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自然,珍爱生命。怎样做到环保与舒适兼顾?接下来是一些环保行动总结的例子,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灵感和思路。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举办活动篇一
1.开展政法会客厅活动。与阿里巴巴集团等部门联合开展“政法会客厅”活动,采取现场直播/录播以及在线问答等方式,促进网络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放心、安全、公平、优质的网络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集中促销行为,引导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2.开展“营造网络消费环境,深入贯宣电商法规,‘诚信共建、合力共治’”主题论坛活动。由市场监管委主办,天津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商务局协同指导开展活动。(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3.发布保健品“打、清、整”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通过曝光一批保健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经营保健品行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打清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4.开展定量包装农资产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组织技术机构在我市部分地区对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进行专项抽查。(计量处)
5.开展儿童用品产品质量综合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儿童用品产品质量综合治理,在生产和流通领域专项监督抽检儿童轮滑鞋、儿童玩具、儿童服装、童鞋、儿童书包、儿童文具等7种、145批次产品。切实加强儿童用品的质量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6.组织召开服务认证推动会。在重点领域,推进高端品质认证,扩大质量认证覆盖面。(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7.开展《行风坐标》节目专题直播活动。与天津人民广播电台《行风坐标》节目开展专题直播,宣传市场主体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方便群众办事,推动社会共治。(信用监督管理处)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举办活动篇二
为了纪念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为了更加深入的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文及维权知识。契合新的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使同学们在新学期迎接更加繁忙的`学习生活的同时,也能留心关注身边有关消费方面的问题,特举办此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来增强同学们的维权能力。
新消费·我做主
1、让当今社会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维权知识,树立维权意识,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使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熟练拿出应急方案,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活动的开展也是高校健全体制的体现,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自我素养,以此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xx学院团总支权益部
xx学院xx级同学
(一)为了让同学们更好的感受法制宣传日,我院将出一张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海报,并配合校权益部进行海报展览。
(二)横幅签名。参与者在横幅上进行签名。
(三)举办微课大赛。
(1)具体要求:1-6人为单位,视频5-10分钟,要求画质清晰流畅且上交教学教案。并于3月15日对优秀作品在xx楼xx教室进行决赛。
(2)内容:视频围绕主题,宣传消费理念、消费维权等知识。
(3)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院级证书)
二等奖二名(院级证书)
三等奖三名(院级证书)
1、在各班进行宣传,让每个同学都能够关注身边消费维权知识,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微课大赛中来。
2、进行微课视频评比,若视频质量较高,则在xx楼xx教室进行决赛。
3、将评选出的获奖名单和优秀的微课视频进行宣传展示。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举办活动篇三
一、活动名称:××市x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举办活动篇四
(一)强化组织领导。委机关成立由立军主任任组长,委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的315活动领导小组。委办公室、市场和网监处、市消协、投诉举报中心、稽查总队等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场和网监处。各区局也要比照委机关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好各项维权工作,提升市场监管消费维权整体效能。
(二)发挥各区局主导作用。各区市场监管局尤其市场监管所在监管执法第一线,与人民群众接触最为密切,关系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区局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维权协作,形成维权合力,共同搞好315纪念活动,营造良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氛围。同时,各区局要拟订《315活动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组织协调、舆情监测和信息通报等工作。
(三)做好央视“315”晚会应急处置工作。3月15日晚,委机关将组织各单位集中观看央视“315”晚会,稽查总队和各区局要成立快速反应队伍,对晚会可能曝光的各项侵权问题和举报线索,迅速出动,重拳出击。投诉举报中心要做好晚会期间总局拨转投诉、举报件的分拨工作。各区局要第一时间依法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向投诉举报中心反馈。
(四)加强宣传报道。全系统要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这一主题,开展富有成效的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按照活动重点,与新闻媒体做好沟通,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加强宣传报道。要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为重点,通过专版专栏、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普及消费知识。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注意总结315活动开展情况,留存各项活动照片、录像、简报、宣传报道等资料,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员,汇总收集本部门工作情况。各区局于3月8日前报本区《315活动方案》;委各单位、各区局于3月8日、12日、14日报工作进展情况,3月20日报315活动工作总结和《2020年度315活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遇有重大情况和活动及时报送市场和网监处。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举办活动篇五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常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xx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