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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对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意义论文篇一
[内容提要]:本文面对基因科技发展对人类原有的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提出的挑战,介绍了人类基因组elsi计划以及一些重要问题,如基因滥用、基因隐私、改良基因、转基因技术所涉及的伦理和法律问题,以抛砖引玉,与大家一起探讨。
[关键词]:基因基因技术伦理法律elsi
一
人类基因组计划是跨世纪的伟大工程。它不仅通过揭示人类生命活动的遗传学基础而带动整个生命科学的发展,而且工业、农业、环境保护也将从中获益匪浅。同时,人类基因计划的研究对人类原有的社会、伦理和法律问题的冲击也是空前的。
人类基因的计划自1990年正式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人类基因组计划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读出人类基因组30亿个核苷酸对组成的漫长序列(即基因组全部atcg语言);第二阶段是读懂这部认识人类自身的“天书”(即读懂基因是全部由30亿个atgc符号组成的序列)。
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快速发展使得人类的伦理和法律体系必须做一些必要的思考和适应。正如人类基因组计划中国联系人杨焕明教授所言,“我们的道义或伦理、个人生存心理、社会结构与行为等各方面都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从人文角度来说,连人性、人文、人权、平等甚至社会结构都将被重新讨论”。2自1985年开始提出“人类基因的研究”的设想,到1990年美国对这项研究正式启动以来,在科学界、法学界、伦理学界和科学政策制定者中一直展开着激烈的争论,如1987年在“issuesinscienceandtechnology”杂志第三类第三期上就同时发表了f.jayala,lhood,t等讨论“人类基因组计划”的数篇文章,这些文章集中反映了人类基因组计划提出之初所暴露出来的社会、伦理、法律上的一些关键问题,长期以来,科学家、法学家、伦理学家也从未停止过此类争议,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测序俱乐部”――“人类基因组计划”(hgp)也将5%左右的经费用于这方面的研究。
二
基因科技对人类社会法律伦理的挑战是多方面的,从下文所列elsi主要内容中我们就能感到其涉及之多,本文着重介绍以下方面。
[1][2][3][4][5]
法律逻辑对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意义论文篇二
“法律的过程是一个逻辑的过程,法律的魅力在于逻辑的解释。”作为一门理论性与应用性兼顾的学科,逻辑学与法律相互渗透,相互融合。法律赋予逻辑学深远的应用意义,而逻辑学则为法律、尤其是培养法学法律职业技能,奠定了一个不可或缺的坚实基础。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法律逻辑学,是法学与逻辑学相互融合的结晶,法学与逻辑学的相互结合,是对法律思维的独有形式和方式的具体反应。两者相互关联,密不可分。尤其是逻辑学对于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和形成,更是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一、法律与逻辑的关系
要想探讨逻辑对于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作用和意义,我们首先要了解法律与逻辑之间存在的密切关系。法律逻辑是“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将一般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过程中,论证判决之所以正当或者不正当的一种技术。”所以,法律以逻辑为依托,逻辑也大量存在于法律之中。因为法律归属科学的范畴,而所有科学都在人们正确的思维活动中产生。人们在实施正确的思维活动时,需要借助正确的思维规则和思维方式,而逻辑所涵盖的范围又包含了这些内容。
列宁曾一针见血的指出:“任何科学都是逻辑。”其实,法律相比较于其他科学,因为法律自身所具备的独有特点,逻辑对其形成的作用和影响会表现得更为明了详尽,极大的提高了可操作性。从立法角度看,任何一种法律都是由正确的判断和科学的概念组成,其内容要求清晰明了前后一致。总之,针对组成法律的所有概念和判断实施缜密的逻辑分析始终贯穿于立法过程。
再比如说司法,更是与逻辑息息相关,紧密相连。无论是刑事、民事亦或是行政诉讼,其所经历的过程无非是以立案起始,历经取证、认证及法律适用,其中的所有环节,都是通过推理、证明等逻辑方法助力完成的。
可见,法律研究和适用法律都离不开逻辑,法律与逻辑水乳交融,密不可分。
二、法律职业技能包含的内容
1、法律语言的口头表达与文字运用
语言的日常使用以口头语言为主,其意义可能具有多义性与模糊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法律要求的确定性和一致性存在矛盾。然而,法律职业者无法避免要用口头形式与他人进行交流,这就既需要让自己的法律见解为当事人所理解,又需要正确地将当事人用日常语言表达的权利诉求与事实陈述转化为法律语言,以确立其法律意义与后果。
