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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活动致辞篇一
同志们: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广大消费者的节日。首先,我代表县政府向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消费维权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行政管理部门和消协组织在过去的一年,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我县消费维权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强化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纠份,大力推进“一会两站”建设,不断扩大消费维权组织网络,促进消费维权体制、机制迈出新步伐,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广泛认可,为促进经济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志们,在全面推进我县小康建设的关键时期,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县、关注和改善民生、促进科学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已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消协组织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做出新的贡献。一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广大人民群众是消费的主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要求的具体体现。
坚持以人为本对维权组织来讲,就是要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想消费者之所想,急消费者之所急,帮消费者之所需,不断为消费者消费者排忧解难,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消费者的利益。
各行政职能机关和消协组织要站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着力推进消费者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问题的解决,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要正确处理消费维权与服务大局的关系,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根本目的。
各行政职能机关和消协组织要正确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把消费维权工作与服务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深入开展消费教育,积极引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消费,着力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扩大消费需求,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把扩大内需、改善消费结构、优化消费环境、引导消费预期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努力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三是要正确处理消费维权与防范和化解消费纠份的关系,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消费维权涉及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
各行政职能机关和消协组织要在最大限度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在防范和化解消费纠份上下功夫,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扩大维权网络社会覆盖面,特别是要发挥遍布城乡的“一会两站”的作用,既要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把消费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又要进行综合分析,从众多消费者咨询投诉中,善于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超前防范消费纠纷,尤其是群体性消费矛盾,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情况,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立碘化汞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消费关系发挥重要作用。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使命光荣、任重道远。希望同志们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三月活动致辞篇二
同志们:
在全国“两会”胜利召开之际,20xx年我们在这里召开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目的是继续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发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刚才,表彰了20xx年度全省公用服务行业履行社会责任“十佳企业”、“十佳基层消费维权站”、“十佳基层消费维权志愿者”、“消费者满意单位”、“消费者满意商品”,先进单位代表作了发言。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诚挚的谢意!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0xx年,市工商部门和市消费者委员会围绕“消费与服务”主题,强化措施,创新形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二是调处纠纷成效明显。20xx年,全市各级消委组织接待消费者咨询10729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601件,调处2575件,调处成功率为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万元。三是维权范围不断扩大。积极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全市已建立乡镇消费者分会54个,1392个行政村建立了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建站率达99%,在社区(居委会)、企业、学校等建立维权站146个,全市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社会维权监管体系。四是市场经济秩序不断规范。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xx年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将民生问题摆上了更为突出的位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确立了“全力完成‘三大计划’(倍增计划、减量计划、覆盖计划),努力实现‘五大目标’(经济实力显着增强、经济结构显着优化、生态环境显着改善、改革开放步伐显着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显着提升)”的奋斗目标,这些都给我们奋战在打假维权第一线的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委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好今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委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置于“科学发展、跨越崛起、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大格局中思考、研究和部署。充分认识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保障全民消费安全,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营造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得实惠,主动消费,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二、围绕主题,进一步发挥消费维权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中消协今年将“消费与民生”作为年主题。今年,各级消费者组织要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主题,重视并加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增强社会维权意识。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消费与民生”主题活动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维权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扩大居民消费,引导和加快居民消费结构优化与升级转型,实现改善民生和扩大内需的和谐统一,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后劲。深入开展群众性消费维权咨询活动,解答消费疑问,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安全、健康消费。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经营行为的管理主体,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加大对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合法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为我市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
