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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框架协议注意事项篇一
乙方: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在某市建立“某某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洽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该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项目名称:某某产业园。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能源区;汽车园区;文创园区;配套商业及生活区等。乙方前期投资预计亿元以上。
三、项目范围:初步选址在城东、城南新区。项目按阶段分步实施,总占地面积规划亩以上,具体以各项目实际用地示意图为准。
四、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甲方的整体规划并遵守节能环保等基本要求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入园企业要符合甲方企业入园标准并经甲方审核认定后方可入园。
五、甲方将本项目投资列为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采取特事特办,并协助乙方就本项目建设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国有土地使用和林地占用等相关手续,并负责交付本项目所有的水、电、气、道路、电话、互联网、移动通信、邮政和场地平整。
六、乙方将根据甲方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抓紧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经甲方审核认定后,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合同。
七、乙方符合国家、省市关于相关产业、工业园区和重大项目等招商引资优惠和奖励政策的项目,享受相应的优惠和奖励政策。
八、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为本项目成立推进专班,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审批工作,积极配合乙方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推进项目顺利进展;乙方承诺在正式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成立项目法人单位,公司成立后,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至新法人单位。
九、本协议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相关产业和工业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
十、本协议是双方的合作框架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不得对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及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十二、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年二月日
施工框架协议注意事项篇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现授权各自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协议。
第一章 协议标的
1.1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开发软件,提供项目方案设计及项目集成、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和服务;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购买设备硬件、安装材料和备件及相关软件使用权;设备及软件清单见附件《设备清单及服务价格》。
1.2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成熟稳定、质量性能良好的产品,并符合附件《项目建设方案》的要求;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和服务是满足甲方要求并且是乙方良好的技术和服务。
1.3 乙方承诺其提供的设备及相关的技术文件、软件、服务等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均属于乙方所有或乙方享有合法、充分的授权,可以由乙方使用和/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权利凭证。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和成功,所有设备及软件厂商均由乙方指定(所有设备品牌型号及软件厂商由乙方指定,甲方选定最终供货单位。)。
1.4 乙方应直接或委托设备代理商为其设备提供安装督导、咨询、保修、升级、培训等服务工作。
1.5 乙方承诺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确有附件《设备清单及服务价格》之外的新设备投入应用,乙方应提前2个星期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价格后再由甲方选用。
第二章 具体合作安排
2.1 签署框架协议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清单及服务价格》表,供甲方核算成本和工程量,甲方双方共同协商并确定项目合作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等内容。
2.2 签署框架协议后3日内双方签署正式项目合作合同。
2.3 与设备采购相关的技术服务、培训、运输保险、到货时间、验收等其他条款和相关费用,由甲方及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在具体的项目合作合同予以约定。
第二章 项目合作的定价
3.1 乙方提取设备清单报价总额20%部分(取消部分二字)作为乙方公司的管理费用、税金、项目设计咨询集成及软件开发费用,该部分和设备清单报价一起成为项目合作合同金额,具体项目合作合同金额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3.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未另行约定,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将按照附件《设备清单及服务价格》确定的设备单价向甲方提供设备。
3.3 《设备清单及服务价格》为乙方提供设备选型,是本协议及乙方与甲方框架协议、具体设备采购合同的谈判基准价格,原则上不做变更。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则应提前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议价结果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合作合同。
3.4 乙方提供的《设备清单及服务价格》应完全满足甲方现有要求。如因乙方造成的设备清单漏项、少量的金额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要求的变更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章 付款
双方在根据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后,所有款项支付由甲乙双方协商付款方式,并按合同协商方式严格执行。
第五章 违约责任
若协议双方未能在协议约定条件内完成相关条款的执行,违约方将支付协议另一方违约金1万元。
第六章 不可抗力
按照具体项目合作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 法律适用和仲裁条款
按照具体项目合作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第八章 保密条款
8.1 本协议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协议另一方(接收方)按照本协议所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