法律语言是法律人同质化的根源,也是法律人沟通和交流的工具。法律职业者之间特别是律师与法官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主要以法律语言为媒介,这也需要口头交流与沟通。法律人还运用法律语言制作各种法律文书、书写大量的法律文件。如答辩状、起诉意见书、保险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的书写虽有特定形式要求,但其内容表述也要具有精确、简练等特点。
2、分析与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课程中应用的具体“假论文”背后有什么真问题(共3篇)浅论学习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养浅谈和谐文化理论形成的历史脉络探析经济学信息范式理论的基本假设与辨析怎样写研究性论文撰写方法(共3篇)运用政治理论指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关于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意义试析受教育权理论发展综述独立学院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经验的统一,构成了法律知识的体系,成为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思考指南、更为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提供了直接而有效的途径。分析法律问题要从掌握案件事实入手,而案件事实是由证据再现的。这就需要收集证据和使用证据。收集哪些证据,所收集的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链而认定法律事实,对于案件的处理结果是至关重要的。而使用证据的能力包括甄别本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对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质证。需要考量证据的`合法性、客观真实性和关联性等。
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矛盾是法律职业的重要任务,完成这一任务需要对问题进行分析,选择最佳的方案以确定最后的实施方法。
3、掌握法律技术
法律作为一种形式化的科学,表现为一门技术和一种做事的规则。要处理纷繁复杂的问题,就需要多方面的技术,而法律技术则是其技术能力的核心。
法律技术的核心是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必须通过相应解释,明确法律抽象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才能与具体案件相对接;法律可能存在漏洞与矛盾,这也需要法律解释予以补充与平衡。而法律推理作为一个把法律规范适用到具体案件,以完成法律目的的动态过程,则需要从合法性与合理性两方面对法律判断进行论证。在法律推理中既要运用相关证据证成案件事实,又要在各种法律规则中寻找判决理由,在法律与事实间进行比对与分析,最终形成判决结论。
三、法律逻辑对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意义
1、法律逻辑促进和保障法律语言的确定性和一致性
法律语言无论是在口头表达还是在文字运用上,都要求其具有严格的确定性和一致性。如果法律职业者运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自己对特定问题的认识和看法时,所用法律语言一旦出现多义性和模糊性,其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就会与法律事实和表达意愿相违背。而严密的逻辑思维和逻辑论证能力,能够有效的促进和保障法律语言的确定性和一致性。
逻辑思维是对客观事物的观察、认识和判断,并以语言形式表现出来。逻辑中的有效思维则能够让法律语言的口头表达及文字运用更加缜密。假如我们运用已有法条中的相异规则进行司法实践,一定会得到相异的法律判断结果。然而,如果我们遇到一件事能同时适用几个法条或法则,在这种情况下,怎样恰当运用法律来达到立法目的以及做到司法公正,这时就要通过逻辑思维,借助法律语言进行有效思辨,思辨中的思维形式及内容力求准确恰当,这样,在思辨过程中,也促使逻辑学进一步向前发展。
逻辑上的论证是指通过提出一定的理由来支持某种判断、陈述、主张的正确性。广义上的论证也包括反驳,即针对对方陈述,提出相反的理由来论证某种判断、陈述、主张的错误。法律逻辑对论证的研究除了有论证方法与规律,还包括如何揭露论证中形式与非形式谬误。法律论证针对法律学说、立法建议、法律判断等的恰当性提供相应的依据,法律论证贯穿所有的法律活动,法律论证能力的提升和培养极为重要。法律论证的过程即是语言运用的过程,而法律逻辑学恰恰能促进语言的表达与运用。
2、法律逻辑是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基础与方法
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虽然不能脱离法律知识的积累,然而一切法律问题无不和事实问题息息相关。所以,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就要从掌握案件事实入手。对于案件事实的把握,证据的使用显然具有关键作用。案件的处理结果如何,主要在于取证、认证、形成证据链,最终认定法律事实,而逻辑分析是使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凸显出来的有效手段,哪怕是分析单纯的法律问题,也一定是以一般逻辑思维能力为基础的。