三是扩展维权领域,健全基层维权组织。各级消费者组织要切实发挥社会“减震器”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点,畅通诉求渠道,做到消费者有诉必诉,有诉能诉,有诉能解,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在建设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的同时,把基层维权组织延伸到街道、社区(居委会)、企业、学校,不断扩大消费维权覆盖面,确保“全覆盖”。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支过硬的队伍。各级消费者组织要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要不断加强维权机制和制度建设,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维护好消费者利益。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县工商局在这里隆重集会,并邀请县上领导和我们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共同举行纪念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高台县工商局及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受到表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表示衷心祝贺。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题确定为“健康·维权”。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大举措。我们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把“健康·维权”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生命健康问题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在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案件中,因食品、药品等质量问题造成的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案件极为突出。因食品安全问题致人伤残甚至死亡的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如前些年发生的山西、贵州假酒案,去年发生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导致儿童死亡的案件更是震惊全国,惊动了中央领导。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还体现在交通、医疗、娱乐、住房等各个方面。因此,强化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力度,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开展“健康·维权”这一活动的基本涵义是:所谓“健康”是指人的生命健康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生命健康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健康权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基础,健康是生命安全的更高层次。所谓“维权”,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它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重中之重。确定“健康·维权”活动年这一主题,目的是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意识的同时,促使消费者包括全社会各个方面都能够高度重视生命健康权的保护问题。只有作为消费者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真正得到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和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努力做好20xx年“健康·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好、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同时也是所有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共同责任和社会义务。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构建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借此机会,我向全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朋友们提两点要求:
一、继续深入开展诚信建设示范活动
大力加强以诚实信用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来讲,诚实守信既是商业道德,也是经营品牌,更是聚财之本。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和,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人际交往讲信用,企业生存发展靠信用,生意兴隆要靠信用。建立和谐社会,营造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也需要信用来支撑。因此全县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都要树诚信新风,倡诚信理念,做诚信楷模,把企业利益、个人利益同国家利益,消费者紧密联系起来,在各项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绝不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绝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以次充好,不以假充真,不短斤少两,不利用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
二、齐抓共管,将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关注、理解与支持。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一是各地要进一步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强化对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引导、督促机制,协调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要与工商部门紧密配合,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使12315网络与公安
110、质检1236
5、物价123
58、司法12348等互联、互动,做到信息共享、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
三是广大经营者要树立诚信意识,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依法生产经营,积极开展售后服务、上门服务、等诚信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社会信誉度,以诚信求生存、求发展。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正确引导业内相关企业,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妥善处理各类消费纠纷。
四是广大消费者要牢固树立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增强消费信心,科学、文明、安全、健康消费。
五是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科学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及时披露和曝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在新的一年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继续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加大农资市场监管的力度,加大注册商标保护的力度,加大对商业欺诈行为打击的力度,加大重点商品和重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大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大力弘扬“履诺守信、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努力践行“以人为本、消费者、经营者至上”的监管思路,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以队伍教育整顿为突破口,自觉摆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执法者与经营者的关系,监管执法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切实纠正公仆与主人错位,管理与服务错位,权力与责任错位的传统观念和监管方式,树立以人为本的监管理念,端正监管执法的指导思想,改进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营造与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平等相待,和谐相处的监管氛围。
在思想上尊重经营主体,在感情上贴近经营主体,在工作上帮助经营主体,在坚持依法监管的同时,积极为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由过去的“对立执法”走向“和谐监管”。同时在监管执法活动中坚持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实行专项检查事前告知,重大监管行为举行听证,不搞突然袭击,不搞强迫命令;旗织鲜明地支持经营者依法维权,积极提供法律授助,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继续坚持“初犯者教育、偶犯者轻处、重犯者重罚”的执法原则,做到教育、引导、监管有机结合,促进市场监管执法执能的有效发挥。在这里我也诚恳地请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我们工商人员循私枉法,以权谋私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以利于我们不断地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带好队伍,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谢谢大家。
活动领导讲话稿
广大消费者朋友们,同志们:
一年一度的“ 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了。今天,由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牵头组织,多个部门、多家企业参加举行的“ 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这里隆重举行。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表示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年主题为:“消费-9发展”。我们将通过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消费教育和弓l导,把方便群众.依法调解、协商和解作为消费维权的基本工作方法;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在过去的时间里,全县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作为我们消费者自己的组织,肩负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任,在宣传《消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参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查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依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构建消费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多次受到了省、市消协系统的表彰,有效地起到了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对此,县委、县政府是满意的。今后,希望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和各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积极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及时预护和制止危害消萝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协调质检、卫生、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权范覃一之内,强化措施,相互配合,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力度,共同来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面对当前消费环境在生产流通、服务行业、消费等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缺斤短两、售后服务无信誉、发布虚假宣传等等,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强烈不满,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借此机会,我提几点要求:
