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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设计方案篇一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企业管理、经营活动等事项,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各部门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
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投资部及风险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6、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7、所有归档的文件及其他资料都要建立电子档案,由各部门制作扫描件并整理归档,归档完成后在综合部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统一在档案室进行电子档案备份。
四、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部设档案室,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档案台账与实物相符,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8、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五、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6、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7、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六、其他
1、本制度综合部负责修订、完善并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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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设计方案篇二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的档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省档案管理条例》以及区《关于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在部分行政区划变更工作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区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涉及的乡镇档案是乡镇职能活动和历史演变的真实记录,是备以查考的真实凭证和历史依据,是不可再生的国家档案资源。我街道高度重视,将档案管理和移交处置工作纳入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科学制定方案,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工作与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同步进行,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在启动改革时同步制定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报区档案局审查同意后实施。明确档案工作负责机构和人员,及时做好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和纸质档案数字化等处置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区档案馆移交档案,使全部档案得到妥善安置,确保档案实体安全,确保按时保质移交档案,防止因接收不及时出现档案遗失等问题,确保国家档案资源齐全完整。
(一)明确档案的归属与流向
1.档案的处置要以维护历史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原则,机构变动前形成的全部档案为一个整体,不得分散。
2.续沿用原档案全宗,确因工作需要暂时保留并入街道档案的,必须书面报区档案局同意后,代为保管,达到规定年限后再移交区档案馆,也可在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办理移交。
3.应按规定及时明确机构、人员和职能职责,完善档案管理设备设施,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有序开展档案工作。
(二)档案移交及标准要求
要按照档案归属与流向的规定,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街道为移交方,区档案馆为接收方。移交范围为未移交至区档案馆、自行保存的历年各类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照片、音像、实物等各种载体档案)。移交的档案应规范整理,符合要求。
1.做好档案的清点、接收工作。移交方要做好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收集、清点、整理工作,确保不重复、不遗漏,并制作交接材料(含各类交接文据、全宗卷、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清点、交接工作。接收方要根据清单内容仔细清点、核对,并对接收的档案及时登记在册、归档整理,防止档案丢失。
2.制定档案处置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档案处置与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本单位档案归属与流向,制定档案处置工作时间表。档案处置与管理工作方案应在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后一周内报区档案局审查。
3.做好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应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开展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鉴定工作应按件开展,内容涵盖档案是否继续保存(或移交)、是否开放、是否数字化、是否解降密四个方面。涉密文件的清点和解密、降密工作,要按照“谁定密,谁解密”的原则,单独编制涉密文件目录,提出审核意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涉密档案。
4.需向区档案馆移交的,应将纸质档案与数字副本一并移交。移交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案卷质量的要求进行整理,“双套制”移交和接收,做到分类科学、整理有序、编目准确、检索方便。移交档案必须使用国家档案局统一监测的卷盒、卷皮、卷内目录、备考表。
5.移交门类及标准要求:
