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丧事宜报告表篇一
纪工委通知:各局办、公司,请及时上报2018上半年的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和备案表,表格填写要求:
1、结婚喜庆事宜需要在事前7日前报告纪工委,事后15天内将备案表报到纪工委,2、丧事需电话报告,在事后15天内将备案表报到纪工委,3、表格需要本人手写填报,4、各单位办公室要留存一份,各单位干部职工以后有婚丧喜庆事宜需按照要求随时报到纪工委。
婚丧事宜报告表篇二
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倡导文明新风,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莲湖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全区范围内党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人员;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从事公务的人员。
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就业、入伍、获奖、开业庆典等事宜。
第三条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一)办理本人和子女婚庆活动的,严禁化整为零,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发出邀请或打招呼。
(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带头文明节俭办理丧事,带头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殡葬改革规定,从严控制葬礼规模,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的礼金及礼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禁止以任何方式由任何单位或者第三方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四)不准违规使用公共资源;不准违规借用公务车辆;不得干扰和妨碍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等公共秩序。
(五)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四条
除婚丧嫁娶事宜外,其他喜庆事宜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参加,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及礼品。
第五条实行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制度。
(一)报备内容:宴请事宜、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主动接受监督。(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备时限:婚庆及其他喜庆事宜至少在事前10个工作日、操办丧事至少在事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履行报备手续。
(三)报备程序: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部门报备。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好报备事项档案保存工作,以备待查。
1.区级中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领导干部向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报备。
2.科级领导干部的报备,设纪(工)委、纪检组的,向所在单位纪(工)委、纪检组报备;未设纪(工)委、纪检组的,向本单位报备并报所属派驻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备案。一般工作人员向本单位报备。
3.各基层站所、企事业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向上级纪(工)委进行报备;其他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进行报备。
4.各社区、城中村“两委一站”班子成员向所在街道纪工委进行报备;其他工作人员向所在社区报备。
非党处级干部向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同时报备;科级及以下干部向所在单位报备。
第六条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第七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纪监督问责,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反本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
(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按规定报备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或建议组织处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节轻微,不需要立案查处的,依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警示训诫。
(二)对违规操办酒宴,借机敛财,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1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相应行政处分。
(三)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由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支付应由本人或者亲属承担的费用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2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相应行政处分。
(四)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其他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责令补缴相应费用,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2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相应行政处分。
(五)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或者有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分别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62条、164条、174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相应行政处分。
(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规定所收取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收缴。第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本规定由中共**区纪委、区监察局负责解释。各部门、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区纪委。
婚丧事宜报告表篇三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整治请客送礼风,有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结合学校实际,在全校开展治理狠刹以各种名义借机敛财、教职工参与赌博、工作纪律涣散和向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等歪风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报告程序
凡是学校教职员工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事前要填写《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表》,向本单位报告相关情况,征得学校领导同意签字之后方可办理。婚嫁事宜应提前7天书面申请报告;丧葬事宜应在操办前口头或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的应在事后7天内书面申请报告。所有教职员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持从简办事,反对铺张浪费。
第二条本规定治理的内容
1、学校教职员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借庆贺晋职、乔迁新居、生育子女、生日寿宴、子女升学、参军等事宜之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经审批同意办理的同一事由重复操办或超规模(所设宴席超过15桌)操办。接受他人邀请,参与违规请客。
2、参与赌博或以赌博和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
3、学校教职员工工作纪律涣散,上班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离岗、串岗、脱岗以及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打游戏、看电影、聚众闲谈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张宗寿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校教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侯文喜、孙美华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各负责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报告、严肃惩处。
第四条违规处理
1、学校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一律先停职再查处。经调查属实的,学校校级管理人员按管理权限予以降职或免职处理,学校中层管理人员予以降职或免职处理,并扣发违规人员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属学校一般教职工的,予以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单位或岗位,扣发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凡被查处的违规人员,自处理下达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评优、评先、评职、晋级;凡被其他相关部门查处、曝光、通报的违规人员,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并取消三年的评优、评先、评职、晋级资格。需要追究党纪、政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条本暂行规定由学校区支部负责解释。
我校鼓励师生及广大干部群众,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我校设立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
婚丧事宜报告表篇四
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校根据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检查了我校教师近几年举办的婚丧喜庆等事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我校能够严格实行婚丧喜庆等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
2、我校教师举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宴请客人总数不超标准,宴请人员严格控制在事前备案的范围内,不存在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其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3、不存在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亲戚以外人员和单位的礼金以及贵重礼品的行为。
4、不存在以组织名义通知、操办应由个人操办的婚丧喜庆等事宜,不存在由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5、不存在动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权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
6、不存在邀请监督、管理、服务对象,有业务关系的上下级单位工作人员和可能形成利益输送关系的人员参加婚丧喜庆等事宜的宴请的问题。
7、不存在因工作变动迎来送往,摆设饯行酒、接风宴,或相互看望宴请的问题。
8、不存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问题。
婚丧事宜报告表篇五
为带头移风易俗,积极践行文明新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本人郑重承诺:
一、带头严格遵守公司《规范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二、正常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严格履行报告制度,主动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报,及时填写相关表格。宴请对象严格控制在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范围内,注意社会影响;严格控制操办规模,不滥发请柬、大操大办,不采取事前预请、事后续请、化整为零、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三、保证做到不以乔迁新居、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开业庆典、生日寿诞、干部退休、立碑、生育、满月、周岁、升学、参军、就业等事宜为由邀请亲戚以外人员设宴办酒。
四、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制止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行为,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节俭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