一是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积极把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方便群众、依法调解、协商和解作为消费维权的基本工作方法,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进一步增强消费安全意识,提高识假辩假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氛围。
二是要加大维权执法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消费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维护好了消费者权益,市场经济才能更加体现公平正义,经济社会才能又好又快发展。
希望要充分发挥好“12315”投诉举报和农村“一会两站"等维权体系切实加大对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要以消费维权为抓手,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让广大消费者得到全方位的保护。在全县营造一个文明经营、优质服务、安全健康、科学消费的和谐消费环境,为振兴xx经济作出应有的贡献。三是围绕与广大消费者吃、住、行、用等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多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要通过有效的日常监督,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各行各业的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方面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提供优质服务,改善消费环境,满足消费需求,认真履行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为整个社会经济的秩序化发展创诰有利的终济环境。同志们,朋友们,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希望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能够携起手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贡献力量,为维护社会稳定、繁荣的xx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三月活动致辞篇三
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上的领导讲话稿
一、工作到位、措施扎实、成效明显,工作经验和做法都很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今天,副市长亲临会议,还要作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务必认真领会副市长的讲话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今年以来全市火灾形势作一通报和分析,并就做好今冬明春全市消防安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全市1至10月份火灾情况及分析
今年1至10月份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呈下降趋势。据统计,2006年12月21日至2007年10月20日,全市共发生火灾396起,死亡2人,伤3人,受灾285户,烧毁建筑4.81万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695.2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了53%,死亡人数下降了50%,受伤人数下降了2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了16%。今年以来,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5933次,出动人员58964人次,出动各种消防车辆9872台次,抢救537人,疏散1051人,抢救财产价值15654万元。综合1-10月份以来全市火灾的发生情况,有以下特点:
一、亡人、伤人火灾发生季节较集中。从全市发生火灾的季节来看,第三季度发生火灾133起,死亡2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275.94万元,分别占总起数的33.4%,总损失39.7%和死伤的全部。
二、区域火灾差异较大,经济发达地区火灾总量较大。全市各地由于经济发展影响、地域差别较大,火灾形势呈现出不同特点,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反差较大,从火灾地地域分布情况看,三地火灾起数为231起,占总起数的58.3%,从直接损失情况看,三地之和为439.12万元,占总损失的63.2%。
三、农村、集镇仍是火灾多发区域。从全市调查火灾中统计,今年以来,县城集镇、乡村共发生208起,死亡2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466.81万元。从乡村火灾发生原因及区域看,乡村火灾主要是分布在,电气和用火不慎是主要原因,两项原因之和占乡村火灾总数的51%。
四、起火场主要集中在住宅及厂房。1-10月份,全市发生住宅与厂房火灾229起,占总数57.8%。其中住宅发生火灾98起,占总数24.7%,住宅火灾以集体宿舍居多;厂房发生火灾131起,占总数33.1%,厂房火灾以化学危险物品居多;另外物资仓储场所发生火灾31起,占总数7.8%。
二、今冬明春消防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和各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紧紧围绕保卫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这一中心,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当好参谋,严格依照《消防法》,督促社会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依法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普查和专项治理,有效预防了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通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畅通工程”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政府挂牌督改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全市火灾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社会消防安全的基础还比较脆弱,发生火灾事故的隐患仍然大量存在,消防安全工作的任务还十分繁重艰巨。冬季是火灾多发时期,风干物燥,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急剧增长,社会活动、节庆活动增多,人流、物流量增大,诱发火灾的因素大大增加,每年有近三分之一的火灾发生在冬季。同时,消防部队又将面临老兵退伍,对执勤灭火力量带来一定影响。另外一些单位对辖区火灾隐患的严重性、整治火灾隐患的紧迫性还没有引起重视,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没有很好落实,宣传工作滞后,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紧要关头。当前,全国上下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我们贯彻落实好十七大精神最直接的体现,所以,我们要从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思想,居安思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的防火工作,为明年消防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工作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大力整治火灾隐患,深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推进我市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减少较大、一般火灾事故,圆满实现火灾指标三年“零增长”最后一年的工作目标。
为实现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总体目标,确保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结合全市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实际,各地各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细致,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冬防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把容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三合一”和歌厅、舞厅、影剧院、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认真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疏散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健全并进行演练,日常防火巡查是否到位,电器设备线路是否保持良好状态,员工是否经过培训后上岗,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二、动真碰硬,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各地各部门要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市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要求,加强工作领导,落实职责分工,把普查和整治相结合,充分运用自查、普查、夜查、复查、暗访等方式,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及时查处各类火灾隐患,保持对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各级公安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执法职责,紧紧围绕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切实加大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三合一”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把强化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作为普查整治的一个重点,严格执行《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对消防产品维修和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普查。要认真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防止去年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以来排查出的隐患特别是“三合一”现象回潮。通过努力,要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逐步减少存量。同时,要启动新一轮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摸工作,各地要按照省级不少于1家,市级不少于2家,县(区)级不少于5家的要求进行排摸,为明年初要公布的三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打好基础。