(1)文书档案:包括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前保管的和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书档案。以案卷为单位立卷归档的,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国档发〔1987〕27号)《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要求,整理编目。以件为单位整理归档的,2017年以前的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要求,整理编目,2017年以后(含2017年)的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要求,整理编目。有专业档案但未制定专业档案归档范围和管理办法的单位,或因单位形成的专业档案数量较少,不能作为单独门类列出的,纳入文书档案进行管理和处置。
(2)科技档案:包括科研档案、项目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等。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要求,整理编目。
(3)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预算、决算报告。2016年以前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1998〕132号)要求,整理编目,2016年以后(含2016年)的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t39-2008)要求,整理编目。
(4)照片档案:包括纸质照片、胶片和数码照片、胶片,纸质照片、胶片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要求,整理编目;数码照片、胶片按照《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014)要求,整理编目。
(5)音像档案: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1995)《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da/t6-2017)要求,整理编目。
(6)电子档案与数据:包括办公系统、业务系统中形成的反映单位职能活动的电子文件及元数据、纸质档案数字化副本等,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要求,整理编目。
(7)实物档案:包括印章和各种公务活动礼品及各部门获得的县级以上的综合性荣誉奖品、证书、宣传纪念品等实物原件,依据实际情况逐件编目登记。
(8)人事档案: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办理。
(9)检索工具:包括纸质目录、电子目、全宗卷等。
(三)完善移交手续
移交方和接收方均要安排负责文件清点、整理及移交工作的人员,在未完成相关工作或未明确接替人员前原则上不作其他工作安排。移交时要认真填写《档案移交清单》(附件1)(一式两份),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档案人员监督,交接双方在《档案移交清单》进行确认并签字、盖章,同时各保存一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成立以分管领导负责、档案工作人员或其他部门的人员参加的档案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的档案清点、移交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安全。
(二)严格监督管理。此次档案移交工作,移交双方要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移交,严格按照清单内容进行核对、移交、签字和盖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藏、拒绝移交档案等行为,严格按照移交程序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带走、留存、转移、销毁档案,不得拒绝移交档案或将档案据为己有。造成档案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工作保障。为确保档案移交工作顺利完成,要做好档案工作经费保障。明确档案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及时建立专门档案室,配备档案柜、空调、除湿机、灭火器等相关设备设施,制定档案管理、借阅利用等规章制度,做好档案管理保护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安全。
档案管理设计方案篇三
1.总则
为加强企业档案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地为企业经营生产服务,根据《档案法》及总公司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档案归档制度
2.1.适用范围
公司档案主要包括:1.党群工作;2.行政管理;3.经营管理类;4.生产技术管理类;5.产品档案;6.科学技术研究档案;7.基建档案;8.设备仪器;9.会计档案;10.干部职工档案等十类档案管理。
2.2.文件资料的形成和归档。
2.2.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由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积累、整理和归档;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各职能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分门别类做好日常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2.2.1.1.公司党群工作档案、人事档案、行政档案由办公室按年度进行整理,以上资料于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到档案室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2.2.1.2.经营管理类包括经营部分包合同、分包结算、分包商评价表(包括供应商评价表);生产部的生产计划、统计(表)报表、设备报表、设备检查计划报告等按年度整理、组卷,于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档案室归档。
2.2.1.3.生产技术管理类档案由质量部专人按年度负责整理,于第二年六月底前移交档案室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2.2.1.4.产品档案涉及到的资料由各个部门按《分类规则》11.5进行收集整理,以承接项目全部完工后进行整理,以产品入库时间为准两个月内整理、立卷移交档案室归档。
2.2.1.5.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由技术部在完成每一项科技成果之后两个月内,按《分类规则》11.6进行整理、组卷,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2.1.6基建档案,在基建项目竣工验收质保期后两个月内,由基建领导小组按《档案分类规则》11.7进行整理、组卷、排列、编号,并移交档案室归档。
2.2.1.7.设备仪器档案及新购进设备随机资料,由生产设备部按《分类规则》11.8进行整理、组卷,并在两个月内移交档案室保管。