8.2除本协议授权实施的行为外,资料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且不得将该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复制或向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章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接受方仅得为执行本协议下义务的目的对保密材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等)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的1个工作日内,接受方必须将保密材料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存保密材料,并对保密材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不慎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材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8.3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并非资料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资料接受方独立开发的;由资料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资料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取得的;法律要求资料接受方披露的,但资料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资料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8.4 本协议保密期限自披露方将保密资料披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1年内持续有效。
8.5 如接受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接受方应赔偿因此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章软件使用权及侵权诉讼
按照具体项目合作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第十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协议自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本协议与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共同构成就 该项目进行约定并签署协议/合同的一部分,有效期至本协议及具体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时止。
10.2 任何一方未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
10.3 本协议有中文本一式 2 份, 双方各持 1 份。
10.4 任何与本协议相关但未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对协议内容做出的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为协议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0.5 甲方与乙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方与乙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使用信函通知的应采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10.6 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0.7 协议中各方的某些义务,包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有效期之后仍对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10.8 本协议各章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0.9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建议删除)
10.10 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甲方(章):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框架协议注意事项篇三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1、工程名称:
2、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
3、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职责
(1)甲方:
(2)乙方:
1、提供企业资质等相关材料;
2、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包含特殊人员操作证书);
3、现场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
4、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施工方案;
5、签订临电、临水、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各项协议书;
2、生产施工过程中,每周六上报下周进度计划,每月25日上报月进度计划;
1、乙方进场后,施工前必须熟悉施工图纸,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节点不清楚之处,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技术人员和图纸设计人员进行答疑。(此工作必须在进场后1周之内完成,以避免影响生产进度)
2、乙方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甲方相关人员审批认可后,方可进行现场施工。施工过程中如果现场出现不符合上报施工方案中技术措施的,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如出现材料和劳动力浪费的情况,一切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3、工序验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未经验收的禁止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乙方自行采购物资,例如:门窗、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空调设备等,材料到场后,需上报甲方,经甲方相关人员核定品牌、数量、规格、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合格后,方可进场,根据国家规范要求,需做现场复试的材料,需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旁站见证取样,并送至指定实验室,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1、人员安全(三级教育)
2、机械使用安全
3、外脚手架使用安全
4、生活区卫生安全
5、施工用电安全
6、放射性材料安全
1、材料进场登记管理
2、材料移交管理
3、材料使用管理
4、不合格材料退场管理
5、架设工具及各种机械出厂登记管理
1、乙方劳动力管理员每月定时上报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等资料;
2、乙方每月上报产值,并编制形象进度说明;
1、宿舍卫生,每间宿舍设置卫生负责人,由各自队伍自行指定;
2、公共走廊、卫生间需设置专人每天洒水清理;
3、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等;
4、食堂管理制度;
施工框架协议注意事项篇四
甲方: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
乙方:内蒙古兴托重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鉴于:
三、为了确保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部门给予乙方的权利,保证项目投资主体及乙方全体股东的权益,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同意授予乙方本协议所规定的特许权。
因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以“bot”模式建设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项目,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特许权合同书:
第一章特许权的内容、方式及期限
第一条特许权的内容
1.1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该公路项目的批复,甲方特许乙方独占排他享有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以下简称“托县至兴和公路”)特许权,该权利在整个授权期内有效。
甲方郑重保证: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授予任何第三方享有本协议中乙方享有之托县至兴和公路的特许权。并将确保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其他权利和优先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和妨碍。
特许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1)建设管理权;
(2)运营管理权和车辆通行收费权;
(3)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权、经营管理权。
1.2甲方特许乙方享有独立、排他的托县至兴和公路特许权,甲方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在授权期间内是专属于乙方的。甲方确保特许权的任何部分在授权期间内不再授予其他方。