三、夯实基础,进一步推进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各地要按照《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规划(2005年至2007年)》要求,加紧城镇和村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统筹城镇建设与消防建设,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发展建设规划,并同步实施。要在建强专职消防力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在队伍建设、业务训练、灭火作战等方面都要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同时,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和训练考核。政府和企业单位要切实负起专职消防队的管理责任,既要把队伍建设好,又要把队伍发展好,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拉得出、打得赢”,确保一方平安。
四、形式多样,大力实施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介和各种宣传载体的作用,动员宣传、民政、农业、司法、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大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消防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冬防期间,要围绕“119”消防日主题,开展好各类消防宣传主题活动,各地要以消防日和消防宣传周为龙头,以元旦、春节前后为重点时期,结合各项消防工作,广泛深入参加正在全省开展的“百名记者走近消防”、“百万民众消防知识大赛”、“百个消防站开放”以及“学消防、送话费”等针对性、趣味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创新形式,推进消防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网吧”。要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定期对中小学生、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重点工种、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宣传,指导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掌握最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熟悉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五、恪尽职守,加强公安消防部队的执勤备战。公安消防部队是消防工作的主力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以落实《市消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为契机,把消防部队建设与消防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在提高预防火灾能力、灭火救援能力、执法为民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上下功夫,切实履行好职责。要结合消防部队的现实情况,积极应对部队补退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按照“加强基层力量、加强第一出动”的原则,调整好执勤力量,加强车辆、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和添置,维护部队的团结、稳定,保证部队的正常执勤战备。要大力推动部队冬训工作的开展,使新调整的执勤力量能尽快提高灭火作战能力。执勤中队要针对冬季火灾的特点,积极开展模拟灭火演练、实地灭火演练。对功能复杂的大型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和其他重要消防安全保卫目标,以及元旦、春节等重点防火时期,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灭火预案,并进行演练。在灭火救援中要牢固树立“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尽一切努力防止和减少人员伤亡。
六、多警联动,充分履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能。去年出台的《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统一规范了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制度、职责、形式和方法。各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细则要求,在制度上全面规范、警力上全面参与、警务上全盘融入,务必将消防监督检查、群众性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纳入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中,切实将民警入户访查、治安防范、行业场所管理和群防群治队伍管理使用与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监督业务指导,各派出所也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搞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在冬防期间,要特别加强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辖区的“六小场所”和外来务工人员出租房的监督检查。
同志们,今冬明春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已非常明确,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忠于职守,全力完成好冬季防火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的社会安定与经济发展创造出更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领导讲话稿
同志们:
今年11月9日是我国第20个“119”消防日,也是我省第八届“119”消防日,做好今年的“119”消防日宣传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事关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宣传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一环。我们要紧紧围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这一主题,切实掀起“119”消防日宣传教育高潮,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公安、广电、教育、文化、工商、消防等部门,以及总工分、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单位要密切协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和举办各种培训、撰写专题文章、张贴宣传图画、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使消防安全知识讲学校、进家庭、进单位、进社会,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懂得预防火灾的基本知识、灭火的基本技能和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以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逐步建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长效管理机制,使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成为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在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期间,我县要重点开展好以下活动: 1.集中进行一次标语、横幅宣传,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11月8日全县各乡镇在主要街道和中心地段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县城城区各单位悬挂过街横幅不少于20条。
2.消防重点保卫单位开展“四个一”活动,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即开展一次灭火逃生演练,观看一次消防宣传电教片,办一期消防宣传栏,悬挂一条消防宣传横幅,提高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素质。
3.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为期一周的消防知识讲座。
4.县消防中队向社会开放一次。11月9日上午,请县直各单位领导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城区部分中小学师生参观消防中队,体验消防官兵生活,观摩学习防火灭基本知识和火场逃生基本常识,观看消防业务汇报表演,将我县的“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推向高潮。同志们,冬季已经来临,冬春之季是一年火灾的多发季节,希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忧患意识,牢记xx同志“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教导,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组织力量,成立专班,深入、扎实、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重点行业、场所进行专项治理,加强对火灾隐患的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改,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安全万元一失,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谢谢大家!