2.2.1.8.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分类规则》11.9整理装订成册,排列编号并编制分类目录。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在本部门保存一年后移到档案室保管。
2.2.2.资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2.2.2.1.文件资料必须保持成套性和完整性。
2.2.2.2.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准确反映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
2.2.2.3.在一个年度或一个项目结束后,由档案员按照文件的特点,系统整理组成一个或若干个保管单位(卷、册、袋、盒),经主管负责人审查签字之后,按移交归档程序和时间要求,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2.2.4.每一个保管单位都要填写案卷封面(包括: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保管单位名称、编制日期、张数、保管期限、档案号等)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2.2.2.5.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文件种类、文件格式等有关要求,书写工整清楚,不准使用圆珠笔、铅笔及纯蓝墨水书写。
2.2.3.归档份数
2.2.3.1.各类档案归档一份。
2.2.3.2.声像、电子版档案归档二份。
2.2.4.归档案卷的交接
2.2.4.1.公司各部门形成的技术文件,由资料员按照《分类规则》进行整理,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本部门和公司档案室各存一份),由部门经理审核后移交档案室。
2.2.4.2.公司技术部、质量部形成的技术文件,包括经营管理、产品、基建、科研类等文件,由资料员按照《分类规则》进行整理、组卷,并编写技术文件归档说明书,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本部门和公司档案室各存一份)。
2.2.4.3.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a.凡记述和反映公司重要活动和历史面貌,对企业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存。
b.凡在较长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列为长期保存(30年)。
c.凡在短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列为短期保存。
d.介于两者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保存。
3.档案接收制度
3.1.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接交手续。
3.2.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排列方法一律从左向右自上而下。
3.3.底图存放要扎边平放。蓝图按四号大小琴式折叠。
3.4.借阅档案必须按借阅制度办理。
3.5.每年12月31日前对库房档案进行一次清点、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4.档案保管制度
4.1.档案库房应具有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气体、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等设施条件。
4.2.档案室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应登记,发现问题当即处理或向领导反映解决。
4.3.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的,应由管理人员陪同。
5.档案登记统计制度
5.1.档案统计主要包括:档案管理基本情况、档案数量、档案利用效果。
5.2.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如实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并妥善保存,作为积累档案利用的依据。
5.3.档案员要主动与利用者联系,请利用者协助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并将利用效果实例汇编成册。
5.4.档案统计报表每年年底报总公司档案室和唐山市档案局一份,档案室留两份。
6.档案的保密制度
6.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保密制度及公司的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
6.2.档案管理人员对所保管的档案内容不得泄露。
6.3.不得擅自翻英复英传抄档案、资料。
6.4.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资料,必须送指定造纸厂销毁,不准卖给废品收购站。
6.5.发现档案、资料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卫部门。
7.档案借阅制度
7.1.借阅档案应根据档案的重要程度履行不同的借阅手续。
7.3.凡外单位借阅档案或复印案卷内容并带出机关者,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方可调阅或复印,“介绍信”留存档案室。
7.4.借阅档案,借出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
7.5.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保守档案的机密,保证档案的安全,不得涂改、勾划、剪裁、拆散或擅自复英转借。
借出后归还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发现问题要向借阅人当面提出,查明情况报告领导。
8.档案利用制度
8.1.党群、行政、经营、生产技术管理档案实行新规则的编制归档文件目录;产品、基建、设备仪器、科技、会计档案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等。
8.2.生产经营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为一个全宗。档案室应在文书和业务部门立卷基础上,按照“分类规则”进行分类、组卷、编目、排列、上架。
8.3.档案室根据各类档案的不同要求,分别按年度或项目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
8.4.全宗内的案卷目录,应依分类方案及时间顺序排列并编号,专柜保存,并绘制案卷存放标识。
8.5.应用计算机存贮和检索档案。
9.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9.1.档案的鉴定,由档案鉴定小组负责,档案鉴定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业务技术部门、经理办和档案室的负责人员组成。
9.2.鉴定工作每三至五年进行一次。
9.3.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鉴定小组提出存毁意见。
