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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屋安全承诺书篇一
为扎实做好农村住房安全排查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印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密电〔20xx〕17号、宣政办密电〔20xx〕2号)及《泾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工作部署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对全县所有农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开展摸底排查。各乡镇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中要注重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不同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各地要科学组织排查,力争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重点排查任务,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面排查任务。
1、突出排查重点。对利用农村自建房开设的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民办幼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等经营性房屋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2、组织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要根据地方实际,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汛情灾情农房排查等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墙体、梁柱、地基、屋面、楼板等。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农村困难家庭房屋排查,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县住建局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各乡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时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在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基础上,对房屋整体危险程序进行鉴定,按下列等级划分:
1、a级: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构件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b级:结构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个别承重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
3、c级:部分承重构件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4、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三)分类集中整治。各乡镇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1、分类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鉴定为c级、d级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等,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隐患整治要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结合,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条件的,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实施隐患整治。
2、抓好重点整治。各乡镇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县、乡、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力争20xx年6月第前基本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四)推动全面整治。各乡镇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一)落实部门责任。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落实。县住建局成立农房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晨,副组长:陈川,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股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技术指导。住建局组织安排技术人员(名单见附件)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编制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加强农村房屋设计、建筑工匠培训、施工队伍管理,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四)推进信息共享。各乡镇要充分运用好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的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和排查整治手机app,组织信息系统录入培训,将排查情况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排查过程真实,排查结果准确,填报信息完整。县住建局要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不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职责范围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要及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
(五)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农民群众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向村委会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自建房屋安全承诺书篇二
为贯彻落实遂平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近日,文城乡扎实开展全乡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各行政村农村房屋、经营性自建房、商住混用房、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体检”,进一步强化房屋安全管理,确保将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一网打尽”,全面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安全。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全乡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成立文城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镇中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认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村支书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严抓落实,各村房屋排查员根据排查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工作。
二、细化任务,做好信息采集。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依托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对各类房屋进行信息录入,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要作为重点来抓。全面摸排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重点排查基础不稳,主体或承重结构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受力构件处于危险状态,墙体出现结构性裂缝,改扩建、加层等情况。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做实做细排查摸底工作。
三、建立问题清单,立行整改。对于排查出来的房屋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台帐,根据安全隐患情况分类管控、整治。对住户立即下达停止使用通知,并立即疏散撤出房屋内人员,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第一时间开展整顿。对长期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进行标识封堵,切实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维修加固要及时,拆除要彻底,问题隐患及时消灭。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抓落实。为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度和质量,消除群众住房安全隐患。文城乡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明确责任目标,建立了分片负责、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推进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抓落实,对组织不力、工作反应慢、进度滞后的村,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工作推进意识淡薄的责任人严肃追责;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文城乡共排查农村房屋8450户,其中经营性用房210户,对发现安全隐患房屋,立即整改到位。下一步,文城乡将继续坚持安全至上的工作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精准排查,严防严控,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力度,切实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自建房屋安全承诺书篇三