3、第21个全国“119消防日”校长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秋风送爽,金桂飘香。
为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能力。今天我们举行集会,开展第21个全国“119消防日”活动,今年的消防主题为“平安·消防”。
各位同学,消防安全知识的贫乏,消防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能让我们看到、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许,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宿舍楼602女生寝室失火,过火面积达20平方米左右。因室内火势过大,4名女大学生从6楼寝室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当场死亡。2009年3月14日凌晨,位于大阪府岸和田市的平安铁工所的员工宿舍失火造成居住于该建筑物内的中国研修生一死八伤。纵观这些夺走无数生命的火灾事故,有几起不是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酿成的恶果呢?作为我们的同学,应将目光定位到自己身上,从生活的细节入手。用火用电安全须知不随便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随身携带易燃物品且懂得防火措施,不接近高压电缆且懂得自我保护,有的同学一时疏忽忘了随手关掉电源,教室空荡荡的,电灯、电扇却仍然开着,消防隐患有时便会暴露出来,一些意外事故也便有可能发生。
当然,随着我们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我们也看到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勇敢逃生的小学生,2009年4月9日晚11时许,深圳某小学二(2)班7岁的叶华川同学家发生火灾。当时其父母全在外面摆摊,只有小孩一人在家。小孩被燃烧的声音震醒后,穿着内衣裤跑到卫生间时,关上门,打湿毛巾,捂住口鼻,向窗外呼救。此时,邻居们迅速拨打119,并跑过来救人。随后消防队员赶到,将火扑灭,将孩子从卫生间里抱出来,大家发现他只是熏黑了脸,没有受到伤害。事后,小孩爸爸问他,怎么会跑到卫生间里躲起来。他说:“我们老师说过,碰到火灾时厅呼救,并打湿毛巾捂住鼻口的。”家长当时流泪了说:“学校救了我孩子啊!”勇敢逃生的小学生事迹在市民中传为佳话。
遇到火灾时我们同学该如何逃生自救呢?同学们在公众聚集场所遭遇火灾时应如何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一、要了解和熟悉环境。当你走进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时,要留心安全出口、灭火器的位置,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及时疏散和灭火。
二、要迅速撤离。一旦听到火灾警报或意识到自己被火围困时,要立即想法撤离。
三、要保护呼吸系统。逃生时可用毛巾或餐巾布、口罩、衣服等将口鼻捂严,否则会中毒、或者被热空气灼伤呼吸系统软组织窒息致死。
四、要从通道疏散。如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室外疏散楼梯等。也可考虑利用窗户、阳台、屋顶、避雷线、落水管等脱险。
五、为低层跳离,适用于二层楼。跳前先向地面扔一些棉被、枕头、床垫、大衣等柔软的物品,以便“软着陆”,然后用手扒住窗户,身体下垂,自然下滑,以缩短跳落高度。
六、为暂时避难。在无路逃生的情况下,可利用卫生间等暂时避难。避难时要用水喷淋迎火门窗,把房间内一切可燃物淋湿,延长时间。在暂时避难期间,要主动与外界联系,以便尽早获救。
七、要提倡利人利已。遇到不顾他人死活的行为和前拥后挤现象,要坚决制止。只有有序地迅速疏散,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
为此,我校要求同学们完成“七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开设一次消防主题班会,设计一期消防主题黑板报,参观一次消防教育馆或消防站,悬挂一条消防宣传横幅,组织学生写一篇家庭消防安全作业。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更加关爱生命,更加关注消防安全,让全社会共同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4公司企业119全国消防日讲话稿
员工朋友们:
大家好!明天就是2008年“119全国消防日”。在此请允许我代表xx舜天服饰有限公司向在各个工作岗位上辛勤劳动的员工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每到冬季,风干物燥,火灾多发。为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公安部从1992年起,把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消防日,而 11月9日的月日数恰好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这既是对消防工作的警示,也是对火警电话的宣传。
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是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是保障生命与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俗话说,水火无情,2004年10月5日,lg惠州电子厂发生火灾,烧毁原材料及成品总价值上亿元,还有两个工人烧死在电梯里;2005年6月10日发生在汕头华南宾馆的特大火灾事故,更是造成 31人死亡、21人受伤的沉痛后果,今年深圳龙飞再生回收公司“2·27”特大火灾,熟睡的15名工人,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葬身火海。而其直接原因只是电线短路故障所引起。这几场大火给我们留下的都是最深刻、最沉痛的教训。我们公司属于纺织服装制造类企业,公司所储存的原材料和成品数量庞大,价值高昂。我们所使用的原料及成品基本上都是易燃的物品,所以消防工作在我们企业工作中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也一直在强调消防工作,并尽最大努力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在硬件措施上我们在公司厂区安装了先进的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及消防水灭火系统,每个位置都配置了足量的消防器材,并严格管理和维护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不被损坏、丢失和转移,能够得到及时补充。在一些重点防火部位我们还专门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我们的消防宗旨就是时时、处处警惕,人人有责任,物物有保障。
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要职责和义务,因此我们大家都应该懂得消防的相关知识,以便在突发紧急情况下能够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我们国家消防工作的方针就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而防火的最重要的措施就是预防性措施,只有做好预防工作,然后防消一起抓,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员工朋友们,今年“119全国消防日”本公司确定的宣传活动主题是“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企业”。我希望大家通过消防宣传,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从行动上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在我们的整个生产过程和日常生活中时刻不忘消防安全,要严格遵守公司的防火安全规定,包括严禁在厂区内吸烟的规定、严禁使用明火的规定、严禁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违章乱拉乱接电线的规定。为真正做到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和日常生活中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我们要在公司总经理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部门或车间的有效管理下,全面落实防范于未然的安全生产与隐患整改制度,确保员工们通过辛勤工作所创造出的丰硕成果不被火灾所吞噬,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同时也为公司更好的、全面完成各项经营目标保驾护航。
员工朋友们:火灾事故用血淋淋的数字和惨痛的代价,给人们敲响了安全防范的警钟,警醒我们火灾是威胁日常工作、生活安全的重要因素。身处人员密集场所的我们,应在脑海中长期鸣响“119”警钟,提高防火意识和技能。希望大家能做到“三懂”、“三会”。“三懂”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增强消防意识;懂得火灾形成的原理,不吸烟不使用明火;懂得火灾预防,积极开展消防宣传、监督制止违章行为。“三会”即学会火灾报警方法,学会使用灭火器扑救小火,学会火灾自救逃生的方法。要时刻牢记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消除火灾隐患,防微杜渐,防范未然。我想每一个人都不能也不应该忘记安全与生命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关注安全就是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就是关注我们自己!安全是幸福生活的保证,安全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安全不仅关系员工本人、关系企业、关系家庭,安全同时也关系到我们整个社会、整个国家和整个民族。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年年岁岁快乐、分分秒秒平安!
