月整理汇总后,交安检科以便分类建档管理。
4、矿井要及时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出的有关矿井安全质量问题的现场笔录复印件和整改措施书,于检查次日报安检科备案建档。
5、对隐患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对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制度
1、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二一三年五月)的要求组织验收、定级、考核。
2、推行工程质量四级公开检查验收考核体系,一级验收是由施工队对班组质量进行验收管理,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严在流程,严在班组,严在施工队;二级验收是质标办对施工队工程质量旬检月验动态验收;三级验收采用施工队间相互验收、专业科室参加的联合验收方式,对施工队文明建设、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四级验收是矿井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3、矿实行动态下的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每次检查验收的覆盖率要达到100%。对施工的所有建、掘、巷修工程和设备、设施的安装及检修项目都必须有目标、有计划、有质量标准、有安全技术措施、有审批、有贯彻学习、有安排、有落实、有验收。
4、工程验收后,有关验收人员、验收组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要现场签字,并签署验收优良、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未经质量验收或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得支付工资(煤炭公司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凡发现有违背本条规定的,相关专业取消达标资格)。
5、机电、通防、防治水专业每旬组织不少于1次的专业性检查,由矿分管
领导牵头,并及时召开专业会议安排落实整改。
6、各单位要制定质量验收实施细则,配备专职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人员跟班验收,建立验收原始记录档案。
7、班组实行全工序、全过程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填写班组验收原始记录,特别对隐蔽工程不得遗漏。
(三)建立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提高施工单位及质量验收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建立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1、巷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通防设施及安装工程、防治水设施工程、支护材料的加工质量及其工程竣工验收后在服务年限内,对于施工负责人和验收人员实行终身负责制。
2、各项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检查的人员对质量定级结果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各类工程档案,施工单位对新施工的工程实行挂牌管理,要记录巷道名称、支护形式、年限、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日期等,明确专人管理。
4、施工单位根据本单位考核特点,对班组施工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的验收考核,并记录存档。
5、质量验收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现场填写所有验收书面记录,检查验收原始记录和评分定级表格要一式三份,检查和陪检人员现场在原始资料上签字,一份当场交被检单位,一份交质标办存档,一份随时交矿分管领导。
6、对因施工质量差或检查验收不认真而造成不良后果或事故的,不论间隔多长时间,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验收结果公布制度
每旬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和复查结果、安全质量大检查结果、安全质量现场会检查结果、上级各类检查结果,每旬在矿井安全生产会议上通报,并对安全质量好的单位嘉奖表扬,对差的单位按规定进行罚款。
(五)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考试制度
1、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培训实行全员学习、横向专业负责、纵向分级落实、综合考试考核的制度。
2、要求每一名员工都必须熟知并执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标准,各专业分别对本专业人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定期组织培训,每一季度组织一次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上岗,矿安检科负责质量验收人员的培训。
3、要求所有质量验收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考核评定等级篇六
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职责
4.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4.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等。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3、安全会议情况;
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7、安全活动情况;
8、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情况等。
6、工作要求
6.1各厂、部门、车间、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扣10分。
6.2 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不安全因素等,要通过查阅文件档案,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倒查,如发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扣10分。
6.3 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时,按照各类事故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6.4 公司对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7、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科室、车间安全责任制的综合考核。
2、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3、各科室、车间负责对所属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尽职尽责,客观公正、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8、考核频次
1、安全目标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车间安全责任制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对其范围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长(班组长)对范围内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9、奖惩办法
1、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进行考核。
2、考核组应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公司领导审阅。
3、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做好考核记录,保存。安委会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较差应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资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安全生产考核评定等级篇七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各级从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对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和安全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1、考核频次: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2、考核方法:基层从业人员由安全部专职安全主任复核,总经理复核。
3、考核标准:各级从业人员以其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目标为考核标准;各级管理人员以其管辖范围内应履行的安全职责。安全责任和部门应达成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考核标准。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年3000元),奖励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其中部门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个人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及个人予以相应的处罚,部门最高罚款500元,个人最高罚款300元。如因管理失职或个人违纪违规造成责任事故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还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同时,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部门主管或个人将处以双倍处罚或撤职处分。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6
《各级从业人员安全责任考核表》aq―ab―b37
安全生产考核评定等级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乡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奖惩办法:
一、政府分管负责人
1、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县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实施管理。
2、年终按全年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得分名列前茅的由乡政府实施表彰和奖励。
二、各村委会
1、年终政府委托乡安监办对各村、居委会按照《爱民乡村、居委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50分以下的(含50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集体评奖资格;对村委会负责人,责任人取消本年度的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乡内通报。
2、对全年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村委会给予奖励。
三、各企事业单位
1、凡发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发生重伤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对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按情节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2、年终乡政府委托乡安委会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爱民乡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同时取消企业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在乡内通报。
3、对全乡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企事业单位奖励,负责人予以表彰。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学校师生正常工作学习的指标,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事件发生。
一、分管负责人:
1、分管负责人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
2、分管负责人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要及时。
3、校务值周巡视到位,及时到岗,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了解,处理并上报,并对值日教师进行提醒,在《校务值日记录》上记录。
二、各年级负责人:
1、各年级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教育及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
2、各年级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要及时。
3、各年级负责人要针对年级情况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及安全教育,并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三、班主任:
1、认真组织每日学生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周安全总结,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有记录。
2、及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件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
3、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异学生管理记录),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4、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到位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
5、对班级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事件发生。
四、学科教师:
1、值周巡视到位,并将安全情况记录总结在《学校值周记录》本上。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并与班主任沟通的。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
4、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
5、学生发生安全事件时,在场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安全责任。
6、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学习任务,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五、重大责任事故奖惩
学校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检查考核内容之一。作为评优的依据,对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并给予奖励。对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力的责任人,给予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导致发生事故的,不得评优评先,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考核评定等级篇九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现安全生产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范围 办法适用于分区管理层、作业队班组、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第三条 考核机构 分区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由分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负责对分区领导、各系统业务部门、作业层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区安质部,负责分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具体事务。第四条 考核内容 1、分区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为过程+结果综合考核。既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又考核安全管理效果。2、分区作业层考核主要注重结果考核,在内部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在每月的结算中予以体现,进行考核,不再作单独考核。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参考附表执行。
“合格”的不奖不罚;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合 计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合 计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合 计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合 计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合 计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扣15分;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扣2—10分;
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5分。
2、目标管理 15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计划扣15分;
管理目标计划制定的不全面、不详细扣2—10分;
达不到所制定的控制指标扣2—15分。
3、责任分解 10 无责任分解扣10分;
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
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扣10分;
对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执行不严格扣2—8分。
4、安全检查与整改 10 不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扣10分;
对安全工作检查力度不够扣2—8分;
安全检查无纪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查出的隐患不按“三定”原则整改扣5—10分。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5 不制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扣15分;
对新入场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
教育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5分。
6、保证安全的措施 15 不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扣15分;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得力扣2—10分;
不按时批安全经费扣2—10分。
7、工伤事故处理 10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
不积极组织人员调查处理扣10分;
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扣10分。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10 对公司管理人员不进行年度培训与考核扣10分;
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10分;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扣10分;
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合 计 100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8、对外包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参加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会审;
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6、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五)项目班组长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六)项目工人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6、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等防护用品,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检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内容分别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我单位的安全教育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对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每次生产会、调度会、协调会布置生产任务先强调安全生产,对本工程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和行为尽量作到事先提醒,要求各级管理人员高度警觉,防止不安全因素滋长,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对基层单位领导、工地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开展的安全业务培训。在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方面,进一步学习《建筑法》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使管理人员提高认识,转变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观念,把“安全第一”变成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并不断介绍安全管理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提高管理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和安全管理效能。三是对工地施工人员的入场教育,每一批工人进场,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由安全部门统一命题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并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抓好岗位培训,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工种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以有效地提高职工和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防范各种隐患的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教育(1)工程开工前,对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有关规范和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措施。(2)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安全教育,由主管工程师针对当时施工项目,结合有关规范、规程,上好安全技术课。(3)对特殊工种,如起重、电焊、机动车司机、电工等,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4)安全生产教育须持之以恒,工地现场要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安全标志、警示牌,做到警钟长鸣。(5)班组长在每天点名分工时,必须对所派工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重要工作由安全质量部部长亲自交底,并做好记录。
仅供参考
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
考核制度考核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变电站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