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介绍是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展示自己的优势和能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经典的范文范本,供大家参考。
适合独居语录短句篇一
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说过:阅读就是抛弃自己的一切意图与偏见,随时准备接受突如其来且不知来自何方的声音。这个声音不是来自书本,不是来自作者,不是来自约定俗成的文字而是来自没有说出来的那部分,来自客观世界中尚未表达出来而且尚无合适的词语表达的部分。这是我看完《独居的一年》这本书后,很强烈的感受。
《独居》一书,是我在好几次出差途中,断断续续看完的,而在看之前,我其实已经看过很多关于这本书的书评,关于爱欲,关于成长。当我在断断续续的读书过程里,我思考最多的是,日常生活中,什么是轮回?就是被拘禁在自己的局限性中。什么叫解脱?就是从自己的局限性中跳出来。也许每个造物,该各安天分。又也许每个生命,悲伤或快乐都有自己的解读。
每个人在人生的每个阶段都要经历只属于自己的成长,那些你以为很深的伤口真的没必要掀开了给别人看,再亲密的人都不要,就让它结了痂随岁月尘封。长大,这个假以仪式感的服装,会用各种世俗来拘禁人,而以后的路,永远是奔赴自由之路。慢慢找到真正的自己,真正地破茧而出。虽然有些人可能穷极一生也远未完成。
自由又是什么呢?是信赖自己啊!很喜欢《独居》一书,因为它让我读到各种不幸、自卑、愤怒的情绪之后,还有一条通往内心的平和、宁静的路。
适合独居语录短句篇二
广大市民和志愿者朋友们:
你们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关爱独居老人志愿服务行动”启动仪式,标志着绥芬河市“关爱独居老人志愿服务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市独居老人与日惧增,为扎实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独居老人排忧解难,不断促进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央文明委的要求,我们向广大市民和志愿者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以府为主导,以社区为依托,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独居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服务,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令人欣喜的是在我们社区志愿者中不仅有青年,更有许多老党员,他们不但为身边的高龄独居老人提供“邻里守望”服务,还与老人们沟通思想,为他们排忧解难,使孤寡老人时刻都能感受到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关怀与温暖。作为社区工作者,每天给老人们一个问候,每周看望他们一次,每月走访一次,每年为他们过一次生日,是社区工作者的责任,也是义务。我们每个人都会老,关爱老人就是在关爱我们自己,关爱我们的明天。“关爱独居老人志愿服务行动”对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和融洽人际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中社区负有不可懈怠的责任。