5在第二十二个“119消防宣传日”上的讲话稿范文精选
同志们:
在全国第二十二个“119消防日”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颁布实施4周年来临之际,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人人参与消防,共享平安和谐”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着力营造“人人参与消防、支持消防、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辛勤战斗在工作一线的消防官兵表示亲切地慰问!向多年来一直关心和支持消防工作的社会各届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
消防宣传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的安全防火氛围,能有效降低火灾的发生,对保持整个社会火灾形势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全县“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宗旨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唱响“安全发展”的主旋律,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逃生知识,扎实开展“七个一”,即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举办一个消防知识培训班、进行一次消防实战演练、开展一次宣传贯彻《消防法》活动、开设一期消防专栏、有针对性地举行一次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整改一批火灾隐患,为全县安全发展提供可靠保证。下面,我就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提出四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关键年,做好今年的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各乡镇,各单位,各重点行业、领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和详细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好“七个一”活动。
二、突出主题,强化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人人参与消防,共享平安和谐”的活动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向广大群众散发各类消防知识手册、传单,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灭火逃生技能。县电视台要相对集中地开展有关消防安全的宣传报道,刊播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增设消防安全专栏和专题节目。各单位,重点行业领域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逃生自救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深化整治,排除隐患。各乡镇、各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要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同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相结合,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切实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四、部门配合,舆论监督。宣传、文化、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的开展。宣传部门要倡导先进,鞭策落后,通报一批亡人火灾事故案例,及时曝光一批整治不力、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对防范火灾的关注和重视,强化人们的防火观念,规范人们的消防安全行为。广大人民群众也要积极投入到此次消防宣传活动中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关注消防、参与消防、支持消防。
同志们,消防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通过119消防宣传活动,深入扎实地做好各项防火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预祝第22个“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6在全市春季防火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我市3月16日安全工作会议及3月9日全省和3月18日牡市春季防火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市当前面临的消防安全形势,部署全市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刚才,通报了我市前3个月的火灾情况,宣读了我市2005年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活动方案和这次会议提出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春季防火安全工作讲五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全面落实春防安全工作责任
去年暖冬加之今春风大物燥,给我市今年的春防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任务十分繁重。为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稳定好转,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把春防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和研究本乡镇、本部门春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加大投入力度,着重解决好民办和企业消防装备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逐项落实工作措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能够防止亡人火灾和“火烧连营”等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春防工作方案,做到部署详细、周密、量化、细化,操作性强。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要承担起对消防工作的宏观管理责任,将防火责任逐级落实到村屯、社区和各站所,各乡镇派出所要切实履行防火工作职责,每名包村、包片民警都要同所包的村屯和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把责任分解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各行业、各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责任,在落实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单位消防工作的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工作职责和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要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奖惩机制,把消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工作之中,根据考评结果,实施奖惩。在春防期间,凡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在春防工作中,凡是该负的责任没有切实负责,该整改的火灾隐患没有认真整改,有失察、失职、渎职问题的,即使没有发生火灾,也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宣传《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春季防火命令》为重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新闻部门要大力支持春防宣传活动,通过开辟消防宣传专栏、专题,及时报道消防工作动态,曝光违法违章行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春季防火命令》印发张贴到每个社区、村屯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在城市主要街道设置不少于4块的永久性的消防公益宣传牌。每个村屯要在村屯醒目位置粉刷不少于10条消防宣传标语。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要向辖区居民逐户发放《居(村)民防火守则》或《公约》。教育和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普及消防常识教育,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推动整个社会。在春防期间,各中小学均要利用课余时间组织一次社会消防宣传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好我市“4·17”和5·6”大火反思日集中宣传活动。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培训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实现消防安全“全民防,全民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牡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公安消防要对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指定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资金,跟踪督办。要按照国家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的要求,重点加强对农村柴草垛和火、电源管理,消除柴草垛大量进村现象,杜绝擅自加大电源保险装置等违章行为。