“逻辑”作为研究思维形式、方法及其规律的科学,包括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形式逻辑的特点体现在思维的形式性和稳固性,辩证逻辑反应思维的多变性和灵活性,两者相融合,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法律的稳固性与灵活性之间的矛盾。法律逻辑中的有效思维是分析与解决法律问题的基础,形式逻辑探讨的演绎、归纳和类比推理是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方法。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得出:作为一门理论性与应用性兼顾的学科,逻辑学与法律相互渗透,相互融合,法律赋予逻辑学更大的应用意义,而逻辑学,则对法律,尤其是法律职业技能,奠定了一个不可或缺的坚实基础。
诚如学者张学敏所言“法律逻辑无论是在外还是在国内,都是一种探索形态的东西。”因此,法学界和逻辑学界应共同努力去发展这门充满希望和生机的学科,让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法律逻辑对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意义论文篇三
一目前面临主要问题
以企业网络营销流程为基本钻研对于象,重点斟酌流程中的各个环节所触及的法律问题,可把企业展开网络营销分为调研阶段、展开营销流动阶段、后续流动阶段。
一.一调研阶段问题
一.一.一无形产品带来的法律问题在展开企业网络营销进程中营销的对于象性质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已经从有形产品的营销进化到无形服务的营销,大量的无形产品采取网络的方式,比如音乐、软件、咨询服务的网络营销。营销产品的虚拟化、数字化、无形化,使患上第3方可能通过技术手腕盗取交易进程中的产品或者用户的隐私,没法最大化的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成为展开网络营销的1大障碍。
一.一.二行业竞争状态互联网分布的1些虚假信息以及有害信息对于社会管理秩序酿成的危害要比现实社会大患上多,固然这其中不乏对于1些企业进行的商誉诋毁行动及袭击行动,严重损坏了正常的网络营销环境及泛博企业的利益。
一.二展开营销流动中问题
一.二.一交易的安全问题营销终究的结果是实现交易,交易的安全是比较常见的问题,也是解决展开网络营销企业信任问题的症结。网络营销是通过虚拟的互联网实现的,交易的双方并无面对于面的交互,那末保证在互联网上传输信息的完全性、保密性以及不可否认性是无比首要的,常见的安全技术如加密、防火墙等有时其实不能对于各种侵权行动以及犯法行动在源头上的杜绝作用,因而,需要加强法律以及技术的两重作用,才能最大化的保护网络营销的安全。
一.二.三网络营销触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于自己的智力流动创造的成果,它主要包含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在网络营销进程中,最多见的侵权行动是侵略商标权以及着作权的行动。比如有1些营销主体没有经由商标权人的赞成,擅自将其他企业的商品图片等用在自己的产品宣扬中,侵略了别人的知识产权,无益于营建合法健康的竞争环境,更无益于市场经济的不乱发展。
一.二.四交易进程中认证的问题网络营销的目的是实现交易,认证机构就是解决交易双方的信任问题的,它的核心职能是发放以及管理用户的数字证书,提供给交易双方经由核实的、包括交易方基本信息的证明书。然而目前的认证机构在法律身份上比较尴尬,认证中心是1种专业化的信息服务机构,而不是1般的实现商业利润的机构,这象征着认证中心对于交易双方负有特殊的职业义务,这类义务究竟是1种社会责任仍是道德义务,1旦呈现认证中心的左袒行动要如何处理呢?法律对于此还未触及。
一.三后续流动阶段钻研内容
一.三.一交易流动后的税收问题完成交易后的税收问题1直是网络营销交易后的1大问题,电子交易的税收征管冲击着传统的税收轨制。互联网环境下,产品性质分类不明晰、主要营业场所肯定难题、交易场所亦不明确,这些都给征税工作带来不少难题,有关部门对于电子交易也难以节制,使患上依法纳税工作难以进行。
一.三.二争议的解决1旦企业在电子交易进程中产生争议,其争议的解决法子是很单1的,1般只能用传统法子解决。如果采取诉讼方式,其本钱势必很高,其中除了了常规费用以外,还包含1些电子取证发生的本钱,这有可能会远远高于合同自身的标的。
二针对于问题提出对于策
二.一更新营销观念,强化网络意识
钻研要充沛认识网络营销给企业带来的机会,把网络营销纳入企业整体经营战略中来。不把网络营销当做时尚的陈列,要把它视为企业展开营销流动的新平台,视为提高营销水平、缩小差距的利器。
通信以及安全方面都已经比较成熟,电子文件要到达这样的请求需要有相应的技术以及法律支持,使电子文件不仅拥有与传统文件相同的效率,乃至在数据来源、认证等方面拥有更高的可靠性以及速度。
二.三学习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钻研注意与国际资源接轨
因为互联网突破了时间以及空间限制,它对于网络营销流动的规范作用,如同国际通用协定1样,拥有国际通用性。企业展开网络营销势必冲破原本的地域限制,走国际化线路,因而在钻研有关法律法规时,要尽可能向国际规则靠拢,使企业少走弯路以及实现利益最大化。
二.四法律法规要与网络营销专业技术相结合