对于我市的独居老人来说,这个冬天将不再寒冷,我们社区将本着“以人为本,尊重自愿、就近结对,帮扶有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突出重点,优先服务”的'四项原则,定期对独居老人的身体状况、经济来源、精神心理以及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调查,分类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提高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依托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将志愿服务内容从主要注重生活关爱和照顾向精神关爱延伸,从结对服务向组织服务延伸,从日常服务向专业服务延伸,有效提升独居老人的生活质量。
独居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弘扬传统美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起点,倡议发动所有社区志愿者为独居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向独居老人倾注更多的人文关怀,让独居老人切实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适合独居语录短句篇三
大熊猫是人们熟知的动物,独特的黑白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它憨态可掬、与世无争的悠闲样子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喜爱。然而野生大熊猫几乎都呆在深山老林里,通常我们只能看到圈养条件下的大熊猫。在动物园,往往雌雄两只大熊猫共同生活在一个圈舍里;而在圈养种群较大的繁育机构,每只成年大熊猫虽有独立圈舍却彼此相邻;在亚成体集中的幼儿园,更是容易看到多头大熊猫追逐打闹、嬉戏玩耍的场面。不过,若是仅凭这些印象就轻易推断大熊猫喜欢群居,那就错了。
大熊猫是中国特有的珍稀物种,经过数百万年的生存竞争和自然选择,从同时代生活过的剑齿象动物群中脱颖而出,独自存活到了今天。它改变了食肉动物的肉食本性,逐渐适应了以竹子为主食。但是它又不像鹿、岩羊、扭角羚等食草动物那样过着群栖生活,仍然像一些食肉类动物如虎、豹那样,分散隐居生活。在野外,有“竹林隐士”之称的大熊猫可是性格孤僻的,除了繁殖季节,它们总是独来独往,固守在自己的领地里生活。一般每只大熊猫所占领域面积为3~7平方千米,领域虽有重叠,但是大熊猫会有意识地避免与其他同类直接接触。
动物的习性受遗传、环境等多方因素影响,是长期进化的结果。根据最适性理论,自然选择总是倾向于使动物最有效地传递它们的基因,因而也是最有效地从事各种活动,包括使它们在时间分配和能量利用方面达到最适状态。哪种生活方式对动物的生存、繁殖有利,动物就倾向于保留这种生活方式。所以,大熊猫选择独居并非因为它们“喜欢”,而是比起群居,这种生活方式足够它们生存和繁衍的需求,并且“性价比”更高。
到底独居是如何受到大熊猫青睐的,矛盾又是如何解决的,让我们来看一看大熊猫具体的生活吧。
首先,大熊猫食性极端特化,竹子是大熊猫所能获取的最主要的能量来源,但是竹子的营养价值非常低,大熊猫必须采食大量竹子才能满足它一天活动所需。大熊猫采食竹子是有选择性的,不但在不同季节选择不同年龄的竹子和取食部位,而且对竹子基径、质量也很挑剔。大熊猫每天花50%以上的时间来进食,平均要消耗十多公斤的竹子,食笋季节进食量高达40公斤。这么不容易得来的能量,当然不能白白浪费掉。动物的所有生命活动都需要消耗能量,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它们逐渐学得了优化各种活动,以便用最小的能量代价去获得更大的收获,这是动物的生存策略。为了节省能量,大熊猫通常每天移动距离不到500米,很少超过1千米,能量成为限制其行为方式的一个重要因素。
假设大熊猫营群居生活,原本只有1头大熊猫的区域一下子变成7、8头,会遇到这样几种不利情况:1.每头大熊猫能吃到的高营养的.竹子变少,不得不选择质量差的竹子;2.一头大熊猫每天活动路线上的竹子不能满足多头大熊猫的同时采食,它们不得不走更远的路;3.为了少走路,熊猫们都尽力多吃,比方说,原来在30根竹子中只取食其中5根,现在变成取食20根了,竹林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恢复到能够为大熊猫提供足够食物和能量的水平,极端情况下甚至无法恢复,最终导致适宜的栖息地面积减少,大熊猫生存压力增大。