春防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专门机构,加强对春防工作的检查和督导。重点检查大风天容易发生连营火灾的单位和场所。要达到检查的次数,保证检查质量。春防期间,市政府要组成联合检查组,至少开展两至三次大规模的检查。各乡镇、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要每月开展一次大检查。各单位每周要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公安消防部门要负责对商场、宾馆、饭店和木制品行业的防火检查;安全部门要负责危化行业和非煤矿山的防火检查;教育部门要搞好学校和文化娱乐场所防火安全检查;卫生部门要负责卫生院的防火检查;粮食部门要负责对粮库等重要物资储存场所的防火检查;旅游部门要负责旅游场所的防火检查;建设部门要负责对建筑工地和城市燃气行业的防火检查;林业部门要搞好对所辖林场的防火安全检查。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要以防范家庭火灾为重点,做好对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的防火检查;各公安派出所要做好对所辖村屯和单位的防火检查;各乡镇政府和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孤寡老人、精神病人、身体有残疾的人员,要落实监护人,防止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夜间防火检查的力度,堵塞夜间防火工作漏洞。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抽查各部门和各单位开展检查的情况,严肃查处不履行消防职责的行为。
四、认真做好大风天禁火和扑救大风天大面积火灾的一切准备工作
要强化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的消防工作。凡五级以上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市政府鸣放禁火警报,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屯要及时发布禁火信号,禁止以柴草、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经营用火,禁止室外生活用火、野外烧荒、沤粪、施焊等明火作业;凡是六级以上大风天和强火险天气,要对三类输、配电线路停止供电。气象部门要做好大风天预测预报工作,将大风天气测报数据及时通报反馈有关部门,为播放防火警报,防范大风天火灾发生做好充分的准备。要组织发动居(村)民进行联防巡查,实行群防群治。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大风天扑救大面积火灾应急指挥部,制定应急预案,并搞好演练。电力、卫生、交通、供水、通信、公安等部门要实现联动,一旦发生火灾,实现全面出击,坚决把大风天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严格执法,加强监督,确保各项春防措施落到实处
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严格依据《消防法》和《春防命令》的要求,严格执法,大胆地负起责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对重大隐患问题要一查到底,绝不能放松监督。不能因企业困难而降低消防安全工作标准,更不能以经济处罚代替停产停业处罚。对影响较大的火灾或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要抓住典型,公开曝光,依法从重处罚。各单位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服从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主动配合监督执法工作。对春防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通过严格的执法监督,促进春防工作顺利开展。
同志们,春防工作是全年消防工作的基础,也是保证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的关键。希望各乡镇政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门,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夺取今年春防工作全面胜利而不懈努力。
谢谢!
三月活动致辞篇四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上午好。20__年的今天是我们国家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__年,同时也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_周年。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也是现行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今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根据上级各部门关于法制宣传的工作部署,要求全体师生都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因此,我们才在这个特殊的日子举行集会进行法制宣讲。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培养守法习惯,争做合法公民》。下面我主要讲三点:
一、法律的重要性。
治理国家离不开法律。我们经常讲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先后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第四个宪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或者有法不依,将会成为一盘散沙,社会会混乱不堪,国家就会处于动乱之中。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发生的“__”就证明了这一点。在十年中,由于法律不完善或者有法不依,人民群众深受其害。公民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法。法律伴随我们的一生。自从来到人世间,首先享有的法定的权利是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我们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备劳动能力时,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服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权利,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们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等。
二、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法律很重要,在人们心目中,法律永远是神圣的。法律具有权威性,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制裁违法犯罪,法律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因此,作为中小学生应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一方面,我们可以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另一方面决不能忘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当今社会,惟有崇尚法律、遵纪守法,才能享有充分的权利,获得真正的自由。在生活中,我们常发现,有一些人,由于缺少法律意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些人的行为给家人造成巨大的打击,甚至导致家破人亡。对自己而言,浪费自己的大好青春。而且违法犯罪的经历会给他一生带来污点,不利于他今后的发展。所以,违法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有百害而无一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个人一旦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社会给他的眼光是蔑视、是厌恶、人们会避之不及。这种人犹如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所以,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三、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
根据六五普法规定,青少年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道德水平高、法律观念强,就会追求上进,不犯或少犯错误,就不会作出违法犯罪的事情。相反,道德水平低、法纪观念淡薄,就会追求低级趣味,难免犯违反纪律的错误,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沼。因此,我们向全体同学提出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1)重视自身道德修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一日常规管理的要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2)谨慎交友。禁止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做朋友。之所以提出这一条,是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相当一部分同学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沾染不良习气。所以,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3)及时改正自身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有: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观看淫秽音像制品或淫秽书籍,进入营业性网吧或歌舞厅等。如有以上不良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悬崖勒马,未时为晚。要知道,“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错误任其发展就会变成大错误,小违纪任其发展就可能变成大违法。世上无后悔药,到时悔之晚矣!