网络营销的不断发展给法律规范的钻研提出了挑战,法律规范要体现技术的发展,同时又要为技术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山东省市场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时代,网络营销已经成为企业提高效益的1大利器,经济的发展使患上网络营销的方式法子多种多样,对于其所合用的法律法规也有更高的请求,咱们不能用单1的法律法规指定某1技术作为营销行动有效性的根据。必需要用法律来保障企业的网络营销行动,法律以及技术要有机结合,这将是网络营销法律问题钻研的1大重点以及难点。
法律逻辑对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意义论文篇四
每个人的思维方式是不同的,增强学生法律思维能力是刑法教学的最终目的。在刑法学习中,会接触到众多的刑法概念、理论、条款以及法律逻辑和判断推理,形成了学生对刑法的认知,其法律思维能力也会在学习中逐步地构建起来。但是我们的刑法教学往往停留在一般知识的阅读和掌握上,还不能够通过刑法学习将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建立起来,看问题的角度,对于社会事物理解和辨析还不能站在法律的维度上,没有独到深入的眼光,缺乏专业的视角。刑法学习与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关系在于认清其中的内在的联系,不仅仅满足于掌握了多少理论知识,关键要看应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多少,专业能力和素质能否具备将来的职业需要。
(一)刑法学习的根本目的所在
法学教育就是让学生通过法律的专业学习具备今后就职所需的法学理论,通过专业的学习和实践掌握将来就职法律技能,关键还是要对他们法律思维能力进行综合培养,使他们能够通过所学的法律知识对面临的法律问题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1]法律思维能力一方面要通过理论学习来获得,另一方面要通过实践来锻炼自己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对复杂的刑事案件进行缜密的法理分析。可以说,没有职业所具备的法律思维能力,将无法胜任以后的法律工作,也是刑法教学不成功的重要标志。
(二)法律执业所必备素质
二、要促进学生刑法特点与思维方式的认知
刑法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几乎包括了法学原理中的所有基本知识,鲜明的特点体现着法律的严肃和严谨。在司法实践中,优秀的法官不但需要丰富的理论知识,他的法律思维能力才使法律成为真正的武器。刑法相对于其他法律更为成熟和严谨,牵扯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上到国家建设,下到普通百姓的生活,关系到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以及社会的稳定和谐。这就要求刑法教学的重点要放在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上,使他们能够对刑法特点与思维方式有个正确的认知,形成自己的稳定的逻辑思维方式,才能够对社会事物有个全面准确的判断。
三、构建学生法律思维方式
(一)刑法观念的树立
刑法观念的树立需要一个过程,循序渐进,逐步深入,不能急于求成。一是,从提高认识开始。传统的刑法观念在部分学生中形成了一定的印象,比如刑法就是用来惩罚犯罪的,通过罚款和限制人身自由来制裁,自己将来就会成为那个制裁者。这种观念只看到刑法的表象,而没有认识到法律的本质意义。通过学习要让学生树立起刑罚不是目的,惩恶扬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才是法律的最终责任。二是,要判明罪刑法定的观念。就是说,要让学生明白,所有的犯罪指控都应以刑法的规定为准绳,法律条文没有明确规定的不能定罪。[3]但是这其中就不能死扣法律条文,需要学生从僵化的思维方式中解放出来,用法律思维方式来理性地分析罪与无罪的界定。
(二)创新刑法教学方式
刑罚的内容庞大复杂,所涉及的条款众多,学生学起来枯燥无味,这就需要刑法教学方式的创新。[4]首先,要改变传统的的课堂灌输教学方式,因为填鸭式的方法很难使学生形成深刻的记忆,对于概念和理论的理解也只是停留在表面上,水过地皮湿,就会给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造成障碍;其次,在社会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许多经典的案例,教师在教学中可以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来促进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构建,对于刑法条款的应用有个更为直接的感受;再次,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这就需要刑法教学从课堂上走出来,通过实习和实训亲身参与到司法实践中去,感受刑法应用的氛围,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用于实践的能力。综述:刑法学习是法学的重要课程,它对于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提高相当重要,要让学生通过刑法学习,全面接触刑法概念中的所有理论内涵,通过实践锻炼获得全面的法律思维能力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郑绪诚.试论刑法教学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j].读书文摘,(10).