9.4.销毁的档案登记造册,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在销毁册上签字并注明年、月、日,销毁清册立卷归档长期保存。
10.违规处罚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责任人及主管领导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1.不按规定整理档案,不按期向档案室移交档案的;
10.2.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毁、丢失的;
10.3.伪造、涂改档案的;
10.4.擅自销毁、抄录、复制档案的;
10.5.泄露档案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的。
11.分类规则
11.1.档案分类
依据《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置十个一级类目,即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干部职工档案类。
11.2.档号编制原则
11.2.1.唯一性原则:
档案馆内档号应指代单一。不是编号对象应赋于不同代码,一个代码只表示一个编号对象。
11.2.2.合理性原则:档号结构必须与馆藏档案的整理分类体系相适应。
11.2.3.稳定性原则:档号一经确定,一般不应随意改变。
11.2.4.扩充性原则;档号必须留有适当的递增容量,以便适应不断扩充档案的需要。
11.2.5.单性原则:档号力求简短明了,以便减少代码差错,节省存储空间,提高处理效率。
11.3.档号的结构
目录号―类别号―案卷号―页号
x―x・xx―xx―x
11.4.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类目设置及编号
11.4.2.按二级类目组织案卷。
11.4.3.档号的结构形式
上述四类档案编号结构形式采用四段式,编号由左至右排列,格式如下:
第一段为目录号。
第二段为一级类目代号,用“0、1、2、3”表示。
第三段为部门代号(二级类目)。
第四段为案卷号,同一保管期限内流水编号。
11.4.4.案卷排列与编目
同一保管期限内按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的顺序逐年编制流水卷号,分三种保管期限编制案卷目录。
利用新规则进行文件级管理的,同一保管期限内同一年度按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顺序编制流水件号,分三种保管期限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11.5.产品档案类目设置及编号
产品生产档案按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子项专业设置类目,按二级类目组织案卷。
11.5.1.档号的结构形式
产品档案结构形成采用四段式,编号由左至右排列,格式如下:。
x―4・xx―xx
第一段为目录号。
第二段为一级类目,用“4”表示产品档案。
第三段为二级类目,按产品种类或型号设置。
第四段为案卷号,同一类产品档案的编号。
11.6.科学技术研究档案
11.6.1.类目设置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按科研课题设置类目,二级类目根据科研课题完成的时间顺序编制,按二级类目组织案卷。
11.6.2.编号的结构形式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编号的结构形式采用四段式,格式如下:
x―5・xx―x
第一段为目录号
第二段为一级类目(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代号,用“5”表示。
第三段为课题代号,根据科研项目排序编号。
第三段为案卷号,按项目流水编号。
11.6.3.案卷排列按二级类目顺序排列。
11.7.基本建设档案类目设置及编号
11.7.1.类目设置
基本建设档案按建设项目设置类目,二级类目根据基建项目完成的时间顺序编制,按二级类目组织案卷。
11.7.2.编号的结构形式
基建档案编号的结构形式采用五段式,格式如下:
x―6・xx・xx―x
第一段为目录号
第二段为一级类目(基本建设档案)代号,用“6”表示。
第三段为建设项目代号,根据项目排序编号。
第五段为案卷号,按项目流水编号。
11.7.3.案卷排列按二级类目顺序排列。
11.8.设备仪器档案类目设置及编号
11.8.1.类目设置.设备仪器档案按设备种类(用途)设置类目,设备仪器类设置八个二级类目(见类目代号表),按单位设备组织案卷。
11.8.2.编号的结构形式
设备仪器档案的编号结构形式采用五段式,格式如下:
x―7・xx・xx―x
第一段为目录号。
第一段为一级类目(设备仪器档案)代号,用“7“表示。
第三段为三级类目,根据实有设备食品情况设备。
第四段为案卷号,按二级类目流水编号。
11.8.3.案卷排列:按二级类目顺序排列。
11.9.会计档案分类、编号、排架细则
11.9.1.类目设置会计档案按文件形式(名称)设置类目,会计档案类设置四个二级类目(见类目代号表)。
11.9.2.会计档案结构形成采用五段式,格式如下:
x―8・xx・xx―x
第一段为目录号。
第二段为一级类目(会计档案)代号,用“8"表示。
第四段为三级类目代号,用二位自然数表示。
第五段为案卷号,按二级类目流水编号。
11.9.3.案卷排架(凭证、报表、其他)按二级类目从1起流水排列、编号,账簿类按三级类目流水排列编号。
11.10.干部职工档案类目设置及编号
11.10.1.类目设置
干部职工档案设置管理人员档案、员工档案、死亡职工档案三个二级类目
11.10.2.编号的结构形式
干部职工档案的结构采用四段式,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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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社区档案工作意识,强化档案监督指导职能,实现依法治档,推动社区档案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社区建设提供档案信息保障。
目标要求是:坚持统筹兼顾、全面规划、抓点带面、分步实施、逐步规范的原则。按照县档案局、县文明办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点和重点,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向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推进。
二、开展社区建档的重点内容
社区建档是社区档案工作的基础,只有把社区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等收集起来,集中统一管理,才能确保社区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当前,要围绕社区的主要职能,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重视社区组建方面档案的收集。包括社区划分、建立社区党组织、建立社区自治组织和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社区民主制度和人事、财会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确保从社区成立之初就能够保证档案的齐全和完整。
二是要建立健全社区服务档案。要把社区服务工作中形成的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优抚对象、社会贫困户援助和福利服务方面档案,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方面的档案,面向社区全体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档案,建立健全起来。