那么群居对于获得物质能量的好处呢?比如为寻找食物而迁徙的过程中,候鸟的群体行动更有利。可是竹子一年四季常绿,大熊猫不担心冬季找不到食物。竹子的获取仅凭个体就能完成,不像肉食动物,如鬣狗、豺狼,团体狩猎效率更高,大熊猫也不需要群体合作来得到食物。这么一考虑,当然大熊猫宁愿独个儿吃食啦。
成年、健康的大熊猫无论雌雄几乎可以说是没有天敌的,100公斤左右的庞大身躯、锋利的爪和尖锐的牙无不展示着它们的力量,大熊猫栖息区域内的食肉动物们轻易不会去招惹它们。大个儿的黑熊、扭角羚等,由于与大熊猫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平时也相安无事。
不过食肉动物确实是幼年大熊猫的一大致命威胁。刚生下来时大熊猫仅仅100来克,需要母兽24小时不离不弃的照顾。即使到一两岁,大熊猫幼仔仍是豹子、豺狗、黄喉貂、豹猫等动物的猎捕对象,野外曾在这些野兽的粪便中发现过大熊猫骨头和毛发。除了母亲的守护,大熊猫还有一个本领来保护自己,那就是爬树。大熊猫3到6月龄就能够爬树,除了吃奶以及和母亲玩耍的时间,它们几乎都呆在树上,只有听到母亲呼唤声的时候才会下来,一边往下爬,一边谨慎地确认。大熊猫到两岁半,体重增加到50公斤以上的时候,几乎就再没有被其他动物猎食的危险了。直到老年,豹子、豺等动物才会重新盯上它们。
简而言之,弱小的个体由母亲照顾;年老的个体对种群贡献不大,照顾它们的投入远超潜在的收益;而成年个体不必担心天敌。靠集群生活来提高种群存活率似乎仅对幼仔和老年个体有利,可是作用并不大,再加上食物资源的因素,这样的决策对种群并无好处。
所以呢,群居对大熊猫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处,反而会给它们带来诸如食物、能量消耗方面的新问题;而独居生活则逍遥自在,无论是觅食还是繁殖,大熊猫都有相应的策略来圆满完成个体的生活使命。就这样,最终,大熊猫就“喜欢”上独居生活了。
适合独居语录短句篇四
书桌和板凳对视
自从勺子丢失,卡通杯面对筷子少言寡语
番茄喜欢菊花精的`味道,总是跃跃欲前
地净着,无所事事
整个上午,的晾衣架
煤气罐气势汹汹
被褥整齐,衣服撑子凌乱不堪
整个上午,壁纸隐藏了另一面,敞开着
整个上午
竹扫帚伺机行事
油盐酱醋洁身自好,剃须刀
功勋赫赫,墙上钉了我破的牛仔
写满了诅咒
整个下午,穿衣镜洞察一切
窗子半开半掩,等待结局
我目睹的这个上午
时间已经过去大半
我的小屋空着,只有钟表喧闹
因此我爱上这个季节
这是一个瞧不起是非的秋天
并且同样瞧不起女人
适合独居语录短句篇五
坐在窗口,对面是车站。于是每天可以数一辆又一辆驶进又驶出的车子,把陌生的人们送到另外的城市或是把他们带回自己的家。时间久了,甚至忘掉了车声的喧嚣,只剩下暖暖的冬日阳光斜斜地射进窗口,投我的影子在方格子的床单上,静静地,光的雕像。
或者放开录音机,听一会班德瑞,听一会钢琴曲,听一会小提琴曲,或是流行歌,无须分辨那是怎样的旋律,只让淡淡而舒缓的曲子溢满心间。我天生不是一个音乐鉴赏者,却有一个学音乐的同胞妹妹,上帝总是给人间做各种超出常理却有趣的`搭配。但是浸润在如水般婉转低回的音乐里,我还是可以完全放松自己。
偶尔也去逛街。并不一定要买什么,但是那满目的琳琅给眼睛一种享受。费瑟斯通把商场叫做后现代的“虚假的购物天堂”,在那些时候却给我某种实在的满足。上大学时,同班的robin在逛街时常爱试穿衣服,虽然不买。当时我笑她,现在自己也会这样,一件漂亮的衣服包裹自己,在镜子里,发现自己还有个算得上好的身材。几分钟的靓丽可以给自己一份开心,不必为昂贵的价格咂舌。
常去书店。于我来说,那一直是个好去处。上学的时候,常常会几十甚至上百元地购书,回来以最舒服的姿势细读。自己负担自己之后,才发现买书成为一种奢侈,更多的时候是在书店熙攘的人流中选一个不被打扰的小角落读书,也许半个小时,也许一两个小时,渐渐会忘了周遭的一切,心情随着书中的情节起伏……合上书本,才发现身外的世界依旧忙碌,走出沉醉的我重新跨入那份喧嚣,那才是我真正的生活。
