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花岗岩铺贴合同篇一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v^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乙方拟在 (时间)内向甲方分批订购以下产品:(详见产品订货单)
二、 产品质量保证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符合说明书质量要求的产品,对有效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并根据情况予以换货或退货。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甲方承担货物发至乙方所在城市的铁路快件运费,若乙方选择其它运输方式,差额由乙方支付。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由于运输部门差错而导致的丢货、少货事件,而乙方未支付保险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采取付款形式:
银行(转帐、汇票、电汇);b、邮局(电汇、信汇);c、现金或其它方式;
2、乙方货款支付方式:
a、货款全额预付
b、预付货款 元 余额 元 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3、货款应直接汇至公司,不得由甲方任何人携带或借用,如乙方将货款交由甲方任何人携带或借用而导致甲方未收到货款,则视为乙方未向甲方支付该笔货款。
4、乙方未按时结清货款,则甲方将停止发货, 并按逾期天数向乙方索取1‰/天 所欠货款利息。
5、优惠付款条件:
五、产品保存
乙方应按甲方说明书要求保存产品,属保存不当造成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或数量损失,理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恪守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责任和条款要求。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赔偿金。
产 品 订 货 单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货款支付日期:
货款支付方式:
供货单位名称:
供货单位地址:
供货单位邮编:
供货单位电话:
订货单位电话:
供货单位传真:
订货单位传真:
供货单位帐号:
订货日期: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花岗岩铺贴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工程名称: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石材供料
1、甲方向乙方购买花岗岩石材产品。
2、石材供料时间:月日起开始供货至年月日止,共计天完成供货,具体以甲方第一次定金到乙方账户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3、交付地点:
第二条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石材成品应当符合双方确认样品的品质,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石材存在合理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确认。
第三条运输与装卸
成品石材的运输由承担,卸货及费用由负责。
第四条关于石材的验收
1、乙方需按照合同要求供货。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时,甲方应指定管理代表按实际交付石材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予以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管理代表应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字,经甲方管理代表签收的送货凭证甲方认可为乙方的结款凭证。
2、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喝签订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室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是,。
第五条结算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10%定金,该合同以甲方定金到乙方账户之日起正式生效。此后按乙方每次送货金额万元,付元,余款在该工程石材供货结束后天内结清全部货款。
2、甲方先支付乙方按到款金额发货,余款待货完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石材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达标后继续供料;因重新供料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改进后仍不能达标以及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石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零点五支付。
3、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迟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零点五支付。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继续供货,直至甲方付款后恢复供货。货款拖欠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与甲方的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甲方由此引起的工程履约定造成损失及其它损失。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未尽事宜补充
1、乙方开始加工后,甲方变更加工或相关工艺要求应与乙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合同,并以本合同为标准计算变更部分的合同价款,因变更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合同履行进程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但无合同约定的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具有相同效力。
3、双方约定;关于货物的质量和数量验收,必须双方依据合同条款要求以管理代表签字为准,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决定扣减和变更。
第八条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市区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
花岗岩铺贴合同篇三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石渣、石粉
石渣价格为
石粉价格为 元/立方米; /立方米。
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大坝新型建材基地工程施工现场;
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石渣、石粉的质量视为完成合格。经双方确认石渣、石粉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石渣、石粉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 合格石渣、石粉。
乙方材料款达 日内换送
乙方材料的%支付。余下的 %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1、甲方一次性需求量超过 立方米以上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给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逾期按总货款的百分之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代表: 代表: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角石
角石价格为/立方米;
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大坝新型建材基地工程施工现场;
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角石的质量视为完成合格。经双方确认角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角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日内换送合格角石。
1、甲方一次性需求量超过200立方米以上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给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逾期按总货款的百分之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代表: 代表: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碎石
碎石价格为/立方米;
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大坝新型建材基地工程施工现场;
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碎石的质量视为完成合格。经双方确认碎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碎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日内换送合格碎石。
花岗岩铺贴合同篇四
甲方(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岷县至合作二级公路改建工程房建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墙砖、地砖、花岗岩及踢脚线等瓷砖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及价款
具体可参照双方认可的样品。
注:表中约定数量为暂定数,以甲方实际用量为准结算。
此价格含运费含税金含装卸费。
品牌:_惠达质量标准:___合格___等级:___优___。
第二条供货时间
从年月日起开始供货,以甲方通知为准,保证供货到现场。(具体时间书面通知)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与甲方认定的样品一致,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艺等各项指标与乙方相关承诺一致,产品检测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乙方所供瓷砖及花岗岩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运输要求,确保瓷砖及花岗岩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具体要求如下:
瓷砖及花岗岩
(1)提供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说明书等
(2)负责采购、运输、装卸
(3)质保期两年
(4)两年内瓷砖变色、釉面起皮、地砖起拱、卫生洁具破裂、水龙头损毁、感应阀损毁、台面破裂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相应造成的一切损失。
(5)施工过程如发现瓷砖变色、釉面起皮、地砖不平、卫生洁具表面不光、感应阀质量差、台面花岗岩变色,将取消投标人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甲方工地现场,具体地点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货到现场,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产品数量和质量。甲方收货前的损耗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货到工地后验收后付送货款的70%,
2、工程竣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
3、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保期满后,余款10%结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负的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完成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1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运送到现场,如不能按时交货或者交货数量不足,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3、如发现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该批不合格产品的退货费用。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10%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15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签订地点: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瓷砖及花岗岩,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工作产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花岗岩铺贴合同篇五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v^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
汽车,车牌号码
(以下简称租赁物)
1.租赁期限为
年,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
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