1.3甲方特许乙方享有托县至兴和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服务区的开发建设经营权。含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同期。
1.4特许权的补充规定
1.4.1托县至兴和公路收费站地址应当根据自治区政府的批准设立。
1.4.2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__]45号),特许经营新建公路经竣工验收后,达到收费的必要条件方可收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
1.4.3公路建设和经营期限内,乙方享有国家、自治区有关公路建设和开发优惠政策和西部开发相关优惠政策,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沿线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公路建设和沿线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
1.4.4乙方有权根据同期国家及内蒙古地区消费物价指数变化情况或项目合理的经营成本等因素的变动情况,拟定公路收费价格调整方案,经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执行。乙方应当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二条特许权的方式
2.1该特许权以bot(建设、运营和移交)形式由乙方享有。
第三条特许权的期限
3.1乙方享有的特许权期限(以下简称“特许期”)始于本协议缔结之日,于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甲方授予乙方收费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
3.2上述收费经营期限指托县至兴和公路,从托克托经和林县、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至兴和县公路项目(以下称该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收费经营期限。
3.3鉴于重载高速公路维护任务重、费用高,为保证公路完好,甲方同意除给予乙方投资建设的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公路30年收费经营权。
3.4服务区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期限相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交通厅批准,特许期限可以延长。
3.6在特许期内,如因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实施或继续实施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期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第四条乙方享有特许权的先决条件
4.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形成同意参照bot模式投资建设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文件。
4.2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和交通厅对托县至兴和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4.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同意托县至兴和公路建设用地取得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关于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的意见。
4.4乙方向甲方提交其关于托县至兴和公路工程投融资计划以及银行贷款承诺书。
第五条特许权的转让、担保、出租
5.1转让
5.1.1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投资建设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乙方股东或投资联合体调整和变化需报甲方备案,但新的股东或投资联合体必须承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项目由乙方依据本协议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投资建设。
5.1.2乙方根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有以下先决条件:
5.1.2.1乙方事先将转让的内容、方式及受让人的概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甲方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并同时在此期间出具同意与否的书面意见。
5.1.2.2乙方已经获得受让方的同意,取得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书面文件,并将此文件正本一份提交给甲方。
5.1.3乙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对乙方承担的义务,不得少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
5.2担保
5.2.1乙方有权将其依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通行收费权以及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进行担保。
5.2.2乙方用上述权利进行担保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出租
5.3.1乙方有权将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权进行出租。
5.3.2上述设施的出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担保、出租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特许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第六条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6.1在公路移交前,公路基础设施和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乙方享有。
6.2甲方承认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依照我国法律得到体现。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在整个特许期内,对乙方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设施及其他资产不进行征用、充公、收归国有。
6.3在特许期内甲方和其他第三方需占用公路用地,穿越公路(包括上跨、下穿)构筑、设置构筑物、管线,增设公路交通岔道口,沿线公路两侧经营性网点、房屋开发,需上下公路的交叉设施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各种宣传、广告设施,必须征的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办理路政审批许可证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与赔偿。
6.4特许权期限届满后,甲方无偿收回托县至兴和公路及其配套的服务设施所有权。公路设施所有权移交给甲方的日期为特许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
第七条设施的转让、抵押、出租
7.1在特许期内,公路基础设施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担保,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7.2乙方有权对公路沿线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进行转让、抵押,但是必须事先告知受让人或抵押权人,甲方在特许权期限届满后有权无偿收回上述设施。
7.3乙方对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有权进行出租。
7.4乙方违反本协议进行转让、抵押、出租公路基础设施的,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提前收回设施所有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工程
第八条工程的建设施工
8.1建设施工的一般性规定
见本协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其附件。该项目沿线属平原微丘地貌,地势起伏不大,根据现有公路技术状况、发展环境、预测交通流量等因素,建议推荐方案:近期按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米的标准投资建设。