12月21、22日,市国土房管局召开了广州市20xx年度房屋安全普查工作总结会议,房屋安全工作总结。会议由物业处麦慧民副处长主持,刘仲国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市国土房管局物业处、鉴定所、房安所、白蚁所及各区分局(县级市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鉴定所何文中副所长对我市20xx年度房屋安全普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xx年的房屋安全普查工作进行部署,并共同讨论了我市全面房屋安全普查的计划,拟在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形成的城镇地籍管理系统上建立房屋安全普查基础数据,实现房屋安全空间化、图属一体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总结《房屋安全工作总结》。海维公司的技术人员对采用城镇地籍管理系统的空间信息技术与房屋安全信息动态监控无缝结合进行介绍。与会各单位针对20xx年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20xx年如何开展房屋安全普查工作进行了交流。
最后,刘仲国副局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来我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我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强调:
自建房屋安全承诺书篇四
本次检查了x百雀寺、x圆光寺、x宏佛塔、x县通昌南寺等文物建筑。通过实地查看方式,主要检查了文物建筑的大殿设施、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电路安全设备、监控设施、管理情况等内容。
检查中,大部分文物建筑单位整体环境较为干净、整洁,大殿内无明火,配电箱电路整齐,消防设备齐全,压力充足且能正常使用,有专人负责看护,文物管理职责清楚、制度健全,工作内容明确,坚持做到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整体检查情况较好,但部分文物建筑单位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个别文物古建筑单位工作、生活、值班设施简陋,内部设置混乱,值班人员偏少,x县百雀寺现场施工,未及时清理堆积物,卫生情况较差,大殿中随意摆放易燃物,配电箱存在私拉乱接现象;x县圆光寺现场堆放大量的易燃物,灭火器均压力不足,东厢房内有电路私拉乱接的现象,配电箱下方堆放易燃物。
目前针对检查问题,现场立即要求文物建筑单位进行整改,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限期清理堆放的易燃物品和垃圾,严格控制使用明火,规范用火用电管理,同时,我局将继续跟踪复查。
(一)加大管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在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可行的安全措施,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消防演练,全面提升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我局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安全工作特点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和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实行xx小时实时监控,昼夜值班,充分利用安全报警设施,做到人防、技防。
(三)加强防护,改善设施设备
今后我局将根据自治区、x市相关文件精神,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大检查频次,至少做到一季度检查x次,对于各种可能引起事故的隐患,凡是目前能立即解决的,勒令立即解决,对文物仓库,逐步做到防盗、防火、避雷等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自建房屋安全承诺书篇五
为全面消除我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集中力量利用3年时间,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屋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建立健全长效动态巡查制度和农村房屋管理机制。6个月内(即20xx年1月—6月)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3年内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摸底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委会对本辖内所有房屋按照自建和非自建2种类型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排查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危房;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含厂房);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屋;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房屋;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使用废弃的临时施工设施作为生产和居住场所;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位于山边、水边、高陡边坡及低洼地带区域,易受自然灾害侵袭、易发地质灾害的房屋;位于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用于经营和租赁的自建房屋。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20xx年6月底前建立整治台账,同时依托国家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我乡农村房屋数据信息库。
(二)整治销号。按照行业负责原则,区别轻重缓急,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全面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责令使用人或拥有人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私自改扩建、加层、开挖地下空间及装修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导致安全受到影响的房屋,要边查边改,在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前,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整改,排除隐患。工作人员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房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销号。
(一)安全排查及重点排查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各村委会在20xx年全乡农村住房安全工作“回头看”、农村住房安全和视觉贫困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群众住房安全再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确保前期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重点摸排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内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远的房屋、河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设的房屋等,其中:农户自建用于经营的房屋,于11月30日前完成房屋安全信息上传,其它房屋信息上传于12月20日前完成,并建立重点整治台账。
(二)全面排查及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以农村住房为单位,对农村所有房屋开展全面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中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查清受地质灾害威胁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冲刺清零,对已改造或原住房安全的农房,以竣工验收报告或鉴定报告为依据,并结合房屋最新状态进行判断,对排查出的危房建立详细的整治台账。同时,根据既定的重点整治台账逐开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县住建局督促指导乡镇进行验收销号。对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应勒令停止使用并妥善处置。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7月—20xx年6月)。按照既定的全面整治台账,逐一制定整治计划,按照“谁拥有(使用)谁整治、谁主管谁督促”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与乡村振兴、防灾减灾相结合全面整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筑)产权(使用)单位进行整治,由县住建局会同乡政府进行验收。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治任务的40%;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务的80%;到20xx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销号。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乡政府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要深刻认识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指导,靠实部门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组织相关站所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督查指导,避免多头检查,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同步建立村级农房建设管理机构,配备村级管理人员及村级农房安全质量巡查员;对排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不认真、措施落实不到位、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村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由此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注重宣传,强化服务保障。要全面做好全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宣传工作,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让房屋所有者了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