[3]张少会.刑法教学相关问题研究[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01).
法律逻辑对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意义论文篇五
法律逻辑学,是法学与逻辑学相互融合的结晶,法学与逻辑学的相互结合,是对法律思维的独有形式和方式的具体反应。两者相互关联,密不可分。尤其是逻辑学对于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和形成,更是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一、法律与逻辑的关系
要想探讨逻辑对于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作用和意义,我们首先要了解法律与逻辑之间存在的密切关系。法律逻辑是“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将一般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过程中,论证判决之所以正当或者不正当的一种技术。”所以,法律以逻辑为依托,逻辑也大量存在于法律之中。因为法律归属科学的范畴,而所有科学都在人们正确的思维活动中产生。人们在实施正确的思维活动时,需要借助正确的思维规则和思维方式,而逻辑所涵盖的范围又包含了这些内容。
列宁曾一针见血的指出:“任何科学都是逻辑。”其实,法律相比较于其他科学,因为法律自身所具备的独有特点,逻辑对其形成的作用和影响会表现得更为明了详尽,极大的提高了可操作性。从立法角度看,任何一种法律都是由正确的判断和科学的概念组成,其内容要求清晰明了前后一致。总之,针对组成法律的所有概念和判断实施缜密的逻辑分析始终贯穿于立法过程。
再比如说司法,更是与逻辑息息相关,紧密相连。无论是刑事、民事亦或是行政诉讼,其所经历的过程无非是以立案起始,历经取证、认证及法律适用,其中的所有环节,都是通过推理、证明等逻辑方法助力完成的。
可见,法律研究和适用法律都离不开逻辑,法律与逻辑水乳交融,密不可分。
二、法律职业技能包含的内容
1、法律语言的口头表达与文字运用
语言的日常使用以口头语言为主,其意义可能具有多义性与模糊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法律要求的确定性和一致性存在矛盾。然而,法律职业者无法避免要用口头形式与他人进行交流,这就既需要让自己的法律见解为当事人所理解,又需要正确地将当事人用日常语言表达的权利诉求与事实陈述转化为法律语言,以确立其法律意义与后果。
法律语言是法律人同质化的根源,也是法律人沟通和交流的工具。法律职业者之间特别是律师与法官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主要以法律语言为媒介,这也需要口头交流与沟通。法律人还运用法律语言制作各种法律文书、书写大量的法律文件。如答辩状、起诉意见书、保险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的书写虽有特定形式要求,但其内容表述也要具有精确、简练等特点。
2、分析与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课程中应用的具体“假论文”背后有什么真问题(共3篇)浅论学习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养浅谈和谐文化理论形成的历史脉络探析经济学信息范式理论的基本假设与辨析怎样写研究性论文撰写方法(共3篇)运用政治理论指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关于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意义试析受教育权理论发展综述独立学院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经验的统一,构成了法律知识的体系,成为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思考指南、更为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提供了直接而有效的途径。分析法律问题要从掌握案件事实入手,而案件事实是由证据再现的。这就需要收集证据和使用证据。收集哪些证据,所收集的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链而认定法律事实,对于案件的处理结果是至关重要的。而使用证据的能力包括甄别本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对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质证。需要考量证据的合法性、客观真实性和关联性等。
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矛盾是法律职业的重要任务,完成这一任务需要对问题进行分析,选择最佳的方案以确定最后的实施方法。
3、掌握法律技术
法律作为一种形式化的科学,表现为一门技术和一种做事的规则。要处理纷繁复杂的问题,就需要多方面的技术,而法律技术则是其技术能力的核心。