8.1.2乙方对《施工图设计》中列举的项目,执行项目自建总承包或其他承包建设方式。乙方应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方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经甲乙双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如果一方认为确需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修订出图纸及说明,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的超出部分由提出方负担。
8.1.3乙方同时负有托县至兴和公路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等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相应义务。
8.2工程交、竣工验收
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2.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__年3号)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后甲方必须提交验收结果,如果不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进行验收,又不能提出书面意见的,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8.2.2验收中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所规定的要求,或有需要进行局部修补的项目,乙方应当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修补完工再提请验收,直至达到要求。
8.3工程的质量控制
8.3.1乙方应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测。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负责全部返工经费。但这种监督和检测应尽量地避免对施工进度造成干扰。
8.3.2乙方有权派代表参加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检测和验收。
8.3.3监督和检测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3.4对甲方开展相应的对项目施工的监督和检测,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为甲方代表提供协助和提供必要临时需用的设备。
8.4工程的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工期延长的除外。
第九条建设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
9.1乙方的权利义务
施工框架协议注意事项篇五
该项目暂定为分阶段设计,分阶段施工。具体流程及事项详见后续补充合同。
1、由甲方确定本阶段设计范围,乙方开展概念设计;
2、由甲方确定其概念设计思路,乙方开展全面设计,并签订设计委托合同;
3、由甲方确定整套设计方案后,乙方进行施工预算;
4、由甲方确定施工预算后,乙方开展现场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框架协议注意事项篇六
乙方(业主):物业单元:街号
丙方(装修企业):
为加强对本小区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确保小区在装修期间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秩序,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一条第8点,明确物业管理公司、业主、装饰装修企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是本小区物业的装修管理部门,负责乙方装修申请的备案、服务、管理、监督和检查;乙方(业主)在本区域内有权利对自己个人所属物业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小区相关规定进行装修装饰行为;并且委托丙方负责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已受乙方委托之丙方有正常进行施工装修之权利,但需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第二条办理装饰装修程序的约定
1、乙方需要对商铺或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必须遵守《x别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到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审批,提供相关装修方案及办理相关装修手续。
2、乙丙方递交的房屋装饰装修申请项目,必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缴交装修保证金共5000元/户后,收到甲方发出《装修施工许可证》后,乙方才可以进行装修施工;未办理装修审批手续,擅自装修的,甲方有权责令装修单位立即停工,乙方并须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并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条装修及验收
1、装修过程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x别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在装修工程完成后,经检查,若乙方或丙方没有违反《x别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行为的,甲方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若乙方或丙方有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将按约定进行执行,情节严重的,除没收保证金外,视其违章情况,给予要求恢复原状、并承担违章造成的其它一切责任;在装修完工半年内,如发现因乙方装修工程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电话、门铃、电视线路损坏或损坏其它物品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丙方要为其装修工人到甲方办理相关出入手续。
第四条、垃圾清运与处理的约定
1、为确保小区装修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公共环境秩序,小区装修垃圾的清运处理实行统一管理的方式,由甲方进行统一有偿清理,乙方的装修垃圾应堆放在甲方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位置,不得将装修及其他垃圾堆放在小区的任何公共地方。
2、乙方为住宅业主的,在已审批时行装修前需向甲方缴交相应的装修垃圾清运费(一次性),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划分,标准如下(不含花园部分):
1。建筑面积200㎡(不含200㎡)以下400元/户;
2。建筑面积200—300㎡(不含300㎡)之间600元/户;
3。建筑面积300—400㎡(不含400㎡)之间900元/户;
4。建筑面积400—600㎡(不含600㎡)以上1300元/户;
5。建筑面积600㎡(含600㎡)以上1500元/户;
(甲方保留根据实际装修情况对以上费用做适当调整的权利)
3、乙方为商铺业主的,所生产的垃圾应堆放在该商铺的门前,并自行负责清理(必须做到日产日清);若乙方或丙方要求把装修垃圾堆放在甲方的指定位置时,则须缴付装修垃圾清运费用500元/户,没有缴费而擅自堆放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00元,另外,对于堆放在商铺门口公共场所的垃圾未按时清理的,乙方或丙方接到甲方两次通知后仍不自觉清理时,则由甲方派人代清,清理费为500元/次,其费用在装修保证金内扣收。
4、一切装修垃圾应采用袋装清运,并按甲方指定的地方放置;不按指定位置堆放装修材料、垃圾,或在搬运装修材料、垃圾过程中,损坏公共部位、公共墙面、乱倒装修垃圾阻塞厕盆、排水管道等,一经发现,乙方或丙方除需要清理通畅,修复损坏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第五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如丙方不能到场签订,由甲乙双方签订,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丙方不能履行或承担责任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3、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业主签署):
x物业服务中心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框架协议注意事项篇七
2、乙方承诺使用合法的、正版的开发工具。
3、乙方保证其开发过程、开发完成的软件及相关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继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5、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目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如乙方擅自改进操作的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仍归甲方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