三是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如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区环境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
三、切实提高社区档案工作水平
搞好社区档案工作是社区档案服务社区建设的前提。因此,要在社区建档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社区档案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首先,要加强社区档案的管理。社区要指定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归档、保管、保密、鉴定销毁、统计和利用等档案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档案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安全保管、有序管理。要不断丰富档案内容,优化档案结构,提高档案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档案业务建设的规范、标准,逐步实现社区档案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有条件的社区应积极采取信息化等现代科技手段,高起点地开展社区档案工作。其次,积极开展社区档案的开发利用。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利用。搞好社区档案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一手抓建档、抓管理,一手抓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只有让档案发挥作用,才能体现档案的价值。只有更好地为社区建设服务,社区档案工作才能得到发展。因此,必须强化服务意识,找准档案工作为社区建设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积极主动地开展服务。要通过咨询、查阅、编研等形式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为社区各项工作服好务。
四、工作安排和步骤
1、10月15日召开社区档案建设动员会议,布置社区档案工作任务,会后,各科室再召集本科室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档案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2、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到先进街道社区参观档案工作成果,借鉴学习先进档案工作的方法与经验,加快自身社区档案建设的步伐。
3、坚决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科室明确档案工作责任,科室负责人对档案工作负总责,于10月30日前将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报社区党政办公室备案。
4、围绕社区档案工作目标,按照社区开展档案工作要求,各科室制定档案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0月30日前报社区党政办公室,认真组织人员按规范标准要求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5、11月25日前各科室基本完成档案整理工作,将整理档案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上报档案整理工作总结材料;11月30日前社区办公室组织验收;12月社区接受县档案局的统一检查。
档案管理设计方案篇五
为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我镇档案管理水平,将档案管理纳入规范化,有序化、常态化的法治轨道,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1、基础设施老旧。xx镇现有档案室2间36平米左右,面积偏小,环境简陋、存在漏雨、阳光直射、潮湿、通风不良,墙壁掉皮等现象,无防火设施、档案柜陈旧,部分生锈打不开,使档案受潮、发霉。
2、档案收集不全。各站所、村、社区形成的文档材料、专业档案和照片收集、整理收集不完整,归档率低。部分文书档案遗失、年份衔接断档,重要档案丢失。
3、档案意识淡薄。各站所、村、社区没有形成良好的存档意识,档案未及时交到镇档案室管理,致使档案散落丢失。养老保险、土地确权等部分基础档案自行保管,安全性不高,利用率低。
结合xx年县档案局执法检查和年终考核,集中整理各站所、村和社区10年(2004年-xx年)档案,形成环境良好、存档有序、便于查阅、管理规范的新局面。
(一)准备阶段
制定整改方案,设置专门档案室,采购密集柜与相关硬件设施,明确相关负责人。召开部署动员培训会议。邀请县档案局专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档案年限的分类、接收档案类型和存档流程等。参加培训人员:档案室工作人员、各站所、村和社区工作人员各1名。(xx年1月26日)
(二)实施阶段
1、各站所档案,各站所抽调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整理、按年限装订后移交镇档案室。镇征地、土地管理、养老、医疗保险、土地确权、民生等档案为重点档案,全部移交到镇新档案室管理。(xx年1月22日—-xx年2月18日)
2、每个村和社区整理2004年—xx年每年的各项计划、安排、总结、各类报表、会议记录、发展党员及亮点工作,由各村、社区装订成册后及时移交镇档案室管理。(xx年2月26日—xx年3月10日)
(三)验收阶段邀请县档案局专业工作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与其他乡镇标准一致。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由相关工作人员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继续整理,直到验收合格为止。(xx年3月20日—4月1日)
1、加强组织领导。各站所、村和社区对此次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组织专人认真梳理2004年至xx年重点档案,移交镇档案管理人员将其存档,以防档案遗漏、丢失。镇经济发展中心做好档案用具的采购、装订、保障工作,党政办李晓雪负责全部档案接收、验收工作。党政办视工作需要协调、抽调相关工作人员推进此项工作。
2、加强督促指导。实施过程中将邀请县档案局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镇党政办在做好全镇档案档案整理的同时,加强档案移送审核,凡不符合标准一律退回直到合格为止。
3、加强验收考核。此项工作列入xx年党风廉政考核范畴,同时实行阶段考核排名计分制,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奖优罚劣。凡不能按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每年档案缺一年的,责任单位扣除党风廉政建设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