法律技术的核心是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必须通过相应解释,明确法律抽象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才能与具体案件相对接;法律可能存在漏洞与矛盾,这也需要法律解释予以补充与平衡。而法律推理作为一个把法律规范适用到具体案件,以完成法律目的的动态过程,则需要从合法性与合理性两方面对法律判断进行论证。在法律推理中既要运用相关证据证成案件事实,又要在各种法律规则中寻找判决理由,在法律与事实间进行比对与分析,最终形成判决结论。
三、法律逻辑对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意义
1、法律逻辑促进和保障法律语言的确定性和一致性
法律语言无论是在口头表达还是在文字运用上,都要求其具有严格的确定性和一致性。如果法律职业者运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自己对特定问题的认识和看法时,所用法律语言一旦出现多义性和模糊性,其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就会与法律事实和表达意愿相违背。而严密的逻辑思维和逻辑论证能力,能够有效的促进和保障法律语言的确定性和一致性。
逻辑思维是对客观事物的观察、认识和判断,并以语言形式表现出来。逻辑中的有效思维则能够让法律语言的口头表达及文字运用更加缜密。假如我们运用已有法条中的相异规则进行司法实践,一定会得到相异的法律判断结果。然而,如果我们遇到一件事能同时适用几个法条或法则,在这种情况下,怎样恰当运用法律来达到立法目的以及做到司法公正,这时就要通过逻辑思维,借助法律语言进行有效思辨,思辨中的思维形式及内容力求准确恰当,这样,在思辨过程中,也促使逻辑学进一步向前发展。
逻辑上的论证是指通过提出一定的理由来支持某种判断、陈述、主张的'正确性。广义上的论证也包括反驳,即针对对方陈述,提出相反的理由来论证某种判断、陈述、主张的错误。法律逻辑对论证的研究除了有论证方法与规律,还包括如何揭露论证中形式与非形式谬误。法律论证针对法律学说、立法建议、法律判断等的恰当性提供相应的依据,法律论证贯穿所有的法律活动,法律论证能力的提升和培养极为重要。法律论证的过程即是语言运用的过程,而法律逻辑学恰恰能促进语言的表达与运用。
2、法律逻辑是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基础与方法
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虽然不能脱离法律知识的积累,然而一切法律问题无不和事实问题息息相关。所以,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就要从掌握案件事实入手。对于案件事实的把握,证据的使用显然具有关键作用。案件的处理结果如何,主要在于取证、认证、形成证据链,最终认定法律事实,而逻辑分析是使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凸显出来的有效手段,哪怕是分析单纯的法律问题,也一定是以一般逻辑思维能力为基础的。
“逻辑”作为研究思维形式、方法及其规律的科学,包括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形式逻辑的特点体现在思维的形式性和稳固性,辩证逻辑反应思维的多变性和灵活性,两者相融合,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法律的稳固性与灵活性之间的矛盾。法律逻辑中的有效思维是分析与解决法律问题的基础,形式逻辑探讨的演绎、归纳和类比推理是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方法。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得出:作为一门理论性与应用性兼顾的学科,逻辑学与法律相互渗透,相互融合,法律赋予逻辑学更大的应用意义,而逻辑学,则对法律,尤其是法律职业技能,奠定了一个不可或缺的坚实基础。
诚如学者张学敏所言“法律逻辑无论是在外还是在国内,都是一种探索形态的东西。”因此,法学界和逻辑学界应共同努力去发展这门充满希望和生机的学科,让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参考文献】
[1]雍琦.法律逻辑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8-20.
[2]张成敏.法律逻辑之学术视域法律逻辑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39.
【作者简介】
刘朔(—),女,汉族,河北唐山人,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主要研究方向:法学。
法律逻辑对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意义论文篇六
本文主要对法律与逻辑关系进行了全面的探讨.对逻辑学和法学之间交叉性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回顾和总结.首先,探讨了什么是“法律逻辑”,并重点介绍了我国学者较陌生的.“规范逻辑”,将两者进行了比较;其次,对法理学和逻辑学都关心的“法律推理”问题进行了探讨,比较了“法律推理”和“司法推理”两者的异同,以及两大法系“法律推理”的特点和差异;最后,对饱受批判的“法律形式主义”进行了研究,指出应当辩证地看待“法律形式主义”的功与过.最后,作者结合我国的实际,认为:我们不能借口反对“法律形式主义”而忽视和否定逻辑在法律领域中的作用.