人海里走了很久,才发现相同经历的人很多,可是经历时,每个人总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那个。这样的事过去发生、现在发生、将来注定还会发生。我永远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也许最刻骨铭心的履痕也会随着时间慢慢变浅,也许天长地久也许只是一个梦想和神话,正因为这是梦想和神话,才让那些不安分的心为此而迷醉,试图把它变成现实,让自己在追寻中伤痕累累。
闲下来的时候,构思许多有开头有结尾中间却空白的小说,因为事情的发展会有太多的可能,而结局却要清爽明晰得多。有些时候,我想梦呓最可以打动人,那是没有任何粉饰的言语。
适合独居语录短句篇六
遥望北方,朔雪茫茫,寒风凛冽,沉眠万物,却有岁寒三友“梅”,亭亭玉立,散发透骨幽香,可谓独居幽邃。
梅是四君子中的长者,它在冰天雪地中伸展自己的身姿,绝骄世人。它气质高雅,无畏严寒,独自盛开在冰雪之中,是那般妖娆。
“墙角数枝梅,临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惟有暗香来。”人们喜爱梅花,因为它的气度不凡、高雅自然、独居幽邃。在冰雪交融的时节,艳艳的花瓣,散发出幽幽清香。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在风雪交加时,它异常瑰丽,将自己的身姿伸展,开出朵朵寒花,向天空仰望。它的美丽往往出现在冰雪之中,使人们敬佩,发出由衷的赞叹。
在梅的身上,最可贵的不是美丽,而是它的.精神,“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梅每天都要与风雪相抗,可他却旁若无人,因为他坚强,知道只有坚强的磨炼自己才能散发出迷人的芳香。
梅独居幽邃,或清瘦,或悠而不群,如同人们心中的世外桃源,风流傲骨,未曾达到,便让人心驰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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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独居语录短句篇七
大学毕业之后,我一共租住过四处房子,它们都在长沙。这四处房子几乎都是和大学同学一起住的,我很幸运地没有怎么经历过独居。是,独居虽好,但我害怕。一开始是怕孤单,因为大三那年失恋,对于一个二十出头不经世事的女孩子来说,漫长而纯真的初恋突然结束,如果她因此在接下来的一两年里都不能太轻松地处理孤独的情绪,我觉得也无可厚非。后来是怕人,怕陌生人,因为从业久了开始关注社会新闻。不过后来没再独居,更重要的还是因为我们几个大学同学几年来一直都围在长沙这一小块地方打转,身边一直有朋友,独居就没有必要了。
但在正式毕业之前,毕业实习的那段时间,我曾经有过一段独居的日子——人生中极为短暂却别有感触的、像小雨天的一场花落的日子。
那是我在自己家、学校之外,长住过的第一个住处。那栋楼在商学院旁边的一个小区,姑且划在较为低档的那一类吧,毕竟在学校旁边,学生多,无论是居住条件还是消费水平都很低。房间在六楼,原本的居住用房被业主改建成出租房,两室一厅的面积被隔成五个房间,共用一个卫生间。居住条件简陋,房租也很低;而我当时正在毕业实习,每个月只有五百元生活补助,刚好适合这里。
最开始我是一个人住的。实习期工作量小,每天朝九晚六,周末双休,业余时间都耗在这小屋子里。不过一开始倒没觉得孤单,甫出社会的新鲜感占领了一切,每天看看窗外的风景、刷刷电视剧、想想心事,倒也别有滋味。
我那个房间应该是五个房间里最好的——至少我自己这么认为。不到二十平的空间,却有两面墙是窗户。靠小区路边的那面是落地大窗,兼有晒衣服的绳子挂在上面,是这个小房间最主要的光源。对于这面“窗墙”,我的记忆并不多,只记得曾经有一天太阳很好,我从被子里爬出来,被透过大窗照进来的阳光所惊艳,然后一蹦而起,坐在窗边的地板上拍了一张照片;照片里有窗帘,有光影,还有我穿着人字拖的脚,自觉很有一点“少女的文艺感”,于是很得意地发了朋友圈——那时候朋友圈对我来说十分重要,仿佛发了朋友圈,吃过的没味才不算白吃,看过的风景才不算白看。