同学们,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伴随我们成长。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自身做起。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同时,认真学法、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为自己成为合格的守法公民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月活动致辞篇五
尊敬的各位:
大家好!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xx市志愿者公益助学中心全体成员衷心感谢各级领导和企业参加今天的会议,是大家的爱让我们共聚一堂,是大家的爱让助学中心有了前进的动力。谢谢大家的到来,你们的到来让今天的会议有着特殊意义,再一次感谢大家!
救孤济贫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爱和帮助孤儿和贫困学生是我们的荣誉和责任。
xx市志愿者公益助学中心于今年6月初筹建,在教育局领导的关心下,现已正式批准。在批准后的20多天里,我们通过走访商店、号召企业、动员社会等措施开展了各种公益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参与——市特殊教育学校免费诊断、白血病学生捐赠会、实验小学捐赠资助学会等活动。
这一系列活动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和广泛关注,社会各界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高度评价。
xx市志愿者公益助学中心只是做了一点点应该做的事情,但是社会却给了我们很多很多,我们感到十分感动和温暖。我们将与所有社会上的爱心人士共同努力,帮助有困难的学生,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下,继续做好助学的相关一系列工作。
正如大家熟悉的那首歌词: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请支持我们的行动,孩子在等着我们,教育在等着我们,慈善在等着我们,应许的明天在等着我们。
哪里有爱,哪里就有希望;哪里有孩子,哪里就有明天。希望更多有爱心的人加入我们的团队!
非常感谢各位。
三月活动致辞篇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县工商局在这里隆重集会,并邀请县上领导和我们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共同举行纪念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高台县工商局及全体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受到表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表示衷心祝贺。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大举措。我们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把“健康·维权”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生命健康问题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在与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案件中,因食品、药品等质量问题造成的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案件极为突出。因食品安全问题致人伤残甚至死亡的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如前些年发生的山西、贵州假酒案,去年发生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导致儿童死亡的案件更是震惊全国,惊动了中央领导。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还体现在交通、医疗、娱乐、住房等各个方面。因此,强化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力度,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开展“健康·维权”这一活动的基本涵义是:所谓“健康”是指人的生命健康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生命健康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健康权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基础,健康是生命安全的更高层次。所谓“维权”,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它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重中之重。确定“健康·维权”活动年这一主题,目的是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意识的同时,促使消费者包括全社会各个方面都能够高度重视生命健康权的保护问题。只有作为消费者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真正得到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和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并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纳入基本人权进行保护,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从指导思想上的以人为本,到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等,无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生命健康权的重视和关心。在过去的一年里,工商部门在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大对食品消费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共收缴假冒伪劣食品90余个品种,1473个计量单位,物品标值达1·5万元。其中收缴劣质奶粉269袋,过期饮料138瓶,过期食品172公斤。为了达到标本兼治,还同经营食品的超市、批发部以及酒店餐厅鉴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对以食品为重点的重要商品,全面推行了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销售商品信誉卡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撤柜制度等,努力营造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侵犯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的问题还十分突出,今年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惩治力度。同时全面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商品信誉卡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撤柜制度,建立健全食品消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买得称心,吃的放心。县消费者协会也要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健康·维权”消费观教育,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投诉意识。同时,还要做好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工作,对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和不法经营信息及时公开曝光,防止消费者上当受骗。
努力做好2012年“消费与责任”的工作,切实维护好、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同时也是所有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共同责任和社会义务。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构建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借此机会,我向全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朋友们提几点要求: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诚信建设示范活动,大力加强以诚实信用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来讲,诚实守信既是商业道德,也是经营品牌,更是聚财之本。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和,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人际交往讲信用,企业生存发展靠信用,生意兴隆要靠信用。建立和谐社会,营造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也需要信用来支撑。因此全县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都要树诚信新风,倡诚信理念,做诚信楷模,把企业利益、个人利益同国家利益,消费者紧密联系起来,在各项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绝不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绝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以次充好,不以假充真,不短斤少两,不利用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二是深入开展以开放促发展的自我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开放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尤其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思想的大解放,观念的大更新,促进市场大开放,经济大发展。各级个私协组织要认真组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大讨论,强化对封闭保守必然导致落后,开放合作才能促进发展的认识,彻底清除以我为主的排外思想,目光短浅的封闭行为,牢固树立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开放意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动摇上来,坚持开放这个总体目标不动摇上来,敞开门户,扩大开放,欢迎竞争,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