作者:陈锐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刊名:西南政法大学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ofswupl年,卷(期):5(1)分类号:b81关键词:法律逻辑规范逻辑法律推理司法推理“法律形式主义”法律逻辑对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意义论文篇七
本论文是一篇关于法律思维方式对高职学生职业道德培养的意义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法律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
摘要:高职学生不仅要具有基本的专业技能,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制社会人们处理涉法性理由时应具有的基本思维方式,高职院校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必定要求。由于法律与道德互助共生,法律思维方式对高职学生职业道德培养能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关键词:高职学生;法律思维方式;职业道德;培养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认识到培养学生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并积极探索培养学生职业道德的有效途径。高职学生毕业后要完全胜任工作和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就要不仅具有基本的专业技能,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行业的职业道德。高职院校要积极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只有这样,学生的职业化水平才能得到充分提高,学生才有可能成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劳动者。笔者基于对法律思维方式以及法律与道德的密切关系的认识,试图探讨法律思维方式在高职学生职业道德培养方面的作用。
一、法律思维方式之辨
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逻辑(包括法律的规范、原则和精神)观察、分析和解决涉法性理由的思维方式。作为法律实践活动方式的观念形态,法律思维方式是伴随法律职业化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独特性思维定势和思维模式的固化和凝结。不同于经济思维方式偏重于成本与收益的比较、政治思维方式偏重于不同利弊的权衡和道德思维方式偏重于善与恶的评价,法律思维方式则偏重于合法性的分析。作为法律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合法性强调要以法律为准绳来深思与处理涉法性理由,面对任何涉法性社会矛盾和纠纷,基本任务在于做出合法与非法的判断,并依照法律,以权利与义务分析为线索,最终做出权利安排和义务界定。合法性是对法律思维方式特征的最高抽象,把握了合法性,也就从根本上把法律思维方式与其他非法律思维方式区分开来。
现代社会的发展,使“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这一判断日益成为社会的共识。法治的实现离不开一系列复杂的条件,如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政治的完善、法律体系的健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等,也离不开全民法治观念的确立。“只有当人们能够自觉地而不是被动地、经常地而不是偶尔地按照法治的理念来深思理由时,才会有与法治理念相一致的普遍行为方式”,鉴于此,“法治本质上是一种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方式成为人们处理涉法性理由的基本思维方式,是法治得以真正实现的`必要条件。
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的思维方式基础,也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基本资质的内在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思维方式仅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所独占。从思维主体的角度来说,法律思维方式大致可以分为狭义、中义和广义三个层次。狭义的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官的思维方式;中义的法律思维方式是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广义的法律思维方式则是社会大众的思维方式。作为广义法律思维方式的思维主体,社会大众是遵从法律行为规范的一般社会成员,他们的法律思维方式是未经专门职业训练而逐渐养成的一种法律价值观和法律判断力,是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和一个国家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可见,法律思维方式既是专业的,又是大众的。法治的实现需要经专门职业化训练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也离不开未经专门职业化训练而具有一定法律思维能力的普通社会大众。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使命。高等职业教育当前已占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应自觉培养高职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这既是培养学生健全人格的需要,也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定要求。
二、职业道德与法律之互助共生