另一扇窗则是传统的小窗户,面向小区的外墙,一眼望过去能看到小区外面老旧的平房区。那些平房最多只两三层,多为独栋且分布毫无章法,整个片区看上去凌乱破旧,像一个很久没有人打理的杂物间。但是我却很喜欢,因为正对着我的小窗户的地方有一个老旧的院子,院子里长着一棵高大的泡桐树,正开着早春的小花。为了这些小花,我把书桌搬到了这扇窗户边,度过一个个下雨天——关于这扇窗户,我能记起的只有下雨天——那时大概是周末,我会在早上打着伞跑到商学院后门附近吃两个包子,然后买上一堆零食水果,在自己的小房间里一宅就是两天(正餐当然会叫外卖);两天里我就坐在窗边的书桌上,一会儿看花,一会儿看剧,还每天不间断地给那棵树拍照片记录花的长势,日子过得悠闲而简单。
除了我自己之外,我们那层楼还有四间房,但是我只见过其中两间房里的人。
其中一间住着两个女孩,有一次她们开着门我正好看见,但并没有产生交集。而且似乎我搬来没几天她们就走了。
另一间住着一个男孩,是整个独居期间唯一算得上曾和我“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人。男孩总是穿着黑色衣服,很白很瘦,爱抽烟。刚搬来的时候我曾经两次去他那里借晒衣杆,发现他的房间里总是弥漫着浓到几乎肉眼可见的烟味;但是他性格却很好,话不多,总是对着你笑,每次看到这种笑容就会忘记他是一个有烟瘾的人。他看起来也是就要大学毕业的样子,不过我推测他应该还在找工作,因为他不像我一样有固定的出门时间。我的房间靠近卫生间,男孩每次去洗漱都要从我门口经过,周末我打开房门透气的时候,就会看见他端着一个小脸盆去卫生间洗衣服,那大概是我一生中唯一见过的男孩子洗衣服的场景了。我们俩都不是太热情的人,在同一个屋檐下住了两个月,所交流的也不过寥寥几次,且无非借东西、问房东信息之类。后来我要回学校做毕业答辩,最后一次走出这栋楼的时候恰巧碰见了他,我说:“我要走啦。”他很惊讶地瞪大眼睛,随即释然,笑着说:“哦,再见呀。”后来没有再见过。
但那段时间也并不总是一个人住。在我独居了大半个月之后,某天我在qq空间的一条说说里发现大学隔壁班有个女同学刚好也来了长沙,且她工作的地方就在我公司的楼上,于是几番惊讶和联络之后,她就搬过来和我住在了一起。这位女同学是个豪杰,直接把我的生活从独而不孤小文艺变成了工作日晚上浪、周末白天晚上都浪的状态。我们会在房间里边试裙子边哈哈大笑,会用电饭煲煮面条,更会在寻遍附近的大街小巷只为找一个单车租赁行,然后一起骑着单车穿越长沙的大街小巷。其实大学期间我们并不特别熟悉,但是那段时间我们却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很感激那段时间能有她来到我身边,她让我见识到一个真正从外到内都充满阳光的女孩是什么样子——皮肤很黑,人很瘦,一看就是经常运动的那一类;没有忧愁,没有迷茫,充满着对世界的好奇和热爱;而且不管我怎样找借口拖延,她都很执着地一定要拉着我一起出门去。那时候她有一个表姐刚好在我们住处不远的地方摆点小摊做生意,于是好多次她都拉着我跑到她表姐卖衣服的地方,逛夜市,吃小吃;或者直接去了她表姐家里,吃饭,以及逗一逗她那刚会走路的小外甥。这些事情几年里我几乎没有再想起,如果不是今天突发奇想要记录一番,恐怕这段时光终有一天要永远消失在时光里。
但热闹的缝隙里往往埋伏着最强烈的孤单。那几天我们另一个同学过来玩,我们三个女生聚在一起,本该最青春热闹的时候,我却突然被一阵可怕的孤独和焦虑侵袭。那是一种由来已久、深埋心底却突然爆发的孤独和恐惧,我甚至到今天都没有想明白它是被什么东西直接引发的'。我记得那天晚上,和我一起住的女孩去了她表姐那边,我们俩闲来无事一起去找她;我们走在华灯初上的长沙街头,说着笑着,甚至在车辆不多的路边小小追打了一番——然后我心里就突然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仿佛鬼节突然来临,囚禁已久的恶魔们终于撞开了鬼门关,然后倾泻而出。我永远记得那个充满青春和友情的夜晚,在看似热闹的景象背后,我是怎样在内心世界里被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惧追得喘不过气。我很害怕,怕过去一直被人占据不放过我,怕将来路上一直独行没人等我。那是我迄今为止的人生中最孤独、最恐惧的时刻之一,并且这种感受一直若有似无地跟了我三四年,直到我遇见现在的男朋友,并能够自在地坐在他身边肆意撒娇玩闹之后。