在现代社会,法律和道德共同构成两大基本的行为规范,两者共同为社会的有序运转保驾护航。在人心目中至高无上的法律,既是人们深思和认识法律理由的前提,又是人们深思和认识的对象。没有法律,也就无所谓法律思维方式。什么是法律?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道德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由经济关系最终决定、按照善恶标准来评价并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维持的规范、原则和意识的总称。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在职业领域的具体体现,它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职业道德内容丰富,具体包括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义务、职业良心、职业纪律、职业荣誉、职业作风等基本构成要素。职业化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定结果,由于任何职业活动都包含着复杂的社会关系,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其发展也必定会面对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理由,这样,职业道德规范也就应运而生。职业道德是职业活动发展的产物,它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必须自觉承担相应的职业责任,履行职业义务,遵守职业纪律,展现职业作风。随着经济全球化、知识化、信息化的不断发展,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的道德要求越来越高,职业道德素质已经成为各行各业录用人才的必要条件之一。按职业道德标准行事,是各行业从业者应具备的一种最重要的职业素养。
作为职业生活的两种基本行为制约方式,法律和职业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推动、互助共生。一方面,遵纪守法常常构成社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道德是法律的灵魂,法律规范中的一些条文也是道德规范所要求的内容,从业者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推动法治建设的发展。另一方面,法律是职业道德的重要载体,职业道德所提倡的内容会在一些法律规范中出现,同时,法律制裁的威力也有助于职业道德观念的形成和发展。当某一行为冲破了职业道德的底线,做出了严重危害他人、用人单位和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时,为了维护用人单位及社会的正常秩序,就要动用法律手段对这一行为进行强制制裁和惩罚。
法律逻辑对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意义论文篇八
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的逻辑结构和逻辑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法律领域中特有逻辑现象和逻辑问题的一门科学。它能为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工作提供有用的逻辑知识和逻辑思维方法。
一、充分认识学习《法律逻辑学》的意义
法律逻辑思维在法律实践中具有重要作用。例如在侦查工作中,案件总是在侦破工作之前发生的,而且犯罪行为通常又是在隐蔽条件下实施的,既非侦查人员直接得知,也不可能因侦查人员认识的需要而重演再现。社会现象本来就十分复杂,犯罪现象更是无奇不有,加之犯罪者作案后为了逃避罪责还要制造假象故布疑云。因此,案件的侦破工作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那么,侦查人员凭借什么来获得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呢?就只能在搜集和占有材料的基础上,借助于一系列逻辑推理而获得。几乎可以说,案件的侦破工作每前进一步都是同侦查人员对逻辑推理的运用分不开的。
例如下面一个案例:某百货大厦二楼黄金部、钟表部柜台的97条金项链等商品被盗。现场没有发现案犯作案时留下的任何痕迹,从大厦一楼到五楼也没有发现案犯攀爬的痕迹。一到五楼的32个监控摄像机工作正常。根据上述案情,只有三种可能:一是罪犯事先潜入现场,在工作人员离开大厦后作案;二是内部工作人员下班后滞留在大厦或利用某种工作之便夜间潜入大厦作案;三是在大厦内值夜班的保卫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作案。我们可以用法律逻辑中的假设进行推演,可以大大缩小侦查范围,集中了侦查目标,赢得了办案时间,使案件得以及时侦破。由此看来,学习法律逻辑学意义深远。
首先,法律逻辑学是结合着法律工作者的实际思维过程和法律条文来研究人的思维形式结构和逻辑规律的,因此,它能为法律工作者提供更有针对性实用价值的逻辑知识及逻辑方法。学习逻辑学对于提高法律工作者的推理能力,从已知探求未知,进而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其独特的作用。
其次,学习法律逻辑学对于提高法律工作者的表达能力,准确地表述思想和严密地论证思想也是必不可少的。法律工作者离不开说话和写文章,如写论文、著作、进行学术讨论;侦查员要书写侦查、讯问和询问材料;检查人员要提起公诉,参加法庭辩论;审判员要进行审判活动,制作判决书、裁定书;律师要撰写代理词、辩护书等等。如果没有很好的口才和书面表达能力,其工作质量就很难得以保障,甚至会出现冤假错案。法律工作者的思想表达和论证过程是否准确、严密,直接关系到法律的严密性和权威性,关系到涉案当事人的命运,关系到社会秩序和对社会正义的维护,因此决不可以掉以轻心。
再次,学习法律逻辑学还有助于提高法律工作者的论辩能力与识别谬论、驳斥诡辩的能力。在法律实践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人故意诡辩,诡辩是通过违反逻辑规律或规则,散布貌似正确、实为谬误的言论,来为自己的错误观点辩护。学习和掌握法律逻辑学的知识,一方面能使自己不犯逻辑错误,另一方面,能有效地驳斥别人的诡辩。
二、学习《法律逻辑学》的方法
怎样才能够学好《法律逻辑学》呢?笔者认为学习法律逻辑学特别应当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它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理论联系实际。法律逻辑学所研究的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是从人们思维活动的.实际过程中总结和概括出来的,它所探讨的法律中特有的逻辑问题和逻辑现象是在法律工作者的思维过程中提出和呈现出来的。因而只有联系人们(包括自己)思维活动中的实际过程,特别是联系法律工作者思维活动的实际过程及其表现,才能真正理解和掌握法律逻辑学所研究的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理解法律逻辑学所探讨的法律领域中那些特殊逻辑问题和逻辑现象。
第二,一般和特殊相结合。学习法律逻辑学不仅要引用实际材料说明形式逻辑一般原理在法律领域的具体应用,而且应当进一步探索和总结法律领域在应用形式逻辑时有哪些特点,揭示出法律逻辑的特殊性。
第三,讲与练相结合。把对法律逻辑学的学习与自己的或其他法律工作者的思维实际结合起来,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根本途径。同时在具体学习过程中也有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问题,这就是课堂所讲和课外练习相结合,要注意理解,做到多思、多练、多用,学会举一反三,这样就会事半功倍。