不久那个女同学提前回了学校,我又回到了一个人的生活。我把小书桌从窗前搬到床边,开始坐在被子里看剧。《新闺蜜时代》,在我那位同学兼临时室友离开后的那个周末,我一次性就把这部剧给看完了。义气耿直的韩文静,文艺固执的周小北,努力善良的王媛,大概每一个三人友情小团体都能从这三个人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吧。我也一样,有一个高中的三人小团体,但是未能有幸将这个小团体延续下去,在独居的那段时间里,孤单的时候,连找她们倾诉都办不到了。
那之后再过了一小段时间,我也结束了毕业实习,回到了学校。和那个女同学住在一起时我们曾经一起买过一盆可爱的文竹,离开的时候带不走,送给了房东家里的小朋友。如今已经过去四年,想必那盆文竹早就不在了吧。
适合独居语录短句篇八
第一眼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我以为这是和《瓦尔登湖》一样讲述一个人独居一年中所思所想,但看完第一章后我却陷入了疑惑之中,这本书讲述的并不是一个人的生活,露丝,埃迪,玛丽恩,特德,这四个人人物的命运就因为1958年的夏天发生的事情彻底改变。
在那个夏天,埃迪来到了特德家中进行暑期实践,由于特德是著名小说家,埃迪想做他的助手学习些写作经验。可惜埃迪并不知道自己其实被特德利用了,特德其实是希望埃迪来做玛丽恩的情人,从而让玛丽恩从丧子之痛中走出,事实证明特德的计划成功,埃迪爱上了玛丽恩,而玛丽恩在最后选择了离开,把露丝留给了特德。从此,埃迪再也没有爱上过其他女性、玛丽恩一个人漂泊、露丝一直在心里怨恨自己的母亲。本书跨越了37年的岁月,从露丝4岁一直到露丝自己的孩子4岁,三代人的家庭故事浓缩其中,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读完令我唏嘘不已。
在书的扉页上,作者写道这是一则爱的故事。我想这应该才是这本书想要表达的主旨。埃迪见到玛丽恩一开始是因为被她的外表吸引,后来则是被她所经历的丧子之痛所感染,再加上性启蒙的决定性,埃迪再也无法爱上比自己年轻的女性,这段忘年之爱能让埃迪坚持37年,直到玛丽恩再次出现。
埃迪和玛丽恩的爱是其一,另一则爱是露丝的,露丝在一开始并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也许因为从懂事起只有父亲特德的陪伴,露丝身上有很多男性的特征,比如她的肌肉发达,她争强好胜的性格,以至于看不上绝大多数追求者。而且她知道自己父亲的性生活不检点,这更让她对爱充满了怀疑和批判,在她的小说中经常能看到这一主题。露丝嫁给自己的经纪人艾伦,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她要找的人,只是她觉得自己不想再等了,凭借理性做出的最好的选择。当艾伦去世,露丝在守寡期间碰到了哈利时,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终于找到了对的人,两个人都经历过自己的爱情挫折,最终命运通过一桩谋杀案将他们连在了一起,跨国之恋,作者与读者的完美结合。
在我看来,37年岁月很长,但相比之下,露丝守寡的那一年则更为漫长,本书标题中独居的一年正是露丝在失去父亲后又一次失去丈夫后的头一年。在这一年中,露丝的感受和她在自己小说中写过的完全一致,她也突然理解了母亲的离开,理解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事。所以小说结尾才会出现母女重逢时那段令人感动的对话。
毫无疑问,埃迪是幸福的,玛丽恩是幸福的,露丝是幸福的,哈利也是幸福的,他们最终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过去经历过的挫折都不复存在,在爱中,他们找到了自己,无论在什么年纪,无论贫穷与富贵,找到了爱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